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消息時,我還是有點懵。
1年多前發生的腿腿被害案,7月12日終於在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
這時候我才突然意識到,《陳翔六點半》這位可愛的女演員遇害,也已經1年多了。
在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雲大醫院)住院部樓下發生這起惡性砍人事件之前,這位前途正好的27歲漂亮姑娘正在張羅自己的婚禮。
但在2017年4月29日晚上8點20分左右,從雲大醫院看望外婆準備回家的劉潔(腿腿)走到3號住院樓下時,遇到醉酒的男子葉某某,雙方發生口角爭執。接下來葉某某的舉動改變了在場所有人的命運,他從雙肩包裡掏出一把刀朝對方一陣亂刺,導致劉潔搶救無效死亡,劉潔的男友受輕微傷。
1年多以後的庭審中,審判長宣佈:在公訴機關提起公訴時,受害人家屬及受害人向法庭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開庭前,受害人家屬撤回了民事賠償請求。
據瞭解,受害人家屬撤回民事賠償請求,其目的就是要嚴懲兇手葉某某。
而葉某某在作最後陳述時說,我跟被害人沒有任何過節,只是自己喝酒後,控制不了自己,才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我真誠地給受害人家屬道歉,希望得到家屬的原諒。
他說,“我想請家人盡最大努力賠償受害人家屬,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我無意去討論法庭審判的結果,因為法律自會還受害者和她的家屬一個公道,也自會給作惡者應有的懲罰,我只想討論一下,許多人看到這則新聞以後的憤怒。
人們憤怒,是因為看到了似曾相識,似曾相識的醉酒,似曾相識的借酒行兇,以及似曾相識的以醉酒為理由,給自己開脫洗白。是啊,你喝醉了,你控制不了自己,所以你請求原諒。
但我在評論裡看到的是網民憤怒的質疑:為什麼喝醉酒傷害別人還要求減刑?
其實,我也很憤怒。但是憤怒也無法挽回一條鮮活的生命了,憤怒還可能把輿論帶偏,讓我們失去理性的態度,這實際上是對逝者的另一種不尊重。
那麼,我們這些還活著的人,是不是應該理性地討論下:醉酒砍人到底配不配被原諒?在這個醉漢隨時可能從自己的雙肩包裡掏出一把瑞士軍刀的環境裡,我們又該如何安全地活著?
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1年多以後我們終於可以看清整件事了
回到悲劇發生的時間點。
現在還記得去年5月1日晚,同為陳翔六點半簽約藝人“六點半毛臺”在微博證實腿腿去世消息,微博裡說:“親愛的朋友們,你們或多或少知道了一些有關腿腿的事情,沒錯,腿腿離開這個世界了。我和你們一樣,至今依然不能接受這個事實!但……她真的走了。”
當時腿腿男友還發出一條微博說,“請大家切勿相信網絡傳播的事件經過和當時情況(包括她的傷情和我的傷情)…這對腿腿不公平,對我和她的家人同樣不公平!!!”
和任何爆發性的事件一樣,當時的確在網絡上出現了許多不負責任的傳言,人們充滿情緒性的討論,正是在這些真假摻半的信息基礎上的。
那麼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從媒體報道的情況看,整個故事的時間線大致如下:
2017年4月29日下午4點左右,葉建康到雲大醫院血管外科看望住院的姑父。當天,葉某某與親戚一起吃晚飯時點了一瓶白酒(500毫升裝),他一個人喝了3杯。
後來葉某某等人來到其姑父的病房陪姑父吃晚飯,剩下的白酒被喝完。
然後葉某某獨自一人去騎電動車,其他人去開車。
葉某某走到醫院樓下,遇到劉潔和馬某走在一起,他看了一眼,罵了一句……馬某也罵了一下葉某某,雙方開始爭吵,爭吵了兩三分鐘後被其他人勸開。葉某某隨後又開始和對方拉扯起來。
根據馬某的敘述,“突然,那個男子(葉某某)從背的雙肩包裡,掏出一把瑞士軍刀來。”在爭吵中,對方用刀一陣亂刺。
劉潔倒在了地上,看到女友倒地,對方撒腿就跑,馬某大聲喊,“殺人啦!殺人啦!快救救我女朋友”。
當時一名醫生正好路過,看到受害女子倒地,就叫來醫院保安人員,將受傷女子用擔架送到急診室搶救。醫生診斷,受害者致命傷主要在心臟和脾臟。
在醫院裡經過1個多小時搶救後,當晚10點半左右,受害者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受害者就是腿腿。
法庭上,被告人葉某某說,事發當晚,他喝了幾杯白酒,喝酒後,有些恍惚,自控能力很差。平常他也喜歡喝酒,喝酒後自控能力較差。
當晚,他看了一眼受害者,雙方就發生了爭執,就從雙肩包裡掏出刀,亂刺對方,沒想到要把受害人刺死。
可腿腿就是被他刺死的。
喝醉酒是不是作惡的理由?《素媛》已經給出了最好的答案
除了葉某某自己的,他的辯護人是怎麼做辯護的呢?
他首先是對公訴機關指控葉某某犯故意殺人罪的罪名有異議,提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葉某某的刑事責任。
辯護還認為,葉某某作案後,有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自首。葉某某在整個犯罪過程中,並不是預謀犯罪,是因為雙方發生口角後,才用刀刺對方的。
我再重複一下對方辯護人的辯護詞,“是因為雙方發生口角後,才用刀刺對方的。”
我也再重複一下葉某某最後的自辯:“我跟被害人沒有任何過節,只是自己喝酒後,控制不了自己,才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他請求得到家屬的原諒。
作為旁觀者,我不知道腿腿的家屬為什麼要原諒他?就是因為他喝醉酒控制不了自己嗎?
現在讓我們回到腿腿被害事件,我最後一次重複葉某某的自辯:“我跟被害人沒有任何過節,只是自己喝酒後,控制不了自己,才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為什麼在我聽來, “喝醉了”就像一個最不堪的藉口?
你可以說喝醉無意識,但防止自己喝醉無意識行兇也是一種責任。
人心裡的那種善良底線,一被醉酒淹沒,你可能就控制不住了。
可是被你傷害的人怎麼辦呢?她的親屬們怎麼辦呢?你說讓她們原諒,她們怎麼原諒呢?
我忍不住問我自己:如果當時處在腿腿位置的是自己,我會忍住不和醉漢吵嗎?還是當醉漢拿著瑞士軍刀向我刺來,我可以瞬間空手入白刃,像動作電影中一樣快速將醉漢制伏?
答案是,很可能都做不到。
也就是說,如果當時和醉漢遇到的是我,那麼很可能死的就是我。
電影總可以起死回生,而現實只會讓我們經常感到無能為力。葉某某這樣的醉漢就是經常把你嚇出一身冷汗的人。
某種意義上說,每個人的人生,都躲過了不知道多少把醉漢刺向你的瑞士軍刀。
甚至可以說,腿腿是幫任意一條其他可能在那一刻出現在那個地點的生命,抵擋了生命中的一刀。
所有因醉造成的傷害都事出有因,但受害者的命運沒有因果。
她只是偶然碰上了。
而受害者的家屬,一定會比我們想象中,更不容易。
她們放棄了民事賠償的訴求,意思已經很明顯了,她們不原諒。
她們絕對有不原諒的權利,就像所有被醉酒行兇者傷害之後還活著的人,活著她們的親屬,永遠有拒絕原諒行兇者的道理一樣。
心靈雞湯總要我們放下,但在這個事件裡,腿腿的人生完了,腿腿男友失去了他的愛人,還在網上遭遇了莫名的質疑。節目失去了一個好演員,而所有的觀眾都失去了一個女神。
我們總要做點什麼。可是該做什麼呢?
腿腿的生命無法挽回了,可我們的生活還在繼續。
我們當然可以在平日裡增強保護自己和親人朋友的能力,可以儘量不埋下惡的種子,可以學習與人為善避免爭議,但實際上還是防止不了一個醉漢的所為。
大家總是在說,在這個充滿怒氣的社會里,要學會消氣。
但其實你只是沒看到,或者沒趕上。
那些讓人心痛的瞬間是一種提醒。
提醒你自己不是絕對安全,因為誰的生命裡都可能出現一把突然刺來的瑞士軍刀,然後行兇者一臉無辜地說,我喝醉了。我請求原諒。
事件後,很多人說想到了《素媛》裡的一句話,為什麼醉酒駕駛是重罪,喝醉性侵卻要減刑?為什麼喝醉了傷害別人就要減刑???
面對醉酒這樣的理由,受害者家屬可以不原諒,我們也可以不原諒。
至於如何在這個世間安全地活著?
答案是:越是目睹了這些倏忽而至的悲劇,倏忽而至的惡,我們越是不能放棄溫暖,不能放棄對善的堅持,越是要防範自己在敵意、怨恨、憤怒中產生醉酒的衝動,或在醉意下縱容自己的敵意、怨恨和憤怒。
但我們也要永遠提防那把醉漢揮向我們的刀。
在一個醉酒行兇依然沒有被杜絕的人間,我們絕不做施害者,但我們也決不讓自己和親人、朋友,成為下一個腿腿。
並且,我們有權永遠選擇不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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