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地都進入了“燒烤模式”
為了躲避這炎炎夏日的折磨
各種奇葩的遮陽方式出現了
漸漸地,深受眾人喜愛的遮陽產品出現了
這些傘不僅可以防曬,而且還可以擋雨,可謂晴雨兩用,非常實用。現在,在電動車上安裝雨傘已經非常普及了,並且從兩輪電動車蔓延至三輪電動車,應用範圍不斷擴大。
但是,這些遮陽傘帶來的危害你真的知道嗎?
遮陽傘突然脫落砸中面部
一位婦女帶著孩子騎行在涇縣青弋江大橋時,被突然脫落的電動車遮陽傘擊中面部,滿臉是血。
老太太抱著外孫從電動車前經過差點失明
高女士的母親抱著外孫出門,沒想到眼睛被電動車遮陽傘劃出一個6毫米的傷口,而且以後的視力都會受影響!雖然車主表示願意負責,但損失的視力多少錢都買不回來了!
電瓶車上裝了遮陽傘,一男子竟慘遭剖腹
江西省九江市發生過一起交通事故。小轎車與對向來的摩托車發生碰撞,令人想不到的是,由於事故中,摩托車駕駛員私自安裝“遮陽傘”,事故發生時,被“遮陽傘”裝置刮破腹部,現場十分慘烈!
加裝遮陽傘的危害
首先,加裝遮陽傘會遮擋視線,轉彎時會導致從後視鏡看不清楚車後情況;
其次,加裝遮陽傘改變了車輛原始結構,在快速行駛中遇到大風天氣,易導致車輛失去平衡,發生交通事故;
第三,遮陽傘加裝在車前部,無疑是一把“刀”,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這把“刀”可能刺穿駕駛員的心臟或頸部,危及生命。
最重要的是: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 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 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 0.3米。
《交通安全法》規定,不得有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行為。因此可以確定的是,加裝遮陽傘,屬於私自改動車的結構、構造,也屬違法。交警部門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整治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決定自8月1日起在含城城區開展電動車集中整治行動。
——含山縣人民政府
整治範圍
◆北至S105省道、南至梅苑路、東至含山經濟開發區環城東路、西至S226省道改線段。
整治內容
◆任何商家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對違法銷售的經營戶,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罰。
◆禁止私自改裝電動三、四輪車以及二輪車,禁止加裝遮陽傘、頂篷、座椅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裝置。已經安裝的,需自行拆除。對於未自行拆除的,自9月1日起,一經發現,將給予強行拆除並實施處罰。
◆廣大市民在騎行電動車過程中,須按規定車道行駛,不得闖紅燈、逆向行駛、亂穿行等。若發生以上違法行為,公安部門將依法給予處罰。
重點提示
◆廣大市民出行應選擇乘坐正規合法營運車輛,並積極舉報非法營運的載人電動車,交運部門將依法依規予以強制取締。
沒了遮陽傘的保護
小夥伴們怎保護自己的皮膚遠離紫外線的傷害呢?
大簷帽、防曬衣、口罩、墨鏡、防曬霜
一個不能少
然後就變身醬紫
遮住眼的我,讓你偷拍!
這才是正確的變裝
這身裝備,防曬效果絕對好,白白的皮膚就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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