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吉林省公主岭市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速腾轿车逆向行驶,于是依法纠正其违章行为。该车驾驶员李某某状态疑似酒后驾车且态度恶劣,不但拒不出示相关证件,还辱骂民警。
被带上警车后,她又打上了“醉拳”,辱骂、抓伤多名民警。经检测,56岁的女性驾驶员李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60mg/100ml,属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其辱骂、打伤民警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这正是:
醉酒驾车走逆行,
“醉拳”袭警太嚣张,
一时之快逞口舌,
法律必将严惩你!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附:酒驾行为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规定指出: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附: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妨害公务,后果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示
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因一时侥幸,造成终身后悔的悲惨结局,酒驾成本高,害人又害己。
拒绝配合执法甚至暴力抗法是对法律的蔑视、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挑衅。公安机关对暴力袭警、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转自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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