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楼说丨隐名代持了股权,但却为什么还不是公司股东,分红没份?

九楼说丨隐名代持了股权,但却为什么还不是公司股东,分红没份?

最近有人问我,说他隐名代持了甲在公司的股权,也签了协议,听说公司业务比较好年底分红比较多,但是甲消失了,直接去公司找要求按照股权分红,但被公司老总拒绝了,他很纳闷,真金白银投的钱,凭什么分红时没他的份?他要去起诉公司要求分红!

针对这个问题,九楼律师解释一下,

在这个案子里,其实存在着两个要求,第一个要求隐名股东显名化,第二个就是请求确认股东资格。

其实这位老总的意思我明白,他觉得投资的是股权,持有的是公司股份,所以他有权利要求分红。但是,他到底算不算公司股东呢?

九楼律师询问他,当时签完协议,公司其他股东也签字了么?

“没有,我又不代持他们的股权”。

在这个案子里,有三个问题,我一一回答。

一、这位老总和显名股东签的协议有效么?

是有效的。

二、这位老总能不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公司确认他时股东?

诉可以诉,但是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理由:《公司法司解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除非是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可以。这位老总的要求实际上从一个外围人员成为公司的成员,对于公司和其他股东而言,可以视为股权的对外转让。而股权转让,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不是这个显名股东自己说了算。

九楼说丨隐名代持了股权,但却为什么还不是公司股东,分红没份?

三、这位老总怎么主张权利?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他应当向甲直接主张权利,而不是公司本身。虽然甲消失了,但是这位老总可以拿着协议去起诉甲,找不着人就公告。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九楼律师提醒,其实本案最坏的情况是甲又瞒着按照股权转让程序把股权卖给了善意第三人,这时候这位老总告不着公司,告不着接盘股东,只能告甲,但最后估计是哑巴吃黄连。

因此,股东会决议很重要,半数股东同意后,起码要求公司签发个出资证明书吧。王晓鹏律师现为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联系wxp20101028。

九楼说丨隐名代持了股权,但却为什么还不是公司股东,分红没份?

王晓鹏律师近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