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債務不能清償,珠海中富控股股東被法院裁定破產

野馬財經 徐悅邦

8月8日下午,珠海中富(000659.SZ)發佈公告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深圳中院)於2018年8月1日裁定宣告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捷安德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捷安德)破產。深圳中院認為,捷安德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法定破產清算條件。

因債務不能清償,珠海中富控股股東被法院裁定破產

這並不是近期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進入或可能進入破產程序的孤例。

8月2日,金龍機電(300032.SZ)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金龍集團)可能進入破產程序。因到期未能償還此前向建行樂清支行借款1.73億元及部分利息,建行樂清支行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於2018年7月27日向樂清市人民法院申請對金龍集團進行破產清算。

8月6日,金龍機電公告顯示,金龍集團已於2018年8月3日向樂清市人民法院對破產清算提出異議,樂清市人民法院會在10日內作出是否受理建行樂清支行申請金龍集團破產清算的裁定。金龍集團是否進入破產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

因債務不能清償,珠海中富控股股東被法院裁定破產

出現債務危機,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可能陷入破產清算的重要原因之一。

居高不下的股權質押率也往往可能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8月8日收盤,A股3535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202家上市公司大股東累計質押數佔持股數比例超過50%,佔比逾三成。

因債務不能清償,珠海中富控股股東被法院裁定破產

其中,116家上市公司大股東累計質押數佔持股比例超過10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