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般来跟你谈补偿以及让你签字的,都是村委,那么,村委会究竟能不能代表国家行使农村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权力呢?
在村民们眼里,村委会是当之无愧的一级“行政”部门,在村里管天管地管人事。张家菜院子被猪拱了,李家多挖了两锄头王家的地,结婚了迁出迁入户口签字这些琐碎,都归村委管。说起来,一个村几千号人,事无巨细,村委会都管着,权利还是挺大的。
但从法律角度来讲,村委会和大家所想像的不一样。因此,你所“熟悉”的村委会,其实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
01 ★ 什么是村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法条可以我们可以知道,村委会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的服务对象为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组织。
02 ★ 村委会有权发布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吗?★
当事人来咨询我们有关征地补偿的问题,我们通常会让他们把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发过来看一下,有时候就会发现一些不太正常的现象和问题。
有的地方不管是房屋拆迁还是土地征收,可以看到征地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的右下角的地方,竟然是某某村委会的名字及盖章!
曾有当事人告诉我们,他们还会遇到村委会的人凶巴巴地说:“你再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会将你的房屋、你的土地强行征收!”
嗬,好厉害。平常都是乡里乡亲、和和气气,一旦涉及利益,就翻脸不认人。
那么,村委会是否真的有这些权力呢?
退一万步讲,《宪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村委会仅仅只是村民选举出来为大家服务的自治组织,重要的事情说一遍。
那么,您还觉得他们征收你的房屋和土地是合法的吗?
因此,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村委会没有任何权力启动征地拆迁方案,或发布补偿安置文件等。
03 ★ 究竟谁才是征收的主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再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以上法条,我们可以知道,县级以上政府才是征收的主体,而村委会是没有权利进行征收拆迁的!
04 ★ 村委会威逼利诱要拆房,村民该怎么办?★
许多村民想不通,征地拆迁的工作为什么村委要那么积极?不向着自己的村民反而向着征收方?一家家劝签字,甚至不惜威逼利诱。
首先,村委虽然只是自治组织,但是也是地方政府领导下的,所以,对于自己的利益考虑,不得不成为这个“纽带”。
其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问他们要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准文书和土地征收公告以及安置补偿方案。
没有这三个文件中的任何一个都是违法征收。最后,大家可以拨打12336国土资源部违法占地投诉热线。遇到征收难免会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存在,建议大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综上,一旦面临征地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屋及权利有清楚的认识。在拆迁过程中,密切关注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拆迁程序等是否有违法之处,以做到有备无患。如果有自己无法判断的问题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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