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寫給受害孩子的信:孩子,請你原諒我……

检察官写给受害孩子的信:孩子,请你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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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我要請你原諒我們 …… 是我們做的太慢,是我們做的不夠 ……”

4月26日晚,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平臺“蘇州檢察發佈” 刊登了一封特殊的信件。

检察官写给受害孩子的信:孩子,请你原谅我……

記者瞭解到,收件人是一位被精神病媽媽勒死的3歲男孩,寫信人則是辦理這起案件的吳江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科的付雷。信件標題是“孩子,我要請你原諒我”,付雷在這封信裡,共出現了10句“孩子,請你原諒”,包含了他對這個案件,以及他對以後幫助可能有著同樣遭遇孩子的種種感觸。

以下為信件原文:

孩子,請你原諒我

孩子,一直總覺得有件什麼事沒有去做。今天,時隔 20 天再次接到這份案卷,才恍悟,原來,我是想給你寫一封信。


我要請你原諒我。在七天的審查逮捕期限內,我沒有靜下心來 , 為你舉哀。你要知道,在那些天我要搞清楚你的媽媽為什麼要終結你的生命。她是真的有精神病性症狀,還是別的什麼。她不肯回答我的問題,她不肯去回憶2018年1月13日那天下午發生的事,她是真的因為負疚而無法面對,還是想推脫責任迴避處罰?


我要請你原諒我。我和警察叔叔們一樣,用冷靜的目光查看照片裡你涼涼的小身體,一點點地讀法醫寫下的檢驗報告。我私心裡其實希望你可能是誤食了什麼,或者是哪裡病了,摔著了,而不是被親生母親勒頸窒息。審查起訴階段,從頭閱卷。我現在的時間相對多了一些,悲傷就象漫堤的河水 , 緩緩地將我淹沒,我沒有淚,我的淚在你媽媽的哭泣聲中悄悄地流乾了。


我要請你原諒我們。在你出生時就不知道親生父親是誰的時候 , 母親出現關係妄想和被害妄想的時候,我們都不知道,你正在經受苦難。你一直在不正常的監護下生活了三年,這三年裡,你比同齡人更早學會自己吃飯,還會給媽媽嘴裡塞吃的;你比同齡人更早學會自己穿衣,還會對媽媽說 : 我愛你。


我要請你原諒我們。當我們的孩子參加夏令營的時候,你正緊緊地牽著媽媽,陪著她在火車站滯留。在長達半個月的流連往返中你或許也看到了候車室裡精美的圖畫書和五顏六色的玩具?你一定也聞到了漢堡包和奶油的香味了吧?


我要請你原諒我們。關於你的親生父親,你媽媽給我們的信息太少了。警察叔叔調查了很久。通過訪查,我知道你媽媽的朋友圈裡有一張你和一個男人的合影。他是不是那個從來沒有撫養過你的爸爸?他是不是遺棄了你和媽媽的那個人?


我要請你原諒我們。當鄰居在深夜聽到你媽媽長時間嚎哭時,不知道你是怎麼面對和渡過的。當鄰居聽到你對媽媽說“媽媽,我要臉的 , 我有臉的”時候,當鄰居聽到你媽媽打在你臉上的耳光聲音時,當我循著檢驗報告在你的臉上找到了針孔時,你那小小的心靈是在經歷怎樣的恐慌與煎熬啊!而這一切,當時我們都不知道,都不知道。那天,你的小舅舅來找我,一個努力在上海打拼的普通農民,傷感、疲憊、無奈。他是你最親的親人了吧?看著你出生,對你最疼愛。半天才說了一句 : 小時候是我姐姐帶我的。可是我真的沒有辦法帶著我姐和我外甥去打工啊。面對你媽媽的輕度精神病的鑑定結論,他默默地流淚 :“我以為我姐就是被人拋棄所以心情不好,我真不懂啊,我若早知道她得了精神病,我怎會離開,我怎會離開。


這些年做未檢,如果沒有眼淚灌溉,我也許還是那個心中只有法條的公訴人 ; 如果沒有播種希望,我一定還是那個走不進孩子們內心的檢察官。可是 , 滿以為做得挺好的我們,還是要請你原諒我們。如果我們早些知道你的情況,我們會找你的外公,找你的舅舅,找你的大姨。他們不懂不要緊,我們可以告訴他們;他們不願意負擔也不要緊,我們可以勸說、幫助他們。我們一定不會讓你置身於如此危險的成長環境之中,我們絕不會讓你的媽媽幻想著“帶你一起離開人世”!


孩子,我要請你原諒我們。你知道嗎?去年我們辦了一件支持 " 撤銷監護權 " 起訴的案件。那個小姐姐離開了侵害自己的親生父親 , 她的世界恢復了純白,她又有了夢的未來。可是,我們還是處在探索和研究階段,沒有法定化,沒有規範化,更沒有讓所有人認識與記住,檢察機關可以支持起訴“撤銷監護權。是我們做的太慢,是我們做的不夠。


孩子,我要請你原諒我們。照片裡的你,有大而黑的眼睛,抿緊的雙唇和尖尖的下巴。在人世的三年中,你少有笑容,媽媽難得有清醒地說“愛你”。但你仍然象個天使,是鄰居和親人眼中那個懂事的小精靈。你放心去吧。對於我們而言,你會成為是我們推進撤銷監護權公益訴訟工作中的指路牌,長明燈。


你穿過黑暗的時候不要害怕,因為前面天就會亮起來了。從今往後,我會建議同事們,從你的名字當中取字,作為今後我們對支持撤銷監護權工作的代稱。每當念一次你的名字,這個世界上就有一個孩子得到了安全和溫暖,好嗎?


吳江未檢付雷

寫於2018年4月24日

检察官写给受害孩子的信:孩子,请你原谅我……

付雷回應寫下這封信的想法。蘇州檢察供圖

付雷身邊的很多人都看過這封信,他自己對這封信是否得當也有些猶豫。不過,很快,他打消了這份念頭,他說,“未檢(注:未成年人檢察科 )檢察官,首先是有豐富感情甚至激情的人,然後才是穿著制服的執法者。一個有溫度的人,才能去溫暖別人。我有悲傷,亦可播之四方。”

(文中人物系化名)

據“蘇州檢察發佈”披露的案情:2018年1月12日晚,犯罪嫌疑人女子楊某在蘇州市吳江區同裡鎮一租房內,因懷疑屋內有流動的毒液,用小推車載著被害人小蘇離開租房,在同裡鎮街道行走。至1月13日中午,因體力不支而暈倒,被治安巡邏人員發現後送回租屋,並通知其弟弟楊某某。

楊某回到租房後開始燒紙,並感覺自己馬上要死亡,於是打電話給自己父親,聲稱自己要死了,託付小蘇。此時小蘇因圍巾繞頸,要求楊某幫其解開,楊某忽然覺得自己死後小蘇沒有人管,很可憐,決定帶小蘇一起死。於是用兩手抓住圍巾兩端,勒住小蘇脖子,致其倒地失去知覺。隨後將小蘇抱到床上。

此時楊某弟弟楊某某在從上海趕到同裡鎮的路上,接到父親電話,於是與楊某聯繫。楊某告訴弟弟,已經把小蘇勒死了。他掛斷電話後立即打電話給租房的房東,請他去租房查看。房東敲門,但楊某不開門,稱等其弟弟來再開門。房東於是打電話報警。此時小蘇忽然咳嗽, 有甦醒跡象,楊某再次抓住圍巾兩端用力勒。

直到楊某某趕到租房敲門。楊某打開門後回到床上躺在小蘇身體旁。楊某某立即對小蘇進行施救。此時120救護車和110警車趕到,送小蘇至醫院急救。急救半小時後,醫院確認小蘇已死亡。

經法醫鑑定,小蘇系因頸部被勒引起嘔吐,嘔吐物堵塞氣管致窒息死亡。經蘇州市廣濟醫院司法鑑定,楊某處於輕度精神病狀態,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其作案系因輕度精神病與現實因素共同作用。

楊某自稱,2011年至蘇州吳江打工,其間認識一名男子同居。2015年小蘇出生。但楊某家人從未見過該男子。小蘇出生時楊某提供了一張男子的身份證複印件,用於小蘇的出生證明,但經調查該男子與楊某無關。據楊某弟弟反映,2015年開始楊某開始懷疑有人偷其財物,有人要害其性命。

检察官写给受害孩子的信:孩子,请你原谅我……

立檢為公

執法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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