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养狗邻居的公开信》引发了网友的共鸣,你觉得该支持业主的做法吗?为什么?

常德潮生活


畜生就是畜生,不是人。不要说你家的狗狗有多金贵,大熊猫比你家的狗还金贵,也是圈养的。

这个我要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事情发生在90年代后期,在江苏靖江,一个医科大学的刚刚报名的新生,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小狗狗,不巧的是被小狗狗咬了一口,没有过两个月人就去世了。请问这个大学生的家人找谁诉说去?

爱狗没有错,如果打着爱狗的旗号闹事,那就是不对的。可以这么说,网上的那些爱狗人士有多少人养过多少狗?有有几个被狗咬过?狗咬人,狗主人必须负责,即使被打死也要负责,无论你家的狗有多贵,只要你放出去,说明你家的狗不值钱。话又说回来,不要说狗了,就是人在行凶的时候被打死也是活该。有人说要爱护小动物,可能你吃的羊肉,猪肉比别人都,同样是动物怎么没有看见你们去关心一下猪,羊呢?等等还有其他的小动物。

我建议爱狗人士,如果要养狗,麻烦管好你的狗,再贵的狗,也改不了要吃屎的,另外,麻烦你加上狗牌,写狗主人的名字,不要等狗咬了人溜得远远的,等狗被打死了,就来找人家赔偿。没有主人的狗就是流浪狗,咬人的狗就是疯狗,打死活该。


嫦娥的天蓬元帅


看了这个图片中的内容,我觉得这个事情挺有意思的,这个业主保护孩子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他申明的会采用的“做法”看着也很“合理”、“解气”,但是只能说并不提倡。因为一个法治社会,如果所有人都为了自己切身利益变成执法者,那社会秩序肯定荡然无存,不是每个人都能像这个业主说的这样“恩怨分明”。

我不提倡这样做法的原因与这个行为本身的对错,是不是“正义”的都没有关系,我也养狗,但是我的狗出门肯定拴绳子,粪便我都会清走,也教育它们不可以对人无故吠叫等等,所以要用些没什么逻辑的理由开喷的人稍微再思考一下。

我们这个国情是很有意思的,经济腾飞发展迅速,可是很多其他方面都落后不少。比如这个养狗的人有一些素质就不高、不文明,遛狗不牵啊、狗到处拉屎也不捡等,但是有些人的法律意识也不高,基本还停留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阶段,这都恨不得是“包青天”时期的法律意识啊,不是说不对,而是不健全。

有些人看到这基本可以喷“你就是说风凉话,你的孩子被吓到了,你也恨不得打死那狗!”,这个话某些方面说没错,但是你如果动手了,你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头我也说了,这位业主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理解”不代表就合法了明白吗?这篇《致养狗邻居的公开信》表达的主要意思就是对其不文明养狗邻居的警告,但是不代表警告过了之后,你的所作所为就合法了,这完全是两个事情。

为什么说不能每个人成为执法者,因为法治社会里对于违法行为是需要“量刑”的,谁能保证每个人都有统一的量刑尺度?打个比方,遇到小偷偷别人商店里的面包,你制止、驱赶了你是见义勇为;但是你直接上去就给小偷打残、打死了,这就是违法了,这个尺度不是每个人可以控制的。

所以有些小自媒体在网上叫嚣着喊打喊杀,以博取一些同样持有激烈、偏激观点人的赞同和转发之类的,这些人除了获得流量因此获利之外,剩下的全是传播负能量了,起不到一点正面作用。有意思的是很多人转发那些东西的时候,还抱着一颗“正义”的心,只能说正义遇到没脑子变得是真廉价啊。


豆花奶爸


转发我微信公众号“刘刘看世界”上发布的文章“亲,请管好您的狗狗哦”。

小的时候,在我们农村,狗就是个畜生,和其他“六畜”没啥两样。

狗的吃食基本就是些剩菜剩饭,也难得有机会给它块骨头啃啃。很多时候,大人在给孩子把屎尿的时候,狗就等着吃屎,小伙伴们别不信啊,要不怎么会有“狗改不了吃屎”的俗语呢?

现在经济条件好了,狗的生活水平也改善不少,甚至有很多宠物狗的生活条件比人还好。

很多养宠物狗的朋友,也把狗看得非常重,愿意为狗作出各种付出牺牲:狗粮死贵不说,还要每天遛狗,经常给狗洗澡、梳毛、美容、打扮……

我的一个朋友,养了一只漂亮可爱的美国爱斯基摩犬,爱犬的吃喝拉撒经常成为他和朋友们交流的主要内容,狗狗的靓照也三天两头在他的朋友圈亮相,看他对狗狗的付出,不亚于养育一个孩子,当然他也经常以“狗爸”自居并自豪——把狗“儿子儿子”叫得无比欢,狗狗的各种聪明才智经常夸啊。

前段时间,朋友的狗狗突然水米难进、呕吐不止,痛苦的“嗷嗷”声不绝于耳,这可把朋友吓坏了,赶紧连夜送宠物医院。

经过宠物医院各种仪器的轮番检查,终于明确了诊断:爱犬肠道里塞着一块石头,造成了肠梗阻,必须紧急手术。

不要说狗命不值钱,朋友作为狗狗的监护人,术前谈话、签字、缴费一样不少,术后禁食、输液、抗炎件件落实。至于医药费,也就一万不到点。

看着心爱的狗狗痛苦受难,朋友陪护守夜数日不说,据说还赔进去了不少同情的眼泪。

朋友还说,由于自己看护不当,狗狗才会误吞石头,给狗狗造成那么大的痛苦,他感到无比的自责和内疚。

阅读至此,不少小伙伴可能会发出人命不如狗命贵的感慨。

可我这朋友是有钱有闲的主,为自己心爱的狗狗花钱出力抛眼泪,这没碍着谁也没犯着谁,那都是人家的自由。

但最近发生的一些关于狗的社会新闻就不一样了,且看新闻摘要如下:

5月,信阳11条疯狗四处伤人被击毙 ,爱狗人士:无耻 那是11条活生生的生命。

6月,南京发生一则“2岁儿子被狗咬伤,愤怒的爸爸将狗摔死!结果一家遭网友到人肉,妻子不堪其扰被逼割腕自杀”的新闻。

7月17日,苏州一对老夫妻遛狗时没有拴狗绳,小狗多次冲向周边的小孩,对市民造成了很大困扰。面对市民的指责,老夫妻不仅没有道歉,还扬言:“我家狗从来不咬人”,“我家狗只咬素质低的。”

7月18日,昆明女子担心狗咬人提醒拴绳, 被狗主人连摔带踹殴打。

7月25日,重庆某小区电梯间发文“遇狗扑娃直接打死”VS“怕狗去住别墅”的互撕。

……

从这些因狗而起的社会新闻看,养狗这事已经给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造成了不少困扰、纠纷、冲突、伤害甚至殉命。

在养狗人的眼里狗狗俨然就是自己家庭的一个重要成员,容不得他人任何侵犯,理由往往是自家的狗通人性、自家的狗从不咬人等,另外近几年出现的一个振振有词的说法则是“众生平等”。

说狗通人性的不在少数,据说狗的智商确实比牛马等动物要高一些。

记得初中时,曾看过一部电影《沉默的朋友》,主要就是讲狗和狗主人间的各种友好相处、危难与共的故事和场景,很受感动,电影中的狗狗真的是充满灵性,对主人各种友善、关心、理解,更别提主人有难时的忠义勇猛了,一个感觉就是拥有狗这个朋友有时甚至比人强。

另外像训练有素的警犬、牧羊犬等犬类也确实能帮人类做不少工作。

当然,每个人自己养的狗狗,有多可爱、有多聪明、有多温柔、有多懂事……您最清楚您最有发言权,但那是您的狗狗对您——您是它的主人。至于您的狗狗对其他人,请想象一下其他任何人养的一只陌生狗狗将会如何与您和谐相处?

现实生活中,发生狗伤人、咬人、咬死人的新闻已经层出不穷,甚至狗咬伤、咬死狗主人的事例也并不鲜见。

难道狗真能通人性么?

我的一个姑父,非常爱狗,打小起家里养过各种狗,自称爱狗、懂狗,也经常向亲戚朋友炫耀他家狗狗的各种懂事、乖巧、聪明,每每看他那夸狗的神情就好像在夸他的一个优秀儿女,充满了样骄傲与自豪。

二十几年前,一个夏天的傍晚,姑父一家人正在自家院子里吃晚饭,姑父随手扔给家养的黄狗一块骨头,没想到扔草丛里去了,五六岁的表弟见了,立刻跑去草丛里捡,表弟的本意是想捡出来再扔给黄狗的,可能黄狗意会错了表弟的好意,以为要和它抢骨头呢,突然发了狂一样冲过去就咬住了表弟的大腿不放,顿时一家人乱做一团……

最终黄狗被姑父打死,表弟大腿上被撕下两大块肉。至今,表弟大腿上还遗留着狗咬后的两个大疤,非常触目惊心!

从此姑父就不再养狗,他说,狗再聪明,它终究是个畜生,不通人性的。

今年4月9日,德国报道了一则奇葩新闻:德国汉诺威市的一条斗犬咬死了女主人(52岁)和儿子(27岁),居然有25万人签名要求不要杀狗,要求给这条狗一个合适的乐园,而当地政府很有可能屈从于“民意”!

太可怕了!

可怕其一是这条斗犬的凶残,居然能一气把二个青壮年的狗主人咬死。

可怕其二是居然有25万德国人签名要求不杀狗,且要求给这条狗一个合适的乐园!而当地政府居然很有可能屈从于“民意”!

难道这个世界已经不由人掌管改由狗统治了么?

还好,这样的事没发生在中国,国人对此的评论也大都比较理性,基本的取向都是狗比人贱,强烈要求杀狗。

一些国人的评论充满了智慧性,摘录其中超逗一条:建议在25万签名者中随机抽取一名,把狗送他家,不许打,不许骂,好吃好喝的招待着,不能拴狗链,咬的时候不能还手,咬死一个再抽签送下家……

多智慧的评论!说到底,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之所以各种歪理、奇葩、作妖,关键还是极端的自私作怪,要是哪天自己或家人被狗咬伤或咬死,看谁还会再呼吁众生平等?我姑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现在城市养狗的人是越来越多了,晚上出去散个步,公园里简直是狗的世界,不牵狗绳的也比比皆是,因此,恶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2017年全国报告狂犬病发病516例,死亡502例,已与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并列死亡人数最多的传染病种。

人与人之间因狗而起的各种纠纷、冲突甚至伤亡,出现在新闻媒体的更是不胜枚举。

国家应该有一部养狗管理办法的吧?

然而事实是,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养狗管理法规!

不少涉及养狗管理的条文规定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中。如《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等。

由于管理条例的分散性,管理的主体和职责的落实就分散到了相应的各部门,这给管理条例的综合贯彻执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也给人民群众对各种狗患的求助带来了极大的困惑和不便。

虽然已有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苏州、杭州等)出台了各自的地方性养犬管理法规,法规内容包括养狗登记、狂犬防疫、挂牌遛狗、遛狗时间、遛狗要求、违规处罚等等,甚至有的城市都规定了外出遛狗时狗绳的长度,规范不可谓不细,但由于其地方性的原因,权威性不足,又由于缺乏专职部门管理,执行力度很差,大都形同虚设。

因此,出台一部全国性的规范养狗行为的养狗管理法规已是迫在眉睫的需要,设立一个专职的养狗管理部门也同样刻不容缓,真希望能象治理交通违章违法那样,国家能严格严谨地把这日益泛滥的“狗患”治理好。

毕竟,这个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狗比人贱的观念应该人人树立。

在人权与宠物保护权利冲突时,首先应该保护人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宠物法总则中的第二条。

当然,爱狗人士欲把狗的权利凌驾于他本人的权利之上,外人无权干涉。

至于其他人,没有任何人愿忍受您的狗狗造成的任何骚扰、惊吓、伤害,所以,公共场合,请您牢牵狗绳,管好您的狗狗哦!

(本文原发本人微信公众号“刘刘看世界”,篇名:亲,请管好您的狗狗哦)


刘刘看世界


《人狗矛盾,其实还是人人矛盾》

文章总体看来,给人一种正确的人狗矛盾的处理意见。但细细想来,并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本点。

《信》的观点就是,狗不犯我,我不犯狗,狗若犯我,我必杀狗!的确,想想这种做法的确解恨,处置了第一作案凶手,大快人心。但是,不要忘了,是谁遛狗不栓绳,是谁家狗到处大小便而不清理,是谁没有管好自己家的狗,是这条狗的主人。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对于养狗人士来说,既然养狗就要对它负责,既要负责它的饮食起居,也要负责它的教化。其实我们都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养狗,因为狗聪明,忠诚,待人亲,所以是最适合做宠物的一种动物,而人和狗之间协作的历史也有几百万年。就比如说警犬、缉毒犬、军犬……我相信警察和军人在对待它们的时候,第一会恪守其则的训练它们,第二也不会把它们当成“工具”,而是战友。

话说回来,现代城市人在养狗的时候很多是为了缓解自己的城市孤独症,但有时候这类人,或许没有固定的住所,所以在搬家时或者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好一点会送给朋友,狠心一点就遗弃了,这也是部分流浪狗的来源,然后这样流浪狗就会自我配对繁殖,然后城市流浪狗的数量就会与其居多,而这些流浪狗因为没有和人有过多的接触,或者遭受过人的虐待或者驱打,而对人望而生畏或者带有敌意。所以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给流浪狗绝育,阻止它们的混乱繁殖,其实就是不让悲剧继续。

再说小区内居民自己养的狗,这类养狗人群,有一个相同行为标准,就是,很多遛狗的居民和带孩子出来玩的家长们的时间是冲突的,大家一般都会选择早上或者吃过晚饭的时间段。《信》文中说的一句,这些狗乖不乖,是对人而言的,而不在狗身上。这句话说的在理,因为自己养的狗,狗视主人为一切,自然在狗主人面前是很乖的。但是对于外人来说,都是陌生人,而如果看到不喜欢类型的人,就会出现攻击行为。所以出门遛狗必带牵引绳,无论你的狗多乖,并且狗的粪便也要及时处理,这都是养狗必须要注意的。那么问题来了,我们都知道这些,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严重人狗矛盾呢?很明显,在人,在养狗人的身上。如果养狗人是有素质的,那么无论多么细微的问题,他都会注意,也会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抖音现在是大家都会看的一个微视频软件,在上面就经常会看到,一些养大型犬的养狗人士,为了不和他人发生矛盾,会选择在晚上12点之后出去遛狗。当然,因为自身条件的问题,不必争相效仿,但最起码的遛狗文明行为是必须要遵守的。遛狗人自己遵守了,那还会有人狗矛盾吗。

那么,对于《信》的作者,杀狗行为。我并不认同,理由前文也有介绍,主要原因在遛狗人而不在狗,因为我们很多的行为,狗是不理解的,它们只会按照指令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或者是一些本能的动作。并且,为什么说狗这种动物,会激起现在网络上的话题动物呢?因为,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并没有对它有任何的定位,一方面我们的很多重要特殊性的工作需要它们,另一方面城市中的狗不仅带给我们快乐,也带来矛盾。而现在最能定义宠物狗的法律规定是,它们算是居民的私有财产,等同于物品,那么物品损坏就需要赔偿。并且无论法律怎么规定,狗毕竟是动物,是和人关系最密切的动物,随意杀,只会让本站在道义之上的你失去这个制高点。还有就是如果孩子被狗伤害了,你不去找狗主人的问题,只去和狗较劲,这一点作者有没有想过是否不合适呢?举个例子,孩子在学校打架把人打伤了,惊动了派出所,那么派出所的民警们会第一时间,询问孩子的年龄,如果是未成年人,那么肯定是需要家长或者监护人来处理这个问题的。而对于宠物狗来说,他们再聪明最多只不过就是七八岁孩子的智力,并且他们并没有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负责任的前提,就是需要找到能够承担责任的人,所以我建议遇到类似情况还是需要找养狗人来解决问题,才是明智选择。第一这是他们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无论受害人是否需要,第二他要接受教训,这是必要的。

然后,就是很幽默的最后一段话,作者自己想要养条狗来去咬对方。我个人觉得这一条,大家看了笑一笑就行。因为很难实现,即便实现了,作者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了,因为这种行为就成故意伤害罪了,可大可小哦。所以解决人狗矛盾,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意识矛盾。从根本上,让每个遛狗人都承担起自己必须要承担的义务,在养狗时就筛选养狗人的资料,让一些一时冲动却不具备养狗素质的人养不到狗,让每一只有家的狗都有一个可以为它们负责的主人。其实,就在大家在网上吵的沸沸扬扬的时候,很多城市都已经开始重视人狗之间的问题了,城市里的很多志愿者,也是不辞辛苦的将一些还散落在城市各地的流浪猫狗们做绝育手术,为的也是让大家之间能够融洽的一起生活在城市当中。毕竟,地球不是人的独享品,这个问题大家心里其实都明白!


非著名摆渡人


有球的爱狗人士,无非在狗身上荡漾了一番春心罢了!依据如下:

一、看看流浪狗的悲惨生活,即便没有人伤害它,它就过得幸福了?流浪狗哪来的?还不是爱狗人士春心荡漾完了就给扔出来了。既然让狗脱离了自然界的食物链,那么狗的数量只能有人来控制,否则狗的数量将无限增长,这是常识,爱狗人士再有爱心,也不能回避这一问题。

二、由于爱狗人士畸形的审美观,大多数宠物狗都患有遗传疾病,爱狗人士怀里抱着的,床上搂着的,基本都是近两百年人工培育出的品种。爱狗人士在它们身上得到畸形的心理满足的同时,它们却承受着与生俱来的疾病的折磨。而这帮狗日的爱狗人士为了保持狗的血统纯正,要么让狗近亲繁殖,要么让狗禁欲,顶多让狗跨物种解决下生理需求,非常不人道。我是不是夸大其词,大家可以查查资料,外国有个记录片里面有详细介绍,片名忘记了。所以说爱狗人士对狗的那点柔肠百转根本就不是爱心,也就是打着仁爱的幌子充实一下他们变态的畸形的心理罢了。

三、真有爱心就不会在住宅区养狗,更不会养那些宠物狗。这不是爱狗与恨狗的问题,我们应该抛开自己的爱憎,站在社会、环境、安全、卫生、狗和动物生存进化的客观规律来看问题。前面几个因素就不赘述了,一是大家谈的多了,二是跟爱狗人士也讲不通这些道理,他们爹妈都可以不顾怎么会管他人死活。那么我们就从怎样才能有利于狗自身的生存来讲一下这个道理:没有一个开发商会在开发住宅小区时考虑狗的生存条件,住宅小区里养狗,不光让别人不舒服,狗也觉得憋屈。而狗在住宅小区出现的唯一理由不是因为这里更有利于它们生存,而是为了满足爱狗人士空虚畸形的心理需求,请记住不是狗需要爱狗人士,而是爱狗人士需要狗,不要觉得你对狗付出了爱心,而是狗为了爱狗人士付出了它们的青春和健康。很多宠物狗在培育的时候放大了原品种身上的缺陷特征,在爱狗人士眼中的美感大多其实是狗的一种生理缺陷,是爱狗人士牺牲了狗狗的健康来满足自己畸形审美观的结果,这些狗如果离开人类的照顾很快就会被自然界淘汰。但人为创造出的它们,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苦难,也许消亡才是它们最好的归宿。所以在住宅小区养狗不是因为他们爱狗,而是他们爱自己,爱宠物狗不是因为仁爱,而是他们心理畸形。

最后,回到开篇哪句话,有球的爱狗人士,不过是他们自己空虚畸形的内心需要狗狗们牺牲自由和健康来抚慰罢了。那些满口生命仁爱的人,其实不过是些不懂生命、不懂真爱、不懂尊重的蠢人罢了!


亡者归来22


我这个回答有些偏激,也有些跑题。就说些偏激跑题的话:首先爱吃狗肉的不会丢弃狗!不喜欢养狗的不养狗自然也不会丟狗!流浪狗自然是养狗人丢弃的,当然也有不栓绳走散的,还有强塞他人不要丢弃的等。这都与养狗人有关。有人养狗为玩儿,有人为了看家护院,有人为了赚钱图利等等。这本没有什么错!但你不能因这就比别人高人一等!你的狗咬人当然你得负责任!躲在后面装不知道这算什么?为此伤人打人又算什么?随意遛狗便溺,算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危害他人?你有什么资格践踏和违反法律?你随便遗弃变为流浪狗,有什么资格说别人没有爱心?你用肉类喂你的狗,算什么有爱心?你可以不吃狗肉,别人吃与你何干?你去阻止乱搞就是干涉妨害他人!谁给你这个权利?别人嫌你养狗你不高兴,你养狗妨害别人就有理?什么动物都有生命,应该珍惜没有错。你天天用其它动物的肉,喂养你的狗更是错上加错!这不是什么有爱心!而是有私心!养狗伤人,而不敢负责是无道德心!遗弃流浪狗是有无良心!因狗闹事没有正义心!……综上,因假仁义道德的说辞,都是诡辩!我不养狗,我不反对别人养狗!我不吃狗肉,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你养狗就有对你的狗负责的义务!请不必为你那狗找一套没有意义的说辞而逃避自己责任!更不能用虚假的仁义道德绑架、讹诈他人!还是你养你的狗,他吃他的狗肉,互不妨害为好!


聊以自娱2


狗是无辜的 关键在于它的主人是否能够做到安全文明养宠。孩子也是无辜的 关键在于孩子的监护人是否能够做到对孩子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为威胁孩子安全的不单单是狗 还有很多不安全因素。狗只是其一而已。本人以为 养狗的朋友完全可以和带孩子的朋友交朋友 互相交流 一起探讨一下人生 聊一下养宠的利弊 让孩子从小就对狗有所认识 何必搞得水火不相容呢?毕竟宠物狗一般都是比较温顺的。万一发生狗伤人的事件 也希望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面对问题。而不是互相伤害。仅带本人愚见 对于不对就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吧


桀骜A春哥


你好,我是训犬师飞哥。

这一封公开信,虽然话糙,但是却表达出了大部分人的心声。不过,方法不可取而已。我个人是不太认同。

说真的,我看到这个信,心中涌现的不是什么解气,而且一帮人出于无奈而采取的下策。

因为我们国家的一些关于养狗的规定还不完善,所以养狗的门坎很低,低到没有一点成本,所以才会造成一些养狗人的不文明行为。

而备受关注的就属于狗咬人了,流浪狗咬人。小区里的孩子被咬,就算牵着绳子,有时候也防不住,原因很多。

有的说狗应该带嘴套,有的说小区就不应该养狗。甚至最近的毒狗事件。也是争吵后的产物。

所以,我们应该用什么方法来阻止这些无畏的争吵呢?

我认为这些问题的核心关键在于养狗人,而不在于狗。狗是属于被动被人带入到人类社会的。而狗的天性和人类社会的相关规则是有一定冲突的。所以,平衡点就在于养狗人。如果我们每个养狗人都会清理大小便,保证自己的狗不乱叫扰民,出门遛弯儿,带绳子,而且经过良好的训练,让狗没有咬人的欲望,或者是攻击的欲望,那么我相信,是不可能出现以上的这些情况的。

并且我有理由相信,这样做的狗主人还不少,但是,因为某些,品德败坏的养狗人。他们的一些理论让人接受不了。

比如

狗咬你的,你找狗去赔偿。

我家狗这么乖,怎么可能咬人的?要知道,狗乖,是对于他熟悉的人,对他不熟悉的人,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为什么我们家狗不咬别人光咬你啊。这个说起来就有点玄幻了,但是不管为什么,咬人就是不对。

在这一年里面,因为狗冲撞人咬人爆冲发生的赔偿事件,小到几千,大到几万,数不胜数,我就不知道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不去重视这个问题呢?仅仅是因为事情还没有发生到你身上吗?任何事情我们都说,预防大于一切后期的救助。

我的老师曾经说过。狗的任何问题都是在映射人的一切缺点。养狗人如果不去管理自己的狗,那么他的缺点就会在狗的身上一点一点显现出来。这并不是无稽之谈,是有充分的科学根据的。而且是和狗的生理特性,心理特征都有一定的关系。

所以如果能够从源头上,也就是从养狗人的身上,制止狗的那些坏习惯,让每个养狗人都懂得如何去管理自己的狗,我相信,因为养狗而造成的冲突就会减少到一个非常非常低的程度。最后说一点,对于告示信里的举动,不可取,如果你把狗打死了,你就变成没有理由的一方,虽然你泄愤了。如果你没有打过狗,还会被狗咬了,那么岂不是伤上加伤。不可取不可取,在目前来说,如果是碰到这种情况下。我个人的建议就是,对那些不熟悉的狗,还是保持一定距离为好。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呢?除了毒狗杀狗打狗的一些举动以外。

我是训犬师飞哥,喜欢我的回答,请关注并点赞,谢谢!


训犬师飞哥


狗年话狗,不针对任何人。世间万物都有双重性,养狗的人说狗的故事,不喜欢狗的人讨燕狗。这就是人生的悲哀!按天理良心而论,任何生命来到这个地球上,都有生存的权利!上帝创造世间万物都有相克制相互依存的关系而共存亡。包括人类自己,都只不过是这个人类地球上的一位过客。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的权利,对于养狗之举是善心的表达,积德行善的行动。狗是无故的!人是有情的。人要没情还比畜生不如。生命无论大小,只是形状不同,都是在求本人长命百岁,多做好事!少做坏事。少与人分争,求得一生太平天国。可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有意见对抗之人?对事物蔽上一层阴景,对人产生一种偏见,总认为;你狗咬我的孩子?我就照此对待你,这种不放过人的行为,最后受法律制裁的一定是不牢人的人!犟牛式的人。人的一生与各种动物生存的目的都是为了活着。当活着生命受到威胁时,他一定会起来反抗,打击危害生命的害群之马,黑恶势力!公安内部的害群之马。以法为私欲服务,当一位公安为自己家而横行霸道,助长自己父亲的狂妄自大危害社会的狂语溢流。对总个社会产生事非混淆,鱼目混珠。养狗与不养狗只是一种爱心,是人心的向望,并不对任何人够成威胁,这个人在网络上写这个公告,也是闲着没事做找事做,找人麻烦的小混混造子心态在胡闹,胡说八道,众伤养狗人,那一些社会正能量大量赡养各种被异弃的狗,不计报酬自掏腰养它们,老年人孤单养狗,青年人爱好养宠物犬,又有什么不对?你的自私带给社会的是冷暝。两个人见面都不喊对方?这么活在世上又有什么意义?自私是毁灭人生的开始!做为一个人只有为它人和动物而活着才会有意义。光只顾自己的人他也不会去尊重别人,也不会受到他人的尊重。你犟别人比你更犟,狗咬了你孩子,你用同样的方法报复人家?你最后的结果是闹得鸡犬不宁,家破人亡的结局。所以;人谁也不会怕谁,只有以理服人,任何问题才会迎难而解。


手机用户60830931336


针对于狗咬人,吠叫扰人及排放物污染环境。而没有相关的治安条例,法律法规约束。才有了这位业主的公开信。看了公开信,这位业主体现出了良好的个人素质。对一旦狗伤害其个人及子女的行为,表达出十分无奈的解决方法,如果有解决方法,有完善的法律条文制约这些可能发生伤害的行为,这位业主就不会,发表这份公开信。因为,这位业主深知,一旦被狗咬伤,索要医疗费,索要伤害损失赔偿金是十分困难的。咬伤之后处理不及时,就有可能导致狂犬病而死亡。社会发生此类事件,比比皆是,而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再加之狂犬疫苗事件的出现,更是让人惴惴不安。于是业主只有一个想法,”对等伤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实业主深知,依靠法律,在被攻击咬伤后,己成为弱势群体,生命都难以保障延续,那有精力、时间及财力去解决。即使解决,也要拖个一年半载,况且执行还难。说白了,业主在惶恐中出此公开信,也不过是起个威慑作用,真到被狗咬伤后,去对等伤害,他哪有能力、精力去找哪条攻击犬及狗主人,并确认就是攻击他的狗及狗主。目前,针对养狗人的法律法规条文还不健全,加之事前防范和事后打击不力,就无以震慑养狗人的行为规范。对社会的广泛伤害现象就会不断的出现。犹如当年,拐卖妇女儿童现象大量出现。事后多年才出台并完善,针对相关犯罪的法律、法规条文,以及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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