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元醋壶被打碎 四人纷纷被公诉

因为一只醋壶,四人被提起公诉,近日,固镇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一在固镇县任桥镇街道某牛肉汤店吃饭时,王某一的儿子打坏了牛肉汤店的醋壶。因赔偿问题,王某一及其妻子与店老板武某一发生争吵,继而引发矛盾升级。后王某一电话纠集被告人王某二、王某三、刘某对武某一、武某二进行殴打。蔡某在阻止王某一用酒瓶砸武某二时,被王某一甩倒在地,致使被害人武某一、武某二、蔡某受伤入院治疗。2018年3月6日,经固镇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被害人武某一、武某二的人体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王某等四人为逞强耍横,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定性均不持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由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法庭未当庭宣判。

俗话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简单的一句话,常常有人会忘记,等出事后才追悔莫及。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王某一说起当时,认为醋壶碎了,老板要求赔十元钱,感觉被坑了,但是现在看来,如果能够做到退一步,也不会连累亲兄弟和朋友纷纷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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