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法院:恪守原則,斷然拒絕也是竭力爲民

蕭縣法院:恪守原則,斷然拒絕也是竭力為民

“江淮風暴”期間,蕭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結了大量的排除防礙案件,有院長親自掛帥出征、蕭縣“六尺巷”故事等等,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於是部分申請人想魚目混珠,趁機提出一些混淆概念的無理要求。蕭縣法院執行局近期斷然拒絕執行一起“排除妨礙”案件,申請人亦無話可說。

執行依據是發生在十年前的一個案件,2008年被執行人汪某某強行扒掉申請人趙某某的石基欲進行建房,趙某某訴諸法院後,蕭縣法院判令汪某某停止侵害。斗轉星移,時至今日汪某某又在當年的爭議地處蓋房,趙某某向蕭縣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該案。

執行局法官接到申請立刻進行現場勘查並走訪周邊,核實信息後,發現由於市場向東擴建,趙某某已與開發商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即趙某某已經喪失了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則無從談起汪某某“侵佔”的這種防礙行為。執行法官從法律和情理方面向申請人耐心分析說理,趙某某啞口無言,此案到此結束。

蕭縣法院執行局在積極推行“江淮風暴”時,保持清醒頭腦,堅持以法院判決為依據、以法定程序為準繩,實事求是,全力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反之,對被執行人的法定權益,也定會做到秋毫無犯。公平正義不是對申請人無理要求的縱容,而是恪守原則,斷然拒絕不合理要求也是一種竭力為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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