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主動撤訴,尊重商評委裁定,捍衛酒業競合發展生態

近日,茅臺集團起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事件引發關注。

事情原委

從2010年開始,茅臺公司兩度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後變更為“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申請註冊“國酒茅臺”商標,兩度被駁回。8月10日,茅臺公司依法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商評委”提起訴訟,要求“商評委”“撤銷茅臺公司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並要求“商評委”就“茅臺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不予註冊複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

評審分歧所在

“商評委”認為,“‘國酒茅臺’這一商標中的‘國酒’文字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質量評價含義,茅臺集團提交的證據並不能證明‘國酒’具有其他更強的含義。同時‘國酒’文字成為茅臺集團註冊商標的組成部分、獨佔使用後,易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

拋開“國酒”二字的敏感性,仔細甄別,“國酒”的“國”字本身雖有“國家的”、“國家級”的含義,但是“國酒”作為詞彙並不能得出“國內最好的酒”的含義,因此茅臺公司申請註冊的“國酒茅臺”的含義應當結合商標的整體來理解。就此而言,申請註冊的“國酒茅臺”文字中的“國酒”的準確含義應該是“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

茅臺有悠久的歷史,與新中國的建立有很深的淵源,被譽為新中國的“政治酒”、“外交酒”,同時至今不斷髮展,其作為“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的地位已經為社會各界所廣泛認同。另外,“國酒茅臺”傳播語已經公開使用多年,其他酒企並未因茅臺公司“國酒茅臺”的使用不當而遭致利益損害。更何況,酒類及藥品、茶行業內部也有註冊和大量使用“國”字頭商標的企業,按照商標註冊的“審查一致性標準”原則,“國酒茅臺”商標也有依規申請和核準註冊的充足理由。

主動撤訴

彰顯國酒茅臺的“大局觀”和“大氣度”

面對“國酒”的不同理解和敏感性,依法、依程序起訴“商評委”後,關注度極高的茅臺公司也再次承受輿論壓力。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還未就茅臺與“商評委”訴訟案啟動司法程序時,經過審慎思考,8月13日晚間,茅臺最終從維護國家機關權威和行業大局出發,做出主動撤訴的決定,公開發表“撤訴聲明”。

茅臺主動撤訴,尊重商評委裁定,捍衛酒業競合發展生態

茅臺公司在“關於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的聲明”中首先回顧事件:“2018年5月25日,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行業及相關方意見,在深入細緻調查論證的基礎上,對我公司提出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複審決定‘不予註冊’”。之後稱:“‘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已歷時十多年。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我們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

“日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的訴訟申請,公司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最後茅臺“衷心感謝”和“堅定表態”:

茅臺能有今天的良好發展局面,離不開黨和國家、業界同行、媒體和廣大消費者的信任與支持。歷經多年發展,茅臺品牌已經深入人心,品質與品牌被廣泛認同,企業影響力正向國際市場延伸。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各兄弟企業和社會各方表示由衷感謝。茅臺將繼續感恩前行,一如繼往、一心一意做好產品,以過硬的產品品質、溫情的品牌服務回饋社會。我們也將繼續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與廣大兄弟企業和衷共濟、同心攜手,盡心盡力維護好白酒行業來之不易的競合發展生態,維護好數代茅臺人鑄就的良好發展局面,努力推動白酒行業不斷向好。

主動撤訴將為茅臺加分

主動撤訴後,預計茅臺公司將不會就再次申請註冊“國酒茅臺”商標有所行動。

主動撤訴會不會給茅臺帶來負面影響?答案是肯定不會。不僅不會,甚至還會給茅臺加分。這點也正如分析人士所指出的那樣,“已經為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並且憑藉良好信譽、優秀業績和企業公民的模範表率及其‘全球第一市值烈性酒企業’的巨大影響力成為社會明星企業與酒類行業人所擁戴的“帶頭大哥”後,茅臺早已成為了“事實”上的尊貴“國酒”。“國酒茅臺”商標被兩度駁回過程中,茅臺失去的只是“國酒”商標的法律保護,但獲得的卻是比法律保護更加巨大和廣泛的良好口碑、社會認可和絕佳影響力。主動對“商評委”撤訴,就“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也彰顯了茅臺公司超越和超脫了註冊的框架桎梏和束縛,以更強的底氣和更大的自信驗證了“‘國酒’就是要靠不斷的超越、不斷的發展與進步、更大的謙虛和包容以及勇於擔當的精神及持續的引領去證明”的事實。

從社會和行業兩個層面,茅臺營銷二十年來,尤其是進入新世紀的新時期以來,茅臺積極回饋社會,傾注精力於國家重大事件,熱心投身公益事業、國家精準扶貧和“一帶一路”,市場範圍不斷向國際延伸,當好“中華文化國際傳播大使”、“大國美酒”和“企業公民”典範,其所“為”、所“行”、所“想”、所“思”,與“國酒”身份高度匹配。就行業內部而言,近年來,茅臺強化履行行業引領責任,竭力倡導並身體力行交流、協作、競合發展的行業新風形成,推行“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行業“共好”理念實施,促進與各酒企的互動與平等合作,做好酒文章,擴大酒天地,以“真誠、真心、謙和、責任”贏得行業兄弟企業的高度擁戴和認可,已經樹立了“酒業好榜樣、行業好大哥”的良好形象。主動撤訴也是對這一形象認知的進一步強化。

我們深信,低調、從容、開放和謙遜的茅臺更可怕,也更強大!

茅臺主動撤訴,尊重商評委裁定,捍衛酒業競合發展生態

對於茅臺主動撤訴,你怎麼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