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高檢印發《全國檢察機關智慧檢務行動指南(2018-2020年)》

為科學應對檢察信息化遇到的新問題,進一步細化《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深化智慧檢務建設的意見》的第二階段工作任務,遵循科學化、智能化、人性化原則,全面構建應用層、支撐層、數據層有機結合的新時代智慧檢務生態。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全國檢察機關智慧檢務行動指南(2018-2020年)》(以下簡稱《行動指南》),為做好檢察信息化工作指明瞭發展方向。

《行動指南》提出了全國檢察機關智慧檢務建設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構建應用層、支撐層、數據層有機結合的新時代智慧檢務生態,助力提升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主要任務包括:

(一)全面構建以辦案為中心的智慧檢務應用層生態。推進智能輔助辦案系統建設;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升級優化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構建便民智慧服務平臺;優化高效智慧管理平臺。

(二)全面構建以安全可靠為基礎的智慧檢務支撐層生態。大力推進檢察工作網建設;全面加強音視頻技術應用;加強信息網絡安全體系建設;大力開展標準體系建設;完善國家檢察大數據中心基礎設施。

(三)全面構建以開放共享為導向的智慧檢務數據層生態。加快建立數據資源體系;切實加強數據資源管理;科學開展大數據分析應用。

《行動指南》提出智慧檢務建設的基本原則:科學化原則、智能化原則、人性化原則。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強統籌規劃,防止重複建設、資源浪費。堅持把科技作為檢察工作的創新發展動力,加快推進檢察機關智能化建設,促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虛擬現實等新興科技與檢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樹立“寓監督於辦案、寓辦案於服務”理念,堅持以辦案為中心和以需求為導向,建用並舉,以用促建,打造優質、實用、好用的智慧檢務產品,提升一線檢察官辦案質量、效率和能力。提升人民群眾和檢察人員對智慧檢務產品的滿意度。

《行動指南》還明確了檢察院各業務部門和技術部門在推進智慧檢務建設中的責任分工,以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時間表,並要求完善智慧檢務統籌管理機制、完善智慧檢務綜合保障機制、完善智慧檢務創新發展機制等保障措施,進一步完善了智慧檢務建設的頂層設計工作,明確了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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