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前兩天,一段美國警察執法的視頻遭到大批網友聲討,原因是3名警察近距離包圍一名持刀歹徒時,卻連開18槍,將歹徒和無辜的女人質雙雙射死。

據報道,持刀傷人的犯人名叫法勒莫·佩雷斯(Guillermo Perez),現年32歲,剛從監獄出來便捅傷了自己的前女友。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警方趕到後,佩雷斯一手拿著長刀,一手拎著把摺疊椅。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被警方喝令放下武器無果後,佩雷斯突然轉身劫持了身後的女市民,將刀抵在她的脖子上。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3名警察跟上將其近距離包圍。在幾秒緊張的對峙後,警察開槍了……

這一開就是18槍。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佩雷斯應聲倒地,人質也身中2槍。二人送醫後不治身亡。

洛杉磯警方隨即給出解釋:警察都經過了嚴格的訓練,但是警察也要根據突發情況進行應變,現在悲劇發生了,這無疑是每個警察的噩夢。

可是這麼輕描淡寫的說法能換回因警方“疏忽”而丟了性命的無辜人嗎?但是在公知眼裡的“民主”美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類似事件了。

今年1月份,在美國休斯敦,47歲的男子valladares被幾名犯罪份子綁架,FBI聞訊出擊,迅速鎖定綁匪位置。屋內的綁架犯來不及做出任何抵抗,但警員依然扣動了扳機,直接命中了被膠帶綁著的人質valladares,三名劫匪被抓捕。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28歲的kristen ambury是一名退役的女兵,自退役後一直情緒不穩定,經常酗酒。終於在2017年8月,被心魔折磨到忍無可忍的她試圖用自殺的方式來了結自己的痛苦。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警察趕到後,只見kristen手裡拿著槍歇斯底里的大喊:“別過來,我要自殺!”一般到這一步,相信大家都會回憶起在影視劇裡看過的劇情:警察會貼心的勸解,並指派談判專家和心理專家來對話,然後救下自殺者......然而,

警方破門而入後,連開五槍打死了kristen,警方發言人表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防止kristen傷害自己….”

“出於對危險的考慮”,警方果斷開槍打掉了kristen手中的槍,也打死了她,成功阻止了自殺事件的發生。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在美國,人質要防備的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有可能隨時將自己擊斃的警察。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往往這時候,中國的公知便緘口不言,集體失明,全然當他們心中自由民主的美國從來沒發生過這類“令人羞恥”的事情,但是國內若有一點關於警察的新聞,他們可是從來都沒停下抹黑的腳步。

今年6月,搜狐號平臺一“喚醒號”自媒體發佈消息:成都火車站數十警察勾結小偷,個別警察家產百萬。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該文最後,赫然寫明是近期的事!然而經查實,這是發生於2005年的舊聞,雖然事後警方及時進行闢謠,相關文章也已被刪除,可一些公知大V還是迫不及待地跟住了“熱點”: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關於美國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質這事,公知們還有沒有話說?

可以看到,不管警察怎麼做,公知們總是有自己的一套理論:

警察發現一歹徒正持刀準備殺害一女子,警察拔槍將歹徒擊斃。

公知說,警察亂開槍,過度執法!因為女子並沒有死,不能證明歹徒是真的要殺人!

警察發現一歹徒正持刀準備殺害一女子,警察大聲制止,歹徒還是將女子殺害了。歹徒在持刀衝向警察時被擊斃。

公知說,警察見死不救,放任歹徒殺人,是殺人犯!這之後,警察不佩槍了!

警察發現一歹徒正持刀準備殺害一女子,警察赤手空拳與歹徒搏鬥,結果,女子與警察被殺!

公知說,警察素質真差,連個歹徒都制服不了,還是警察嗎!

警察發現一歹徒正持刀準備殺害一女子,警察大聲制止,女子仍被殺,歹徒衝向警察,警察邊跑邊呼叫支援,支援趕到時歹徒已逃走。

公知說,警察這是瀆職,應該把警察關進監獄!

公知們編織的種種謊言,只不過是用來攻擊中國的一個幌子!而抹黑、詆譭中國警察只不過是他們抹黑、詆譭中國政府、中國製度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步驟!而對於文章開頭提到的美國警察開槍打死人質一事,想必他們會這麼辯解:美國有法律規定,美國警察沒有義務阻止犯罪,只有事後逮捕罪犯的義務。另外警察可以優先保護自己而不是人質或其他什麼無辜的路人,這才是自由的國度!

只不過筆者想說,你們效忠的主子真的為你們考慮了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麼這麼輕易就讓中國民眾認清了他們的真面目?

這才是最大的諷刺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