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买印有“曹雪芹”的《红楼梦》,这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悼红轩重忆红楼梦★脂砚斋再问石头兄--

“踢馆函”扔在“中国红学会”已第90天;“约战函”扔在“北京曹雪芹学会”已第32天。

砖家自去年9月底到现在,前前后后发表了200多篇文章,来证明所谓的“曹雪芹”不过是一场荒唐的闹剧罢了。本着真理是越辩越明的精神,三个月前,砖家发函希望和“中国红学会”和“北京曹雪芹学会”来一场较量,把事情说说清楚。接下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看到了,原来不过都是徒有虚名罢了,叹叹。

千万别买印有“曹雪芹”的《红楼梦》,这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千万别买印有“曹雪芹”的《红楼梦》,这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砖家认为,世间同名同姓的多了去,在今天单单一个浙江省,就有26名新生儿名叫“曹雪芹”。所以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所做的,不过是把那个时期凡是名叫“曹雪芹”的人汇总到了一起,然后张冠李戴,指鹿为马,可谓破绽百出。这种所谓的考证,它本身就是一张废纸,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以至于到现在它都拿不出任何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

就连敦敏与敦诚诗中的“曹雪芹”,和张宜泉诗中的“曹雪芹”也不是同一人!因为敦敏与敦诚诗中的“曹雪芹”叫“芹圃”,而张宜泉诗中的“曹雪芹”叫“芹溪”,两者风牛马不相及的事。诗中也没提及这些所谓的“曹雪芹”,和《红楼梦》之间有什么半丁点的关系。其实原因很简单,两者不过是同名同姓巧合罢了,所以怎么可能会是《红楼梦》的作者呢?

千万别买印有“曹雪芹”的《红楼梦》,这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春柳堂诗稿》的作者张宜泉说“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四十一岁至五十岁才是“五旬”,象“铁”一样证明这位“曹雪芹”没活过四十岁。

更可笑的是敦敏与敦诚诗中的“曹雪芹”死于甲申年,和《红楼梦》里“壬午除夕”完全对不上号。于是有人就干了件削足适履的事,愣是说《红楼梦》书上的“壬午除夕”写错了!这是很荒唐的。

其实,抛开这些所谓的“史料”。我们从文本上一分析,就会发现《红楼梦》所涉及的是大清宫闱秘史!它抖露了大量的大清皇宫丑闻,已经触犯了文字狱,诛及九族。这个“曹雪芹”是没有胆量把自己名字署在书上面的。所以书上的那个“曹雪芹”,仅仅是一个为了逃避文字狱而虚拟的符号,它绝无可能是《红楼梦》的作者!

千万别买印有“曹雪芹”的《红楼梦》,这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今天居然还有人,在广庭大众之下,大言不惭地说“曹雪芹”如何如何巧妙地躲过了文字狱,令砖家喷了一地。又有不少人劝砖家“大家各玩各的,互不干扰”,砖家认为这种言论真是可笑之极。李鬼们无非是希望继续将骗局维持下去,继续愚弄民众。但真理只有一个,更何况这本身就是一场学术打假,所以不存在蛇鼠一窝、李逵和李鬼共存的局面,否则对作者和读者,以及历史都是极不负责任的。

其实若想知道“曹雪芹”,到底是不是《红楼梦》的作者?非常的简单,对垒便知,一点都不复杂。因为真理是越辩只会越明朗的,只有真金才是不怕火的。

千万别买印有“曹雪芹”的《红楼梦》,这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红楼梦》可以不读,但不可以不尊重。最后,砖家在这里向大家呼吁,别买印有“曹雪芹”的《红楼梦》。一方面是对这种“鸠占鹊巢”强盗式行为的谴责,另一方面也是对《红楼梦》真正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作者:赖晓伟。红楼梦乃清宫秘史,绝非“曹家”之事。为你还原真相,欢迎转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