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千万不要触犯法律,好好做人做事,要珍惜检察院给你们的机会,不要让我们做家长的天天提心吊胆……”

近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举行的一个附条件不起诉宣布仪式上,参加该仪式的一名家长,面对涉案的10名未成年人,心情沉重地说了上面一番话。听了这话,在场的家长们频频点头。在庆幸自己的孩子获得附条件不起诉机会的同时,也深深感谢检察官对这些涉案孩子的教育和挽救。

2016年10月6日凌晨,合肥市发生了一起聚众斗殴案,参与斗殴的有20余名青少年(大多是未成年人),多人携带棒球棒和砍刀,斗殴造成1人轻伤。该案虽未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但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却不容小觑。今年1月22日,公安机关将涉嫌聚众斗殴犯罪的17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未检科的检察官通过对案件详细审查,认为其中7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作案时不满18岁,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建议在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三年幅度内确定刑期。而另外10名涉案的未成年人,虽也构成聚众斗殴罪,符合起诉条件,但犯罪情节较轻,起的作用较小,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因此,检察官在听取监护人和公安机关意见之后,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这些涉案未成年人,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决定对10人从宽处理,附条件不起诉。

2006年成立以来,包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计其数,但一个案件,一次性对10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此项决定,还是第一次。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凸显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意义,与家长及社会共同做好帮教工作,未检科决定借此次宣布附条件不起诉的时机,对这10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一次法治宣传教育。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限为六个月或七个月,只有顺利通过考察,才能正式宣布不起诉决定。考察期内,被考察的涉案未成年人,需每月到检察院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并提交一份思想汇报。考察期内,检察官会继续对这些孩子进行教育,家长、学校等都会配合监督,促使这些孩子改过自新,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顺利通过考察。

当天,该院未检科邀请了包河区团区委、区青圃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及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辩护律师等,组织了涉案未成年人和家长参观了该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结合所办的真实案件,以案释法,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修养。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布后,10名涉案未成年人认真地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目前,这些孩子都在接受考察,希望他们都能顺利通过考察期,真正接受这次经验教训,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