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林如海死后林黛玉有没有继承家产,有什么依据?

读行记


红楼梦里有许多未解之谜,这其中关于黛玉家产的问题,一直以来很多猜疑,有说贾府贪墨了的,有说林府没那么多钱的,莫衷一是,我之前也就此有过分析,今天我们继续来分析一下林黛玉家产之谜。

种种迹象显示,林如海死后,似乎给黛玉留下了一笔不小的遗产,主要是因为几个绕不过去的原因。

其一,林如海是巡盐御史,这是个肥差,即便自己不贪,油水也不会少,且林家“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这样的高贵的出身和门第,不可能没钱,且不会是小钱。

其二,林如海死后不久,贾府就为元春省亲兴建大观园,而建大观园的花费,似乎不是“\t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t谁家有什么,不过是个旧日的空架子。”的贾府所能一力承担的,这其中很有可能有林如海遗产汇入。

其三,贾府在山穷水尽,资金紧张之时,贾琏曾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这话直指他送黛玉南下之事。林如海死后,他是最有可能代表贾母,代表黛玉处置林府财产之人,在这期间,他是有可能中饱私囊的。

这些原因,乍看之下,似乎每一条都能证明,林如海死后绝不可能两袖清风,完全不考虑黛玉之事,但细思这些“证据”,似乎又站不住脚。

其一,林如海固然是巡盐御史,在清朝是肥差不假,但开篇说的他“到任方一月有余。”之前是“兰台寺大夫”,再之前是什么官就不得而知了,或者都是闲职小官也说不定,短短的时间内,他不大可能积累起巨额财富。

俗语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林家到林如海这一代,是从科甲出身,要说家产万贯,还真不好说,贾府经过了四代,内囊就已经上来了,更不用说“支庶不盛,子孙有限”的林家了,所以从林如海的官职和家世推导出林家一定有钱的结论,从根本上是靠不住的。

其二,林如海死后,贾府为元春省亲而兴建大观园,其花费原文说的很清楚了。贾琏奶妈赵嬷嬷说“也不过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有那些钱买这个虚热闹去?”这其实已经暗示了,元春省亲,贾府除了必要的花费,有不少可能都来自皇宫拨款。

这一点在乌进孝交租时,贾蓉也说过一次“头一年省亲连盖花园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再两年再一回省亲,只怕就精穷了。”由此可知,元春省亲的花费,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宫里给一定的钱,其余的都是贾府自己出钱。

毕竟,林如海从病重到死亡的时间是不可控的, 贾府也不可能等着林如海死后的遗产去盖省亲别墅,这对代表皇家威仪的元春省亲不吉利不说,如果林如海没有死呢,难道贾府就盖不起省亲别墅了?贾府虽然也走了下坡路,但毕竟子孙旺盛,王孙公子交结甚广,且有贾母坐镇,所以钱还是弄的出来的。

其三,贾琏是贾府的正派子孙,又是玉字辈子孙中最能办事的一个,身上捐了一个同知的身份,常被安排去平安洲办事,就是贾府营造大观园,主要也是他和贾珍等人督导办理,其实他的手里有很大的权限,只是因为王熙凤风头太大,我们常常忽略的他的能力。

毫无疑问,在贾府之中,在钱财的开支和人员的调度管理上,贾琏是有发言权的,所以他的“三二百万”的意外之财,不一定就是从林如海那里弄来的,再说,带林黛玉回扬州,他领的是贾母的差事,他怎么敢在贾母跟前捣鬼?三二百万可不是小数目!他不可能把这些钱昧起来,他也没有那个勇气和胆量。

于是说贾琏是从林如海那里弄来了三二百万的银子,倒不如说他是借着兴建大观园的事情,从中捞到了这些好处,因为兴建大观园,要花费的钱财,绝对比林如海的遗产要多得多,从以上分析来看,林如海死后不可能留下那么多钱。

当然,我们从林如海死后,黛玉在贾府的生活现状,也可以得出,她并没有继承所谓的遗产。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第十六回,秦钟死的时候,宝玉去探望,看到的是“秦钟的两个远房婶母并几个弟兄都藏之不迭。”这些人在这之前从未出现,为何此时出现了呢?脂批说出了真相:\t妙!这婶母兄弟是特来等分绝户家私的,不表可知。

也就是说,得知秦钟将死,这些平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来了,不是为了送终,而是来分家产的,谁都想捞一笔,谁也不想吃亏。那么以此类推,林如海死的时候,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呢?当然是可能的。

原文这么介绍林家家世“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又说林如海“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也就是说,林家虽然子孙不旺,但也有几门堂族,有几房姬妾,而这些人,都是可能在林如海死后,对所谓的遗产虎视眈眈之人。

所以,真实的情况可能是这样的:林黛玉一个弱女,贾琏一个外姓之人,不大可能有能力和权限处置林如海身后遗产,如果林如海真的有巨额遗产的话。总之,贾琏是不大可能把林如海的所有遗产都带到贾府的,现实不允许他这么做。

秦钟将死的时候,几个远方的婶母兄弟尚且虎视眈眈,更不用黛玉要面对的是几门堂族和几房姬妾了,即便有一点遗产,可能也会被这些人瓜分。而以黛玉重情义轻钱财的秉性,她是不大可能对钱财锱铢必较的,很有可能悉数留给这几门堂族和她父亲的几房姬妾,只要留够父亲身后之事,余者也就不再计较了。

所以我们也就很好理解“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一回,为什么黛玉会说出“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的话了,因为她在第二次回到贾府,也就是父亲林如海死后,是没有带任何遗产的。

这也就解释了,为何黛玉的生活开销,会在贾府之外,是由贾母专门派人送钱。原文第二十六回,宝玉院里的小丫头佳蕙对小红说:“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他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着。”

我们知道,荣国府的大管家是王熙凤,众人的月例银子都是从她手里发放,而从这一处情节,我们可以明确得出,黛玉潇湘馆的日常开销,是从贾母房里专门发放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贾母对外孙女的格外疼爱,生怕她受了委屈,另一个侧面也看得出,黛玉身上并没有什么钱,且她并不看重钱财。

综上,无论是从林如海的家世背景,还是从林黛玉在贾府的生活现状,又或者从贾琏嫌疑,贾府的嫌疑来看,林如海死后都不大可能留下巨额遗产,即便有,在经过几门堂族、几房姬妾的瓜分之后,在办理完了林如海的葬礼之后,甚至被贾琏小贪了一笔之后(但绝不可能是三二百万钱财),到林黛玉手里的,可能就非常有限了,而黛玉的不重钱财,又极有可能把到手的这笔钱都让众人再次瓜分,而后她身无分文的回到贾府。

所以,所谓的黛玉家产之谜,也许根本就不存在,因为黛玉并没有继承什么遗产,这一点原文不仅没有明说,从现实上来讲,存在所谓贾府贪墨的可能性也不大,所以黛玉才会说出“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自叹身世的话来。


少读红楼


《红楼梦》留下了很多谜团不可解开,其中之一就是林如海是不是给林黛玉留下了遗产。我认为留下一份嫁妆是可能的。但要说留下巨额财产是绝不可能的。至于被贾家贪掉更是臆测。分析林如海有没有留下财产给林黛玉,只需要从三个方面就可以说明白。

林如海送女进京

一,林家绝不是大富之家

林家是江南士族,书香传世。林家也有爵位,到了林如海父亲那一代还获恩延续袭爵一世。但以贾史王薛等四大家族对比,林家的显赫日子也早已经过去。就像贾珍对乌进孝说的,皇帝赏的那点银钱够什么。光靠世袭的俸禄对于这样的世家大族来说只能保证温饱而已。如果没有实际官职,有来钱的路子,世袭之家基本都是三世而衰。老祖宗早都说明:富不过三代!

林如海科举探花郎,并不能转化为实际利益。唯有当了巡盐御史才是肥缺。不过从林黛玉进京只带了一个老嬷嬷和一个小丫头看,林家当时真的没那么富贵。如果真是大富大贵,林如海绝不可能只给林黛玉配备一老一小两个丫头。哪怕贾家不缺人!

林黛玉进荣国府后看贾家的表现也证明贾家的富贵让她惊叹,所以才说她:不肯行差一步。林黛玉的拘谨表明她家的富贵远不能比较贾家。

林黛玉拜见贾母

二,林如海会不会贪污

林如海从皇帝秘书兰台寺大夫升了巡盐御史。巡盐御史自古便是肥缺,盐一直都是国有重利之业。按说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林如海应该绝不会缺钱才是。但有一点大家忽略了,林如海没有儿子,且不想过继儿子继承家业。这表示他不是个有欲望的人。一个对家族传承都不放在心上的人,要么极度自私,要么就是有大抱负以天下为己任,忠心耿耿为国为民的人。林如海显然看不出自私的样子。结合他后面英年早逝,极可能是累死或者挡了别人赚钱的道被害死。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大肆敛财?

林如海身上两个疑点解释不了,第一是执意托孤林黛玉。第二是断绝家业继承。如果他自私自利的话,只要过继一个儿子,大肆敛财,就都解决了。没必要将女儿送到贾家!显然里林如海志不在此!林如海托孤和绝嗣表明他已萌死志!盐业中的肮脏交易水太深,林如海不肯同流合污必然会触碰别人的利益,政治风险和个人风险非常大。皇帝很信任林如海,擢升他非常快。林如海只要有个人抱负就会肝脑涂地,恪尽职守!不贪污,林如海根本就不会有太多遗产!

宝黛初见

三,林如海会不会给林黛玉准备遗产

林如海死后,林黛玉从家里带来了什么?一大堆书籍!一个将书籍当成最重要物品的家族也佐证林如海的品格!林如海一定会给林黛玉留下遗产,书就是一部分。财物也会有。比方嫁妆!作为父亲,林如海会给林黛玉留一部分嫁妆。但不会多,甚至可能是贾敏当初嫁过去的陪嫁再留给女儿。这些东西会有一部分继续留给林黛玉,再回到贾家!其他就不会有更多。毕竟林如海除了女儿,还有姬妾家人需要安置。而他死在任上,住所也是官署,无法变卖。林家祖宅是林如海唯一的财产。就像荣国府一样,绝不可能给旁支贾芸等继承。这些要是变卖,值一些钱。打发家人等足够了。但仓促变卖田产也一定会被压价。究竟能剩下多少还真不好说。

林黛玉是女儿,女儿再受宠都是别人家的。林如海绝不可能留下太多富贵给林黛玉。那样也会让林黛玉更不安全。贾琏帮助林黛玉处理家产,真要很多必然会私留一部分。看后面贾琏将自己的体己交给尤二姐保管并不多,真要贪污了林家大量遗产,贾琏是最应该中饱私囊发一笔财的,可我们看尤二姐手中并没有多少东西!也证明贾琏在处理林家遗产时没留下多少私房钱!

综上三个原因,林家不是大富之家,林如海的人品可靠,林黛玉的遗产最多也就是嫁妆一份。林如海留给林黛玉的遗产不会多。林黛玉和薛宝钗说自己一无所有,也不是随口说。真要有钱,林黛玉的聪明不会无知无觉。所以,我认为林如海的遗产被贪污云云,只是现代人的臆测!古代士大夫并不都是天下乌鸦一般黑。还有很多为国为民,身具抱负以天下为己任的清官。我愿意相信林如海托孤和绝嗣就表明他的高贵人格!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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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朋友邀我回答这个问题,觉得没啥意思。因为在我看来,《红楼梦》的主题就是爱情。在曹雪芹设定的女主人公中,钗与黛两个人物是相辅相成在各个方面都是互相对比影衬的。在爱情婚姻上,钗代表的是婚姻,黛象征的是爱情;在美学上,也是审美的两个方面,环肥燕瘦,钗代表丰润之美,林黛玉代表素雅之美;在处世态度上,也是对比的,钗是外热内冷,她吃的是冷香丸,虽然外表对人热情,发出的香,是冷香,林黛玉是冷中有热,虽然常常嘴巴厉害挖苦人,但内心是充满热情的,所以,她发出的是幽香。

根据这个特点,我觉得,在社会地位上,二人也应该是各占一极,古代的评价标准是两个,一是富,二是贵。人们看到一个人很有气派的时候常常说,此人非富既贵。可见富与贵是可以分开来说的,贵是以官职和爵位来论的,富是以财富来论的。薛宝钗家虽然是金陵四大家族之一。但是,四大家族的地位是依次递减的。贾家是公爵,史家是候爵,王家是伯爵,而薛家是紫微舍人,这不知道是个什么爵位,但肯定比前边的低的多,说白了,就是皇商,虽有钱,地位却不高。因此,在薛宝钗身上,占了个富字。她基本上算是富家女,小贵大富。

林黛玉的林家,书中说,祖上是封过候的。本来应该袭三代,可是皇上开恩,袭了四代,到如海的时候,已经是科甲出身,如海是一甲三名的探花郎。按规矩,是应该进翰林院的。在古代,无论是候爵之家,还是天子门生,身份都是非常高贵的。我们且不说林家是否是大富之家,这个贵字,林黛玉是占定了。所以,她与宝钗在这方面的对应是一富一贵。

富与婚姻相关,贵与精神相关,所以,宝钗是婚姻中的胜利者;贵与精神相关,黛玉与宝玉之间的爱情,就是唯灵的,所以黛玉是爱情的胜利者。但是她们二人都是现实中的失败者,得到爱情的,得不到婚姻。得到婚姻的,只能独守空帏。所以,她们饮下的是同一杯酒,品出的是“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我们现在讨论林黛玉这个人物,是曹雪芹虚构的一个人物,现实中可能有她的原型,但是,原型与小说中的人物是不可能完全对应的。在《红楼梦》的第一回中,曹雪芹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说明这篇小说,从构思到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中间是经过多次修改的。现在出版的很多版本存在许多不同,就是证明,能行本第三回的题目是《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而甲戌本这回的题目是《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两相对比一下,通行本的回目明显比甲戌本好。甲戌本的题目因为不好,后来被修改了,但是他留下了曹雪芹对林黛玉这个人物的定位“孤女”。被收养的孤女,大概不太可能会有巨额财富的。

在甲戌本第二回冷子兴向贾雨村介绍荣国府情况说到贾宝玉时,原文是这样:“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按这个说法,宝玉与元春只差了一岁。后来的通行本上,也改掉了。从这些修改的痕迹,可以看出,《红楼梦》的人物是虚构的。不可能是对现实人物的如实摹写。因此,讨论林黛玉是否有巨额遗产,只能从书本中找根据。当然,由于《红楼梦》是现实主义巨著,当时的家产继承制度可以做为参考。

现在一个很流行的观点认为,是贾琏去为林如海办理的后事,所以,林家的财产落在了贾琏的手上,也就是荣府之中。其中最大的证据就是七十二回中,贾琏与凤姐闲聊起太监的勒索时曾说:“昨儿周太监来,张口一千两。我略应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将来得罪人之处不少。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许多人认为,既然说的是“再发”那就说明已经发过了。而贾家从那儿能一次发两三百万银子的财呢?便很快得出结论,林黛玉的父亲不是死了吗?他是巡盐御史,肥差,那么,这三二百万的财就是林家之财了。而且,在林黛玉的父亲去世之后,恰好遇上元春省亲,贾府盖了大观园。林家的钱,一并用在建造大观园上面了。

上面这个结论,只是个人主观想象。《红楼梦》中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证明这种想象是真实性。

我们还是看看,关于林如海的去世,书中是怎样描写的。并通过这些描写,看看能否找到贾家拿钱的证据。

第十二回最后一段:再讲这年冬底,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写信特来接林黛玉回去。贾母听了,未免又加忧闷。只得忙忙的打点黛玉起身。宝玉不大自在,争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拦劝。于是,贾母当要贾琏送她去,仍叫带回来。

从这一小段中,可以看出如下信息,林如海生病的时候,派人来接林黛玉。林黛玉要回去,宝玉心中难过。因此,贾母派贾琏去送黛玉。送不是目的,因为林家是派人来接的。最关键的是把黛玉带回来。林如海身染重病来接女儿,之后的去世,并不意外,但是,贾琏去为林如海办理后事,似乎他没有这个资格。因为,林如海虽然没有亲兄弟,但堂族兄弟还是有的。而且第二回也明确说了,他还有几房妾室。虽然林黛玉的母亲去世之后,他没有再续弦,但在家中没有夫人的情况下,妾室之中,必有一人操持家务,这应该是正常的情况。

当林如海身体不好,可能性命不保的时候,对后事必然有所安排。所以,贾琏去送林黛玉,虽然可以帮助办理丧事,但决不会是他主持,因为他没有这个资格。这个问题不用细说,封建社会内外有别。不要说贾琏只是个妻侄,就是贾政到了,也没有为林如海办理后事的资格。

十三回,王熙凤协理宁国府的时候,随贾琏一起去扬州的昭儿回来送信。

昭儿道:“二爷打发回来的。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二爷带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爷灵到苏州,大约赶年底就回来。二爷打发小的来报个信请安,讨老太太示下。”

这里又给了我们一些林如海去世的信息。贾琏和林黛玉是在头年“冬底”接到林如海生病的信。冬天共三个月,冬底最早也应在十一月后半部分。林如海死的时间是九月初三。这说明,林如海派人接黛玉之后没几天就去世了。假如他是九月初一写的信。送信人走后三天,他就去世了。从扬州到京城,走了两到三个月。这样,贾琏和黛玉回到扬州的时候,林如海已经去世最低四个月以上了。

有人说,难道林如海不会是写信接女儿之后第二年的九月初三死的?我认为绝不可能,因为时间对不上。如果从京城到扬州是两个月路程,林黛玉冬末起程,在正月或二月之间,可到扬州,她的父亲还没有去世。贾琏送到之后,就没有滞留林家的理由。虽然贾母命他带黛玉回去,可是,林黛玉的父亲在,就算是外婆,也不能大过父亲去。

林黛玉和贾琏到了扬州之后,“同送林姑老爷灵到苏州”,同送二字,大概不是说,他二人一同送林如海之灵,而是与林家办理丧事之人同送。

如果林如海是头年九月初三死的。送信的去京城三个月,林黛玉回扬州三个月,再回苏州安葬,之后再回京城,大概一年时间差不多,第二年年底回来,时间是相合的。

这样,贾琏和林黛玉回到扬州的时候。无论林家有百万家私,还是林如海两袖清风,都轮不到贾琏来处置。林家的堂族,必有主事之人在,况林如海还有几房妾室。家产能留给林黛玉多少,一切听林家人的。按照一般的规矩,林如海没有后,可在林家的子弟中过继儿子,继承他的香火。林黛玉留在林家,出嫁的时候,林家会根据情况给她置办嫁妆。如果,要去外婆家住,又不是出嫁,断无带家产走亲戚的道理。这时,林黛玉事实上已经成了孤儿。如果到了出嫁的年龄,回到林家。林家也会主持她出嫁,如果在外婆家,外婆发送,林家省了嫁妆钱,自然也没有意见。

从以上的情况看,我觉得林如海给黛玉留下巨额财产的可能性不大。这里,我也懒得去查明清巡盐御史有多少油水,那没什么意义。从林黛玉来到贾府之后的生活细节上,让人感觉到,林如海不像巨富的样子。比如四十五回,黛玉与宝钗互剖金兰心的时候,就说过,她自己的吃穿用度,都与贾家的小姐一样。这样说唯一的原因就是,林黛玉在贾府的生活,花的是她外婆的钱。要不然,吃点营养品,还要受到宝钗的接济吗?这也同时印证了我开始的猜测,钗与黛一个富,一个贵。

为什么现在对于林黛玉是否有巨额财产有这么多讨论?个人觉得,这与现代人以现代的思维方式去理解林黛玉有关系。许多人大概以宫斗戏的思维方式来理解《红楼梦》了。《红楼梦》不是悲剧的意味吗?你看,她的爱情没有成功。被对手陷害折磨死了。除此之外,她还有巨额家产被别人吞没了。这不是悲剧之上,又加悲剧吗?

这样的理解,当然是浮浅的。如果《红楼梦》是谋财害命,二女争夫的主题,那么,它的思想意义也只能与《窦娥冤》差不多。但《红楼梦》的思想意义,决不在此。它的悲剧也不是因为那个坏人造成的。而是男女主人公超越时代的爱情观,与整个社会的婚姻道德的冲突。


七月流火140400643


这个问题以前也回答过,可是看到之后还是忍不住要啰嗦两句,第一,林如海到底有没有留下巨额遗产。有不少人都猜测林如海肯定留下巨额财产,因为巡盐御史是个肥差。要知道“盐税”是非常重要的,当时清朝的税收大概四分之一都来自盐税。

这么重要的一个有实权的官职,朝廷和皇帝会随便任用吗?康熙年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任江宁织造,巡视两淮盐漕监察御史。也就是说曹寅也做个“巡盐御史”的官。曹寅是什么人呢?是康熙帝奶母的儿子,也就是所谓的“奶兄弟”,属于皇帝的亲信。这里插一个题外话,曹雪芹笔下的林如海是不是曹寅的另一个分身呢,有待商量。

清朝乾隆年间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案件,叫“两淮盐引案”,连大才子纪晓岚都被牵扯进去的一个案子。曾今是两淮盐运使的卢见曾被查出令商人办买古玩,未给价银一万六千余两,被捕入狱,最后死在狱中。但是乾隆皇帝命令去抄卢见曾家的时候,并没有抄出什么赃款,当然就因为纪晓岚给了卢见曾一封信,信里面没有字,就只有两样东西“盐”与“茶”,意思是皇帝要严查盐案了,卢见曾赶紧转移财产,最后乾隆什么也没有捞到手,大怒,关进监狱,秋后问斩,没等到砍头卢见曾就病死了,属于运气好。那么卢见曾为什么会当两淮盐运使呢?主要还是官名好一些,卢见曾治理水患很有本领。在后来当上两淮盐运使可能腐化了。但是这个官还不大,在盐引案中,皇贵妃的弟弟高恒被杀头抄家,抄出了几十万两银子。为什么要讲这些呢?主要是想要说明,两淮盐运使,或者说巡盐御史,这些跟盐税有关的官职,只有两种人可以被任命,第一种是名声较好的官也就是朝廷上下基本上都认可的清官,第二种是皇帝的亲信。

从林如海当官来看,皇帝的亲信是谈不上,只能认为他是一个清官。并且不要以为当巡盐御史就非常了不起,就可以无法无天。曹寅是皇帝的亲信,还因为盐税的问题被当时的两江总督噶礼弹劾过,不过因为康熙皇帝的包庇,曹寅躲过了一劫。所以有不少读者看红楼梦小说,就认为只要林如海当了巡盐御史,就等于往家里拉进了一个金矿。那能有那么容易的事?那朝廷上下,地方官员多少只眼睛都在盯着两淮盐务,谁不知道这是肥差。所以我认为林如海是依靠自己为官多年的清誉,即清官的本质当上这个巡盐御史的。所以他不可能给林黛玉留下太多的遗产。但是林如海毕竟也是个官,虽然清朝的工资低,但是养廉银还是不错的。林如海养廉银一年也有几千两银子的收入,所以生活完全过的去。

红楼梦里一直流传林如海留给林黛玉巨额遗产,无非就是贾琏说了那句“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关于这一句话,就有好几个版本,我手头的脂批本就是“这会子再发个三二万银子财就好了”,这一句话完全是两个概念。

客观的来讲,林如海或许有一些遗产会给林黛玉早早的留好,比如林黛玉的嫁妆,一个父亲在自己临死前,只要不是说突然得病死的,基本上都可以为自己的子女把后事安排妥当的。贾琏帮忙料理了丧事,贾琏纵然贪污一点吃喝玩乐的银子,是很小一部分的。林如海留给林黛玉的东西,大部分东西,特别是银子以外的东西,贾琏都会如数的交给贾母,即便是有些银子,也会交给贾母代为保管。


青埂峰下的鬼话


问主只所以有这样的疑问,实际还是看不懂《红楼梦》造成的。真正懂了,决不会有这样的问题,谁还会为一个虚假的命题找证据,那不很可笑吗?

员外多次讲过,看懂《红楼梦》关键是主题和喻象。主题是道家的金丹之道,具代人物事件都是讲象的。林黛玉为火中木,丹道中的木汞,表神魂也。再看其父母,贾敏,敏字不是讲神魂作用吗?林如海,无边的神魂,在我们人体中,财产为金,喻精气,读者向神魂中寻精气,觅财产,不是援木求鱼吗?如海死,那是讲炼己,神魂归元也,懂吗?

财产谁有?薛宝钗呀!宝钗为金,黛玉为木,这叫金兰,实一虎一龙也。大观园是什么?内炼中的内景也,精气不足是显现不出来的。钱从哪儿来?皇家供给的,皇家是谁?我们身体呀!所以不能从神魂中找精气,从如海身上找遗产,那太可笑了。

有人讲贾琏发了二三百万的财,从哪儿来?别猜了,贾琏在丹道中的喻象就是寻花问柳,花为铅,柳为汞,贾琏发财就是讲炼铅,铅即钱也,这都是象,不懂象,就会有这样那样的疑问,一会东一会西,在那里乱猜。所以,员外讲,当前无红学家。再看一万年,还是不懂,什么原因?主题和喻象不通也,没办法,只能在那里搞笑话了。





十八员外


《红楼梦》里,林如海死后,黛玉有没有继承家产?这个很难说。因为按照清代的法律规定,女儿是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的。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的人家是被称为绝户的,他的家产是要被充公或者是被吃绝户的。第三回书里,林如海说的“免了我的内忧”的内忧就是和这个相关的,所以黛玉是没有遗产继承的。

只是我们要知道,林家也是列侯之家,而且人丁稀少,他们家应该也是历代积富,而且林家并没有像贾家那样穷奢极欲的生活,如海也曾教导黛玉惜福养生,自然生活细节也不会奢靡。所以林家是非常有钱的。



林家有钱是肯定的,但是能给黛玉的有多少我就不得知。因为那时如海还在时,贾母打发人来接黛玉进京,我认为如海是应该将家中的一些钱物,交给黛玉带走的,其中应该包括贾敏的嫁妆。如海明知女儿进京是长住,他也不可能叫女儿两手空空的前去,何况那个时代的人都是极势利的,落难投靠和带钱投靠的意思是不一样的。


比如薛家虽然是住在贾府,却也是底气十足的,薛姨妈就说了自己家的用度自己家出。这样作为林如海,当时还有钱有势的时候,肯定也是虑到了这一层,应该也是给女儿带了不少的钱财才会进京。所以我认为林如海的财产有一部分就是在黛玉进京时已经带去了,甚至每年林家都有派人给贾府送钱。毕竟他们是亲戚,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了,只是因为书的重点不在这里,所以略过了不写。

黛玉在林如海病重时,接到书信,贾母命她回家,并派了贾琏跟随,并叮嘱叫他把黛玉好生带回来。这样,在料理如海后事时,贾琏应该会妥善处理,可能房屋田产之类的,必须充公,但是其他的钱物,如海应该是可以提前安排给贾琏叫他给自己女儿带走,毕竟他不是先死了黛玉回去的,是病重时回去的。而变卖房屋田产所得应该是安置姬妾生路,以及自己家的族亲所得。



黛玉是一定有钱的。只是林家的钱财,她能拿到多少我是没办法估计的,至于是不是花的林家的钱盖的大观园,这个就很难定了,一是因为大观园的修建需要庞大的资金。我觉得不能全是林家的家私所能做到。二是,毕竟黛玉只是如海聪明的给了钱她,而不是让她名正言顺的继承家产的。

所以只能说她可以得到一部分林家的家产,贾府修建大观园是否林家的家产,书中是没有明说的,我也不能信口开河。如果有人说,黛玉的原型是李香玉,李香玉到曹家时,是被抄了家的,所以她是没带钱到曹家的。作为黛玉的原型是这样,所以黛玉是没有钱的,这个我就不论了,因为小说只是生活的提纯,它可能照原样写,也可能只是借一点影子。


荷唯洛之恋


“文小姐”邀我二次答题,实难再推,只好乱答。本不想乱说,一因脑萎缩,手抖输字不利索。二因才疏学浅,乱答题,钱一分没争着,争来骂声一片。三因乱答题,一、二十年后如有机会碰到曹公也会找骂。言归正传,乱谈心得。

林如海死后,林黛玉有否继承巨额财产,为什么?

《红楼梦》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黛玉说:“何况于我,又不是他们这里正经主子,原是无依无靠投奔了来的……”。宝钗说,他也和黛玉一样。黛玉对宝钗说:“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在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金兰契互剖金兰语”,林黛玉说的不会是假话。黛玉说他与宝钗区别,我的理解,黛玉一无父母,二无兄弟,三无家中房地,四无一文半个,一草一纸,五走不能走。

林家根本没有财产,人也大体散尽,已应是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造成这种原因,只有一种,林家已经被抄家,只是作者不写之写。

另外在他处,也可佐证。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文中,昭儿回来报信时,凤姐对宝玉说:“你林妹妹可在咱们家住长了”。如果,林家还有很多人,很多财产,凤姐儿不会说林妹妹在咱们家住长了的话。贾宝玉也说:了不得,想来这几日,他不知哭的怎样呢!这些也可能,凤姐和宝玉知道林家被抄。作者的不写之写。

第五十七回,“惠紫鹃情辞试宝玉”一文,紫鵑对宝玉说“林家虽贫到没饭吃,也是世代书宦之家,断不肯将他家的人丢与亲戚,落人耻笑。同回,”宝玉痴狂,林之孝来看宝玉,宝玉听到一个“林”字,便满床闹起来了说:“了不得了,林家的人接他们来了……”贾母忙安慰宝玉,“那不是,林家的人都死绝了。没人来接他,你只管放心罢”。紫鹃、贾母之话,绝非虚言。作者又是不写之写。

我似读到,林家家败人散,並无财产,说贾家贪财,纯属乱谈。

(乱答勿怪)





老猴悟通灵


“林爸爸死后”,林妹妹有没有继承家产,还真难说。只是我觉得林妹妹一定得到家产了。

咋说?

刚看见有人说,林妹妹没得到家产(得到跟合法继承还是不一样滴)。

因为第一:贾家公侯之家,内囊还“渐渐尽上来了”况列候林家?

第二:林爸爸做大官时间不长,积累不多。

其三:证据——林妹妹“一草一纸,都与他家姑娘一般。”

其实,贾家是“生齿日繁”花空了。而林家人烟不旺,家产不会分散。因为爵位袭尽了,也不用像贾家一样摆谱了。不会“内囊尽了”。虽不多,也得“薄有家私”吧。林爸爸是个清贵的人,不喜张扬糜费。做官多少得积蓄些。

至于林妹妹说一切吃穿用度都是贾家的——老太太就养一个唯一的外孙女吃穿,咋啦?连恁名贵的大氅,说给宝琴就给了。

难道让林妹妹出生活费不成?就是明知有钱,说没钱也很正常。

为啥我总说“得到”,不敢说“继承”?

有人说,清代女孩子按法律不得继承财产啊。一门男丁死绝了,财产归公。我又没处查清代律法去。

如果真有这规定,呵呵!

林爸爸又不是猝死!觉得自己不行了,就赶快叫人捎信让林妹妹回去了。

不动产没办法,那些细软,还不能让贾琏让人弄到贾家?

按少处说:几千两银子也是家产啊。谁说必定能盖个省亲别墅的钱才是家产涅?

一个列候后代,又做了几年大官,其收入有上万两银子,不是虚话。别说年俸,那是摆设。朝廷动辄“罚俸半年、一年”几乎就是个挠痒痒。(电视剧有个细节:李卫出于对曾静的痛恨,打曾静了(曾静煽动谋反)。芝麻大的事。雍正罚俸半年。)若是指望工资吃饭,一罚半年一年,全家喝西北风么?谁也不指望工资吃饭。


莘县村民


黛玉不名一文?不可能。最其码贾敏的嫁妆归她。再说林家,几代积累,又无人败家,家财定不会少。至于那些旁枝末亲想贪,也要看看林如海,是不是如秦钟那样,软弱无能又无后人,也无姻亲照看吧。



绝户一死,财产充公,从此女儿无所依靠,若无人家收留,便流落街头,这,这也太扯了吧。事实上,对绝户女的财产继承问题,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



如果没有儿子,女儿没有成家,户主临死前有以下几种处理家产的方法。

一,将财产交付家族管理,家族负责此女的嫁妆,以及庇护此女合法权益。二,找一同族男孩过继,财产归男孩所有。此女做为在室女享受应受的权益。



如果不想献出财产,又不想过继,户主可采用第三种方法,申报“户绝”,这样,就脱离本族,不再享受本族的庇护,父辈财产可由绝户女继承。林如海既无本家,又不准备续弦,大约是采取此法。



贾琏所说的再发二三百万的财,大约就是林家财产。当然,这注财并非装入自己私囊,而是填了贾家省亲园子的窟窿了。



至于林黛玉与薛宝钗谈时所说自己是穷得如乞丐,那是因为黛玉年小,大批钱财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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