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鹤壁这样支持镁产业转型发展

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展境外技术和品牌并购等,对其境外设备购置等费用按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补助。

2018年8月1日,鹤壁市政府印发《鹤壁市支持镁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从优化行业管理服务、发挥财税调控作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五方面提出21条举措,旨在加快建设“中国镁谷”,助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

最高奖励100万!鹤壁这样支持镁产业转型发展

发挥财税调控作用,企业开拓市场给予最高100万补助

支持质量品牌建设。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积极争取省财政一次性给予的100万元奖励,同级财政再给予适当奖励。在涉企专项资金安排上,对争创中国工业大奖和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对镁产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其他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且正常纳税、规范经营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性展销会,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费用,积极争取省级资金给予全额补贴,每个展会企业申报补贴展位不超过2个。以上项目之外的企业市场开拓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市场开拓方面。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展境外技术和品牌并购、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服务网络、在境外投资设立研发分支机构,由同级财政对其境外设备购置、场地租赁等费用按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支持招大引强选优。在市域范围内从事镁商贸类、生产加工类的新办企业,连续经营2年以上且规范纳税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投资额在5000万元—1亿元部分按1‰比例进行奖励;投资额1亿元以上部分按0.5‰比例进行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最高奖励50万元。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省级工业50强、省级民营企业50强企业、国家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鹤壁市的,可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依法确定优惠政策。

最高奖励100万!鹤壁这样支持镁产业转型发展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新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50万

支持创新引领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支持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和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负担50%。

支持参与标准制定。对新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且标准已经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省质监局批准发布的,按标准类别,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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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两院院士在鹤壁创办项目奖励100万

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对引进镁产业方面的两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原学者”)专家等在鹤壁市创办领办企业和项目,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等在鹤壁市创办领办企业和项目,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整建制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团队,在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优先支持,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并依据成果产业化程度由同级财政给予企业一定奖励资助。

鼓励企业柔性引才。通过省博士服务团、挂职博士、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到企业挂职的高层次人才,挂职期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博士每人每月不少于2000元的生活补贴,经市科技局确认的市级科技特派员,由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市级科技特派员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万元。对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企业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在鹤全职工作3年以上者,经认定后,可依据《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壁市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鹤办〔2017〕22号)文件规定,由同级财政按年薪额度区间,分别按年薪的10%、20%、30%予以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并与鹤壁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调随迁。其子女需到鹤壁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对未就业家属免费进行职业介绍,联系用人单位;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缺乏创业资金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就业困难的,为其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

《政策》执行期暂定至2020年底,期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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