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勇是誰?操縱市場遭證監會罰沒17.94億元

新華網北京8月10日電 週五證監會例行發佈會上發言人高莉表示,近日,證監會依法對高勇操縱市場案作出處罰,沒收高勇違法所得897,387,345.82元,並處以897,387,345.82元罰款;依法對王仕宏、陳杰操縱市場案作出處罰,對王仕宏、陳杰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依法對褚連江操縱市場案作出處罰,沒收褚連江違法所得425,428.65元,並處以2,127,143.25元罰款;依法對謝一峰操縱市場案作出處罰,沒收謝一峰違法所得6,543,998.61元,並處以19,631,995.83元罰款;依法對鬱紅高操縱市場案作出處罰,責令鬱紅高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其違法所得5,842,003.07元,並處以17,526,009.21元罰款。

高莉介紹,上述案件中,高勇控制利用2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子賬戶及14個自然人賬戶,通過信託計劃等方式放大資金槓桿,集中資金優勢,以連續封漲停、連續交易等手段對“精華製藥”實施了操縱行為;王仕宏作為時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場外市場部總經理助理、做市業務部負責人,與陳杰串謀,通過做市商專用證券賬戶及陳杰實際控制賬戶,利用國泰君安做市商地位,在做市交易過程中採用在收盤前10分鐘以主動低價申報賣出成交等方式打壓或鎖定股價,對“福昕軟件”等14只股票實施了操縱行為;褚連江控制利用相關賬戶組,通過盤中虛假申報買入後反向賣出等方式對“百川股份”等8只股票實施了操縱行為;謝一峰控制利用公司賬戶、私募基金賬戶及其他個人賬戶組成的賬戶組,採用盤中拉抬、虛假申報及大額封漲停等多種方式對“紅宇新材”等7只股票實施了操縱行為;鬱紅高控制使用40個賬戶,利用資金優勢連續買賣、在實際控制賬戶間交易及虛假申報等方式,對“經緯紡機”等4只股票實施了操縱行為。

高莉稱上述案件顯露出市場操縱行為的一些新特點,其中較為顯著的是,有些違法行為人為獲取更大的資金優勢,通過民間配資、資管計劃、私募基金等途徑“加槓桿”實施操縱,所動用的資金量往往非常巨大,在個股盤中交易快進快出,極易引發市場異常波動,釋放虛假的市場信號,嚴重干擾投資者正常的交易決策,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操縱行為通常會積聚個股風險,而這些操縱行為所藉助的資金槓桿渠道往往存在結構化設計和強行平倉機制,在大盤下跌或者個股風險釋放過程中可能會觸發股價下跌的連鎖反饋,發生價格踩踏,進一步加劇市場風險,其危害不容小覷,必須嚴厲打擊。

高莉強調,將繼續加強監管執法力度,從嚴打擊各類操縱市場行為,依法嚴懲違法行為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高勇是誰?

這個被罰了17.94億的高勇是誰?在證監會披露的市場禁入決定書中發現端倪。

高勇為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護城河投資)合夥人,其實際控制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為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時節好雨”7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子賬戶),黃某、張某燕、張某、吳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黃某明、徐某、樸某娜、薛某、吳某豐、崔某欣、吳某等16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高勇賬戶組)從事涉案交易。

高勇與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寶信託)簽訂了“時節好雨”7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特定分組賬戶B類權益轉讓合同。約定好雨7-高勇賬戶所屬特定分組賬戶可用於交易的權益初始資金總額為6,000萬元,其中A類權益初始資金為4000萬元,由華寶信託以信託資金支付;B類權益初始資金為2,000萬元,由高勇本人提供。華寶信託根據高勇下達的交易指令進行日常交易。

路某為護城河投資合夥人,路某與華寶信託簽訂了“時節好雨”7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特定分組賬戶B類權益轉讓合同。約定好雨7-路某賬戶所屬特定分組賬戶可用於交易的權益初始資金總額為2.7億元,其中A類權益初始資金為1.8億元,由華寶信託以信託資金支付;B類權益初始資金為9,000萬元,由路某本人提供。華寶信託根據路某下達的交易指令進行賬戶的日常交易。根據路某與高勇陳述,路某將該賬戶交由高勇管理,好雨7-路某賬戶交易“精華製藥”均由高勇決策作出。

高勇賬戶組所從事涉案交易,由高勇決策。根據高勇陳述,賬戶組交易的下單操作由高勇本人及護城河投資交易員王某紅共同負責。高勇賬戶組賬戶在交易地址、交易設備方面存在高度重合。

證監會決定,對高勇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我會宣佈決定之日起,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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