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河北5市查處多人!市委原副祕書長、原副區長……

河北省檢察院依法對王舟決定逮捕↓↓↓

近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舟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河北省檢察院近日對外公佈↓↓↓

河北省監委留置第一案開庭 承德市委原副秘書長王瑞林受審

近日,河北省遷安市法院開庭審理了河北省承德市委原副秘書長王瑞林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該案是河北省監委成立以來立案調查並對被調查人採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遷安市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瑞林利用擔任承德市興隆縣縣長、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342萬餘元。截至案發,王瑞林對共計摺合人民幣1085萬餘元的財物不能說明來源。因此,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王瑞林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針對此案罪名多、犯罪事實多的情況,運用多媒體示證的方式,分組、全面、清晰地展示了全案證據,王瑞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在最後陳述中,王瑞林深刻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蛻變軌跡,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近親屬、唐山市兩級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人員、遷安市監委部分人員共計50餘人旁聽了庭審。此案將擇期宣判。

唐山市路南區檢察院近日對外公佈↓↓↓

2018年7月31日,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賈興利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唐山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檢察院向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賈興利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賈興利,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賈興利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遷西縣通報3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1.遷西縣東蓮花院鄉社會事務辦主任陸立堅對危房改造把關不嚴問題。2015年東蓮花院鄉東蓮花院村黨支部書記楊得秋在未召開村民代表會和村兩委會討論的情況下,自作主張將東蓮花院村村民徐增華上報危房改造戶(實際為其女兒徐翠豔進行危房改造)。陸立堅對其家庭情況未做深入瞭解,存在著對上報材料把關不嚴、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問題。2016年4月,徐翠豔騙取了危房改造補助款19600元。2018年5月24日,經東蓮花院鄉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楊得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陸立堅黨內警告處分。

2.遷西縣三屯營鎮靴脫崖村原村委會主任紀廣民虛報冒領地樹補償款問題。2006年西灑線11萬伏高壓線路經過靴脫崖村,支重辦先後分5筆向靴脫崖村撥付補償款共198255元。但是靴脫崖村在發放補償款時,編造人員名單4戶,共涉及金額22000元,其中10000元由三屯營鎮靴脫崖村原村委會主任紀廣民自己用於家庭開支,12000元用於架線過程中租車費和飯費開支。2018年6月7日,遷西縣三屯營鎮紀委給予紀廣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遷西縣新莊子鄉米城莊村村委會主任楊寶雙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2011年新莊子鄉米城莊村村委會主任楊寶雙通過編造虛假材料且未按規定在原址翻建危舊房屋而是擇址新建,2012年楊寶雙騙取危房補助款8000元。2018年5月14日,遷西縣新莊子鄉紀委給予楊寶雙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對違紀所得的8000元予以收繳。

井陘縣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井陘縣微水鎮工勤人員仇蘊四隱瞞危房改造政策資金問題。2013年,仇蘊四在幫助親屬辦理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資金申請、危房改造過程中,隱瞞上級危房改造政策和資金,未如實將上級撥付的14500元危房改造資金告知其親屬。仇蘊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邯鄲市紀委監委機關移送職務犯罪案件首例開庭並宣判 ↓↓↓

7月26-27日,邯山區人民法院對市某糧油貿易總公司經理馮某貪汙一案進行開庭審理並公開宣判。被告人馮某因犯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50萬元,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馮某違法所得267.53萬餘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該案系監察體制改革後,我市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後法院首例開庭並宣判的案件。

廊坊紀檢監察網近日對外公佈↓↓↓

霸州市辛章辦事處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劉金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霸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金濤開除黨籍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經霸州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劉金濤撤職處分,將劉金濤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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