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三中违规收取高三“补课费”被查处

8月7日,山西法制报运城记者站接到举报,反映永济三中向高三学生收取补课费。经山西法制报运城记者站调查核实后,将此情况反映给永济市教育局,该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永济三中,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经查,永济三中高三年级(共计10个教学班)学生于8月6日开学,开学当日,在未经该校校委会研究批准,该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仇水民决定,高三年级各班以班委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向每个学生收取220元—260元不等,且由各班班长代收取,共计收取80765元,用于教师上课补助。

8月9日,永济市教育局召开党组会议,做出处理决定:给予永济三中副校长仇水民警告处分;给予负责全面工作的永济三中党支部书记贾东平诫勉谈话处理,并在全市教育系统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此为戒,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经了解,永济三中已于8月8日前将所收取的补课费全数退还给学生。

永济市教育局表示将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还人民群众一个洁净的教育环境。(记者古红军 张文军 杨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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