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要注意的事!這幾類車千萬不要開

實習期您要GET的知識點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

新取得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實習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考試,並接受不少於半小時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誌。

第七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

在增加準駕車型後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

第七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第九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後,繼續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不符合第七十五條規定的;

(三)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懸掛實習標誌或者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誌的;

(四)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按照第八十條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實習期要注意的事!這幾類車千萬不要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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