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預訂房間真會給你帶來便利嗎?」清北畢業生可落戶上海

近日,北京遊客王先生準備到招遠旅遊,來之前在某網站預定了某連鎖酒店二天的標間,房費已經通過網站全額支付。王先生來到招遠後,只在酒店住了一晚,由於行程改變需要退房。王先生在辦理退房時,要求酒店把剩餘一天的房款退給他,酒店告訴王先生因為房費不是通過酒店支付的,需要王先生聯繫網站商定退房事宜。王先生認為此事很不合理,將此事投訴到了消費者投訴服務中心。後經調查,王先生所述情況屬實。酒店負責人解釋說,由於王先生所定的房間是從網上預定的,房款也是網站代收的,王先生要求酒店退費,酒店和王先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再加上當初網上預訂酒店時,消費者和網站就有協議,客人不入住不退還房費。

根據《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工作導則》第十一條規定:“全國各級消費者協會受理投訴,實行以地域管轄為主、級別管轄為輔、就近受理的原則,需要相關聯的消費者協會協助的,相關聯的消費者協會應當給予協助。(一)消費者的投訴,一般由被訴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地級市,下同)級或市級以下消費者協會受理,被訴經營者的註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的,由經營地的消費者協會受理。”由於王先生在網絡上訂購的房間,經營者不在煙臺轄區,故消投中心無法受理,建議王先生和網站協商此事。

煙臺網警提醒:目前網絡預訂、網上消費因為新型、便捷、時尚,而逐漸被大眾尤其是年輕消費群體所接受。消投中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網絡消費時,一定要看清楚經營者在網上公佈的細則條款情況,通過網上了解或者電話諮詢後,選擇合適的房間及酒店後點擊進入預定界面,退房時間、房型、房間數量、金額、預訂人信息、支付方式等方面一定要再三核對,做出全面均衡比較,再慎重下單。一般情況下建議選擇前臺支付,因為這樣即便出現臨時變故,也不需要承擔金錢上的損失。切忌盲目衝動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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