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誤導性陳述合作方爲「央企」 融鈺集團遭立案調查

新京報快訊(記者李雲琦)8月10日晚間,上市公司融鈺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公告披露的與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戰略合作相關信息涉嫌存在誤導性陳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融鈺集團稱,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中國證監會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公司正積極配合調查工作,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

融鈺集團提示,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並且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公司將因觸及深交所規定的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融鈺集團6月11日與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核國財)相關工作人員見面探討合作事宜。7月11日,融鈺集團董事會通過了與中核國財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議案,當天下午,公開披露這次合作。

在當時披露的公告中,融鈺集團不斷強調合作對象中核國財的“央企”屬性,並稱“融鈺集團為國務院國資委下屬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國資中核集團)的合格供應商”“國資中核集團是經國務院批准組建、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資本合作,打造央民合作新平臺”。

公告發布後,中核國財的“央企”身份不斷受到質疑。8月5日晚,融鈺集團發公告稱,擬合作方中核國財身份並非國資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單位,公司將終止與其合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