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法院:冒酷暑爲民細「拆」家產,事關民生無大小不能懈怠

蕭縣法院:冒酷暑為民細“拆”家產,事關民生無大小不能懈怠

蕭縣法院:冒酷暑為民細“拆”家產,事關民生無大小不能懈怠

蕭縣法院:冒酷暑為民細“拆”家產,事關民生無大小不能懈怠

蕭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近期執行了一起比較“尬”的案件,助人把一個“囍”拆成兩半的一場離婚財產分割案件。俗語有云,“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但感情到了覆水難收、無法挽留的時候,男女雙方必然會貌合神離、企盼解脫。

申請人張某訴被執行人王某返還婚約財產一案,經蕭縣法院、宿州市中級法院兩級法院審理後,判令王某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返還張某彩禮130000元,張某返還王某同居前個人財產。

判決生效後,張某申請強制執行,由於雙方矛盾較大,蕭縣法院執行法官為此做了很多細緻的調解工作,雖然雙方達成執行和解,但被執行人王某要求必須返還家居用品,“我的東西是我的,與張某再也沒有半點關係,從此不及黃泉無相見(除非死了,這輩子都不想見張某),老死不相往來”。王某要求的這場“離婚儀式”很是特別,於是執行法官與法警們冒著酷暑,嚴格按照清單,協助收拾鍋碗瓢勺等雜物,著手“拆”家。

經過這場特別的賭氣“儀式”,希望雙方能夠像電影裡那樣“散買賣,不散交情,做不成夫妻,也不做仇人”。雖然本案中的這些事情都很瑣碎,但事關民生無小事,而且遇到這類事情,更不會因事小而不為,幫助債權人索要百萬鉅款與為民生瑣事,都是等價的。因此執行法官絕不會懈怠,盡力幫助雙方做到案結事了,減少了次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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