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定了,国办明确PPP条例年底前出台

解读|定了,国办明确PPP条例年底前出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办发〔2018〕79号)。明确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继2017年7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后,关于PPP条例的推进一直未有着落,79号文的公开发布,正符合当下PPP行业对于PPP条例出台的期望。

在年初公布的《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PPP条例被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年中的7.23国常会、7.31政治局会议对“稳增长”、“基础设施补短板”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伴随着财政部之前对于PPP项目库的规范清理, PPP行业已经进入了平稳发展期。在此背景下,PPP条例的出台将会使得PPP项目的推进更加规范,亦为行业内已普遍认可接受的做法提供法规依据;还将缓解2017年底以来的PPP观望情绪,有助于PPP模式的常态化、规范化,并对PPP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法律问题给予明确。从长远看,有利于提升我国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化水平,提升相关行业的运行和监管效率。

《通知》将PPP条例的制定纳入了“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的条目措施之中,这标志着本次PPP条例的出台,将会对PPP项目中政府方监管、履约等重大问题进行规范。这将会带来以下三方面的影响,一是显著改善市场对PPP模式的信心,对于PPP项目的长期绩效提升、政府监管体制创新以及监管效率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二是将减少地方政府为追求短期业绩,而盲目上马项目,避免出现对社会资本方胡乱“承诺”而又不履约的情形,同时有利于增强投资人对于政府讲经济、讲信用的心理预期,减少投资人在与政府合作中的投机博弈心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PPP项目中来。三是能够较好地解决各部门之前单打独斗、分头发布政策引起的政策打架情形,减少地方政府的政策犹疑,体现了中央对PPP项目的呵护。

近期课程安排:

1、新形势下PPP项目政策解读与绩效考核及运营管控专题

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8日—30日(28日为报到日)昆明市

2018年9月19日—21日(19日为报到日)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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