再也不怕物業收高價電費了?國家發文整改啦!

居民電價每度電大約5毛錢,物業收1塊甚至更多,這是咋回事?那個誰,供電公司你們怎麼亂收費?

居民與物業之間出現電費方面的糾葛,供電公司總是被拉來背鍋。不但有投訴供電公司亂收費的,還有物業更換自己的變壓器卻暗搓搓指責供電公司要收費的▷小區換變壓器,到底誰出錢?

由於一些小區在申報用電時就是一個專變客戶,整個小區是供電公司的一個獨立客戶,供電公司只和小區物業進行電費結算、小區居民只能在物業公司交電費。之前,物業加價收電費的事,頭條君也有說過▷入住商鋪要小心,電費可能貴一倍!

只能任由物業加價賣電嗎?

不不不,最近,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於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進行清理規範。

再也不怕物業收高價電費了?國家發文整改啦!

那麼,問題來了——

轉供電是啥?

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就是轉供電。一個簡單的判斷標準,如果電費不是直接交給供電公司,那就是轉供電了。

轉供電主體包括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等。他們擁有配電設施產權,以自主經營的方式對終端用戶供電、收取電費。

咱們普通人遇到最多的就是自家小區物業收電費了。有小夥伴向頭條君抱怨,自家物業會調高電價!

再也不怕物業收高價電費了?國家發文整改啦!

轉供電就可以加價嗎?

原來,轉供電主體可能會加價收取電費。

再也不怕物業收高價電費了?國家發文整改啦!

而這次,國家發改委明確要求:

轉供電主體要將今年以來的降價政策措施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電網企業採取有效措施,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加收的其他費用,糾正轉供電主體的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

從北京、福建、安徽、吉林等省市發改委發佈的通知來看,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各轉供電主體單位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應按省目錄銷售電價表的價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改變非直抄用戶的電價。

所以,不管電費交給誰,價格都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來。比如,如果居民電價每度電5毛,物業不能按5毛5收,必須按著5毛來,多一丟丟都不行。

物業維護設備也要花錢,這部分錢誰出?

不少物業公司也有苦衷:它自有產權的供電線路、配電設備需要維護,維護就有成本,供電過程還有損耗……然而,這也不能成為電費加價的理由。至於這些成本怎麼辦——

北京市發改委價格處

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

等方式協商解決。

吉林省物價局

相關共用設施用電、線變損耗、峰谷差等與目錄銷售電價的價差,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

安徽省物價局

相關共用設施用電、總表和分表之間的電量損耗以及峰谷電價損益部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通過電量分攤或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

……

總之,一切都不是加電價的理由!道理很簡單,物業公司提供的是轉供電服務,這項服務的價值應該有專門的收費項目,而不應稀裡糊塗地加在電費裡。(畢竟,轉供電主體並沒有定價權)

當然,這次通知也明確指出:

對於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條件的電力用戶,電網企業要主動服務,儘快實現直接供電,並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

放心,供電公司一定是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收費的。

物業堅持收高價電費,怎麼辦?

如果您所在小區、寫字樓的物業公司對國家發改委的通知無動於衷、充耳不聞、死活不改,別急!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與供電企業開展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那些性質惡劣的亂加價、亂收費行為,相關主體的失信行為將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對外公佈。

再也不怕物業收高價電費了?國家發文整改啦!

9月,國家發改委將組織專項工作小組前往部分地區開展重點督促指導。

如果你還在飽受轉供電高價電費的困擾,價格監管平臺電話在這裡: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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