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六种情况千万不要签字

■点击右上角【关注】“贾素飞征地拆迁律师”头条号,私信回复“咨询”,即可享有一对一法律服务咨询。

■征地拆迁律师四有新标准:有专长;有态度;有口碑;有人情味

■拆迁维权有套路;高额补偿有妙招

为适应新乡村建设发展,农村一些荒废、破旧的宅基地将会被拆迁,出于村民自身利益的考虑,国家会对进行一定的征地补偿,但在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中,村民的自保意识和法律常识都有多欠缺,导致部分村民无法享受到拆迁补偿的福利,对村民的生活也造成很大不利影响。对此,汇商所小编告诉你什么样的征地补偿协议不能签?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六种情况千万不要签字



第一

“先拆迁后补偿”?!

“先拆迁后补偿”没有这种说法,不管拆迁方有多着急、用何种理由说服,村民个人都要在签订协议后,再允许他们拆迁,明确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若对方强制拆迁,村民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二

没有公示的征地拆迁协议不签

房屋拆迁一般都需要提前发布公告,公告会展示:1、征地补偿登记的地址和时间;2、被征用土地的位置、面积、人员等;补偿标准和村民的安置途径;3、补偿标准和村民的安置途径;4、征地批准的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等信息。若是你的宅基地在拆迁范围,那就会在公告中说明,若没有进行公示,却要求你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书的,你千万不能答应。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六种情况千万不要签字



第三

口头承诺、空白协议

在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有些地区的拆迁房为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会口头承诺给村民优惠的条件和福利,并派遣该村有影响力的人员进行劝说,比如:村长。这时的村民一定要注意了,最能维护自身利益的是书面协议,而不是口头承诺,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前,不管对方是谁?有什么保证?都一定要确保福利优惠实实在在的落实在纸面上。

第四

拆迁主体不是法律规定的拒绝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拆迁工作职能是县级以上的政府进行,若是拆迁主体不是法律规定的主体,那村民是有权拒绝的。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六种情况千万不要签字


第五

补偿标准要求不合理的协议不签

村民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对补偿的金额和标准有一定的了解,看清协议中拆迁补偿金额和标准是否符合,特别是一些房屋附属物所有权等一些小细节,避免一些地区在节省成本的过程中降低了补偿标准。

第六

降低个人生活水平的协议拒绝

对于拆迁国家明确要求拆迁房在不降低村民拆迁前生活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补偿的,因此,若是拆迁后影响到村民个人的生活水平,导致生活水平降低,那这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村民可以拒绝。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六种情况千万不要签字



什么样的征地补偿协议村民不能签?汇商所小编就总结完成了。总之,即使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农村房屋的拆迁,但国家也会充分考虑到村民个人利益,至于该如何守护这份利益,是村民要学会的。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点赞、评论和转发;给小编加鸡腿、鸭腿、鹅腿。
◆本文出自“ 小汇儿 汇商所”;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平台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