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不過屋(民間故事)

從前有個小鎮叫烏林鎮,已有近千年歷史。這裡的居民至今保留著一個奇怪的風俗,那便是肉不過屋。

肉不過屋,就是不能把自家買的肉提到別人家去。如果一不小心壞了規矩,就得及時補救,補救也很簡單,只需將肉割下一點,留在人家屋裡即可。說起這個奇怪風俗的來歷,還得追溯到明朝的時候。

明朝時的烏林鎮,隸屬黃州府。離烏林鎮最遠的一個小山村,建在高山頂上,從山腳到村裡上下一趟,得花一個多時辰。

這天,村裡的貨郎擔劉大去鎮裡的集市販了一擔針頭線腦,準備在附近幾個村售賣。去集市的時候,順便捎回一塊肉打打牙祭。

天有些悶熱,等趕回村口,劉大已渾身溼透,便擱下挑子歇了歇腳。這時聽見不遠處泉水潺潺,口裡越發幹得厲害,便想去喝幾口山泉,順便洗個澡。

擔子隨便擱下倒沒什麼問題,但那塊肉放哪兒?放在挑子裡怕給悶壞,帶在身邊又不方便,劉大犯難了。一抬頭,見不遠處有戶人家,大門上了鎖。劉大猶豫再三,撿了根樹枝,插到大門上,然後把肉吊在上面,既能通風又能防狗。放好了肉,劉大加快步子,想著爽快一下快點回來,因為這戶人家的戶主是張三,跟他素來不和。

劉大離開沒多久,張三就回來了,看到大門上吊著的那塊肉和不遠處的貨郎擔,心裡便有數了,這些東西是劉大的。

換了別人的還無所謂,就劉大的不行!那年月,山民吃回肉不容易,手頭拮据不說,去鎮上買一回還路途遙遠。劉大從商,家裡自然比張三家寬裕。俗話說稻草煙多,窮人氣多,每次與劉大起爭執,張三都認為他是欺窮,有兩次還差點動拳頭。這下可好,劉大居然把肉掛在大門口炫耀!張三冷哼一聲,抓起肉使勁兒一拋,肉飛出一丈多遠!

巧的是,肉剛沾地,不知從哪兒躥出一隻狗來,嘴裡“嗚嗚”幾聲,張口咬住那塊肉便跑。張三忍不住哈哈大笑,頓時心裡的不快煙消雲散。那狗不是別家的,正是劉大家養的狗。張三越想越高興,乾脆搬來一個板凳坐在大門口,扯著喉嚨唱起了山歌。

張三正唱著,劉大回來了,見張三坐在家門口,都沒正眼瞧他,只是眼角不住地朝大門上挑。眼見肉沒影了,劉大心裡也憋著火:看來那塊肉被張三拿去了,怪就怪自己,放哪兒不好,偏要掛在張三家大門上!

算了,不就是一塊肉嘛!劉大挑上擔子準備離開,可張三幸災樂禍的歌聲不絕於耳,他實在咽不下這口氣,便指桑罵槐道:“不知是哪家沒見過葷腥的狗,居然偷走老子買的肉,有本事自己掙錢買去!”

張三停下了,那塊肉就是劉大自家的狗叼走的,但他後面的話就不對味了,狗能掙錢嗎?劉大這不是明擺著說給他張三聽的嘛!

張三氣不過,也扯著喉嚨反唇相譏:“是哪個瞎了眼的,餵狗的肉居然掛在老子家門口,被老子一把給扔了……”

這針尖對麥芒地一鬧騰,兩人也沒必要再掩著了,乾脆明刀明槍地幹了起來。

劉大擱下挑子,指著張三說:“張三,‘餵狗的肉’這話說給誰聽的,有種的再說一遍!”

張三豈會服軟,幾步衝了過來:“就說給你聽的,怎麼著?誰叫你把肉掛我家門口的!被我扔了,你家的狗正啃得歡,找你家狗要去。”

劉大笑得直咳嗽:“對對對,我就當肉被狗吃了,不打自招啊,哈哈……”

張三一想不對啊,看來劉大還當自己把肉給藏起來了!不行,這事兒得弄明白,吵架事小,名聲事大。想到這兒他指著劉大說:“好,你不信是吧,我現在就證明給你看!”

話剛說完,張三便轉身進屋,拿著一捆繩索出門了。劉大不知他想搞什麼名堂,只是愣在原地。

不知過了多久,張三回來了,還拖著一條死狗。這張三有個打飛石的功夫,就是把石頭套在繩索上,不停地甩動,找準目標猛抽過去,石頭便隨之飛出,殺傷力很大。

劉大一看,不由得眼前一黑,這狗是他家的狗啊,忠心耿耿許多年,哪知道就這樣被張三一石頭給砸死了。“張三你這狗日的,老子要你償命!”劉大怪叫著朝張三撲了過來。

張三一把推開他,冷冷地說:“你先別急,我們把事情弄清楚再說!”說罷,利索地割開了狗的肚皮。

那隻狗剛吞掉肉,還沒來得及消化,事實擺在眼前,不由得劉大不信。看著洋洋得意的張三,劉大不再做聲了,默默地挑起擔子就走。臨走對張三說:“算我冤枉你了,但我的狗也被你打死了,我們扯平,這狗就留給你處置吧……”說完,劉大頭也不回地走了。

張三可高興了,這狗膘肥體壯,一鍋香肉啊!張三的口水都快流出來了。古時農村有規矩,狗肉不能上灶頭,張三便就地挖了個坑,找來柴火架上大鍋煮起肉來。

足足煮了半個多時辰,肉還沒煮爛。這時劉大又過來了,給張三捎來一壺米酒,說:“就著酒吃肉吧,算我向你賠個不是。”見劉大低了頭,張三也有點不好意思,說:“也怪我太沖動,把你買的肉給扔了,別見怪啊。你等等,我去燒水泡碗紅棗給你吃。”

兩人有說有笑地聊著,劉大吃完紅棗便告辭了。本來誤會消除皆大歡喜,哪知道事情並不是這樣簡單。張三一家吃過狗肉後,都覺得肚子痛,尤其是張三痛得直鑽心,還沒弄清是怎麼回事,便兩眼一黑不省人事了。等他醒來,發現自己躺在床上,旁邊有幾位鄉親,還有隔壁村的一位老郎中,張三急忙問:“我的老婆孩子呢?”

那位老郎中嘆了口氣說:“唉,你們都中毒了,如果猜得沒錯,應該是斷腸草的毒,幸好救得及時,沒什麼大礙。”

張三立刻明白是誰下的毒了,但問題是,自己有口難辯啊。一來沒證據,二來人家的看門狗是被自己活活打死的,現在又吃了肉,這簡直是惡霸所為啊!如果把這事兒擺出去,在鄉親們心裡,他張三得不到半點同情。

毒確實是劉大下的,下到了那鍋狗肉裡,劉大為的就是出口惡氣。下毒的時間,就在劉大送酒給張三,張三為他泡紅棗茶的時候。

就在張三全家中毒的同時,村裡又有一戶人家的三個孩子,出現了跟張三家同樣的中毒症狀,那三個孩子的母親哭哭啼啼地跑到張三家找老郎中救命。

人命關天,在郎中面前,那位母親也不敢隱瞞,把中間發生的事抖了出來。

她從地裡幹活回來,經過張三家,發現張三正在煮狗肉,便趕回家拿來三個雞蛋,趁門口沒人的時候,打進了鍋裡。那會兒她只想為每個孩子準備一隻“大補蛋”。

本地有這樣一個說法,煮狗肉時,鍋裡如果丟雞蛋,狗肉的營養也會進到雞蛋裡。

不出一袋煙的工夫,雞蛋便熟透了,那位母親撈起雞蛋便回家給了孩子……

聽了那位母親的講述,張三心裡好一陣悔恨,就為爭一口閒氣,差點出了人命。於是沒辦法,他就一五一十地告訴了這位母親事情的來龍去脈。那位母親也恍然大悟,說:“對對,我拿雞蛋過來煮的時候,看見劉大鬼鬼祟祟直往這裡看,但他沒發現我,我躲在一旁等他離開後才出來的。”

這事兒後來鬧上了公堂,劉大被戴上了木枷子……

大家知道真相後,都感嘆不已。那以後,這裡的人便引以為戒,只要買了肉,就不帶著肉上別人家串門。如果不小心忘了,就得把肉割下一半送給主人,表示我這不是向你炫耀,而是順便送點給你嚐嚐。

直到現在,這風俗依然還在,只是時代不同了,家家日子都好過了,於是,就只是割下一點點表示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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