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搶棺鬧劇出現逆轉,大家怎麼看?

路邊社特邀評論員


土葬是漢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宜強制廢除



先說對江西搶棺事件的看法:

推行火葬改革,應廣泛宣傳,漸次推進,讓人們從意識上接受,還要做好相應工作,減輕喪葬負擔,使人們樂於接受才是正道,而不是搞運動,一刀下,一斧切。幾千年的民俗要一下子改變,不現實。更不是"搶"棺材的粗暴行為就能奏效的,何況搶棺行為有違法之嫌。

再說火葬與土葬的利弊,推行火葬目的在於節約土地,而現在強行火化後,仍少不了要葬,要土葬!推行公墓就不佔土地資源嗎?火葬既要火化費用,又有運屍費用和購公墓地基費用,比土葬高出了許多,農村百姓不願接受,應是有情可原,更何況化后土葬,依然佔用土地。要節約土地資源,只有不葬!火葬對城市居民來說,可能是好的選擇,但對農村居民來說,土葬仍然是節省開支的最佳選擇。既然火葬並不見得能節省多少土地資源,又何彆強行推廣。

再從喪葬習俗看:中國人(尤其是漢民族)幾千年形成的習俗,"死者為大,入土為安",崇拜祖先,以此強化家族觀念,家國觀念的行為化作土葬。土葬已經成為漢民族知根尋根的一種精神借托,相當於一種宗教信仰,已經成為漢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了。我們尋根問祖,知道是炎黃子孫,大中華的文明才有源有根,傳承不斷,每年清明時節才會有數十萬人去拜謁黃帝陵,拜祭祖先成了清明節的主要活動,清明掃墓祭祖幾乎是漢民族婦乳皆知的大事。應該得到尊重!沒有土葬,那來的清明節,那來的黃帝陵呢?

土葬是漢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既然火葬並沒有真正節約土地資源,就沒有必要廢土葬而行火葬了,這是得不償失啊。


天下虎3


推薦火葬本無可厚非,比如我所在的地區,只有爺爺的父親,那還是新中國沒成立之前是放置的棺材,我記事起,就家家戶戶都是火葬了。

大家並不會特別留意這個事情,並不是說都配合政策,是當地早已經沒有了這個習慣,一代代傳承下來,自然不會有異議。


其實作為社會,本就有效仿之舉,所謂的風土人情,不管是不是迷信,卻深耕在人們心目中太久,一時之間那那麼容易扭轉。

就像都說人死如燈滅,死了也就一把塵土,葬禮再濃重,其實先人也不見得知曉,還不如生前多盡孝,但是我們依然會尊重,會為逝去的人做一個好的葬禮,做一些禮節,為的是祭奠親人,緬懷過往。

尤其這事,與其強迫,不如各地領導,或者有代表的人物,率先自己這樣做,這樣大家自然會慢慢的理解這個行為。


只有理解了,並且有後續更好的決策支持改革。

這次能夠緩解總歸是好事,但是這個政策遲早會推下去,建議繼續先多做宣傳,多考慮後續吧。畢竟國人向來重視身後事,尤其是江西這樣一個有此習俗的地方。這些老人觀念根深蒂固,一句話那就能立刻接受的了。


廖彩琳律師


江西強行收繳棺材,集中銷燬的做法,“燒的是棺材,更是傳統”。

8月1日,江西省將某些地方的做法定義為“一刀切”“運動式”,這個定性是對那些簡單粗暴的做法的最好回擊。



(老爺爺手扶即將被拉走的棺材,老淚縱橫)

入土為安,死者為大,很多老人對於火葬是內心牴觸的,畢竟我國傳統迷信思想還有市場,畢竟任何人都不想死後“不留全屍”。

儘管土葬被某些人認為是陋習,有死人與活人爭地之嫌,但是倘若一種思想根深蒂固,就不應該被認為是陋習,而應該是風俗習慣。就像很多人結婚希望大擺筵席一樣,總不能因為有浪費而禁止請客吧?



”要尊重各民族風俗習慣”,這是每個人都學過的。某些人拿著雞毛當令箭,不顧民眾感情,強行推行殯葬改革,惹出了事端,激化了矛盾,涼了民眾的心。

殯葬改革,說到底就是為了節約用地,但是某些人做的恰恰沒有達到目的。我們本地,很多人火化之後,繼續裝進棺材裡下葬,這樣的做法,沒有節約一寸土地,相反給廣大民眾帶來更多的經濟負擔(火化費用),不可取。

本來節約土地的事情,結果跑去毀棺材,這種“腦殘”做事的方式的確讓人想不通。



為了解決殯葬矛盾,筆者建議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1、明確規定死者佔地面積。應該以死者用地作為殯葬改革的目的,限制每個死者的安葬面積,死者入土下葬之後進行測量,超出部分可以重罰或者重葬,這才是根本。

2、進行墳墓登記,對於無人任領的墳墓,可以毀墳填平,以節省土地。

3、對於死後超出100年還在存續的墳墓,每年開徵佔地稅。



大家認為我的建議怎麼樣呢?

我是文軒閣,評說公平,喜歡直言,歡迎關注!


文軒閣


其一行動的發起。根據現代法治原則,凡是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一切行政決定,都應該經過聽證等重大決策程序。江西出臺的此次行動,與群眾的風俗相隔甚遠,嚴重影響群眾感情,本理應經過相關的程序。



其二在具體的執行中,竟然出現了集中收的動作。有網友質疑,那可是老人家的私有財產,就算集中銷燬,請問通過合法途徑補償老人家了麼?


其三最終的叫停雖然是好事,但又有網友質疑,對老人進行賠償的錢哪來的,還不是群眾的錢?所以群眾的錢財不能亂用。


律師獨角獸


很多人說江西窮是因為人家都忙著搶人才而江西搶棺材,目的不同導致的結果不同。其實這麼說也有一定的道理,不過國家的規定不執行到位,領導也是很難辦的,只是執行的力度是不是有些過了?

對遺體的看重性

我們講落葉歸根,尤其是老一輩人,死也要死在家鄉,同時也要全屍。老人不希望自己的遺體被火燒或者是變成了骨灰,畢竟受到的教育方式不同。

國家對殯葬的要求

國家規定少數名族有土葬或者天葬的,要尊重少數民族的意願,任何人不得干涉。《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的實行殯葬管理條例的只有10個少數民族。

江西目前殯葬的趨勢

搶棺大戰其實就是征服為了落實國家的規定,也是一件好事,只是執行的方式方法不對。我認為。國家實行火葬和土葬本質的區別就是為了防止疾病的傳播。有些棺材埋葬的淺,一場大雨可能就把屍體衝出,那病菌病毒就會有很多。條例規定,不管哪個民族,只要死者是因為傳染病而死,就應該火葬。

文件公佈了20多年了,還有很多地方並沒有實施火葬,土葬的風氣還是很嚴重,領導們看到了問題,急於解決也是在所難免,可是你強搶老百姓未使用的棺材,只答應賠償1000多塊錢,擱誰心裡能得勁?

而且一些新聞中稱,為了使火葬順利的開展下去,很多地方發生了“撅屍撬棺”的現象,同時,來自江西的一則視頻火爆了朋友圈,一家剛去世沒多久的老人,一些執法人員衝進靈堂,將放置老人的棺材蓋翻開,夾起死去的老人就往外走。

其實推行火葬的政策確實是好事,但為了防止浪費和省地方,採取搶棺材的方法就有些不對了,畢竟老闆姓對棺材看的很重,很多老人一輩子攢錢就為了棺材本!

個人看法

解決一件事情有很多種辦法,怎麼讓老百姓滿意,又能達到目的,這是一個學文,而且這是領導應該掌握的能力,不然解決不了,滿城風雨是輕,傳出去也容易丟人。

早早就規定一個棺材賠償,這件事也許就解決了。


獸醫新同學


作為一種文化來講,土葬是漢地千百年來的傳統,這種意識一直紮根在觀念中,非短時即能改變。火葬,也許有種種好處,很多國家也在實行,但是我想,生,我們不能決定,死,我們無法掌控,人生一世,來到這世上走了一遭,難道最後什麼都決定不了嗎?為什麼不能把處置身體的決定權交給本人呢,他願意火葬就火葬,他願意土葬就土葬,這是觀念的問題,不存在誰優誰劣!

有些事,從來急,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但是有些事卻又是急不來的,比如人的觀念。所以對於這樣事涉千家萬戶、群眾關切的問題,還是要步子緩一點,工作更實一點,通過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如春風化雨,潤物細無聲,一點一滴解開一些老人的思想疙瘩。

有些事情就跟玩彈簧一樣,你弱他便弱,你強他便強。由此我想到了碧桂園的激勵政策,碧桂園強調高週轉,總之要求一個快字,越快越有高額現金獎勵,慢了輕則罰款,重則走人,在這種情況下,各個項目就求快而不顧質量,最後就不可避免會出事故,然後就被曝光,被群起而聲討,然後停工整頓,召開全國記者見面會,道歉,不過卻又被曝光給與會人員送禮品禮金,不僅沒有加分,失分更多!

碧桂園各個項目部難道不知道“求快”會出問題嗎?作為專業人士,他們怎麼可能不知道呢?那為什麼還要這樣做,因為公司有要求啊,他們要靠公司來養家餬口,能不聽話嗎?


打虎拍蠅


江西省民政廳做了件好事!

8月1日中午12點,江西省民政廳發文《殯葬改革要堅決防止簡單過激做法》。

此文一出,最近江西部分地區關於“搶棺材”一事,終於有了一個段落式的收場,不得不說,這是一件好事,因為這件事再不能繼續鬧下去。

一刀切”“運動式”是文件時使用的原詞,由此可知,這件事已經到了比較嚴重的程度,必須有個合理的解釋,合理的收尾方式。

在這件事中,我們看出以下一點:

(1)隨著網絡的快速普及,以往”管用“的工作方式,面臨巨大挑戰,變得不再那麼管用了,必須加以改進,不能像文件中說的那樣”簡單過激“。

(2)個人認為,推行火葬是正確的,但移風易俗也應當考慮當地民眾的感受。

土葬有幾千年的傳統,很多老人已經接受了入土為安的觀念,在這種情況下,一紙佈告無法扭轉人們心裡長久的觀念。

就算要推行火葬,也應當事先做好宣傳教育,讓老人們接受新思想,才能平穩完成任務。

(3)推行火葬,不能損傷當地民眾的切身利益,這是必須考慮的事。

江西的這一次推行火葬,無疑是很失敗的,比如說,集中搗毀了村民的棺木,但補償款太低,不足以彌補村民的損失;再比如,對於火葬的費用問題,也沒有明確的說法。

如此強行推行火葬,怎能不引起當地村民的不滿?

結束語:有錯就改是正確做法,從文件中我們看到,江西依然是要繼續推行火葬的,但應當不至於再出現”簡單過激“做法,肯定會加以改進,至於如何改,讓我們拭目以待。


99隨便


江西的搶棺鬧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也難怪,改革千年殯葬舊習俗,弘揚社會文明新風氣,豈能靠“一刀切、運動式”的畢其功於一役,將一個需要漸進推行的“民心工程”,搞成一朝一夕的“簡單過場”?


好在有關部門及時傾聽輿情民意呼聲,對入戶收集、集中拆解棺木等簡單過激做法,及時採取了糾偏和制止的相關措施,使當地的搶棺鬧劇出現了可喜逆轉。在此,要不吝給江西省民政廳一個大大的點贊!

說實在,“棺木土葬”的確給當前的新農村文明建設帶來了諸多現實問題。這種社會陳規陋習,不僅侵佔良田山地,造成墳墓圍村,破壞生態環境;並且極易形成一種厚葬薄養,攀比建造豪華墓地、助長奢侈浪費等不良風氣,已到了時不我待,必須毫不動搖,堅定推進殯葬改革的地步了。

那麼,為何在江西一些地區,原本是一項利民之舉、惠民(惠及子孫)好事,卻沒有辦好(指傷害了一些群眾感情,造成一定不良影響)呢?!

霍小姐以為,江西的一些典型過激、簡單粗放做法,雖然是一個小概率事件,但是仍然值得人們深思。
1.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節儉辦喪事,必須認真做好廣大群眾的思想工作。只有統盤考慮群眾的感情和接受能力,和風細雨,潛移默化,尊重逝者,安慰生者,才能深入人心,逐步推進。
2.各地要因地制宜,認真補齊推進殯葬改革的相關短板,讓群眾沒有後顧之憂。譬如,加快殯儀館,骨灰堂,公墓,等基礎配套設施,落實相關補償方案,讓火葬後的逝者能及時得到“安葬”。
3.在推進殯葬改革中,要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認真處理好“潛政績”與“顯政績”的關係,既要講政績,又要講政德。還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唯有此才能把這項工作紮實做好,深入民心。


霍小姐的八卦爐


既然政府出面移風易俗,改土葬為火化,節約土地為後人,那相關聯的事情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了沒有?一是合理性,你說節約土地為後人,那很多地方火化後喪家將骨灰盒放入棺材中又做道場之後再放入墓地埋掉又是正正當當風風光光也沒人說什麼,節約了土地麼?反而是增加了火化時的運費燒屍靈堂租金等,純浪費了。二是經濟性,現在喪家在農村土葬,做道場擺流水席也就幾萬元,而火化買墓地一應事務搞下來比土葬還貴得多,喪家勞神費力,收不到一個子的人情還得付出比土葬多多的金錢,人家也會算賬呢?三是政府對火化補貼千元左右,並不能調動喪家火化的積極性,而補貼多了財政上又承受不起!我看法淺薄,想到就說點點,不周到,各位海涵,少點攻擊吧!


摧毀薩德系統


為江西省民政廳的做法叫好之餘,說說元元的看法。


死生事大,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為幾千年的習俗,更改不易。印度教則認為土葬是下地獄,火葬化為輕煙上天堂。厚養薄葬老人已成習俗的地區,火葬的比例較高。

火葬與土葬孰是孰非,自有其歷史文化原因。《好了歌》中唱道:"人生七十古來少,前除年少後除老。遠近高低新舊墳,清明大半無人掃…",土墳也好也,公墓也罷,一邊上一邊丟,平凡人家百年之後,誰還給老祖宗上墳修墓?

殯葬改革一味強調土葬的壞處,不如給民眾展示火葬的好處。環境優美,交通方便,還是經濟實惠,相信易風移俗並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更不是不可能的事。


比方說原來戎州的喪事辦理,一般為死者小區內,舊俗要守喪三天又擁堵又擾民,哀樂法事,守靈的打麻將聲,常常引發糾紛,社區的人也頭疼,但死者為大,也無可奈何叫大家理解萬歲。後來搞了公辦的殯儀館,場地寬闊,收費經濟又交通便利,大家也就習慣了,推行無阻力。雖有極少老者仍堅持在家辦喪事,但隨著時間推移,約定成俗去殯儀館,不過早晚的事。

同全國一樣江陽南壽山公墓等,也推行了無煙綠色掃墓行動,用鮮花替代了爆竹錢紙,山更青水更綠,有彈奏樂等,效果不錯。

關注很久的生態葬,去看了宣傳中的鮮花墓,與想象中十萬八千里,大呼上當。推行者缺乏耐心,利益的糾纏,執行起來困難重重。


幾千的喪葬習俗,靠行政資源推行,疾風暴雨似的行動,看上去效果數字很好,卻難免心不甘情不願,骨灰盒土葬也流行廣泛。

那麼火葬的弊病在哪裡呢,有墳有祖宗,有故鄉,老人心踏實。而棺材補償款是否到位,火化公墓價格是否佔化勢,也需耐心細緻推行相關惠民政策。著力取消減免了火化相關費用,讓"生得起,死得起”並非一句空話。

墓地價格敏感,可否予以優惠?入戶搜棺變成入戶宣傳,相信更多的人能接受。禁止豪華鋪派的土豪墓,封建迷信的風水墓的確應該,如何有力推進相關工作,人皆拭目以待。

"死去何所懼?託體同山阿。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塵歸塵,土歸土,一切順勢而為,謂之天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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