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N59876車主,你成功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昨日

一個視頻在朋友圈瘋傳,不少媒體也紛紛曝光

這輛桂N牌的小車一夜爆紅了

成功引起了蜀黍的注意

桂N59876車主,你成功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據瞭解

事發昨天(8月9日)下午五點左右

蘭海高速大塘路段

一輛白色欽州車牌桂N59876的小車

佔用應急車道行駛、妨礙救護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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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非緊急情況時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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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目前,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支七大隊已經聯繫上該車車主,因違法佔用應急車道、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交警部門依法對該車給予扣9分、罰款4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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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車道的設置,是專門供執行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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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少駕駛人在開車時為了更快一點,或者為了“方便”、休息等緣故,然後佔用應急車道,都屬於交通違法行為,將受到交警部門的處罰。

不過

如果出現以下緊急情況時

我們可以使用應急車道

1,駕駛員健康因素

駕駛員在開車時,因為疾病問題不能繼續駕駛車輛時,是允許將車停到應急車道上等待救援的。如果駕駛員僅僅是由於連續開車感到疲勞,是不能停在應急車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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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車輛故障因素

車輛在行駛時,倘若發生輪胎爆胎、燃油耗盡、水溫過高以及轉向失控等故障不能再繼續前行的,這時也是允許在應急車道上停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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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緊急情況不得不停靠應急車道時,駕駛人在停車後,必須把雙閃打開,在車後20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同時駕乘人員要及時下車,不得在高速路上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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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非法佔用應急車道是一種不文明又很危險的交通違法,尤其在堵車的時候,也許你將堵住了唯一的生命通路,蜀黍不是超人,可不會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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