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就不能原谅扒高铁的女教师吗?

公爵评论


我曾亲身经历过一次类似的事件:

当时我因为没买到坐票,就站在车厢与车厢之间的过道上。动车快要开动的时候,一个抱着小孩的妇女和一个扎着辫子的十来岁的小女孩走了进来。过了几秒钟,那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像是忽然想起自己有什么东西没有拿于是又走出了高铁,只剩那个小姑娘还在车门口等待,眼看着列车就要开动,小姑娘一脸焦虑紧紧攥着车门的门把,但是她的妈妈依然没有回来,于是有工作人员过来处理情况,提出让她选择,要么上车要么放手,女孩死死不肯,最后工作人员下蛮力将她脱离了动车,动车才开始缓缓开动。

作为目击者的我当时内心很受触动,心里对那小女孩生出怜悯和同情,但我更知道,这不是一件应该用感性去对待的事情,在那样的时刻,工作人员看似“蛮横强硬”的拉扯,其实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首先,如果工作人员放任不管,小女孩的人身安全会存在大问题。将她拖下车也是让她和家人能够会面的最得当的举措。

其次,动车的出发时间已经临近,如果因为“成全”这个小女孩,车厢当中成百上千的乘客的出行计划就会受到影响,而且放眼大局,铁路部门的出行安排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这次事件的当事人还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虽然她的行为也属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范畴,但是她毕竟还能因为年少无知等理由得到人们一定程度上的体谅,然而扒高铁的女教师是一个成年人,何况还是一位教师,她应该通晓事理,应该更懂得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安定的必要性,这是一种公民的素养,也是一种职业的操守。

无论是从事件本身的危害性,还是从她作为一个教师却对自身道德素质不够严格对待的草率去考虑,她的行为都不应该被原谅,而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置,从而维护社会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人应该善良,怀有同情心,但是这种善良和同情心不应该建立在对法律和社会安定的挑衅和逾越之上。

如果同情这个扒高铁的女教师,那么其他受到影响的乘客该怎么想?

如果同情这个扒高铁的女教师,是不是以后类似的行为也能够获得原谅?

无论于情于理,这都是不足取的。


席越


作一名职业律师,胡美美想说:别小看了中国人的善良和宽容,但更别小看了扒高铁这件事。我是国内第一个发表文章呼吁对罗海丽老师刑事立案的人,也是目前为止发文呼吁最多的人。但客观而言,别说她扒高铁,就是她炸高铁我都能原谅她,作为一个爷们儿我们有必要对一个女人穷追猛打吗?但为什么这些天我们一直追着罗海丽不放?不因为别的,仅仅因为我们怕她的行为效仿,我们怕开了罗海丽这个头,中国的铁路交通就完了。扒动车谁不会呀?中国每年的铁路交通人次数十亿人次,只需要几十个罗海丽,中国的铁路交通就瘫痪了。

扒动车门绝对是中国当下难度最低影响最大最难预防的对抗政府,扰乱社会的方式,如果罗海丽人的行为不被重罚,马上那些堵路、跳楼的极端维权者都会涌向火车站,那些心里不爽的缺乏公德的人就敢在动车门口撒野,所以我们必须抢在他们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前震慑住他们,这个问题的点儿在这儿。

我们不是要惩罚罗海丽,我们预防下一个把火车门的人。套用我老家枣阳的一句话:一个没素质的婆娘而已,我们有必要跟他办见识吗?所以从来不存在我们原不原谅他。换句话说:如果罗海丽是炸动车而不是拦动车,我绝对连个屁都不放,因为这件事不会有人去模仿,也太好预防了。

除此之外,我想再再再次强调一下拦动车的危害性。那不是在拦一辆动车,也不是仅仅四分钟的事,那是至少一条铁路线等待罗海丽决定如何运营?如果罗海丽人说我只堵四分钟还好办,但当时铁路面临的境况是真不知道他要堵到何时?

将我总结的拦动车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再粘贴一遍:

1、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交通秩序。

我们能看到的是她让一个动车延迟发车四分钟,而我们看不到的是她迫使同条轨道上的数百辆动车时间都必须做出调整,使沿途所有的火车站秩序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她一个人的行为扰乱了同条线路所有的铁路交通秩序。

2、该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

动车因乘客拦阻而延误发车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突发事件,整个运营体系对此毫无经验和准备也没有预案,稍有差池应对不力,都可能引发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

3、该行为造成了极大巨额的经济损失。

整个案发过程中,铁路部门是无法确定动车何时才能成功发车,等待发车过程中要不停对整条线路机关联线路的车辆运行做出调整,这是需要承担非常大的经济成本的。另外,时间就是金钱,同车所有被延误四分钟的乘客都要承担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即便每个人的损失非常小,乘于几千人也会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4、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若不判刑会引发非常坏的示范作用。

最后,胡美美只想说:醒醒吧,那些罗海丽的同情者,别因为您的善良,砸了中国铁路的锅,我们还要乘坐火车回家过年呢。


胡延美律师


原谅不原谅又有什么用呢?

事情已经发生了,她也受到了该有的惩罚,随着时间的一天天过去,很快人们就会淡忘了这件事。这只不过是人们在茶余饭后讨论过的一个小插曲罢了。

罗女士这件事情肯定是做错了,而且是严重的错误,无论怎么解释她毕竟也不会再改变这个事实。我想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件事情也该就此打住呢。不论是释迦摩尼还是耶和华,教导人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宽容”,学会宽容自己和他人。这件事情一出,人们马上就进入了羊群效应,随着报道不停的加码,人们一边倒的对她进行指责、谩骂、抨击、嘲讽加侮辱。我们谁也不是圣人,谁都有过做错事的时候,如果有些事经历在我们头上,我们会怎么接受这种无边无沿劈天盖地的言论打击呢。

先把罗女士的教师身份放在一边,首先她是个女人,我们的母亲、妻子、姐妹、女儿都是女人。一个女人在泼辣在胡搅蛮缠,在数亿人人的谩骂中,她也是弱者。不可否认罗女士这件事情做的非常非常的错,但是她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一个女人在经历了漫天的抨击打击和辱骂,再加上学校的停职处分,我想这些已经足以让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尝到苦头。所以我们不要无休止的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继续再去抨击辱骂人家。

有句话叫“人言可畏”,阮玲玉就死在这四个字上面,在那个没有网络的年代都能如此,何况现已经是信息化网络时代。现在网络时代杀人不需用刀,用口舌也可杀人,难道非要把一个人逼死、骂死,大家就心满意足了吗?我看得网上有人连她的家人都骂,歇斯底里的诅咒这一家人,很多人连她的女儿也一块儿骂,恨不得她一家人碎尸万段。我不知道你们这样去诅咒、去辱骂别人的时候,是不是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圣人,头上戴着道德的光管?

我看有位身份是律师的先生在回答中说“我们不原谅她,是怕原谅了之后,以后会让更多的人效仿她这样做,这样中国的交通就完了。”我只能用“呵呵”两字回应,你真以为这样做就能阻止别人去效仿吗?不可能!人在失去理智的时候,根本就不会考虑自己做了某些事情会有什么后果。人在心烦意乱、失去理智的时候,不会有人考虑我会怎样,你会怎样、他会怎样。所以这个根本就是个伪命题,每个人都知道杀人后自己会身陷囹圄或偿命,但照样杀人案天天有,难道辱骂杀人犯就会让犯罪率减少?没人犯罪,你这个律师的饭碗不就砸了。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各方面加强管理,就比如这件事情,为什么罗女士跟她女儿能进来,而他丈夫就进不来。最后的结果不还是让她丈夫进来一家三口上了车吗?这其中又有哪些环节做的不到位或者有问题呢?这个问题有没有人去考虑过?

最后还是那句话,事儿已经发生了,罗女士理应受到严惩,这个不必怜悯,毕竟有错在先。我们的谩骂和指责也该收场了,以后做事看看自己,尽量让自己别再有过激行为和失去理智行为发生。再者,你原谅不原谅人家有个屁用,人家知道你是谁?有闲工夫去考虑原谅不原谅人家的问题,还不如想想自己会不会在失去理智后犯错的问题。

就说这些,估计肯定骂我的人也不少!


大狮


今天我也来谈一谈关于高老师妨碍高铁列车运动一事,说说我的看法。现在法制健全了,做什么事都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佉》明确规定,任何自然人都不得拦截妨碍铁路列车正常运行, 就连文化不高的农民工,他也知道妨碍列 车运行是不对的。我想这位有着很高知识的高老师,她既然不知道还有一个铁路运输法,她也应该知道还有一个道德的问题吧,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耽搁了全体乘客的出行,是不对的。如果这位高老师能够理智一下的话,在他的老公未到时候,完全可以下车放弃乘坐这次列车,然后要求改签别的列车,这点还是铁路 部门服务项目之内的事。

我们假设一个未成年人先上了车, 而他的监护人,却被拦在站台外,那么这个末成年人却挡在车门,不让乘务员关车门还是有心可原的,我想乘务员肯定会妥善处理的。

据报这起 不愉快的事件已被铁路和当事人高老师双方妥善解决。

我想如果假设双方 对薄公堂的话,铁路方 一定会拿出《铁路法》,认定高老师违了法,而追究的责任。

这位高老师,恐怕也不是一个善茬儿,她会用《合同法》与《民法》开脱托自己.,因为列车晚点了,而列车开动的时间与公布的时间不符,比如说应该在S段时间开车,结在在C段时间列车提前开动了。

我想一个理智的人在评判一个问题的时候,不能光靠感情用是,而指责高老师违佉 ,或者是指责铁路部门不负责任。

理智的 判断和运用法律才是明智之举。


赵志军001


在讨论这个事情之前,让我们再还原一下当天事情发生的经过:

罗某一家购买的G1747,时刻表到达16:24,发车时间16:39

罗某一家因为搞错车站,晚到了。罗某和女儿到达检票口的时间为16:39,其丈夫因为带着行李,要更晚一点。本来,罗某一家是毫无悬念上不了车的,不过无巧不成书 ,由于天气原因,G1747延迟7分钟到达,到达时间16:31,发车时间顺延到16:46。所以罗某和其女儿虽然晚到了,但还是进了站,而罗某的丈夫,因为带着行李 到得更晚,被拦在了检票口。

按照铁路方面的规矩,一般列车发车前3-5分钟停止检票,那么,由于列车延误,检票停止时间应当在16:46前的5分钟,即16:41,因此,罗某的丈夫,极有可能就卡在这个时间点上 。

关于这个问题,替罗某打抱不平的人也有很多,其中比较普遍的观点是: 乘客罗某购买车票,相当于和运输企业订立运输合同,只要火车未开,罗某一家就有权获得服务,更何况,高铁自身也 晚点了,说明铁路部门违约在先。

对于这个观点,大观君是极不认同的 :

首先,高铁延误是否构成违约?这要看延误的原因,从当天的事实看,延误是因为下雪,属于天气原因,不可抗力,即使延误也不构成违约事实;其次,我们要看延误这个事实,客观上对罗某是有利的,因为如果不延误,那么罗某根本连上车的机会也不会有。也就是说,如果说是因为铁路自身的原因造成延误,全高铁的人都有权索赔,就是罗某一家没有权利索赔。

再来说说运输合同的事情,没错,罗某和铁路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但像高铁、民航 等特殊交通工具,除了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之外,还有国家的法律保证其正常运营,从事件的处理看,最后的处罚结果是罗某的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什么概念,这说明罗某的行为已经超越了合同 ,涉嫌构成“违法”行为。举个例子,我找你借钱,你顺手就把公家放在你那保管的1万块钱交给我了 。我们俩之间确实是借款合同,但你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了。

我们可以体谅罗某当时的心情,但不能无原则地同情或迁就“违法”行为,因为“法”就是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准则,我们不能一边痛骂官员的徇私枉法,另一边却对身边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抛洒廉价的同情 。而是应该真正地引以为戒,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洋杨大观


安徽女教师罗海丽扒高铁事件已经有近10多天了,这件事情为何会引发网友的持续关注和热议,就是因为罗海丽做了一件无法让大家原谅,也不能原谅的错误。那么,究竟为啥不能原谅呢?


(上图为罗海丽扒高铁时的网络照片)

第一,原谅了罗海丽,就可能出现N个罗海丽。罗海丽作为一名教师,难道连最起码的拦高铁是违法行为,会影响到众多乘客的安全都不知道吗?她应该是明白的。如今,她做出了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中国高铁史上一件“稀有的”、臭名昭著的违法行为,怎么能够原谅呢?如果真要原谅了她,那中国的高铁安全怎么来保障,乘客的安全怎么来保障;如果原谅了她,将来就可能会岀现N个罗海丽拦高铁的事件。熟轻熟重,大家明白的得吗!

第二,原谅了罗海丽,就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和抵毁。罗海丽的拦高铁行为严重地违反了巜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违反了巜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如果原谅了她,实际上就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和抵毁。同时,也将对我国的以法治国,从严执法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所以说,这样的违法行为是绝对不能原谅和容忍的,必须做到“零容忍”。

第三,原谅了罗海丽,就不是保护了罗海丽,就可能是害了罗海丽。对于罗海丽这样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大家都原谅了她,会让她本人产生一种错误的认识,也就是说,拦高铁这样的严重违法行为,人们都能原谅,那么,将来她就可能做出更大、更多的违法违规的事情来,就可能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所以,我们说,对罗海丽的违法行为绝对不能原谅,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润友


一位罗女士因为一段视频一夜之间火了,在视频里,她堵在即将开车的高铁车门口,面对着铁路工作人员的百般劝阻,惊慌失措的女儿,坚持等到丈夫来到月台一家三口才坐上动车离开。虽然只有短短的五分钟的视频,却几乎惹怒了所有人。

有意思的是,当大家发现这位被许多人称为是“泼妇”的女性,竟然是一名小学老师,而且是教导处副主任,曾荣获优秀班主任,所带的历届学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时,人们非常的震惊,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两种反差极大的形象,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其实在我看来,这非常的好理解。看视频的时候,我就觉得罗女士平时在生活中应该是非常要强和能干,脾气非常犟的那种女性,否则在这样的压力之下,自己又完全不占理的情况下,只要稍微会服软的性格,早就放弃了。而罗女士的表现,真可以用不屈不挠四个字来形容。

许多网友看了视频后说,素质这么差,如果你是家长,你会把孩子送到这样老师的班级里去吗?还别说,可能真有好多家长是非常想把孩子往这位罗老师班上送的。如果你对回忆一下学校里的老师,那些特别较真儿,特别能坚持,每天起早贪黑,死咬着学生的学习成绩,毫不松懈的老师,常常是班级里学生最乖巧,学习成绩最好的老师,家长和学校总会给予其认真负责的评价。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每天班上几十个学生,调皮捣蛋的,消极怠工的,特别是小学,小孩子都是贪玩没有自觉性的,所以许多取得好成绩的小学老师,并非是依靠本人博学广见,素质学养有多高,而是靠着一颗不屈不挠跟学生作斗争的心。

除此以外,这位老师所展现出来的极强的控制欲,也是我们在学校里那些优秀教师身上经常看到的个人品质,她一丝不苟,希望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下,现在不是放假时间,估计她是挤时间或者请假出来陪孩子考试的,所以她不能忍受她个人的行程出问题被延误,从视频中她女儿和丈夫的反应来看,在家里她也应该是一手安排和控制一切的。但是当安排好的程序出现意外和插曲的时候,这种控制欲过强的人,往往就会出现应激反应。

也许对别人来说,误个火车虽然恼火,也不算什么大事。但是对于控制欲极强的人来说,一点点失控就会引发极端情绪,让事情按照自己的计划去发展,重新控制一切,在当时当下变成了压倒一切的目标,为此她做出了匪夷所思的事情。不知道她的学生看到自己平时威严和高高在上的老师如此尊严扫地,如此失控,会是怎么想。

这就是我们的教育,老师能取得好的考试成绩,是衡量一个老师的唯一标准。小学老师其实是不需要太多个人素质的,传播的道德和价值观都是现成规定好了的,他们只是一个工具而已。我们的教育是只教怎么作对考试题,而从来不教人生真正的智慧,遇到事情时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变能力,考试也不会考怎么认知自我的,如何不给别人造成困扰。所以很多老师,自己做得也并不好。虽然现在人们开始越来越重视孩子们的心理问题,但是别忘了,在这种教育机器日夜运转和碾压之下,老师的心理也是很容易渐渐的走入极端,走火入魔的。

我并不同意现在学校方以道德指责的名义,将这位老师解除职务。不过从这位很拼的罗老师的心理角度来看,她应该自己停下来认真反省,休息一下。总想强行去控制一切的人,往往得不偿失,什么也控制不了,但愿她能想明白。


我与徐公孰美啊


公众需要一个解释;

处罚是否合理,公众需要一个合理合法解释?

现在处罚是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个人违犯,个人500/2000元,顶级处罚2000元。但是公众依然处罚不公平。违法《治安管理条例》吗?违法“公共安全罪”吗?教师该不该停职?该不该拘留?该不该铁路黑名单?,,,,

对于公众这些疑问,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或者专家来解释?其实法律是要证据,判罚是有依据,因为没有一个权威,合理解释,时间发酵,各种谣言,猜测,谩骂?甚至人身攻击。当然这些都不合适,但是公众需要一个事实,一个真相,一个对于处罚合理解释。

公众需要一个态度;

当事人开始态度,加上教师身份,引起公众不满意。

违犯,法律,规则。要接受相应合理处罚。处罚目的是改正,改正核心是对于错误认识和态度。该老师虽然最后道歉,但开始,狡辩。作为一个老师,犯规则无知狡辩,这是公众愤怒另外一个原因。

如果该事件处理结果有一个权威解读,老师认错态度开始很诚恳?我想不至于现在这样状态。


违法规则,接受合理惩罚。公众原谅不原谅,没有干系。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接受合理公平规则处罚才是核心。


石轩木屋7


拦高铁女犯的不是低级错误,而是超级生存的本领,没有拦高铁的勇气和习惯,怎么会评上道德先进个人和高级职称?教师职称,满满的负能量!搞教育的人,需要淡泊名利,心无旁骛,静心研究,需要愉悦的从教环境,需要课堂上的满腹激情!再看看现在,职称彻底的把这一切变成了大锅饭,不择手段评职称才是正事,教学最是扯蛋!扑在教学上死路一条,扑在职称上大有钱图!鄙视岳飞屈原们,人人争做上官大夫秦桧一样的老师才能如鱼得水有钱图!职称是师德败坏的根源!是会来事的结果!职称与教学与师德成赤裸裸的反比关系,一腐永逸!职称适合会来事者!结局:低级挑梁在一线拿最低工资教更多学生直到退休,高级拿高薪混日子或不教学,这跟多劳多得完全相反!想挣钱又不想教学,赶紧评职称!补课比职称强,起码是人家劳动所得,而且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付出与回报成正比,但是职称恰恰相反!一方面,教师职称不能区分能力大小!另一方面,一线教师都在培育人,绝对没有三六九等的身份区别!目下教师职称岂能鼓励不劳多获,多劳少得,岂能让大多低级别挑大梁,更多高级轻松度日!弱弱问一句,一个为了职称而去教学的老师还算老师吗?一线老师面对的是人,教育不应是乌烟瘴气追名逐利的场所!坚决反对按职称分配工资,支持按劳分配!!反对多劳少得,不劳而获,支持多劳多得,以岗定薪,支持劳动付出与回报成正比的关系!


包公去哪儿了


扒车门事件余热未散的情况下,你问能否原谅这个女教师,未免太早。

因为一边倒的舆论,结合其教师的特殊身份,更是把她推上风口浪尖。如果她不是教师,影响可能会小很多。但规则问题就会再次提上桌面。话已放出,想收回去很难,这是一个颜面问题。因此杀一儆百,以警后人的话题,早晚会挂在嘴边。这个话题听起来很有道理,实际上很不成熟。试想杀人案件都无法彻底根绝。更不要讲此种案件了。无非是话题的一种转移手段。

真正要杜绝此种案件的发生,根源不在女教师(所占比例很小),而是车站。大家都知道火车站是一个封闭场所,只有有效控制进出门户和加大执法力度即可轻易解决,没必要上纲上线,把问题讲得危言耸听。至于车站该怎么操作,那是车站內部的事,我就不多说了。重点我已点明,没必要抓住一些治表不治本的方面说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