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嘉毅:律師越是蹚著雨雪前行,標誌著我們的法治越是落後!

8月11日,我在抱住的一篇《暴雨後律師蹚水去會見,韓嘉毅秘書長怒了》引發廣泛關注。面對律師這種敬業精神的體現,韓嘉毅秘書長卻認為這是把悲劇唱成了讚歌,真正需要推動的反而失去了關注。

至於什麼是真正需要推動的呢?請看下文分曉:

⊙ 本文長約1500字,閱讀需時3分鐘

韓嘉毅:律師越是蹚著雨雪前行,標誌著我們的法治越是落後!

— 韓嘉毅 —

中華全國律協刑事委員會秘書長

北京市刑訴委員會主任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可憐?可悲?又把悲劇變讚歌了!

北京的刑辯律師會見難,人所共知。朝陽看守所每天半夜零時開始排隊佔號,海淀看守所下半夜各種型號的板凳、馬紮記錄著每個律師的先來後到。三九三伏,風吹日曬,還不如公交車站,至少還有個棚。蜷縮在汽車裡、小旅館裡的律師徹夜不眠,盼望著天亮第一波的會見。

近日,北京連降大雨,看守所外水深一米。為了不錯過約定的會見時間,律師在暴雨後手舉公文包和電話,蹚著齊腰深的水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的照片在網上流出。於是律師同行飆淚點贊,律師協會的官網、法制網等官方緊急跟進唱讚歌。可我的心卻是拔涼拔涼的!

韓嘉毅:律師越是蹚著雨雪前行,標誌著我們的法治越是落後!

我們遲早有一天,也能像其他國家的同行一樣,可以與被羈押的當事人通電話。不必要這樣冒著危險去會見。

我們應該更加關注和呼籲法律的落實,不要讓同行冒著風險去會見。

法律人肩負著國家法治良好運行的重任,應該有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自豪感、榮譽感,同時更應該具有超出普通人的自律性……武裝著全套荒野求生的利器,汗流浹背、蓬頭垢面、起五經爬半夜不是我們的定位。我們越是蹚著雨雪前行,標誌著我們的法治越是落後。

外國的同行看到我們為此如此感慨萬千,只會一臉苦笑,或者笑掉大牙!

喪事喜辦,我們該醒醒了、該停停了!

做刑辯的律師都知道,有時候我們的會見沒有實質的意義。過年過節前去見見,案件很久沒有進展了也要去見見,案件有了稍許進展了要去見見,季節變化了要去見見……於是,看守所周圍生存了一大堆二百元一次,幫助家屬會見的“生活律師”。

我就不明白,明明法律規定了律師與當事人有通信的權利,打個電話不就解決了嗎?那麼多法治國家都已經毫無障礙執行的東西,在我們的國家就是法律白條?為什麼我們不能把熱血沸騰點讚的精神,用來呼籲落實法律規定?

不止一次,不論是與各級偵查機關的座談、還是各種級別的司法改革座談會,但凡各級機關聽取律師意見,一有機會我就談這個問題。就包括今天(8月11日)下午的座談會,我還呼籲落實通訊權的問題。能不能按罪名劃分,把一些偷雞摸狗的罪名,規定為可以與律師同電話的;把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規定為可以與律師通電的;或者按階段劃分,把偵查結束的案件,或者審判階段,或者把二審的案件,規定為可以與律師通電話的案件等等,我們總要嘗試著推動一下吧!

一方面,可以分流一部分律師會見給看守所帶來的壓力,這比加蓋會見室要快,能夠滿足刑事全覆蓋等司法改革帶來的壓力;另一方面,前進的一小步,可以為此後的徹底放開減少阻力。

可悲的是,不止一次,律師同行、甚至司法機關的領導,都在擔心如何核實通話的律師身份?如何確定是不是與律師在通話?與家屬通話了怎麼辦?有不靠譜的律師怎麼辦?這樣操作律師的風險是不是太大?

說我太超前的、說我不現實的、說我有理想的很多。我們自己都不能統一認識,我只能是一聲嘆息了!

我就不明白,怕什麼?擔心什麼?

律師越是蹚著雨雪前行,標誌著我們的法治越是落後!

韓嘉毅:律師越是蹚著雨雪前行,標誌著我們的法治越是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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