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養狗鄰居的公開信》引發了網友的共鳴,你覺得該支持業主的做法嗎?爲什麼?

常德潮生活


畜生就是畜生,不是人。不要說你家的狗狗有多金貴,大熊貓比你家的狗還金貴,也是圈養的。

這個我要分享一個真實的故事。事情發生在90年代後期,在江蘇靖江,一個醫科大學的剛剛報名的新生,在回家的路上撿到一隻小狗狗,不巧的是被小狗狗咬了一口,沒有過兩個月人就去世了。請問這個大學生的家人找誰訴說去?

愛狗沒有錯,如果打著愛狗的旗號鬧事,那就是不對的。可以這麼說,網上的那些愛狗人士有多少人養過多少狗?有有幾個被狗咬過?狗咬人,狗主人必須負責,即使被打死也要負責,無論你家的狗有多貴,只要你放出去,說明你家的狗不值錢。話又說回來,不要說狗了,就是人在行兇的時候被打死也是活該。有人說要愛護小動物,可能你吃的羊肉,豬肉比別人都,同樣是動物怎麼沒有看見你們去關心一下豬,羊呢?等等還有其他的小動物。

我建議愛狗人士,如果要養狗,麻煩管好你的狗,再貴的狗,也改不了要吃屎的,另外,麻煩你加上狗牌,寫狗主人的名字,不要等狗咬了人溜得遠遠的,等狗被打死了,就來找人家賠償。沒有主人的狗就是流浪狗,咬人的狗就是瘋狗,打死活該。


嫦娥的天蓬元帥


看了這個圖片中的內容,我覺得這個事情挺有意思的,這個業主保護孩子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他申明的會採用的“做法”看著也很“合理”、“解氣”,但是隻能說並不提倡。因為一個法治社會,如果所有人都為了自己切身利益變成執法者,那社會秩序肯定蕩然無存,不是每個人都能像這個業主說的這樣“恩怨分明”。

我不提倡這樣做法的原因與這個行為本身的對錯,是不是“正義”的都沒有關係,我也養狗,但是我的狗出門肯定拴繩子,糞便我都會清走,也教育它們不可以對人無故吠叫等等,所以要用些沒什麼邏輯的理由開噴的人稍微再思考一下。

我們這個國情是很有意思的,經濟騰飛發展迅速,可是很多其他方面都落後不少。比如這個養狗的人有一些素質就不高、不文明,遛狗不牽啊、狗到處拉屎也不撿等,但是有些人的法律意識也不高,基本還停留在“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階段,這都恨不得是“包青天”時期的法律意識啊,不是說不對,而是不健全。

有些人看到這基本可以噴“你就是說風涼話,你的孩子被嚇到了,你也恨不得打死那狗!”,這個話某些方面說沒錯,但是你如果動手了,你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開頭我也說了,這位業主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理解”不代表就合法了明白嗎?這篇《致養狗鄰居的公開信》表達的主要意思就是對其不文明養狗鄰居的警告,但是不代表警告過了之後,你的所作所為就合法了,這完全是兩個事情。

為什麼說不能每個人成為執法者,因為法治社會里對於違法行為是需要“量刑”的,誰能保證每個人都有統一的量刑尺度?打個比方,遇到小偷偷別人商店裡的麵包,你制止、驅趕了你是見義勇為;但是你直接上去就給小偷打殘、打死了,這就是違法了,這個尺度不是每個人可以控制的。

所以有些小自媒體在網上叫囂著喊打喊殺,以博取一些同樣持有激烈、偏激觀點人的贊同和轉發之類的,這些人除了獲得流量因此獲利之外,剩下的全是傳播負能量了,起不到一點正面作用。有意思的是很多人轉發那些東西的時候,還抱著一顆“正義”的心,只能說正義遇到沒腦子變得是真廉價啊。


豆花奶爸


轉發我微信公眾號“劉劉看世界”上發佈的文章“親,請管好您的狗狗哦”。

小的時候,在我們農村,狗就是個畜生,和其他“六畜”沒啥兩樣。

狗的吃食基本就是些剩菜剩飯,也難得有機會給它塊骨頭啃啃。很多時候,大人在給孩子把屎尿的時候,狗就等著吃屎,小夥伴們別不信啊,要不怎麼會有“狗改不了吃屎”的俗語呢?

現在經濟條件好了,狗的生活水平也改善不少,甚至有很多寵物狗的生活條件比人還好。

很多養寵物狗的朋友,也把狗看得非常重,願意為狗作出各種付出犧牲:狗糧死貴不說,還要每天遛狗,經常給狗洗澡、梳毛、美容、打扮……

我的一個朋友,養了一隻漂亮可愛的美國愛斯基摩犬,愛犬的吃喝拉撒經常成為他和朋友們交流的主要內容,狗狗的靚照也三天兩頭在他的朋友圈亮相,看他對狗狗的付出,不亞於養育一個孩子,當然他也經常以“狗爸”自居並自豪——把狗“兒子兒子”叫得無比歡,狗狗的各種聰明才智經常誇啊。

前段時間,朋友的狗狗突然水米難進、嘔吐不止,痛苦的“嗷嗷”聲不絕於耳,這可把朋友嚇壞了,趕緊連夜送寵物醫院。

經過寵物醫院各種儀器的輪番檢查,終於明確了診斷:愛犬腸道里塞著一塊石頭,造成了腸梗阻,必須緊急手術。

不要說狗命不值錢,朋友作為狗狗的監護人,術前談話、簽字、繳費一樣不少,術後禁食、輸液、抗炎件件落實。至於醫藥費,也就一萬不到點。

看著心愛的狗狗痛苦受難,朋友陪護守夜數日不說,據說還賠進去了不少同情的眼淚。

朋友還說,由於自己看護不當,狗狗才會誤吞石頭,給狗狗造成那麼大的痛苦,他感到無比的自責和內疚。

閱讀至此,不少小夥伴可能會發出人命不如狗命貴的感慨。

可我這朋友是有錢有閒的主,為自己心愛的狗狗花錢出力拋眼淚,這沒礙著誰也沒犯著誰,那都是人家的自由。

但最近發生的一些關於狗的社會新聞就不一樣了,且看新聞摘要如下:

5月,信陽11條瘋狗四處傷人被擊斃 ,愛狗人士:無恥 那是11條活生生的生命。

6月,南京發生一則“2歲兒子被狗咬傷,憤怒的爸爸將狗摔死!結果一家遭網友到人肉,妻子不堪其擾被逼割腕自殺”的新聞。

7月17日,蘇州一對老夫妻遛狗時沒有拴狗繩,小狗多次衝向周邊的小孩,對市民造成了很大困擾。面對市民的指責,老夫妻不僅沒有道歉,還揚言:“我家狗從來不咬人”,“我家狗只咬素質低的。”

7月18日,昆明女子擔心狗咬人提醒拴繩, 被狗主人連摔帶踹毆打。

7月25日,重慶某小區電梯間發文“遇狗撲娃直接打死”VS“怕狗去住別墅”的互撕。

……

從這些因狗而起的社會新聞看,養狗這事已經給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造成了不少困擾、糾紛、衝突、傷害甚至殉命。

在養狗人的眼裡狗狗儼然就是自己家庭的一個重要成員,容不得他人任何侵犯,理由往往是自家的狗通人性、自家的狗從不咬人等,另外近幾年出現的一個振振有詞的說法則是“眾生平等”。

說狗通人性的不在少數,據說狗的智商確實比牛馬等動物要高一些。

記得初中時,曾看過一部電影《沉默的朋友》,主要就是講狗和狗主人間的各種友好相處、危難與共的故事和場景,很受感動,電影中的狗狗真的是充滿靈性,對主人各種友善、關心、理解,更別提主人有難時的忠義勇猛了,一個感覺就是擁有狗這個朋友有時甚至比人強。

另外像訓練有素的警犬、牧羊犬等犬類也確實能幫人類做不少工作。

當然,每個人自己養的狗狗,有多可愛、有多聰明、有多溫柔、有多懂事……您最清楚您最有發言權,但那是您的狗狗對您——您是它的主人。至於您的狗狗對其他人,請想象一下其他任何人養的一隻陌生狗狗將會如何與您和諧相處?

現實生活中,發生狗傷人、咬人、咬死人的新聞已經層出不窮,甚至狗咬傷、咬死狗主人的事例也並不鮮見。

難道狗真能通人性麼?

我的一個姑父,非常愛狗,打小起家裡養過各種狗,自稱愛狗、懂狗,也經常向親戚朋友炫耀他家狗狗的各種懂事、乖巧、聰明,每每看他那誇狗的神情就好像在誇他的一個優秀兒女,充滿了樣驕傲與自豪。

二十幾年前,一個夏天的傍晚,姑父一家人正在自家院子裡吃晚飯,姑父隨手扔給家養的黃狗一塊骨頭,沒想到扔草叢裡去了,五六歲的表弟見了,立刻跑去草叢裡撿,表弟的本意是想撿出來再扔給黃狗的,可能黃狗意會錯了表弟的好意,以為要和它搶骨頭呢,突然發了狂一樣衝過去就咬住了表弟的大腿不放,頓時一家人亂做一團……

最終黃狗被姑父打死,表弟大腿上被撕下兩大塊肉。至今,表弟大腿上還遺留著狗咬後的兩個大疤,非常觸目驚心!

從此姑父就不再養狗,他說,狗再聰明,它終究是個畜生,不通人性的。

今年4月9日,德國報道了一則奇葩新聞:德國漢諾威市的一條鬥犬咬死了女主人(52歲)和兒子(27歲),居然有25萬人簽名要求不要殺狗,要求給這條狗一個合適的樂園,而當地政府很有可能屈從於“民意”!

太可怕了!

可怕其一是這條鬥犬的兇殘,居然能一氣把二個青壯年的狗主人咬死。

可怕其二是居然有25萬德國人簽名要求不殺狗,且要求給這條狗一個合適的樂園!而當地政府居然很有可能屈從於“民意”!

難道這個世界已經不由人掌管改由狗統治了麼?

還好,這樣的事沒發生在中國,國人對此的評論也大都比較理性,基本的取向都是狗比人賤,強烈要求殺狗。

一些國人的評論充滿了智慧性,摘錄其中超逗一條:建議在25萬簽名者中隨機抽取一名,把狗送他家,不許打,不許罵,好吃好喝的招待著,不能拴狗鏈,咬的時候不能還手,咬死一個再抽籤送下家……

多智慧的評論!說到底,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之所以各種歪理、奇葩、作妖,關鍵還是極端的自私作怪,要是哪天自己或家人被狗咬傷或咬死,看誰還會再呼籲眾生平等?我姑父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現在城市養狗的人是越來越多了,晚上出去散個步,公園裡簡直是狗的世界,不牽狗繩的也比比皆是,因此,惡狗傷人事件時有發生。

2017年全國報告狂犬病發病516例,死亡502例,已與艾滋病、肺結核、病毒性肝炎等並列死亡人數最多的傳染病種。

人與人之間因狗而起的各種糾紛、衝突甚至傷亡,出現在新聞媒體的更是不勝枚舉。

國家應該有一部養狗管理辦法的吧?

然而事實是,目前還沒有一部全國性的養狗管理法規!

不少涉及養狗管理的條文規定散見於各法律法規中。如《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農牧漁業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狂犬病預防控制工作意見的通知》等。

由於管理條例的分散性,管理的主體和職責的落實就分散到了相應的各部門,這給管理條例的綜合貫徹執行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也給人民群眾對各種狗患的求助帶來了極大的困惑和不便。

雖然已有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蘇州、杭州等)出臺了各自的地方性養犬管理法規,法規內容包括養狗登記、狂犬防疫、掛牌遛狗、遛狗時間、遛狗要求、違規處罰等等,甚至有的城市都規定了外出遛狗時狗繩的長度,規範不可謂不細,但由於其地方性的原因,權威性不足,又由於缺乏專職部門管理,執行力度很差,大都形同虛設。

因此,出臺一部全國性的規範養狗行為的養狗管理法規已是迫在眉睫的需要,設立一個專職的養狗管理部門也同樣刻不容緩,真希望能象治理交通違章違法那樣,國家能嚴格嚴謹地把這日益氾濫的“狗患”治理好。

畢竟,這個社會是以人為本的社會,狗比人賤的觀念應該人人樹立。

在人權與寵物保護權利衝突時,首先應該保護人權。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寵物法總則中的第二條。

當然,愛狗人士欲把狗的權利凌駕於他本人的權利之上,外人無權干涉。

至於其他人,沒有任何人願忍受您的狗狗造成的任何騷擾、驚嚇、傷害,所以,公共場合,請您牢牽狗繩,管好您的狗狗哦!

(本文原發本人微信公眾號“劉劉看世界”,篇名:親,請管好您的狗狗哦)


劉劉看世界


《人狗矛盾,其實還是人人矛盾》

文章總體看來,給人一種正確的人狗矛盾的處理意見。但細細想來,並沒有找到問題的根本點。

《信》的觀點就是,狗不犯我,我不犯狗,狗若犯我,我必殺狗!的確,想想這種做法的確解恨,處置了第一作案兇手,大快人心。但是,不要忘了,是誰遛狗不栓繩,是誰家狗到處大小便而不清理,是誰沒有管好自己家的狗,是這條狗的主人。俗話說,“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對於養狗人士來說,既然養狗就要對它負責,既要負責它的飲食起居,也要負責它的教化。其實我們都知道,為什麼這麼多人養狗,因為狗聰明,忠誠,待人親,所以是最適合做寵物的一種動物,而人和狗之間協作的歷史也有幾百萬年。就比如說警犬、緝毒犬、軍犬……我相信警察和軍人在對待它們的時候,第一會恪守其則的訓練它們,第二也不會把它們當成“工具”,而是戰友。

話說回來,現代城市人在養狗的時候很多是為了緩解自己的城市孤獨症,但有時候這類人,或許沒有固定的住所,所以在搬家時或者離開這個城市的時候,好一點會送給朋友,狠心一點就遺棄了,這也是部分流浪狗的來源,然後這樣流浪狗就會自我配對繁殖,然後城市流浪狗的數量就會與其居多,而這些流浪狗因為沒有和人有過多的接觸,或者遭受過人的虐待或者驅打,而對人望而生畏或者帶有敵意。所以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要給流浪狗絕育,阻止它們的混亂繁殖,其實就是不讓悲劇繼續。

再說小區內居民自己養的狗,這類養狗人群,有一個相同行為標準,就是,很多遛狗的居民和帶孩子出來玩的家長們的時間是衝突的,大家一般都會選擇早上或者吃過晚飯的時間段。《信》文中說的一句,這些狗乖不乖,是對人而言的,而不在狗身上。這句話說的在理,因為自己養的狗,狗視主人為一切,自然在狗主人面前是很乖的。但是對於外人來說,都是陌生人,而如果看到不喜歡類型的人,就會出現攻擊行為。所以出門遛狗必帶牽引繩,無論你的狗多乖,並且狗的糞便也要及時處理,這都是養狗必須要注意的。那麼問題來了,我們都知道這些,為什麼還會出現這麼嚴重人狗矛盾呢?很明顯,在人,在養狗人的身上。如果養狗人是有素質的,那麼無論多麼細微的問題,他都會注意,也會避免與他人發生衝突。抖音現在是大家都會看的一個微視頻軟件,在上面就經常會看到,一些養大型犬的養狗人士,為了不和他人發生矛盾,會選擇在晚上12點之後出去遛狗。當然,因為自身條件的問題,不必爭相效仿,但最起碼的遛狗文明行為是必須要遵守的。遛狗人自己遵守了,那還會有人狗矛盾嗎。

那麼,對於《信》的作者,殺狗行為。我並不認同,理由前文也有介紹,主要原因在遛狗人而不在狗,因為我們很多的行為,狗是不理解的,它們只會按照指令做一些簡單的動作,或者是一些本能的動作。並且,為什麼說狗這種動物,會激起現在網絡上的話題動物呢?因為,我們國家一直以來並沒有對它有任何的定位,一方面我們的很多重要特殊性的工作需要它們,另一方面城市中的狗不僅帶給我們快樂,也帶來矛盾。而現在最能定義寵物狗的法律規定是,它們算是居民的私有財產,等同於物品,那麼物品損壞就需要賠償。並且無論法律怎麼規定,狗畢竟是動物,是和人關係最密切的動物,隨意殺,只會讓本站在道義之上的你失去這個制高點。還有就是如果孩子被狗傷害了,你不去找狗主人的問題,只去和狗較勁,這一點作者有沒有想過是否不合適呢?舉個例子,孩子在學校打架把人打傷了,驚動了派出所,那麼派出所的民警們會第一時間,詢問孩子的年齡,如果是未成年人,那麼肯定是需要家長或者監護人來處理這個問題的。而對於寵物狗來說,他們再聰明最多隻不過就是七八歲孩子的智力,並且他們並沒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負責任的前提,就是需要找到能夠承擔責任的人,所以我建議遇到類似情況還是需要找養狗人來解決問題,才是明智選擇。第一這是他們必須要承擔的責任,無論受害人是否需要,第二他要接受教訓,這是必要的。

然後,就是很幽默的最後一段話,作者自己想要養條狗來去咬對方。我個人覺得這一條,大家看了笑一笑就行。因為很難實現,即便實現了,作者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了,因為這種行為就成故意傷害罪了,可大可小哦。所以解決人狗矛盾,最終的解決辦法還是要解決人與人之間的意識矛盾。從根本上,讓每個遛狗人都承擔起自己必須要承擔的義務,在養狗時就篩選養狗人的資料,讓一些一時衝動卻不具備養狗素質的人養不到狗,讓每一隻有家的狗都有一個可以為它們負責的主人。其實,就在大家在網上吵的沸沸揚揚的時候,很多城市都已經開始重視人狗之間的問題了,城市裡的很多志願者,也是不辭辛苦的將一些還散落在城市各地的流浪貓狗們做絕育手術,為的也是讓大家之間能夠融洽的一起生活在城市當中。畢竟,地球不是人的獨享品,這個問題大家心裡其實都明白!


非著名擺渡人


有球的愛狗人士,無非在狗身上盪漾了一番春心罷了!依據如下:

一、看看流浪狗的悲慘生活,即便沒有人傷害它,它就過得幸福了?流浪狗哪來的?還不是愛狗人士春心蕩漾完了就給扔出來了。既然讓狗脫離了自然界的食物鏈,那麼狗的數量只能有人來控制,否則狗的數量將無限增長,這是常識,愛狗人士再有愛心,也不能迴避這一問題。

二、由於愛狗人士畸形的審美觀,大多數寵物狗都患有遺傳疾病,愛狗人士懷裡抱著的,床上摟著的,基本都是近兩百年人工培育出的品種。愛狗人士在它們身上得到畸形的心理滿足的同時,它們卻承受著與生俱來的疾病的折磨。而這幫狗日的愛狗人士為了保持狗的血統純正,要麼讓狗近親繁殖,要麼讓狗禁慾,頂多讓狗跨物種解決下生理需求,非常不人道。我是不是誇大其詞,大家可以查查資料,外國有個記錄片裡面有詳細介紹,片名忘記了。所以說愛狗人士對狗的那點柔腸百轉根本就不是愛心,也就是打著仁愛的幌子充實一下他們變態的畸形的心理罷了。

三、真有愛心就不會在住宅區養狗,更不會養那些寵物狗。這不是愛狗與恨狗的問題,我們應該拋開自己的愛憎,站在社會、環境、安全、衛生、狗和動物生存進化的客觀規律來看問題。前面幾個因素就不贅述了,一是大家談的多了,二是跟愛狗人士也講不通這些道理,他們爹媽都可以不顧怎麼會管他人死活。那麼我們就從怎樣才能有利於狗自身的生存來講一下這個道理:沒有一個開發商會在開發住宅小區時考慮狗的生存條件,住宅小區裡養狗,不光讓別人不舒服,狗也覺得憋屈。而狗在住宅小區出現的唯一理由不是因為這裡更有利於它們生存,而是為了滿足愛狗人士空虛畸形的心理需求,請記住不是狗需要愛狗人士,而是愛狗人士需要狗,不要覺得你對狗付出了愛心,而是狗為了愛狗人士付出了它們的青春和健康。很多寵物狗在培育的時候放大了原品種身上的缺陷特徵,在愛狗人士眼中的美感大多其實是狗的一種生理缺陷,是愛狗人士犧牲了狗狗的健康來滿足自己畸形審美觀的結果,這些狗如果離開人類的照顧很快就會被自然界淘汰。但人為創造出的它們,存在本身就是一種苦難,也許消亡才是它們最好的歸宿。所以在住宅小區養狗不是因為他們愛狗,而是他們愛自己,愛寵物狗不是因為仁愛,而是他們心理畸形。

最後,回到開篇哪句話,有球的愛狗人士,不過是他們自己空虛畸形的內心需要狗狗們犧牲自由和健康來撫慰罷了。那些滿口生命仁愛的人,其實不過是些不懂生命、不懂真愛、不懂尊重的蠢人罷了!


亡者歸來22


我這個回答有些偏激,也有些跑題。就說些偏激跑題的話:首先愛吃狗肉的不會丟棄狗!不喜歡養狗的不養狗自然也不會丟狗!流浪狗自然是養狗人丟棄的,當然也有不栓繩走散的,還有強塞他人不要丟棄的等。這都與養狗人有關。有人養狗為玩兒,有人為了看家護院,有人為了賺錢圖利等等。這本沒有什麼錯!但你不能因這就比別人高人一等!你的狗咬人當然你得負責任!躲在後面裝不知道這算什麼?為此傷人打人又算什麼?隨意遛狗便溺,算什麼?你有什麼資格危害他人?你有什麼資格踐踏和違反法律?你隨便遺棄變為流浪狗,有什麼資格說別人沒有愛心?你用肉類餵你的狗,算什麼有愛心?你可以不吃狗肉,別人吃與你何干?你去阻止亂搞就是干涉妨害他人!誰給你這個權利?別人嫌你養狗你不高興,你養狗妨害別人就有理?什麼動物都有生命,應該珍惜沒有錯。你天天用其它動物的肉,餵養你的狗更是錯上加錯!這不是什麼有愛心!而是有私心!養狗傷人,而不敢負責是無道德心!遺棄流浪狗是有無良心!因狗鬧事沒有正義心!……綜上,因假仁義道德的說辭,都是詭辯!我不養狗,我不反對別人養狗!我不吃狗肉,也不反對別人吃狗肉!你養狗就有對你的狗負責的義務!請不必為你那狗找一套沒有意義的說辭而逃避自己責任!更不能用虛假的仁義道德綁架、訛詐他人!還是你養你的狗,他吃他的狗肉,互不妨害為好!


聊以自娛2


狗是無辜的 關鍵在於它的主人是否能夠做到安全文明養寵。孩子也是無辜的 關鍵在於孩子的監護人是否能夠做到對孩子的安全防護措施。因為威脅孩子安全的不單單是狗 還有很多不安全因素。狗只是其一而已。本人以為 養狗的朋友完全可以和帶孩子的朋友交朋友 互相交流 一起探討一下人生 聊一下養寵的利弊 讓孩子從小就對狗有所認識 何必搞得水火不相容呢?畢竟寵物狗一般都是比較溫順的。萬一發生狗傷人的事件 也希望雙方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去面對問題。而不是互相傷害。僅帶本人愚見 對於不對就仁者見仁 智者見智吧


桀驁A春哥


你好,我是訓犬師飛哥。

這一封公開信,雖然話糙,但是卻表達出了大部分人的心聲。不過,方法不可取而已。我個人是不太認同。

說真的,我看到這個信,心中湧現的不是什麼解氣,而且一幫人出於無奈而採取的下策。

因為我們國家的一些關於養狗的規定還不完善,所以養狗的門坎很低,低到沒有一點成本,所以才會造成一些養狗人的不文明行為。

而備受關注的就屬於狗咬人了,流浪狗咬人。小區裡的孩子被咬,就算牽著繩子,有時候也防不住,原因很多。

有的說狗應該帶嘴套,有的說小區就不應該養狗。甚至最近的毒狗事件。也是爭吵後的產物。

所以,我們應該用什麼方法來阻止這些無畏的爭吵呢?

我認為這些問題的核心關鍵在於養狗人,而不在於狗。狗是屬於被動被人帶入到人類社會的。而狗的天性和人類社會的相關規則是有一定衝突的。所以,平衡點就在於養狗人。如果我們每個養狗人都會清理大小便,保證自己的狗不亂叫擾民,出門遛彎兒,帶繩子,而且經過良好的訓練,讓狗沒有咬人的慾望,或者是攻擊的慾望,那麼我相信,是不可能出現以上的這些情況的。

並且我有理由相信,這樣做的狗主人還不少,但是,因為某些,品德敗壞的養狗人。他們的一些理論讓人接受不了。

比如

狗咬你的,你找狗去賠償。

我家狗這麼乖,怎麼可能咬人的?要知道,狗乖,是對於他熟悉的人,對他不熟悉的人,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為什麼我們家狗不咬別人光咬你啊。這個說起來就有點玄幻了,但是不管為什麼,咬人就是不對。

在這一年裡面,因為狗衝撞人咬人爆衝發生的賠償事件,小到幾千,大到幾萬,數不勝數,我就不知道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不去重視這個問題呢?僅僅是因為事情還沒有發生到你身上嗎?任何事情我們都說,預防大於一切後期的救助。

我的老師曾經說過。狗的任何問題都是在映射人的一切缺點。養狗人如果不去管理自己的狗,那麼他的缺點就會在狗的身上一點一點顯現出來。這並不是無稽之談,是有充分的科學根據的。而且是和狗的生理特性,心理特徵都有一定的關係。

所以如果能夠從源頭上,也就是從養狗人的身上,制止狗的那些壞習慣,讓每個養狗人都懂得如何去管理自己的狗,我相信,因為養狗而造成的衝突就會減少到一個非常非常低的程度。最後說一點,對於告示信裡的舉動,不可取,如果你把狗打死了,你就變成沒有理由的一方,雖然你洩憤了。如果你沒有打過狗,還會被狗咬了,那麼豈不是傷上加傷。不可取不可取,在目前來說,如果是碰到這種情況下。我個人的建議就是,對那些不熟悉的狗,還是保持一定距離為好。各位有什麼好的建議呢?除了毒狗殺狗打狗的一些舉動以外。

我是訓犬師飛哥,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並點贊,謝謝!


訓犬師飛哥


狗年話狗,不針對任何人。世間萬物都有雙重性,養狗的人說狗的故事,不喜歡狗的人討燕狗。這就是人生的悲哀!按天理良心而論,任何生命來到這個地球上,都有生存的權利!上帝創造世間萬物都有相剋制相互依存的關係而共存亡。包括人類自己,都只不過是這個人類地球上的一位過客。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的權利,對於養狗之舉是善心的表達,積德行善的行動。狗是無故的!人是有情的。人要沒情還比畜生不如。生命無論大小,只是形狀不同,都是在求本人長命百歲,多做好事!少做壞事。少與人分爭,求得一生太平天國。可是;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總有意見對抗之人?對事物蔽上一層陰景,對人產生一種偏見,總認為;你狗咬我的孩子?我就照此對待你,這種不放過人的行為,最後受法律制裁的一定是不牢人的人!犟牛式的人。人的一生與各種動物生存的目的都是為了活著。當活著生命受到威脅時,他一定會起來反抗,打擊危害生命的害群之馬,黑惡勢力!公安內部的害群之馬。以法為私慾服務,當一位公安為自己家而橫行霸道,助長自己父親的狂妄自大危害社會的狂語溢流。對總個社會產生事非混淆,魚目混珠。養狗與不養狗只是一種愛心,是人心的向望,並不對任何人夠成威脅,這個人在網絡上寫這個公告,也是閒著沒事做找事做,找人麻煩的小混混造子心態在胡鬧,胡說八道,眾傷養狗人,那一些社會正能量大量贍養各種被異棄的狗,不計報酬自掏腰養它們,老年人孤單養狗,青年人愛好養寵物犬,又有什麼不對?你的自私帶給社會的是冷暝。兩個人見面都不喊對方?這麼活在世上又有什麼意義?自私是毀滅人生的開始!做為一個人只有為它人和動物而活著才會有意義。光只顧自己的人他也不會去尊重別人,也不會受到他人的尊重。你犟別人比你更犟,狗咬了你孩子,你用同樣的方法報復人家?你最後的結果是鬧得雞犬不寧,家破人亡的結局。所以;人誰也不會怕誰,只有以理服人,任何問題才會迎難而解。


手機用戶60830931336


針對於狗咬人,吠叫擾人及排放物汙染環境。而沒有相關的治安條例,法律法規約束。才有了這位業主的公開信。看了公開信,這位業主體現出了良好的個人素質。對一旦狗傷害其個人及子女的行為,表達出十分無奈的解決方法,如果有解決方法,有完善的法律條文制約這些可能發生傷害的行為,這位業主就不會,發表這份公開信。因為,這位業主深知,一旦被狗咬傷,索要醫療費,索要傷害損失賠償金是十分困難的。咬傷之後處理不及時,就有可能導致狂犬病而死亡。社會發生此類事件,比比皆是,而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再加之狂犬疫苗事件的出現,更是讓人惴惴不安。於是業主只有一個想法,”對等傷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其實業主深知,依靠法律,在被攻擊咬傷後,己成為弱勢群體,生命都難以保障延續,那有精力、時間及財力去解決。即使解決,也要拖個一年半載,況且執行還難。說白了,業主在惶恐中出此公開信,也不過是起個威懾作用,真到被狗咬傷後,去對等傷害,他哪有能力、精力去找哪條攻擊犬及狗主人,並確認就是攻擊他的狗及狗主。目前,針對養狗人的法律法規條文還不健全,加之事前防範和事後打擊不力,就無以震懾養狗人的行為規範。對社會的廣泛傷害現象就會不斷的出現。猶如當年,拐賣婦女兒童現象大量出現。事後多年才出臺並完善,針對相關犯罪的法律、法規條文,以及執法部門嚴厲打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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