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著問題去 迎著困難上——從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看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著力點

過去五年,人民法院站在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潮頭,以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勇氣涉險灘、闖難關,做成了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

隨著司法體制改革逐步深入,深層次問題不斷顯現。在改革過程中發現問題、直面問題,最終解決問題,是問題導向的改革邏輯。

奔着问题去 迎着困难上——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看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点

7月24日,在深圳這片改革前沿陣地召開的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堅定不移地向全國政法系統發出了統籌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和綜合配套改革的動員令。

奔著問題去、迎著困難上。清晰明確的“施工圖”,引領改革穩步推進。

責任不實怎麼辦?

——加快健全領導幹部辦案制度

重新穿上法袍,拿起法槌,像普通法官一樣,伏案閱卷,坐堂庭審。司法體制改革以來,許多院庭長從“幕後”管理到“臺前”審判,辦案已成常態化。

切實落實院庭長辦案,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要求。院庭長普遍迴歸審判一線,辦案數量明顯提升。有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法院院庭長辦理案件780.3萬件,同比增長77.2%,佔全國法院結案總數的33.9%,院庭長人均辦案數177.89件,同比增長77.28%,案件辦理數量、比例均創歷史新高。

奔着问题去 迎着困难上——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看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点

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一些瓶頸性問題愈發凸顯。比如,有些地方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個別法院領導幹部辦簡單案、掛名案的情況仍然存在,不利於改革長遠發展。

領導幹部要承辦哪些案子,辦案任務指標是什麼?日前召開的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明確,要完善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由院庭長直接審理機制。設定院庭長辦案的數量底線和質量要求,建立績效考核、督察通報、公示監督等機制,將辦案績效作為院庭長考核的重要內容,切實防止辦案走形式、走過場以及委託辦案、掛名辦案等現象。

為了讓院庭長有時間辦案,會議同時開了“減負”“藥方”:通過配備審判輔助人員、精簡會議文件等配套性舉措,保證院庭長辦案制度得到落實。

合力不強怎麼辦?

——加快組建新型辦案團

新型審判團隊是我國司法責任制改革背景下的新生事物。截至目前,全國法院普遍建立“誰審理、誰裁判、誰負責”的辦案機制,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審批制,確立合議庭、法官辦案主體地位,靈活組建各類審判團隊。改革以來,全國法院由獨任法官、合議庭直接簽發裁判文書的案件數量佔到案件總數98%以上,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數量2017年同比平均下降39.8%,案件審批制基本取消,審判組織辦案主體地位有效確立。

奔着问题去 迎着困难上——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看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点

然而,有的法院審判輔助人員嚴重短缺,新型辦案團隊難以有效建立;有的法官司法能力與改革的要求不相適應,常態化的員額進退機制有待健全。

改革,既要勇於觸動奶酪,又要敢於向頑疾開刀,讓人民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面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會議指出,要建立司法輔助人員正常增補機制,嚴格落實未入額人員轉為助理的規定,完善聘用制司法助理、書記員招錄管理機制。

會議進一步明確,要理順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的關係,探索實行雙向選擇、聯動考核機制,賦予法官對司法輔助人員的工作分配權、考核建議權,增強團隊協作性和戰鬥力。

監督不力怎麼辦?

——加快構建新型監管機制

權力到位,責任到人,但放權不等於放任,信任不能代替監督。

實行新型辦案機制後,為確保案件質量不下降、管理監督不缺位,各級法院堅持放權與監督相結合,改革傳統盯人盯案監督模式,採取制度化和信息化措施,構建全院全員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機制,鑄牢“制度鐵籠”。

奔着问题去 迎着困难上——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看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点

一些法院積極探索完善管理監督配套機制,通過健全類案指引、案件質量評估、司法業績考核、錯案責任倒查等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監管,實現從微觀的個案審批、文書籤發轉向宏觀的全院、全員、全過程的案件質量效率監管。

隨著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推進,如何建立新型監督管理體系,在有序放權的同時實現有效監督,是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面臨的重大問題。

監督有規,監督有度。會議給出了系列方案——

要完善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機制,規範審委會把關職能,推動監督管理的重點從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轉變、從結果乾預向程序約束轉變,做到有序放權和有效監管相統一。

要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設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全流程網上辦案體系,實現節點可查詢、進程可監控、風險可預估、全程可追溯。

要堅持問責和免責相結合,構建科學合理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研究出臺錯案責任追究具體辦法,完善法官懲戒機制。

激勵不足怎麼辦?

——加快完善績效考核制度

成事之要,首在用人。

2017年7月3日上午,一場宣誓活動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員額法官367人進行憲法宣誓,這標誌著法官員額制改革在全國法院全面落實。

奔着问题去 迎着困难上——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看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点

員額制改革的核心要義是讓精英法官辦案。如何保證優秀人才紮根基層一線?

實行法官員額制後,員額法官按照單獨職務序列進行管理,法官等級與行政職級脫鉤,實行按期晉升和擇優選任相結合的晉升機制,有效打通了廣大基層法官的職業發展通道。建立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銜接、與法官工作職責和實際業績緊密關聯的工資制度,設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完善司法人員依法履職保障機制。系列舉措,增強了法官的職業尊榮感,調動了法官的積極性。

為進一步激發改革內生動力,會議提出要加快完善績效考核制度。要把“指揮棒”立起來,堅持以辦案數量為主,結合案件難易程度、辦案質量效果,科學設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引導司法人員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

“要讓考核準起來,完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善於利用大數據技術精準測算案件質效,力求結果令人信服。”會議進一步強調,要將結果用起來,把考核結果作為決定薪酬高低、職級升降、崗位進出的重要依據。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黨的十九大擘畫了司法體制改革宏偉藍圖。沿著既定航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在一個又一個工作節點的清晰標註下,紮實穩健向前邁進。

回答新課題、應對新挑戰、解決新問題。逐夢的法治人將繼續保持奮鬥者的姿態,奮進中國的法治足音將愈加清晰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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