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狂魔:張君覆滅紀實(十九)

殺人狂魔:張君覆滅紀實(十九)

古城遭劫三搶金店

1997年11月25日,張君、李澤軍、嚴若明三人再次來到長沙,在租住的房內,張君說:“我已決定明天動手,今天晚上你們不能住這裡,要到株洲去。” 株洲離長沙不過50公里,公路、鐵路交通都極為方便,張君為避免別人注意他們三人同時在租往處出現,故作此安排,他還叫嚴若明在株洲準備撬槓等作案工具。

26日上午9時,嚴、李二人遵命從株洲趕到長沙,在友誼商城門口碰頭,但張君臨時改變了計劃,把作案時間推遲了一天,他要試試嚴、李二人臨戰心理的承受能力。嚴若明和李澤軍只好又乖乖地回到株洲,27日一早再次在老地方和張君會了面。張君命令李澤軍在商場附近閒逛,以便觀察有無特殊情況出現,他和嚴若明去買作案用的摩托車。

下午快6點時,三人再次碰頭,嚴若明已騎來了一輛嶄新的紅色黔江125型摩托,停置妥當後,張君最後一次進商場踩點,片刻後出來對李、嚴二人說:“要搞路(搶劫)了,不要打退堂鼓,否則我不客氣!” 李澤軍、嚴若明見張君一副拼命的兇相,哪敢說半個“不”字。李澤軍接過張君塞過來的手槍,機械地點了點頭。他知道,這一點頭,意味著自己從此走上了一條不歸路,萬一閃失了,他可是家裡的獨子啊! 張君也似乎洞察了第一次作案的李澤軍的心理,用力拍了拍他的臂膀,扭頭就進了商場。李澤軍、嚴若明馬上戴上尼龍手套,把頭上的長簷帽壓得更低一點,隨後進去。 在金櫃前,張君叫營業員給他看一枚男戒指,營業員剛把一顆大鑽戒交給他,張君突然拔出手槍,指著營業員說:“和你們無關,快走開!” 營業員一看驚駭至極,不敢相信搶劫在自己眼前發生了,一時愣在那裡,張君抬手朝天一槍,刺耳的槍聲敲擊著人們的耳膜,營業員回過神,慌亂地往後退去。按照分工,嚴若明和李澤軍迅速翻過櫃檯,用木工鑿子一陣猛撬,把金櫃卡鎖全部撬掉,然後端出裝首飾的方盤塞進編織袋內。櫃檯外面,張君圓瞪雙眼、雙手持槍、凶神惡煞般警戒著。營業員吳浩、餘樂由於動作慢了些,下意識地護著金櫃,張君連開數槍,將她們當場打死。另一名女營業員見同事倒在血泊中,再也忍耐不住,大聲叫道:“救命呀!有人搶劫啦!” 張君大怒,揚手一槍,子彈呼嘯著穿過這位名叫譚美萍的勇敢的營業員的腮部。譚美萍只覺得口中一陣猛痛,血已滿嘴,左腮邊留下了一個血流如注的槍洞。這時,一名保安聽見呼救和槍聲,義無反顧地手持警棍衝過來,張君在十幾米之外連開兩槍,將保安打倒在地。然後,他回頭看嚴、李二人已裝得差不多了,大喝一聲:“走!” 二人迅速跳出櫃檯,嚴若明在前,李澤軍提著編織袋在後,張君持槍退著斷後,衝出商場,直奔摩托車停放處。 此時夜幕降臨,商場門口內外顧客們作鳥獸散,張君三人乘著混亂,由嚴若明駕車,逃向圓盤路,然後左拐上立交橋,轉到一個菜市場旁邊的巷子。沿巷穿過馬路,按預定的逃跑路線,來到桂花村一個沒有人的冷僻處。 張君叫嚴若明停下來,然後幾個人一起動手,把方盤拿出來,把首飾從方盤上摘下來,放進張君帶來的一隻深綠色小布袋裡。分離完畢後,三人將摩托車、方盤、編織袋遺棄在這裡,然後分兩批離開,搭乘出租車逃走。 嚴若明按張君事先命令,坐出租車直奔火車站,在那裡坐中巴車過湘江大橋,在望城坡長途汽車站,乘夜班車潛回津市家中。 張君、李澤軍脫下作案穿的衣服後,連換兩次出租車,來到中心路安福街的租住處,為防止公安民警連夜大搜捕,他們馬不停蹄,火速把黃金首飾上的標籤、作案的衣服剪碎,用塑料袋裝了扔進公廁和垃圾堆內。 這次作案,共搶得黃金首飾10餘公斤,價值160多萬元。張君把首飾藏進一隻白皮鐵盒,連同3支手槍一起埋進院子裡的一個煤堆內。

一直等到12月1日,張君叫李澤軍不帶任何東西往返了一趟常德探路,才取出贓物和槍支,和李澤軍分頭潛回常德。幾天後,張君趕到嚴若明家,給李澤軍和嚴若明每人4000元錢,說:“這次幹得不錯,你們都出了大力,辛苦了,拿這點錢去雲南玩一下,那裡風景不錯,也算是放鬆放鬆。” 嚴若明、李澤軍一聽高興至極,跟著“王總”乾果然有盼頭,有“奔頭”,從此,死心塌地追隨到底。 張君把贓物處理後,乘飛機飛往重慶,然後回到涪陵的家中。楊明燕通過報紙電視,得知長沙發生大案,猜測正是她的“龍哥”所為,張君也不隱瞞,不但說重慶、長沙的案子是自己做的,而且還把自己的真名也告訴了她。直到這時,楊明燕才知道“龍哥”不叫龍海力,也不叫江平,而是叫張君。她是多年來惟一一個知道張君真姓名的女人,隨後便自願下水,成為張君的幫兇。

血腥幫規招兵買馬

時間過得飛快,轉眼1998年農曆春節來臨,又一次搶劫得手的張君躊躇滿志。一連幾年,他以每年作一次大案的頻率斂起鉅額金錢。春節剛過,他用贓款為楊明燕買了一輛2000型藍色桑塔納轎車,親自教楊明燕駕駛技術,帶她上街、兜風,縱情享受不義之財帶來的快活。

1998年3月份,張君再度離開涪陵,打算到老家去,建立起自己的“獨立王國”。張君不是一個易於滿足的人,此時的他,不光對小打小鬧瞧不上眼,還覺得擁有一兩百萬也不值一談,他要建立一支鐵桿隊伍,可以神出鬼沒地作案,而他,則是這支隊伍至高無上的“皇帝”,所有人的生殺予奪,全得聽他一句話! 一番努力,他初中的老同學陳世清加入了組織,遠房侄輩,家住津市的王雨也參加了組織。重慶的全泓燕也在這時和張君認識,被拖下水。

到1999年,趙正洪、許軍、陳樂等人,紛紛入夥。張君感到他的“組織”像吹氣球似地,轉眼就鼓起來了。 有了人,還需槍。張君再次遠赴雲南和王珊等槍販會面,瘋狂採購走私過境的槍支彈藥。特別是發展全泓燕入夥後,全不光主動殺了人,而且更充當了槍支彈藥“運輸隊長”的角色。 有人有槍了,張君就在管理上下“功夫”了。他首先規定,成員都只叫綽號,從此沒有真姓名了,誰也不許打聽。 第二,成員之間不能私下來往,有“生意”做的時候,聽他一個人召喚。

2000年李金生入夥後,陳世清有一次在外嫖娼,結果請小姐吃飯時擔心囊中羞澀,偷偷溜出來給“胖哥”李金生打電話,違反張君不準團伙成員私下交往的“規定”,結果張君當即發作,當著眾人的面,一把拎起陳世清的前襟,給了他一個響亮的耳光,打得眾人噤若寒蟬。 第三,團伙成員都要有職業掩護,平時不準露富,不準參與其他鬥毆等活動,如陳世清開出租車,趙正洪經營桑拿,李金生開餐館等,以掩護自己的惡魔本性。 張君說得最多的是團伙成員必須無條件服從他,對他忠心耿耿。如嚴若明曾經手銷贓,張君懷疑他從中吞貨吐黑,查問嚴若明時他吞吞吐吐,張君火冒三丈,上前一腳把嚴若明踹翻在地,一頓暴打。為防止團伙成員打他的黑槍,實彈打靶訓練時,他規定持槍的成員不能回頭望人,更不能調轉槍口,否則他“格殺勿論”! 當團伙逐漸壯大時,張君對入夥的要求更嚴,處罰也更無情。趙正洪入夥時還專門寫了申請書。

2000年8月15日,他們一夥綁架胡夢謙夫婦時,陳世清開著李金生的桑塔納出租車接應,結果慌亂之中把車撞壞了一點。張君氣得大罵:“簡直是蠢豬,這點小事都辦不好!”他責成陳世清賠償李金生6000元。 陳世清哭喪著臉摸出2000元,說:“蔣總,我只有2000元,剩下的,今後再還胖哥,行不行?” “不行!”張君臉色鐵青,下“聖旨”說:“剁掉一個手指,左手的!” 趙正洪、李澤軍準備執行刑法,張君轉念一想,剁掉手指容易形成明顯的辨認特徵,自己也容易受牽連而暴露,便說:“不剁手,剁腳趾。” 陳世清雖是張君的老同學,此時他只得乖乖服從,脫掉鞋襪,他咬牙一閉眼,自己動手剁掉了左腳的一個腳趾,才算把這事抹平。 血腥的幫規,確實讓張君建立起了至高的權威,在團伙成員眼裡,他不光是“能人”、“狠人”,更是神龍見首不見尾,高高在上的“皇上”。

張君把團伙理順後,心滿意足地回到涪陵,打算歇一口氣,和老婆過幾天輕閒日子。 小別勝新婚,楊明燕在承受“雨露”的同時,在張君面前撒嬌說:“龍哥,你一年到頭在外面跑,看了好多稀奇事,有時間你把我也帶上,我也去耍耍嘛。” 張君對楊明燕的寵愛幾乎到了百依百順,隨即問道:“沒問題嘛,你想到哪裡耍?” “那就去武漢吧,我還沒到武漢去過。”楊明燕完全沒有心機地說。

就這樣,1998年10月,楊明燕跟著張君坐船一路風光,來到了九省通衢的大都市武漢。 歸元寺、黃鶴樓,是聞名天下的旅遊勝景,楊明燕在飽覽風景之餘,提出要購物。 張君於是帶著她逛了一家又一家商場,當來到武漢最繁華商業街上的武漢廣場時,張君再次賊眼一亮。如果說長沙金店的規模比重慶大得多,那長沙和武漢比,簡直是沒法比。金碧輝煌的商場裡,富麗堂皇、珠光寶氣。張君大略估摸了一下,武漢的貨最少是長沙的二倍以上,簡直就是一個“金銀窩”。 楊明燕喜笑顏開地接過張君給她買的手鍊,哪裡想到又一個罪惡的計劃,在張君腦海裡形成了。武漢廣場將遭受一場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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