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我终究还是嫁了个笨蛋

1.

啪。老娘不干了!

在甩了色狼老板一耳光之后,我辞职了。

不,更准确的说法是,我失业了。我变成了一个没有收入、交不起房租、吃不起饭的大龄女青年。

我拨通了大雄的电话,电话在响了两声之后接通了。

我说,喂,我失业了,一会儿去你家,你得做红烧狮子头来抚慰我受伤的心。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好”。我接着说,对了,你收拾下,给我腾一个房间,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我得在你那儿住一段时间。电话那头又传来一声“好”。

大雄就是这样,无论我说什么,他都说“好”。我有时候甚至怀疑,我才是大雄,而他就是我的哆啦A梦,不管我想要什么,他都能从他的口袋里掏出来给我。

刚认识大雄那会,他就是这个样子,也不怎么说话,眼神清澈,笑容温暖。我说,我想玩下你的小火车。他拿两只小手捧着,递到我面前说,好。

从那儿以后,我就赖上了大雄,去哪儿都要拉着他,从幼儿园一直拉到了小学、中学、大学,直到现在。

还没开门,红烧狮子头的香味就溜了出来,一个劲儿地往我的鼻孔里钻。我把钥匙插进钥匙孔,扭动门锁。这把钥匙是大雄刚搬到这儿时硬塞给我的,我说我拿你家钥匙干嘛,大雄憨憨地笑了笑说,你拿着吧,我这儿离你们公司近,你哪天累了,还能中途过来歇一歇,方便。

大雄听到声音,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说,来了啊,你先在沙发上坐会儿,看看电视,马上就好。我问,要不要我来搭把手。大雄手一挥,不用,你坐着休息就好。他总是这样,包揽一切活计,恨不得让我十指不沾阳春水。

我在沙发上坐下,视线扫过电视柜旁边的那个相框,里面放着我和大雄的合照。照片里的我笑得张扬放肆,大雄侧过脸看着我,笑得沉静温柔。

那是在大三的暑假,我拉着他去爬黄山,在迎客松前,我们找了个旅客帮忙拍的。

身后的迎客松伸展着枝叶,迎向天空,就像我打开了心扉,迎接向他。

可惜,他这个傻瓜不知道,当时的我,也不知道。

28岁的我终究还是嫁了个笨蛋

2.

来,多吃点。他夹了我最爱吃的红烧狮子头到我碗里。他的手指修长,手掌宽大,美中不足是手背上有一条狭长的疤痕,像一只狰狞的蜈蚣。

他手上会有这道伤疤,都是因为我。

那个时候,我刚从一段狼狈不堪的感情里脱身,沉浸在失恋的痛苦里无法自拔。

对方是一名职场精英,大我8岁,高大英俊,成熟稳重,是我喜欢的款型。我几乎毫无抵抗地就投入了他的怀抱,如同乳燕投林,如同游鱼归海。

我以为遇见了一世安稳,直到我在无意中得知他原来有妻有子,而我不过就是一个小三。也许,我连小三都算不上,他在我身上并无真心,只有欲望。见我青春靓丽,见我单纯天真,略施小计,几番套路,就把我骗上了床。

我在宿舍里哭得昏天暗地,整日以泪洗面。课不去上了,饭也不去吃了。大雄给我打电话,叫我下楼。我说,我不。他说,快点,我站外面可冷了。我穿着睡衣,顶着蓬松散乱的头发,走到他面前。他把一个保温饭盒往我怀里一塞,说,好了,回去吧,趁热吃。

我回去了,打开饭盒,温热的红枣桂圆粥散发着热气,淡香氤氲,入鼻的都是寻常的烟火味道。吃着吃着,我的眼泪又忍不住扑簌扑簌掉了下来。

叮咛一声,手机响了,是他的短信进来了。他说,别怕,有我在,我都在呢。

他的脸肿着,手上裹着纱布。我去看他,他从病床上坐起身来,朝我笑了笑,笑得可难看了。我的眼眶霎时红了。

他慌了,赶紧说,苏苏,你别看我裹得严实,其实都只是皮肉伤,那孙子比我更惨,我下手可一点没留情。我问他,你去找他了?大雄说,那可不,敢欺负你,我还不得可劲揍这孙子?

我心里终究是不舍的,我又问,你把他怎么样了?他伤得重不重?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果然,大雄眼里的光芒黯淡下去,在诡异的安静里,我仿佛听到了轻微的碎裂声,声音的来源是大雄的胸腔,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没看到的地方,破碎了。

大雄沉默良久,平静地说,嗯,他没事,有你这么担心他,他真的是有福气的人。我嗫嚅着说,对不起。大雄抬起头,看向我说,你永远不用对我说“对不起”,永远不用。

后来,大雄伤好了,出院了,只是手背上留下了一道蜿蜒的伤疤。

再后来,我终于从失恋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只是,再看到大雄手背上的伤疤的时候,我心里还是会很难过,也会很温暖。

难过是因为,我曾经这么深这么重地伤害过大雄。

温暖则是因为,我终于知道,这世上,有人偷偷爱着我,以岁月,以沉默。

28岁的我终究还是嫁了个笨蛋

3.

我知道大雄深爱着我,他也知道我知道,可他就是不说。

他这个人啊,哪儿哪儿都好,就这点最讨厌——甭管心里爱得怎么翻江倒海,脸上依然是波澜不惊的模样。

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大男人,说句我爱你有这么难吗?

我后来又谈了几段恋爱,每一段恋爱的时间都不长,霹雳雷霆地开始,悄无声息地结束,就像烟火,迅疾燃烧,刹那惊艳,而后永寂。

说不上来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为了气他,还是为了刺激他。那些男孩子都有点像他,有的是长得像,有的是性格像。可再像又有什么用,那些男孩子终究不是他。

我的心还是空落落的,宛如一座空城,左等右盼,还是等不来他达达的马蹄。

我不禁气恼起他来,这个榆木疙瘩,这个讨人厌的家伙,怎么就不能主动一点呢?难道非要我去倒追他不可?哼,我才不呢,我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出倒追这种事?

就这样,我们俩的姻缘就这样搁浅了,他明明时常陪伴在我左右,看着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28岁的我终究还是嫁了个笨蛋

4.

吃完饭,他收起碗筷去洗碗,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盘腿坐在沙发上翻朋友圈。厨房里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像是一个孩子在扯着脖子歌唱,声音清冽纯粹。

我突然就想赖在这里,不走了。

以前,我也来蹭住过一段时间,但都不长,没多久,我找到新房子,就搬走了。可这一次,我想赖在这里,安心住着,住很久,一辈子那么久,住很长时间,一辈子那么长。

因为,这里有他,这里就有了家的味道。

我的手指摩挲过包里的那枚戒指,它上边有一颗很小的钻石,美丽又坚硬。

这枚戒指是我去年光棍节的时候买的,他给我发来消息“节日快乐”,我骂了一句“快乐你大爷”,就出门逛珠宝店,买了这枚钻戒。

我当时心里想的是,大雄你个笨蛋,你赢了,你死活不表白是吧,那老娘向你求婚可以了吧?反正不管我跟你说什么,你的回答都是“好”。可戒指买回来了,再见到他,我就怂了,表白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次过来,我什么也没带,就带了这枚戒指。

我不想再等了,我已经等了好几年了,而他也陪了我很多年了。

从我的5岁到28岁,他已经陪伴了我23年。一个女人的一生,有多少个23年?尤其是女人最美好的青春,更是短暂易逝。

再不和他痛快淋漓地相爱,我就老了。

他从厨房出来了。我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叫他过来。正犹豫着,他就走进了卧室。我低着头,假装看手机,心里天人交战,犹豫不决。

他从卧室出来,走了过来,脚步声越来越近。

我到底要不要说?他停在我面前了。老娘豁出去了!我毅然决然地抬起头,却一下子磕在了他下巴上,我俩都疼得直掉眼泪。

我生气地打了他一下,你干嘛,干嘛突然靠那么近?

他靠过来,温柔地给我揉着头,指腹划过我的头皮,带来细腻的触感。

揉了一会儿,他蹲下来,叫我,苏苏。我“嗯”了一声。他又叫了一遍,苏苏。我应了他一声“哎”。他放下膝盖,改为半跪在地,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问我,苏苏,你嫁给我,好不好?

听到这句话,我的眼泪宛如江河决堤,汹涌澎湃。他慌了,问我,是不是刚才撞疼你了,还疼吗?我点了点头,又拼命摇头。

他接着说,你知道我这个人比较笨,之前也想过向你求婚要浪漫一点,可还没等我准备好浪漫的求婚仪式,刚才看见你吃饭的时候狼吞虎咽的样子,既可爱又美好,我一下子没忍住,就这么着急忙慌地求婚了,你不会怪我太草率吧?

我把脸偏向一边,噘着嘴说,怪了,我当然要怪你了,你这个讨人厌的家伙!

他听我这么一说,顿时变得手足无措,想要解释,又找不到合适的话,脸上尽是急切的神色。

我把手伸向他,抿着嘴偷笑了一下说,喏,给我戴上吧,你个笨蛋,早干嘛去了,害我等了你那么久!

-END-

作者简介:顾一宸,微博签约自媒体,微博读书签约作者。

专注于情感治愈和励志分享,写暖床故事,泼酸辣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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