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找了后老伴,住在子女名下的房里,如果父亲去世后,有权让她搬走吗?

xuewei1717


你们家,你和你爸的套路挺深的呀。

房子是你的,你爸住着,你爸81了,实际一点财产都没有,找了一个年轻的老太太伺候他,全陪,你爸去世了,因为没有财产,也就没有遗产可继承,这样你们就完成了你们的套路,找个老太太,替你们尽孝照顾老头,然后一无所获,找个保姆还有工资呢,你们这样玩套路,真的好吗?

现在我们要提醒那个老太太,不要以为把老头伺候没了就能留下遗产继承,她是分文也得不到的,老太太找一个要死的老头图啥?别跟我说他们有感情,瞎扯淡,老头图啥我不知道,这要看老头身体情况了,但老太太一定希望得到遗产,这是伺候老头的报酬,现在看,你们家是在欺骗人家老太太了,整个胡萝卜放在驴的眼前,让驴走路,而驴吃不到这个胡萝卜。

你在问,你爸死了,你能让老太太搬走吗?理论上,法律上可以,但是做人上,情理上不能。你要是不怕挨骂,你就撵她走,她要是不走,你能怎么样?你没啥办法的。因为她是你后妈,你要承认这个事实。

所以呢,做事不要做绝,我给你的建议是,按照保姆的标准给老太太钱就可以了,而且不要欺骗人家老太太,把房子的产权关系说明白,如果老太太不愿意也就算了,如果愿意,一个月给两千块钱,你也省心,她也满意,一举两得,要不你爹是你该管的。


韩东言


从法律上说,是的。成年子女对继母有道义上而非法律上的援助和赡养义务。


但人是有感情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得从多个方面来看。


1、儿女方面


后老伴对父亲是不是照顾有佳,相亲相爱?后老伴是不是赢得了孩子们的敬重、信赖?


后老伴进门时儿女们是不是还未成年她承担起了抚养责任?儿女们的经济生活条件是不是宽裕,愿不愿意让后老伴在家里安享晚年?


在生活上后老伴替儿女分担了关心和照顾父亲的重任,使父亲吃喝有人做,出入有人陪,睡觉有人照管,有了关心和照顾的人,减少了儿女的负担,儿女是受益的。


儿女们和后老伴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


看到过一个故事,一事业有成的成年男子,老妈找了个后老伴,没有什么社会地位,退休工资也不高,但平时做饭很好吃,母亲跟他在一起有说有笑,生活上被照顾得无微不至。


后来后老伴生病了,后老伴担心会给孩子们添麻烦,就让母亲搬回家住,可母亲还是会去照看老伴。


过年了,男子去看望后老伴见他一个人在家里冷冷清清,便就带上媳妇、孩子、老妈一家子去陪伴。


男子看到后老伴很高兴,老妈更不用说了。过完年,儿子拿出钱来给老人住院治疗,治好病出院直接接回家里。


老人家也是天天开心地做好饭菜等他们回来一起吃。这样的相处,怎么可能不让他生活到离世。



如果后老伴进家时,男方的儿女还未成年,后老伴抚养过,儿女对后老伴是有法律规定的赡养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房产是父亲的婚前财产,婚后房产增值收益有后老伴的一份,父亲去逝不该让后老伴流落街头。


即使后老伴进家时儿女已经成家也要看父亲是怎么安排的。


2、父亲方面


房子房产证上是儿女的名字,按照法律,所有权就是儿女的,让谁住不让谁住,是儿女的权利。即便是继母,没有抚养过儿女也有权让她搬走。


但房子是不是继承父亲的?之前有没有协议?指定了身后房子继承人,后老伴能不能住到离世?


如果房子不是父亲的,是不是在经济上支持过购房的儿女?他有没有意愿让后老伴享受这份关爱?


如果房子是父亲的,之前有协议“房子过户给儿女,后老伴可以住到离世”,那就没有权利让她搬出去。



房子本身是老父亲的,过户给儿女后自己居住,这种居住权是因为老父亲将产权让渡给了孩子造成的。


如果不是父亲的,但资助过子女,如果子女经济情况也宽裕,让后老伴住到最后也是有情有义,合情合理的。


一句话,不管是法律还是伦理上,都不能恣意处置房子。


3、后老伴方面


后老伴的经济状况如何?是否有属于自己居住的房子?是不是有子女可以投奔?还有没有可以依靠的人?


如果经济收入能够维持生活,有自己的房子,可以商量补贴一定的资金让出房子。如果有子女愿意接纳她、或有依靠的人,也可以同样处理,关键是要征得本人同意。


如果没有子女、没有依靠的人,或者有子女却不愿意一起生活,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又宅心仁厚,愿意让后老伴住着就没有其它可说了。


如果老爸去世了,可以让她继续住着(这是她的家)直到她也离世,房子还是儿女的,只是少赚几年房租,遇上这样有善举善念的人,双方一定会生活得幸福。


如果儿女自己需要居住,也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出钱帮她租个房子住。


让不让住,说到底,就是看有没有感情、乐不乐意!



有书君认为,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是儿女担心房子被长期"霸占"、自己经济收入受影响等因素。都是房子值钱给闹的。


为了保护房产不落到别人手里,人与人之间真是上演了多少缺少了温度,没有了亲情的各种撕。


如果你能够将此事处理得当,让后老伴老有所居,晚年生活幸福。说明你懂得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心间有真情,是个不重钱财重情意、守礼节、心胸宽广的人。为你点赞!


幸生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法律和情感两个方面去回答。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你题目的描述,父亲应该是在你成年之后才找的后老伴,如果他们俩已经办理了正式结婚手续,那么他们是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后老伴儿对你而言,应当是你的继母。

既然你说房子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该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为你所有,所以从法理上来说,你可以有权要求谁来住你的房子和不住你的房子。

但是这里面还存在一个对父母赡养的问题。如果是你的父亲现在无房居住,想要住在你这里,那么显然你是不能把你父亲赶出去的,因为你对你父亲有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你的父亲去世了,是继母要求继续住你的房子,那么

你是否有权将她赶出,取决于你对继母是否存在赡养义务。



根据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子女只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有抚养义务。形成抚养关系一般指的是,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的时候再婚。那么此时可以认定为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义务。

但是根据题目描述,显然你已经是成年之后父亲再婚,所以这种情况下,继母应当未与你形成抚养关系,所以你也不必承担对她的赡养义务。她的赡养义务应当由她自己的亲生女儿来负责。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你是可以有权要求她不住你的房子的。



但是这只是法律的角度,从日常生活来说,如果继母与你父亲的感情不错,并且结婚后,对家庭付出也很多,从情感上来讲,不能父亲刚去世就将继母赶出,这样做是不是有点绝情和不厚道?所以这方面只能由你自己根据你们家的实际情况自己去衡量和处理了。


任律师工作室


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你有权让她搬走。虽然她和你父亲缔结婚姻关系,他们双方之间互相负有扶养义务,但是你父亲的义务并不会无条件地转嫁到你的身上。虽然你平时赡养父亲,她肯定会在相当程度上雨露均沾,这也是难以避免的事。但是一旦你的父亲去世,你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即告消灭,她作为跟你非亲非故之人,你自然没有继续赡养她的义务。

如你所述,这套房屋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当然有占有、使用、收益的完整权能,你有权决定让谁居住或者不让谁居住。因此,当你父亲百年之后,你有权要求她搬离你家,如果她不愿搬离你也可以将她告到法院要求搬离。

另外,这里给大家说说另一种情况,如果你的父亲再婚时你尚未成年,你的继母和你的父亲共同扶养你长大成人。那么,你就和你的继母相互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你长大以后、她丧失劳动能力,你就应当对她履行赡养义务,就不能随便把她扫地出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冰焰


我先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听:

我有个姑妈,姑夫因意外离世后,因为是农村的,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姑妈找了个78岁的,有退休工资的老头,比她大18岁。婚前老头的子女都是同意的,领了结婚证。

并且,婚前,我姑妈就和老头协商好,他必须每月给她1500元的生活费。我姑妈若能陪他到百年之后,就给我姑妈三万元钱。他去世后的抚恤金也全部是我姑妈的。

婚后,老头就一直生病,姑妈就一直照顾到老头去世,同时还照顾着老头一个孙女上学。当时,大概13岁左右。他们共同生活了有三年。期间,老头如约给姑妈每个月1500元的生活费,在农村也够生活了。

老头去世后,给姑妈留了一万多元的抚恤金。他们在农村住的几间破房子,被老头的本家给要回去了,不让我姑妈住了。当时我姑妈的户口也是转过去的,在他们村上也是有土地的。

但是老头的家人过河拆桥,直接就把我姑妈撵出来了,地也不让种。老头的子女自从老头去世后,也从未来看过我姑妈。真正的世态炎凉啊!

不过,我姑妈从一开始就想到这点了,所以也没有过多的去纠緾。本来那老头一走,我姑妈就和他的家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题主的这种情况,和我姑姑经历的基本相似。

从你的描述看,女方有退休工资,基本的生活费人家还是有的。你父母的房子既然已经过到你名下了,说明你父亲在房产上还是为你考虑了。

他高兴找个老伴,就让他找好了,这样有人可以照顾他的日常起居生活。从描述看,那个女的要求领结婚证,说明还是想和你父亲死心踏地的过下去。

你担心的是你父亲比她大很多,会先离世。她会占着你的房子不搬。这个情况,你应该在你父亲和她结婚之前,就要说清楚房产是在你名下的,人家有知情权。并可以考虑立一个协议什么的。人心叵测,以防将来纠緾不清,先小人后君子,事情就会好办的多。

当然从法律上来说,房子是你的,你有权让她搬走。看描述,你与继母之间应该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你父亲去世后,你与继母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你让她住你的房子是你善良,让她搬走也无可厚非。

但站在人情角度上来说,毕竟她与你父亲夫妻一场,虽说是半路夫妻,但她也带给了你父亲晚年愉快的生活,当然这也是相互的。

如果她暂没有住房,可以让她住着。如果以后,你自己要用房,那就另说,毕竟人首先要为自己考虑。也在情理之中,你对她并没有赡养义务。

但是条件允许,你可以找到一种解决的办法,给予一定的资助。这样她也会感激你的。

当然,这种既要合法,又要合情合理的家务事最难处理了,处理好了,皆大欢喜,处理不好,矛盾重重。能做到于情于理于法都妥贴的人并不多。生活毕竟是现实的,人也往往都是先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问题的。如何选择,全靠当事人的修行深浅。


24帧半




西门观点:按照法律规定,有权让她们搬走。但如果这样做,你就会被人咒骂:良心被狗吃了!

事件大略:

先从法理说你可不可以让你继母搬出你的房子。

你说那套房子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那按照法律,所有权就是你的,让谁住不让谁住,都是你的权利。即便是你的继母,你也有权让她搬走。

再从情理说你这样做对不对。

先看你老爸要不要娶这个继母?从描述看,你老爸82岁,无人照顾,你们肯定很忙,顾不上照顾,找个老伴照顾他,减轻你们的负担,多好的事。



再说你爸有了这个老伴,非常快乐,这不是更好么?能让你爸快乐,快乐就能长寿,难道不是儿女的愿望么?

有人可能会说,81岁找62岁老伴,老不正经。或者说,62岁大妈找81岁老头,一定是图人家钱。

说人家老不正经,完全是胡说八道,正经不正经都是人家的事,两厢情愿,和你有关系吗?你的心不正经,看别人才不正经。难道让81岁老头再找个81岁老太,你让他们谁伺候谁?

说人家老太图钱,我觉得更是信口开河。从题主描述看,人家老太有每月2000元的退休金,而没有说老头有没有退休金,谁图谁的钱?

先不说要不要报恩,如果你爸真的和她领了结婚证,那她就是你的继母。继母也是母亲,也应该当母亲来赡养和对待。



即便你不赡养继母,但她毕竟伺候你爸多少年,至少不该你老爸一走,你就过河拆桥,把她撵走,扫地出门吧?这不是人做的事!

正确的做法是,如果有一天,你的老爸去世了,应该让她继续住在你的房子里,直到她也离世,房子还是你的,只是少赚了几年房租而已,但你的良心却大赚了。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网络图片与内容无关)


西门白甫


父亲今年81岁,为你找了个后妈,今年62岁,她小你爸将近20岁,她能给你爸带来快乐和幸福,增添你爸的活力,同时给你爸带来开心和欢乐,使你爸天天有一个好心情,这样也可以是你爸增加长寿。

在生活上她替你们儿女担当了关心和照顾你爸的重任,使你爸吃喝有人做饭,出入行走有人配伴,晚上睡觉有人照管,这样以来你爸有了关心和照顾,同时也减少了你们儿女的负担。

后妈和老爸关糸合的很好,老爸如若去世,留下后妈一人,她在外也没有住房,让她住在你们的房子里,你们也该同情后妈为你老爸的负出吧,后妈去世你们的房子还是物归原主,属于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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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同事的老爸找了一个后老伴,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后来由于占地,老两口搬入了还迁楼里,房子都是儿女名下的。不久老头过世了,子女们问老太太有何打算?老太太说想回老家(石家庄那边的),同事和家里人商量了一下后,和老太太说:那给您二十万行吗?老太太摇摇头说:再多给几万吧。于是给了老太太二十五万,将老太太送回了老家。有一次我问同事:与老太太一家还有联系吗?同事说:老太太回家不到一年就死了。我说“那老太太身体很好啊,怎么这么快就死了呢?”同事说:一到老家,钱就被子女们给分了,然后没人管老人了。死的时候我们哥几个还都去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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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还是让你老爸跟那个阿姨说清楚关于房子的事情,探看对方的反应,因为我们都知道阿姨现在没有住房,想跟你老爸结婚是不是有别的意思或企图。坦诚的告诉她让她知道这一切,这也是做人应有的本份,不要让别人有被骗的感觉而落人口齿遭人非义。

如果她并不是冲这个房子来的,只是单一的爱恋你老爸,只是想找个人搭伴过过晚年,那就请你成全他们吧!虽然你老爸已经过了耄耋之年,但是只要是个人都有欲望有自己的爱好和追求,都有被爱和爱她人的权力。哪怕这个黄昏恋尤如腑冲而去的落日,黑夜的来临是你眨眼瞬间的事。但是只要是他们俩位是真心快乐和幸福的那就值得祝福。

我们做儿女的是很难以我们的心态去理解老人的思想,所以只能将就相迁。只要是他们渴望的和需要的,不是很过份就应该满足。

而我现在最想说的是,如果有一天你老爸已不在;如果她在你老爸去世之后没有打算搬走之意,那么请你留下这个阿姨,看在你老爸的面上好好的善待她,你们能由两个陌生的家庭相聚在一起是缘分。你也可当是你又再请了一个保姆。而如果你觉得没必要收留她,你要好好的和她说清楚,并帮她寻找出租的房子尽量做到妥善安排。


春的盛妆


其实现在很多老年人,如果是老伴不在了,再找一个伴也是可以的,不过大多数不会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前,会签一份协议,然后在一起相互照顾着生活,如果两个老人都有孩子,根据个人情况,可以像亲戚或者朋友一样走动,反正出发点一致,都是为了老人晚年生活方便,有个伴相互照顾,孩子们也可以安心过自己的生活,有空就过来看看老人,关键是两个老人在一起生活,不会给孩子增加负担,这样的话,老人觉得好就是真的好!

我本家的大爷,大娘去世了我大爷身体特别好,然后孩子们张罗着给找了一个老伴(也可以理解成贴身保姆),不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每个月给这个女的开工资,两个人有单独的住房,也是签了协议的,这种关系可以持续到我大爷去世,如果我大爷对这个女的不满意,可以随时结束共同生活关系,如果我大爷去世,这个女的就必须搬离我大爷的房子,但大爷家的孩子可以根据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实际情况,可以一次性多付她12个月的工资。如果我大爷不满意,最后也可以不付。两家可以根据情况自己选择是否像亲戚一样来往。

做为儿女,如果有一个人曾经让自己父(母)的晚年生活幸福过,做为儿女,该有的敬重请保持,该有的礼节不能少,因为父(母)最后的时光因为有这样一个人,很幸福过……

所以要懂得感恩……

就我个人而言,如果父(母)老了只剩一个人时,我支持父(母)再寻找一个合适的人伴儿……父(母)最后的时光不应该一个人走……

像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签协议,如果两个老人都有退休金之类的,实在不行在外面单独给他们租房也可以,避免其他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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