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發展又現擔保羅生門 國投泰康信託通道再踩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此前捲入兩起金融借款擔保糾紛案的上市公司西藏發展又披露了一宗新的擔保糾紛。

日前,西藏發展公告稱,收到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通知及涉訴相關文件,公司大股東天易隆興為國投泰康信託向北京星恆動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恆動影”)提供的2.5億貸款提供擔保,而該筆貸款已嚴重逾期,天易隆興無力償還。

與之前兩宗借款糾紛案一樣,西藏發展再度被指應為該筆貸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不過對於擔保事項,西藏發展仍舊予以否認,西藏發展先後於8月1日、8月9日兩天發佈公告強調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從未審議批准對外提供擔保的任何承諾函。”

頗值一提的是,包含此次逾期在內,國投泰康信託已經在西藏發展身上“踩雷”三次。

西藏發展接連否認擔保承諾

西藏發展披露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通知等相關文件顯示,2016年11月29日,國投泰康信託與星恆動影簽署了《信託貸款合同》,約定國投泰康信託以其設立的“國投泰康信託鴻雁2257號單一資金信託”資金向星恆動影發放貸款,貸款專項用於星恆動影補充流動資金。貸款總金額2.5億元,貸款期限為90天。合同簽署後,國投泰康信託一次性向星恆動影發放了2.5億元貸款。

該筆貸款中,星恆動影以其持有的群興玩具2000萬股及其孳息,向國投泰康信託提供質押擔保。星恆動影是上市公司群興玩具第二大股東。據群興玩具2018年中報,星恆動影持有公司1500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55%。

原告訴狀還顯示,2016年11月29日,天易隆興及另一公司深圳隆徽新能源分別與國投泰康信託簽訂《保證合同》,承諾對星恆動影《信託貸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017年6月4日,貸款期就已屆滿,而星恆動影未能向國投泰康信託支付全部貸款本息。同年6月27日,在借款方已經違約的情況下,西藏發展向國投泰康信託出具承諾函,承諾對星恆動影《信託貸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及《股票質押合同》第11條約定的質押物補足義務承擔清償責任。

2017年9月4日,星恆動影處置500萬股群興玩具質押股票償還了部分違約金和利息。但時至今日,星恆動影及相關責任人仍未償還貸款本金及剩餘利息和違約金。因此,國投泰康信託請求判令星恆動影償還國投泰康信託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補倉違約金合計約3.68億元,並請求判令西藏發展、天易隆興等相關方對涉及星恆動影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目前,法院已經裁定,凍結包括星恆動影、西藏發展、天易隆興等在內的多家企業及自然人的共計3.68億元銀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凍結上述被申請人其他等值財產。

8月1日,西藏發展公告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從未審議批准對外提供擔保的任何承諾函。針對本次訴訟對外擔保,董事會目前正積極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應急處置措施,聘請律師就本案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和處置;上述承諾函的真實性及有效性董事會將於核實查證後,向法院提出該承諾函為無效法律文件。

實際上,此前,西藏發展已被捲入兩則與天易隆興相關的貸款擔保事項。其中一則為“國投泰康信託訴天易隆興等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另一則涉及“天易隆興為隆徽新能源提供貸款擔保,而西藏發展亦出具承諾函為前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上述兩起涉訴事項涉及貸款本金與利息合計為7.7億元。

8月9日,西藏發展再度公告強調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從未審議批准對外提供擔保的任何承諾函,對上述兩則擔保再度予以否認。

而上述三起合計10.2億元的信託貸款訴訟金額高達11.39億元,為此國投泰康信託請求法院判令西藏發展為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並提出了財產保全要求。

大股東資本玩家

而西藏發展董秘辦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涉及到信披,按照公司公告為準。”

記者注意到,西藏發展先後幾次公告稱,經核實,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從未審議批准對外提供擔保的任何承諾函。

這些承諾函的真實性及有效性董事會將於核實查證後,向法院提出該承諾函為無效法律文件,並保留採取其他法律措施的權利。

另據記者瞭解,西藏發展相關負責人8月2日還向西藏證監局彙報了相關情況。

業內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西藏發展擔保‘羅生門’,西藏發展的內控應該存在一定問題的,當然目前來看主要責任還是大股東,今年已經發生了幾起類似案例,上市公司大股東拿著上市公司公章給自己擔保借錢,上市公司不知情。最後大股東還不上錢,債主將上市公司告了才露餡,此外信託公司在審核時不知道是否盡到核實的義務,當然具體的細節可能還要等正式的判決公開之後才知道。”

記者注意到,截至2017年底,西藏發展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7.89億元。按照相關規定,這三筆金額巨大、單筆金額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0%的擔保事項,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西藏發展也公告稱,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訴訟所涉事項如涉及上市公司違規擔保,且無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者雖提出解決方案但預計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的,公司股票有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可能。

資料顯示,公司控股股東天易隆興成立於2015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為王承波,主要經營業務包括創業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管理諮詢、商業信息諮詢。北京中合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0%,天易隆達(深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實際上,天易隆興入主西藏發展時間並不長。

歷史公告顯示,2016年,西藏發展控股股東由西藏光大金聯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金聯”)變更為天易隆興。2016年6月1日,天易隆興與光大金聯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光大金聯將其持有的約2809.96萬股西藏發展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0.65%)轉讓給天易隆興。2016年7月14日,股份轉讓完成過戶。

當時,對於受讓公司股權的原因,天易隆興表示是看好西藏發展的長期投資價值,希望與西藏發展其他股東共謀發展,並且表示天易隆興及其控股股東不排除在未來12個月內進一步增持西藏發展股份的可能性。但天易隆興入主後,西藏發展無論業績還是股價均未得到有效提升,反而因為天易隆興的借款涉入訴訟糾紛。

信託通道工作粗放?

國投泰康信託相關人士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今年6月的兩筆信託涉訴糾紛,公司已在官網做了說明,最近的一筆擔保糾紛則是才發現的。不過上述三筆信託借款,因為都是事務管理類的信託,公司只是承擔一個通道的作用。之所以是以信託公司名義發起訴訟,是受項目資金方委託,因為三筆通道業務都是我們做的,這樣集中起訴效率可以更快一點,8月22日會正式開庭,屆時,法院將會給出判決結果。”

信託專家孫飛則認為:“去年以來各種信託公司‘蘿蔔章’等事件陸續被爆出,說明信託公司過去幾年發展還是比較粗放的,很多細節工作沒有做到位,監管收緊導致一些問題暴露出來,希望信託業能夠吸取教訓,良性發展。”中國經營報 崔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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