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条生命,流浪狗有生存权吗?流浪狗是怎么生存的?

美酒32



假如我要说流浪狗没有生存权,一定会被“爱狗人士”咒骂,但是,那些野猫、蛇、甚至虫蚁、蛤蟆都是生命,你们那么悲天悯人就没有担心过他们冷了?饿了?需要你温暖的被窝甚至体温?

流浪狗如果像野猫一样,遁迹于山林,不给人类带来危害,它自然是可以生存的,至于他如何生存,那就不是正常人应该操心的。因为你与其在网上愤世嫉俗,还不如节约一下你的住宿空间,你的口粮,实实在在的关怀它们,给它们创造跟你完全相同的生活条件,这样子,我就真觉得你足够慈悲。


但是,如果流浪狗的大肆出现,威胁到了人类的生活环境、秩序、公共安全,那就必须予以扑灭。因为现在毕竟是人类当家的人本主义社会,不是狗类优先。

从实际情况看,流浪狗对人类有极大威胁,因为我们无法确定那一只狗是不携带狂犬病毒的,一旦被它抓伤或咬伤,就是绝对致命的。即便打了有效的狂犬病疫苗也无法保证万无一失,要是打了长生集团的疫苗,那就是宣布了死刑,而且是惨死、很不体面的痛苦的死。


如果这种情况下还假以慈悲,要保护那些流浪狗,就请拿出诚意来,什么都不要干,满世界去收流浪狗,把它当先人一样供起来,绝对不要放出来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谢金澎


流浪狗也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当然有生存权,如果没有,就不会有流浪动物救助站了,当然如果是恶狗可以捕杀,人杀人伤人都需要付出代价!有很多杠精肯定会说,鸡鸭鹅都是动物怎么不去爱,爱狗人士怎么不把流浪狗带家去之类等等的问题……


动物是分有害还是有益的,怎么没人去保护蚊子,保护老鼠,保护蟑螂啊,它们和狗本质上就是有区别的啊,狗可以当警犬,导盲犬,可以看家护院,它不就是可以保护人类的吗,不就是人类的的朋友吗!说流浪狗没有生存权怕伤害人类的人,那你们就是所谓的“爱人人士”了,那世界上有那么多流浪汉,你怎么不去都带回家呢?天天在这针对流浪狗一个个豪言壮语让流浪狗消失的人,那你们就去付诸行动,去让它们消失啊,说一个比一个会说,有考虑流浪狗的时间,都不如去考虑如何保护环境,考虑考虑怎么让自己可以变得更快乐一些有意义,就算流浪狗消失了,会让你们快乐还是会让你们变得有钱啊?可以不爱,可以讨厌,不要去故意伤害!最危险的动物永远都是人,不会是其他的!
我是没有翅膀的猫咪,欢迎大家评论与指教


没有翅膀的猫咪


首先要明确一点,和工作犬宠物狗一样,流浪狗也是人类的伙伴和朋友,而因为流浪狗艰难的生活处境,人们应该对流浪狗给以更多的关爱。在泰国、尼泊尔、秘鲁、厄瓜多尔的大街上,人们随时可以看到许多与人和睦相处的流浪狗。在莫斯科,流浪狗更可以早出晚归乘地铁。在希腊,在政府和民间充满爱心的照料下,流浪猫狗们过着幸福的生活,个个肥硕干净。当地的人们为什么不害怕流浪狗咬人?为什么不害怕狂犬病?这个问题很值得国人深思。莫非中国的流浪狗都是专门咬人专门传播狂犬病的特殊品种?在我国台湾,自2017年2月4日起,各地收容所的流浪猫狗实行零安乐死。台湾人能做到,大陆人为什么做不到?是因为台湾人比大陆人更有钱还是台湾人比大陆人更文明?我反对对流浪狗安乐死,更反对打杀流浪狗。世界上只有巴基斯坦等极少数野蛮国家打杀毒杀流浪狗。中国有两句成语:狗仗人势和丧家之犬。流浪狗的胆子是很小的,极少主动攻击人。公办的或民办的收容所可以收容流浪狗,但是不应该安乐死。对收容所无法收容的流浪狗,应该允许它们有流浪的权利生存的权利。对极个别有攻击性的烈性流浪狗应该由收容所收容。政府应该对流浪狗做好绝育和接种狂犬病疫苗。流浪狗主要是不负责任的养狗人(这些人决不是爱狗人士)遗弃造成的。国家应该加快对动保法的立法,对遗弃宠物猫狗的人予以重罚,这样才能减少流浪猫狗的存在。对待流浪猫狗的态度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yuan9111好友3


不知道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如果说想听实话的话,流浪狗的生存能力比你强多了,它有的狩猎技巧和生存意识你没有,它能承受的生存困难你承受不了,它不领工资不拿低保不进救助站能活你不行,它受伤了舔舔伤口很快就能痊愈你不行,它可以不吃熟食不喝开水有口哪怕不新鲜的饭都成但你不成,所以应该是流浪狗担心你的生存能力才对。它在被人类驯化前,想来是处在食物链的高端的,人类甚至都是它的食物之一。

另外,生存权这个词,是专门为人类而设的,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要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可以仔细看清楚一点,这里面并没有狗或者其他动物的事。所以不要错用概念,否则人冠狗戴,徒增笑耳。

题主的问题并非一无是处,起码在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方面,体现出了积极的一面,这是人作为万灵之长应尽的道德义务,也体现了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但至少在现阶段,包括流浪狗在内的动物,在法律意义上就是“物”,不具有自然人或拟制人的法律地位,这一点毫无疑问。想要突破现有法律框架,虽然勇气可嘉,善心可表,但目前来说,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行不通。举个例子,这是藏獒过了之后流浪成灾的藏獒,既然已经成灾,那么是应该及时扑灭救民于水火呢,还是号召大家舍身饲獒提升个人修行境界呢,还真是难以抉择啊。要不题主帮忙想个辙?


云淡舷窗外


一、狗是人类的朋友和伙伴,这一基本认识不会有错。自古如此,而今情深。

二、狗不同于马、牛、猪、鸭、鸡,它不属于人类食物链中之物。

三、狗在人类中间发挥看家护院、玩伴的作用,是人类与动物之间保持特殊情感和密切联系的一种特别的动物,地位特殊。

四、其生存权天地赋予,是人性得厚之处,更是人不由自主的选择。流浪狗生存权也是如此,没有分别,只不过它们失宠于人而已。

五、有些地方有吃狗肉习俗,个别人喜欢吃而杀,这实际上与人狗关系是相悖的,是野蛮的。但他们仅负有道德责任。狗在人类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人不可吃狗,但少数人这样做,并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个现状当然也难已改变。人的某些行为,存在争论是正常的,吃狗肉和不吃狗肉让社会道德关系来处理,或许现在只能这样。期望将来能把不吃狗肉写进法律,让人的道德需要得到升华和体现,人类的文明应该是不断前进的,让再吃狗肉的人不那么心安理得:你的朋友你也吃?你没有狗朋友,不把狗当朋友,你至少要做到不伤害。法律保护的力量应该在狗身上得到体现,就像对对保护动物,狗是老天赐予人的特殊礼物,伤之吃之必遭天谴应该是计算公式。

六、买卖狗这种商业行为,无可厚非,应该有,狗作为商品,恰恰是保护狗生命尊严最有效方式。

七、流浪狗的存在事实,不可避免,人的道德责任是不可靠的。有人愿意收留它们,应该得到社会理解、赞许,我们应理性地看待,人的道德水准或许正在这一点上区别开来,他们是有道德的人,善良的人。

八、不赞同安乐死流浪狗,狗在人类社会特殊地位,决定了这一点。真心实意爱狗、护狗,让人与自然之间有温情默默的一个点一个环节,人类决不能缺失这一点。我的观点是流浪狗的存在,是一种正常状态,因为人与狗之间毕竟存在着爱与不爱的情形,只是是做好对流浪狗的管理工作就行了,比如给流浪狗定期打防疫疫苗,进行必要的治疗等,并做标识以区别。或许国家政府层面应有相应机构负责此事。有流浪狗的身影从我们视野里匆匆而过的情景,是美好的景致,也是人类宽厚的地方啊。其实,看不到动物们与人杂处,是不美好的。

九、人类回馈自然的东西不多,少的可怜,让我们把爱狗当成回馈自然的一种共同责任和一种形式、途径吧。

十、人能自爱,就爱及狗,可也。人没能力自爱,或就要伤及狗了。狗的命运是人决定的,这是天意抑或发自人心?


空谷回音70104799


不说流浪动物,任何动物都有着生存的权力,但是动物并不是它们的本意,也不是它们应该有的生活方式,只不过它们顽强的生活着,遗弃它们的人才是这个问题中最大的问题。

现在关于流浪动物的争议比较多,因为有些人认为流浪动物的存在,给别的动物,不管是野生动物或者是人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也是确实存在的,比如我们能看到三江源的雪豹受到流浪狗的挤压而逐渐减少甚至失去自己的生存空间,而豺可能因为流浪狗带来的一些传染病而几乎在藏区全军覆没。包括大熊猫前几年曾经爆发的犬瘟热,也有可能和流浪狗有关。而藏区的流浪狗伤人事件也不在少数。

当然,流浪狗作为一个生命也有自己活下去的权利,不过面临它们生存所带来的无法避免对自然环境和其它野生动物的影响,它们也确实没有应该流浪的地方,所以现在也倡导用领养代替购买,而减少收养流浪狗部门的压力,从而接收更多的流浪狗,但这仍然杯水车薪,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前提就是没有人再遗弃狗,不再出现流浪狗,那么这个问题就真的有解决之日了,我认为还是要从立法上去管理和约束养狗的人,才能形成正确的风气,从而真正让宠物们生活得有权益。


野生青年陈老湿


任何生物都有其生存权,但人的生存权,优于其他生物的生存权。

作为世界万物的管理者——人类,应该保证万物的和谐发展,与应用。同时,为了保证人类的生存,可以对其他危及人类生存的生物进行合理控制,包括灭杀。

在保障其他生物的生存权时,不能以损害人类健康与生命为代价。如城市中的流浪狗对市民存在潜在的危害。因此,在同时保护市民与流浪狗的生存权时,如果对流浪狗进行收容的,尽量收容。不能收容的,可以被人收养的,尽量收养。如果既不能收容,也不能收养,为了保障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应该予以进行灭杀。

为给予流浪狗生命尊严,灭杀流浪狗可以采取“安乐死”。这样做,并非人类的自私,而是人类的生存权优先于其他生物生命权。


鱼人私语


任何动物都有生存权,但是不应危及人的生存权,只要威胁到人那么什么权也得靠边站,我们花了几千万年爬到食物链顶端,可不是为了什么舍身饲虎割肉喂鹰的和尚!任何对人造成人身威胁的动物我们都会群起而攻之,现在绝大多数的野生动物已经知道用两条腿走路的动物,惹不得看见就得远远避开,如果流浪狗知道避开人的活动区域,谁会去打流浪狗,现在的问题是流浪狗多咬伤人的多找谁去,谁要说对流浪狗造成的后果负责那么流浪狗肯定没人打,我倒是建议那些爱狗成痴的人士出钱建立一个基金会对所有流浪狗进行收养,或者安乐死,对咬伤的进行免疫赔付



民乐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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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黎明静悄悄


在不危害人类的情况下,可以生存,但是这个社会终究是人类在主宰所以说流浪狗能否生存取决于对人类的危害性狗儿,是一条生命,但是天地万物花草鱼虫都是生命,但是都应该在各自的轨道上生活,不要逾越人类也一样,人分369等各有各自的命运各有各的位置至于说流浪狗只能说你托生差了固然有很多可爱的宠物狗,但是也不能排除很凶狠的流浪狗毕竟是动物,有他的本性,就她凶悍的一面如果说他已经危害到人类的安全了,难道说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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