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徵求意見稿公開 邀您來提建議

四川新聞網成都8月11日訊(記者 李丹)11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獲悉,為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行為,四川省人社廳研究起草了《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現邀請大家來提意見啦!請您將意見發送到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0日。

四川新聞網記者瞭解到,《徵求意見稿》全文分為九章,內容涵蓋招聘與報名、考試與考核、考察與聘用、紀律與監督等內容。

本文件適用於哪些單位?據悉,本辦法適用於我省各級機構編制部門依法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

哪些要實行公開招聘?據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調(流)動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外,都應實行公開招聘。

部分地方事業單位可進行專項招聘。四川新聞網記者瞭解到,民族地區、貧困縣和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可拿出一定崗位面向“三支一扶”志願者、大學生村官、西部志願者、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兵、隨軍家屬、殘疾人進行專項招聘。

部分地方事業單位可適當放寬學歷。徵求意見稿指出,除有行業准入規定的情形外,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的人員,應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應聘工勤崗位的人員,應當具有高中或中職(含中專、技工校)及以上學歷。民族地區、貧困縣和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部分地方事業單位可放寬開考比例。徵求意見稿指出,公開招聘應當形成競爭。報名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於3:1,特殊崗位可放寬到2:1。民族地區、貧困縣和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指出,實行迴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財務、審計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崗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的,也應當迴避。

《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全文請戳鏈接:http://www.sc.hrss.gov.cn/zwgk/gsgg/201808/t20180810_76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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