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軍:永王璘案真相—並釋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

至德二載(757)二月,江淮兵馬都督永王璘奉唐玄宗之命並獲得肅宗認可率水軍自江陵(今湖北荊州)沿長江下揚州(廣陵,今江蘇揚州)渡海取幽州,至丹陽郡(潤州,今江蘇鎮江)時,被唐肅宗突然宣佈為“叛逆”加以鎮壓。永王璘江淮兵馬都督從事李白,遂亦為“從逆”。千餘年來,永王璘案,以及李白從璘案,聚訟紛紜,莫衷一是。有關永王璘案的官方原始文獻,雖已多被篡改、被刪削[1],但是仍然保存有若干未被刪改之相關文字,足以揭示本案真相。今依據原始文獻尤其若干未被刪改且未被研究者採用過或未被充分採用過的原始文獻,參證李白所作《永王東巡歌十一首》等詩,旨在徹底揭露永王璘案真相,徹底昭雪永王璘冤案,以及李白冤案。

鄧小軍:永王璘案真相—並釋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

一、唐玄宗入蜀途中對永王璘的第二次任命: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

天寶十五載(756)六月安史叛軍攻陷潼關後,玄宗幸蜀途中,曾有對永王璘的兩次任命。

《舊唐書》卷一○七《永王璘傳》:“開元十三年三月,封為永王。十五年五月,遙領荊州大都督。……天寶十四載十一月,安祿山反范陽(今北京)。十五載六月,玄宗幸蜀,至漢中郡(今陝西漢中),下詔以璘為山南東路及嶺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節度採訪等使、江陵郡大都督,餘如故。璘七月至襄陽(今湖北襄樊),九月至江陵。”

《舊唐書》卷九《玄宗本紀下》天寶十五載:“六月……乙未(十三日),凌晨,自延秋門出,微雨沾溼,扈從惟宰相楊國忠、韋見素、內侍高力士及太子、親王。……秋七月……甲子(十二日),次普安郡(今四川劍閣),憲部侍郎房琯自後至,上與語甚悅,即日拜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丁卯(十五日),詔以皇太子諱充天下兵馬元帥,都統朔方、河東、河北、平盧等節度兵馬,收復兩京;永王璘江陵府都督,統山南東路、黔中、江南西路等節度大使;盛王琦廣陵郡大都督,統江南東路、淮南、河南等路節度大使;豐王珙武威郡都督,領河西、隴石、安西、北庭等路節度大使。初,京師陷賊,車駕倉皇出幸,人未知所向,眾心震駭,及聞是詔,遠近相慶,鹹思效忠於興復。……庚辰(二十八日),車駕至蜀郡(今四川成都)。”

由上可見,第一,天寶十五載(756)六月,玄宗逃離長安入蜀,永王璘扈從至漢中[2]。

第二,天寶十五載六月,玄宗入蜀途中至漢中[3],命永王璘為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江陵郡大都督。七月十二日,玄宗至普安,十五日,從房琯建議命諸王分鎮天下,其中重申了六月對永王璘的任命。當時永王璘已在奔赴江陵途中。

由於諸王並未出閤(皇子出就封藩),分鎮實際落實在永王璘。論者或以為玄宗此舉是為了對抗六月十四日馬嵬驛之變後留在北方領導收復兩京的太子亨,但是並不符合事實。馬嵬驛之變誅楊國忠、楊貴妃,畢竟獲得玄宗同意;十五日太子亨不從玄宗入蜀留在北方領導收復長安,畢竟獲得玄宗授權與分兵支持;七月十二日太子亨擅自即皇位於靈武(今寧夏靈武西南),更畢竟獲得玄宗之追認[4];此三事表明玄宗並無對抗太子亨之意。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八唐玄宗天寶十五載六月壬寅:“崔圓奉表迎車駕,具陳蜀土豐稔,甲兵全盛。”如果玄宗要對抗太子亨,完全可以在自己身邊利用蜀中豐厚人力物力資源建立強大軍隊(如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所為),但是玄宗並沒有這樣做[5]。命永王璘在遠離蜀中的江陵建立強大軍隊,這表明其目的應非擁兵自重對抗太子亨。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八唐肅宗至德元年(756)七月“令狐潮圍張巡於雍丘”《考異》引唐李翰《張中丞傳》:“巡答潮書:主上緣哥舒被釁,幸於西蜀,孝義皇帝收河隴之馬,取太原之甲,蕃漢雲集,不減四十萬眾,前月二十七日已到土門。蜀漢之兵,吳楚驍勇,循江而下。永王﹑申[盛]王部統已到申(今河南南陽)﹑息(今河南息縣西南)之南門。竊料胡虜遊魂,終不臘矣。”

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十四《杜少陵九》引蔡寬夫《詩話》:“《唐書·房琯傳》:‘上皇入蜀,管建議請諸王分鎮天下。其後賀蘭進明以此讒之肅宗,管坐是卒廢不用,世多憫之。’予讀司空圖《房太尉漢中》詩云:‘物望傾心久,兇渠破膽頻。’注謂:‘祿山初見分鎮詔書,撫膺嘆曰:吾不得天下矣。’”[6]

由張巡答令狐潮書“蜀漢之兵,吳楚驍勇,循江而下,永王﹑申王部統已到申息之南門”,《舊唐書·玄宗本紀》“及聞是詔,遠近相慶,鹹思效忠於興復”,及司空圖《房太尉漢中》詩自注“祿山初見分鎮詔書,撫膺嘆曰:吾不得天下矣”,可見玄宗命永王璘等分鎮,對危急之秋前線士氣及全國人心的極大鼓舞,以及對安祿山氣勢的頓挫。

歷來幾乎無人注意到,玄宗入蜀途中有對永王璘的第二次任命,且意義至關重大。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下《文苑列傳下·李白傳》:“祿山之亂,玄宗幸蜀,在途以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白在宣州謁見,遂闢從事。”

《冊府元龜》卷七百三十《幕府部·連累》:“李白,天寶末為永王璘江淮兵馬都督從事。”

《舊唐書·李白傳》較《冊府元龜·幕府部》所載更為重要,此不僅因為《舊唐書》成書時代早於《冊府元龜》而相對更為原始文獻,而且因為《舊傳》比《冊府》明顯多出“揚州節度大使”這一與“江淮兵馬都督”同樣關鍵的材料,因而記述史實更為完整。

按《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上《文苑列傳》序雲:“臣觀前代秉筆論文者多矣。……爰及我朝,挺生賢俊。……如燕、許之潤色王言,吳、陸之鋪揚鴻業,元稹、劉蕡之對策,王維、杜甫之雕蟲。……今採孔紹安已下,為《文苑》三篇。”序稱“我朝”,明是唐朝史臣口吻;序稱“為《文苑》三篇”,與《舊唐書·文苑列傳》上、中、下三卷相合;《舊唐書·文苑列傳》系按傳主年代先後編次,序中述及之王維、杜甫、元稹、劉蕡,均在《舊唐書·文苑列傳》卷下;由此可知,《舊唐書·文苑列傳》至少劉蕡以前之大部份列傳包括《李白傳》系五代史臣照抄唐朝史臣所撰之《國史·文苑列傳》[7]。《文苑列傳》僅唐末數人傳記,如《薛庭珪傳》雲:“入梁,至禮部尚書”,記事已至唐亡;《司空圖傳》雲:“唐祚亡之明年”,稱“唐”系五代史臣語氣;為五代史臣所撰。

《舊唐書·李白傳》此一記載,是來源於唐朝國史,國史是來源於《玄宗實錄》、《肅宗實錄》,實錄則來源於起居注,具有充分的信實性。因有《冊府元龜·幕府部》之同一記載,便非孤文單證,更加確定無疑。

《舊唐書·李白傳》及《冊府元龜·幕府部》此二條珍貴原始文獻材料及其所保存之重大歷史真相,在現存多數原始文獻中早已被刪除、被隱瞞:天寶十五載七月玄宗入蜀途中,曾經發布對永王璘的第二次任命,任命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判斷此是對永王璘的第二次任命,是因為先有江陵府都督等任命,然後有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之任命,才可能自江陵下揚州。第二次任命之時間地點,當在七月十二日玄宗至普安之後、二十八日至蜀郡之前的入蜀途中。所謂江淮兵馬都督,即都督江南東西兩路、淮南路兵馬之軍事長官;揚州節度大使,是江淮兵馬都督必兼之職,並表示其駐節之地。其職官結構,略同於前授永王璘江陵府都督、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而職權更大。此是安史叛亂之初,玄宗為平叛所新設之官職。當此任命之後,江南西路(治洪州)、江南東路(治蘇州)、淮南路(治揚州)之軍事,皆受永王璘節制。關於此一任命,尚有一系列證據如下。

元結《次山集》卷十《為董江夏自陳表》:“臣某言:月日敕使某官某乙至,賜臣制書示臣云云者。臣伏見詔旨,感深驚懼。臣豈草木,不知天心?頃者潼關失守,皇輿不安,四方之人,無所繫命。及永王承製,出鎮荊南,婦人童子,忻奉王教。意其然者,人未離心。臣謂此時,可奮臣節。王初見臣,謂臣可任,遂授臣江夏郡太守。近日王以寇盜侵逼,總兵東下,傍牒郡縣,皆言巡撫。今諸道節度以為王不奉詔,兵臨郡縣,疑王之議,聞於朝廷。臣則王所授官,有兵防禦,鄰郡並邑,疑臣順王,旬日之間,置身無地。臣本受王之命,為王奉詔;王所授臣之官,為臣許國。忠正之分,臣實未虧。”(《文苑英華》卷五百八十題為《為董江夏乞退表》)

元結人格正直,毫無疑問,他的文字是靠得住的。元結為江夏郡太守董某所撰《自陳表》,是上奏肅宗的[8],不可能說假話,其中陳述永王璘事,足見真相,並足見董江夏與元結之風義。

按《說文解字》:“旁,溥也。”《尚書·太甲上》“旁求俊彥”漢孔安國傳:“旁,非一方。”是“傍”者,普也、普遍。按漢班固《車騎將軍竇北征頌》:“親率戎士,巡撫疆城。”《唐大詔令集》卷一百七高祖武德九年十月《政事備禦閱武詔》:“大集諸軍,朕將躬自巡撫,親臨校閱。”《舊唐書》卷九《玄宗本紀下》開元十四載八月癸未:“今巡撫巴蜀,訓厲師徒。仍令太子諸王,搜兵重鎮,誅夷兇醜。”可知“巡撫”一語,自漢至唐皆是用指軍事長官巡視檢閱所管轄地區與軍隊。

元結《為董江夏自陳表》雲:“及永王承製,出鎮荊南,婦人童子,忻奉王教。意其然者,人未離心。臣謂此時,可奮臣節,……近日王以寇盜侵逼,總兵東下,傍牒郡縣,皆言巡撫。”敢於對肅宗說永王璘率軍東下遍牒郡縣,此行乃是巡撫東下郡縣亦即江淮,這表明,第一,《舊唐書》、《冊府元龜》所載永王璘任江淮兵馬都督,是信史。第二,玄宗命永王璘任江淮兵馬都督率軍巡撫江淮下揚州,肅宗並沒有公開反對,完全是符合程序的、合法的行動。第三,永王璘水軍東下時,並沒有公開下揚州渡海取幽州的軍事行動目標。此完全可以理解,因為軍機不可洩露。

《為董江夏自陳表》繼雲:“今諸道節度以為王不奉詔,兵臨郡縣,疑王之議,聞於朝廷。”“諸道節度”即高適者流,“疑王之議,聞於朝廷”者,希肅宗之旨而如此行事也。明明白白,肅宗沒有公開反對永王璘行動。如果肅宗有詔明白禁止永王璘總兵東下,豈待“疑王之議,聞於朝廷”?

《為董江夏自陳表》繼雲:“臣本受王之命,為王奉詔;王所授臣之官,為臣許國。忠正之分,臣實未虧。”其中“為王奉詔”之“為”,因為也;“王”,指永王璘;“詔”,如上文“臣伏見詔旨”之“詔”、“以為王不奉詔” 之“詔”,是指肅宗之詔。(而不只是玄宗之誥。)此六句言,臣接受永王璘命令,是因為永王璘是奉皇帝之詔命;永王璘授予臣官職,是因為臣為國效命。因此,忠誠正直的本分,臣並無虧損。“為王奉詔”一語,清楚地表明永王璘“總兵東下”是奉肅宗之詔命行事。如實地說,永王璘“總兵東下”,是獲得肅宗詔命對玄宗誥命的正式認可。

元結《為董江夏自陳表》對肅宗所陳述之“王奉詔”之永王璘事實真相,不僅是在為董江夏昭雪,實質是在為永王璘昭雪。元結在肅宗面前是非分明之品格,不僅見之於至德二載(757)為永王璘昭雪之《為董江夏自陳表》,而且見之於上元二年(760)所作批評肅宗不孝玄宗之《大唐中興頌》[9]。

《新唐書》卷八十二《永王璘傳》:“(季)廣琛知事不集,謂諸將曰:‘與公等從王,豈欲反邪?上皇播遷,道路不通,而諸子無賢於王者。如總江淮銳兵,長驅雍、洛,大功可成。今乃不然,使吾等名絓叛逆,如後世何?’”

按《新唐書》雖成書於北宋,但其史源包括唐代實錄國史及傳狀記集等,當其中文字記載為今存原始文獻所未見而又能被相關原始文獻所證實時,即應以原始文獻視之。《新唐書·永王璘傳》載璘將領季廣琛所說永王璘“如總江淮銳兵”,亦證明永王璘下揚州時是如《舊唐書》及《冊府元龜》所載任江淮兵馬都督。因為“總江淮銳兵”,是指統領江南東路、淮南路之兵,永王璘若只是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而非江淮兵馬都督,如何說得上“總江淮銳兵”?所謂“如”者,假如也,指未到江淮兵馬都督治所揚州已被打成“叛逆”,不得“總江淮銳兵”矣。

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其一:

永王正月東出師,天子遙分龍虎旗。樓船一舉風波靜,江漢翻為雁鶩池。

“永王正月東出師”。按永王璘本來是以至德元載十二月二十五日“東出師”,詩言“正月”者,乃是特意用《春秋》隱公元年“元年春,王正月”及《公羊傳》“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之典,以及《公羊傳》隱公五年“曷為或言率師,或不言率師?將尊師眾稱某率師,將尊師少稱將;將卑師眾稱師,將卑師少稱人。君將不言率師,書其重者也”之義例[10],言永王璘以唐肅宗至德二載正月率唐朝水軍沿長江東下揚州,乃是執行唐玄宗所發佈之平定安史叛亂、維護大唐一統天下之命令,並獲得唐肅宗之認可也。其重大歷史背景,是按照天寶十五載即至德元載八月十八日《明皇令肅宗即位詔》之冊命約定,在克復上京之前,上皇有權處置南方地區軍政事務,並令所司奏報肅宗認可。值此唐朝存亡危急之秋,當時一般人民心目中,對此冊命約定之國有二君之過渡局面並不以為異常,而認為此是為了救國所需。李白《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其十:“劍閣重關蜀北門,上皇歸馬若雲屯。少帝長安開紫極,雙懸日月照乾坤。”即是此種心理之體現。

“天子遙分龍虎旗”,言玄宗遠隔千山萬水授予永王璘以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之旗號。《記》曰:“師必有名”,杜詩:“況乃王師順”,此之謂也。玄宗若非任命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命其率軍下揚州豈非真成擅越職守?有近五十年執政經驗的玄宗豈會如此明顯違法行事?

“天子遙分龍虎旗”之“遙分”二字,尤為關鍵文字,關係重大時事真相。按天寶十五載六月玄宗入蜀途中至漢中,任命永王璘為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然後永王璘即離開玄宗奔赴江陵;七月十二日玄宗至普安命諸王分鎮,其中對永王璘只是重申了六月已發佈之任命;七月二十八日玄宗至成都之前,又任命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時永王璘正在奔赴江陵途中。職此之故,“天子遙分龍虎旗”,不是指玄宗任命永王璘為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因為那是在漢中當面任命,不得曰“遙分龍虎旗”;而只能是指玄宗任命永王璘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因為此是玄宗遠隔蜀道與荊襄道之間千山萬水對永王璘之任命,正是“

遙分龍虎旗”。當然,玄宗此一任命隨即已經通報肅宗認可(詳見下文),故“天子”二字,實指玄宗、肅宗父子“二帝”(《永王東巡歌》其五:“二帝巡遊俱未回。”見下文)。

“東出師”所為何來?“樓船一舉風波靜,江漢翻為雁鶩池。”按《太平御覽》卷一百五十九《州郡部五·宋州》引《圖經》曰:“又有雁騖池,週迴四里,亦梁王所鑿”,詩言永王璘奉唐玄宗之命率水軍艦隊自江陵東下揚州,樓船有如大鵬遠舉(依據上下句互文並參照李白平生大鵬理想[11]),將跨大海直搗幽州,實現平定安史叛亂之大業;回看起家練兵之江漢,便如梁王之雁鶩池塘,不能相提並論了。

《永王東巡歌》其一蘊藏幾乎全部歷史真相,而筆姿駿逸跌宕,風華絕代,真“白也詩無敵”(杜甫《春日憶李白》)也。

南宋蜀刻本《李太白文集》卷末北宋曾鞏《李太白文集後序》:“天寶十四載,安祿山反,明年,明皇在蜀,永王璘節度東南。”

曾鞏《後序》書天寶十五載“永王璘節度東南”,亦是指永王璘任江淮兵馬都督。因為只有任江淮兵馬都督,而不是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才可以稱之為“節度東南”。北宋曾鞏是《李太白文集》的編年編次者,當時唐代原始文獻多猶傳世,曾鞏所言必有依據。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廣福鎮板湖村永王璘墓守墓黎村黎氏宗祠所藏清光緒十六年四修《黎氏族譜》卷首南宋程大昌《黎氏源委序》:“唐肅宗朝,黎昕領左軍尉,受命討東南逆藩永王璘。璘敗軍丹陽,昕追至洪都,璘薨,遂葬於南昌之六十都三圖地方,至今永王墓遺蹟猶存焉。……宋乾道九年癸巳(1173)仲冬上浣前國子監司業序贈禮部侍郎程大昌序。”[12]

程大昌是南宋著名學者[13],以考據確實著稱[14]。”程大昌《黎氏源委序》稱“東南逆藩永王璘”,亦是指永王璘任江淮兵馬都督。因為只有任江淮兵馬都督,而不是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才可以稱之為“東南逆藩”。

曾鞏、程大昌何以知道永王璘任江淮兵馬都督?有可能是留意到了《舊唐書·李白傳》、《冊府元龜·幕府部》之相關記載,但是亦有可能有相關記載的其他唐代原始文獻,南宋時期尚未亡佚[15]。

《舊唐書·肅宗本紀》所謂“江陵大都督府永王璘擅領舟師下廣陵”,《舊唐書·永王璘傳》所謂“擅領舟師東下,甲仗五千人趨廣陵”,刪除了永王璘任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的文字記載,篡改就職而為擅越,完全歪曲和掩蓋了事實真相。賴《舊唐書》、《冊府元龜》、元結《為董江夏自陳表》、《新唐書·永王璘傳》所載季廣琛語、李白《永王東巡歌》、曾鞏《李太白文集後序》以及程大昌《黎氏源委序》等七種文獻,今日始能揭示此一歷史真相[16]。

《舊唐書·玄宗本紀下》天寶十五載記載玄宗幸蜀,自六月乙未(13日)次金城縣(今陝西興平)以下,皆逐日記載行程,歷歷可考。自六月丙午(24日)次河池郡(今鳳縣)至七月壬戌(10日)次益昌縣(今四川廣元昭化)之間,則有半個月行程不見記載。岡野誠《論唐玄宗奔蜀之途徑》提出:肅宗是為了使玄宗“六月份命永王出鎮的詔令不能存在”,“因此,便將玄宗到過漢中郡的事實從記錄中刪除。”今天看來,肅宗不僅刪除了自玄宗六月丙午(24日)次河池郡至七月壬戌(10日)次益昌縣之間半個月行程記載,以抹消玄宗六月下旬命永王出鎮江陵之事實,而且更重要的是刪除了玄宗七月十二日至普安之後、二十八日至蜀郡之前的入蜀途中命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之記載。

玄宗一行自河池郡(鳳州,今陝西鳳縣東北之鳳州鎮)出發,當取道留壩、褒城(今陝西漢中北之褒城鎮)、漢中(今陝西漢中)、西縣(今陝西勉縣西)、金牛(今陝西寧強北)、三泉(今四川廣元東北)、利州(今四川廣元),到達益昌縣(今四川廣元南之昭化鎮)。

據《元和郡縣圖志》卷二十五《山南道·興元府漢中郡》:“西南至利州四百九十里。”又云:“西取西取斜谷路至鳳州三百八十里。”《元和郡縣圖志》卷二十五《山南道·利州益昌》益昌縣:“東北至州四十五里。”是自河池郡至益昌縣計九百一十五里,以日行五十里計,行程當為十八天,天寶十五載六月為三十日,玄宗一行實際行程為十五天,略快於《唐六典》陸行之程“步及驢五十里”之規定。

關於李白擔任永王璘幕府的職務。

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其二:

三川北虜亂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但用東山謝安石,為君談笑靜胡沙。

由《舊唐書·李白傳》與《冊府元龜》記載可知,李白在永王璘幕府的正式職務是江淮兵馬都督從事。《唐大詔令集》卷三十六天寶十五載七月十五日《命三王制》:“其有文武奇才,隠處山藪,宜加辟命。”永王璘徵辟李白為江淮兵馬都督從事,正是執行玄宗此一旨意。  

永王璘執行玄宗戰略出奇兵創奇功,而徵辟李白為江淮兵馬都督從事,此正符合李白報國之理想,懷奇負偉之性格,故慨然應徵入幕以支持永王璘。當然,李白實以東山謝安自期,謝安是李白一向的報國理想典範。

鄧小軍:永王璘案真相—並釋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

二、至德元載十二月永王璘水軍下揚州時玄宗誥命完全合法, 至德二載正月五日肅宗猶認可永王璘水軍下揚州之行動;十二月前永王璘水軍行動計劃已經通報並獲得肅宗認可

至德元載七月,永王璘被任命為江陵府都督等職,接著又被任命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永王璘到江陵,以不到半年時間在江陵建立強大水軍及裝備,十二月,奉玄宗之命並獲得肅宗認可率水軍下揚州。

《舊唐書》卷一百七《永王璘傳》:“璘七月至襄陽,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將數萬人,恣情補署,江淮租賦,山積於江陵,破用鉅億。以薛鏐、李臺卿、蔡垧為謀主,因有異志。肅宗聞之,詔令歸覲於蜀,璘不從命。十二月,擅領舟師東下,甲仗五千人趨廣陵。”

肅宗詔令永王璘歸覲於蜀,文獻不見其原文;甚至《舊唐書·肅宗本紀》也不載其事;因此應當存疑。若肅宗果有此詔,當是玄宗為之說明情況而肅宗未有反對。

至德元載十二月永王璘奉玄宗之命率水軍下揚州,在此當問:至德元載十二月上皇之命是否還具有合法性?  

《舊唐書》卷十《肅宗本紀》天寶十五載七月甲子(十二日):“上即皇帝位於靈武,……改元曰至德。”

《舊唐書》卷九《玄宗本紀下》天寶十五載八月:“癸巳(十二日),靈武使至,始知皇太子即位。丁酉(十六日),上用靈武冊稱上皇,詔稱誥。己亥(十八日),上皇臨軒冊肅宗。命宰臣韋見素、房琯使靈武,冊命曰:‘朕稱太上皇,軍國大事先取皇帝處分,後奏朕知。候克復兩京,朕當怡神姑射,偃息大庭。’”

《唐大詔令集》卷三十《明皇令肅宗即位詔》:“且天下兵權,制在中夏,朕處巴蜀,應卒則難。其四海軍郡,先奏取皇帝進止,仍奏朕知。皇帝處分訖,仍量事奏報。寇難未定,朕實同憂,誥制所行,須相知悉。皇帝未至長安已來,其有與此便近,去皇帝路遠,奏報難通之處,朕且以誥旨隨事處置,仍令所司奏報皇帝。待克復上京之後,朕將凝神靜慮,偃息大庭,蹤姑射之人,紹鼎湖之事。” (文末小字原注:“至德元年八月十六日。”)

由上可知,根據至德元載八月十八日上皇冊命肅宗即位詔之約定,肅宗處理軍政事務須奏報玄宗;在克復上京之前,有與成都上皇便近,去西北肅宗路遠,奏報難通之處,上皇有權以誥旨隨事處置,並通報肅宗。而與成都上皇便近,去西北肅宗路遠之地區,就是秦嶺淮河以南的南方地區。有權隨事處置之事務,就是南方地區軍政事務。按照冊命約定,在克復上京之前,上皇處置並令所司奏報肅宗而肅宗認可者,即為合法、有效。史書未見肅宗對冊命約定有任何異詞,則此冊命約定為合法、有效。事實上,冊命約定並沒有給予諸王以平叛立功而覬覦皇位的任何可能性,肅宗自亦不可能反對。

或以為玄宗命宰臣房琯等使靈武冊命肅宗並留任肅宗朝廷,是為了控制肅宗,但是,玄宗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唐朝從高祖、太宗以來,幾乎沒有過宰臣能控制皇帝的事[17];相反,皇帝任意處置宰臣,倒是再尋常不過的事。史實是,玄宗對於肅宗搶奪皇位採取了顧全大局的忍讓的態度。其最大願望,應是平定安史叛亂。

冊命約定維持到了何時?

《舊唐書》卷十《肅宗本紀》至德二載正月庚戌朔:“上皇在蜀,……甲寅(五日),以襄陽太守李峘為蜀郡長史、劍南節度使,將作少監魏仲犀為襄陽[太守]、山南道節度使,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以憲部尚書李麟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上皇遣平章事崔圓奉誥赴彭原(今甘肅寧縣)。”

《肅宗本紀》所載至德二載正月任命李峘、魏仲犀、劉匯、李麟事,是上皇還是肅宗所任命?據上下文,應是上皇任命,但猶須進一步之證據。

《舊唐書》卷一百十二《李峘傳》:“玄宗幸蜀,峘奔赴行在,除武部侍郎,兼御史大夫。俄拜蜀郡太守、劍南節度採訪使。”

《舊唐書》卷一百十二《李麟傳》:“玄宗幸蜀,麟奔赴行在。既至成都,拜戶部侍郎,兼左丞。遷憲部尚書。至德二年正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時扈從宰相韋見素、房琯、崔渙已赴鳳翔,俄而崔圓繼去,玄宗以麟宗室子,獨留之,行在百司,麟總攝其事。其年十一月從上皇還京。”

《舊唐書》卷一百七《盛王琦傳》:“天寶十五年六月,玄宗幸蜀,在路除琦為廣陵大都督,仍領江南東路及淮南河南等路節度支度採訪等使,以前江陵大都督府長史劉匯為之副[傅],以廣陵長史李成式為副大使、兼御史中丞。琦竟不行。”

由上可知,第一,《肅宗本紀》所載至德二載正月五日甲寅任命李峘為蜀郡長史劍南節度使、李麟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皆是上皇誥命,並已循例通報肅宗得到認可。《肅宗本紀》之記載即是證明,因為《肅宗本紀》出自《肅宗實錄》,《肅宗實錄》出自肅宗起居注,而肅宗起居注則是肅宗聽朝處理政務的當下記錄。

第二,同時所任命魏仲犀為襄陽山南道節度使、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自亦是上皇誥命。這表明,依照冊命約定,至德二載正月上皇猶行使處置南方軍政權力並循例通報肅宗得到認可,上皇誥命仍然完全合法、有效。此前之至德元載十二月,上皇當然猶行使處置南方軍政權力,上皇命永王璘率軍下揚州,當然亦已循例通報並得到肅宗認可,完全合法、有效。事實上,冊命約定的破壞,始於至德二載二月肅宗鎮壓永王璘事件。自此以後,上皇誥命實際被廢。

第三,劉匯以天寶十五載六月自江陵大都督府長史任廣陵大都督、江南東路及淮南等路節度使盛王琦之副[傅],琦竟不行,劉匯遂改任為江陵府都督、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永王璘傅。其時間,當在天寶十五載七月十五日以後。

《舊唐書》卷十《肅宗本紀》至德二載春正月:“上皇在蜀,……甲寅(五日),以……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

《唐六典》卷二十九《諸王府公主邑司》:“親王府,傅一人,從三品;諮議參軍事一人,正五品上;友一人,從五品下;文學二人,從六品上;東閣祭酒、西閣祭酒各一人,從七品上。王傅掌傅相訓導,而匡其過失;諮議掌訏謀左右,參議庶事;友掌陪侍遊居,規諷道義;文學掌讎校典籍,侍從文章;祭酒掌接對賢良,導引賓客。”(《舊唐書》卷四十四《職官志三·王府官屬》、《新唐書》卷四十九下《百官志下·王府官》所載同。)

《唐大詔令集》卷三十六唐玄宗《停潁王等節度誥》:“潁王、永王、豐王等,朕之諸子,……頃之委任,鹹緝方隅。今者皇帝即位,親統師旅,兵權大略,宜有統承。庶若網在綱,惟精惟一。潁王以下節度使並停,其諸道先有節度等副使,便令知事,仍並取皇帝處分。李峴未到江陵,永王且莫離使,待交付兵馬了,永王、豐王並赴皇帝行在。至德元年八月二十一日”

案:第一,根據《舊唐書·肅宗本紀》所載至德二載正月五日玄宗任命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循例通報至肅宗,以及《唐六典》所載王府官包括王傅必隨侍親王之唐朝制度規定,可知劉匯此時正隨侍永王璘,就在永王璘水軍之中。此時,永王璘水軍自江陵出發已經十一天,並將於二月上旬抵達丹陽。

第二,永王璘水軍下揚州,丹陽與揚州隔江相望、唇齒相依,可知玄宗任命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是為了便於配合永王璘水軍行動。

第三,玄宗任命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於至德二載正月五日循例通報至肅宗獲得認可,因此得以在肅宗聽朝處理政務時記載於肅宗起居注,從而記載於《肅宗實錄》,從而記載於《肅宗本紀》。這清楚地表明,當至德二載正月五日永王璘水軍自江陵出發十一天之後、玄宗任命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循例通報至肅宗之時,肅宗仍然沒有公開反對永王璘水軍下揚州,因此亦沒有反對任命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如果肅宗曾經公開反對永王璘水軍下揚州,此時就會反對任命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就會記載於肅宗起居注,從而記載於《肅宗實錄》,從而記載於《肅宗本紀》。

第四,由此可見,所謂至德元年八月二十一日《停潁王等節度誥》包括命永王璘“交付兵馬”、“並赴皇帝行在”,實屬子虛烏有,為事後偽造。若肅宗果有此詔,也已是玄宗為之說明情況而肅宗收回成命。假如真有至德元載八月二十一日《停潁王等節度誥》命永王璘“交付兵馬”、“並赴皇帝行在”,就不可能有至德元載十二月永王璘水軍下揚州,更不可能有至德二載正月五日玄宗為配合永王璘水軍行動任命永王傅劉匯為丹陽太守兼防禦使,循例通報至肅宗獲得認可。

尤為重要之事實,是早在至德元載十二月之前永王璘水軍行動計劃已經提前通報肅宗並獲得肅宗認可。

《舊唐書》卷一百十一《高適傳》:“二年,永王璘起兵於江東,欲據揚州。初,上皇以諸王分鎮,適切諫不可。及是永王叛,肅宗聞其論諫有素,召而謀之。適因陳江東利害,永王必敗。上奇其對,以適兼御史大夫、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淮南節度使,詔與江東節度來瑱,率本部兵平江淮之亂。”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九唐肅宗至德元年:“上召高適與之謀,適陳江東利害,且言璘必敗之狀。十二月,置淮南節度使,領廣陵等十二郡,以適為之;置淮南西道節度使,領汝南等五郡,以來瑱為之;使與江東節度使韋陟共圖璘。”

《舊唐書》卷十《肅宗本紀》至德元載十二月戊子(九日):“以……高適為廣陵長史淮南節度兼採訪使。”

由《通鑑》所載:“上召高適與之謀,適陳江東利害,且言璘必敗之狀,十二月,置淮南節度使,領廣陵等十二郡,以適為之”,可知至德元載十二月以前,亦即早在十二月二十五日永王璘水軍自江陵出發之前,玄宗就已將永王璘水軍行動計劃提前通報肅宗。由《舊唐書·高適傳》所載“永王璘起兵於江東,欲據揚州”,可知玄宗將永王璘水軍行動計劃提前通報肅宗時,已經說明永王璘水軍將從揚州渡海取幽州。玄宗按照冊命約定將永王璘水軍行動計劃提前通報肅宗的時間,當是在至德元載八月十八日上皇冊命之後不久。因為至德元載八月十八日《明皇令肅宗即位詔》已明白規定:“皇帝未至長安已來,其有與此便近,去皇帝路遠,奏報難通之處,朕且以誥旨隨事處置,仍令所司奏報皇帝。”肅宗並沒有反對永王璘水軍行動計劃,亦即是表面認可,而在幕後開始佈置鎮壓。無論是肅宗還是迎合肅宗的高適,決不願考慮支持永王璘水軍渡海取幽州,而是隻有一個思維:鎮壓。高適所謂“永王必敗”,不是指敗於安史叛軍,而是指敗於唐肅宗的鎮壓。肅宗與高適策劃鎮壓,殺氣騰騰,只是瞞過了玄宗與永王璘水軍數萬將士。

史書不見肅宗有公開反對永王璘水軍下揚州之任何記載。假如肅宗反對,也就不會有永王璘水軍下揚州的行動,和鎮壓永王璘水軍的悲劇。何以肅宗沒有反對永王璘水軍的行動?其故當有三點。第一,依照冊命約定,收復上京之前玄宗有權處置南方軍政事務並通報肅宗認可。第二,永王璘率水軍下揚州海路北上取幽州覆賊巢穴,與肅宗謀主李泌主張出塞北東進取幽州覆賊巢穴[18],十分相似,同為出奇制勝根除叛亂之最佳戰略。顯然,反對上皇命永王璘水軍下揚州海路取幽州,既不合法,亦完全失理。第三,肅宗由搶奪皇位而來的陰暗心理,將玄宗及永王璘視為如同安史叛軍一樣的敵人,不可能與之有開誠佈公的對話。

三、永王璘水軍下揚州是為海路取幽州;唐代揚州海運可直抵幽州

《舊唐書》卷十《肅宗本紀》至德元載十二月:“甲辰(二十五日),江陵大都督府永王璘擅領舟師下廣陵。”

《舊唐書》卷一百七《永王璘傳》:“十二月,擅領舟師東下,甲仗五千人趨廣陵,……璘雖有窺江左之心,而未露其事。”

按永王璘水軍被鎮壓後,唐朝官方主要原始文獻已被刪削篡改以掩蓋真相,但亦仍然頗有刪改未盡而留下真相之痕跡者,《舊唐書》紀傳此兩處記載,即同樣透露出永王璘率軍東下的真相。

第一,《舊唐書·肅宗本紀》、《永王璘傳》所載“下廣陵”,表明永王璘決非“有窺江左之心”。如果永王璘“有窺江左之心”,其目的地將不是位於江北的廣陵即揚州,而是位於江南的江南傳統政治中心江寧(今南京),或江南東道治所蘇州(今江蘇蘇州)。無論從政治或地理角度說,揚州都不是江南中心,永王璘“有窺江左之心”,“下廣陵”所為何來?

第二,《舊唐書·肅宗本紀》、《永王璘傳》所載“下廣陵”,證明《舊唐書·李白傳》、《冊府元龜·幕府部》所載永王璘任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為信史,永王璘下揚州是就任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因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治所就是揚州。

第三,“領舟師下廣陵”六字,表明永王璘擔負有非常使命。因為平常就任無需率軍前往,“舟師”、“廣陵”之地,尤其特別值得注意。

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其五、六、七、八、九:

二帝巡遊俱未回,五陵松柏使人哀。諸侯不救河南地,更喜賢王遠道來。

丹陽北固是吳關,畫出樓臺雲水間。千巖烽火連滄海,兩岸旌旗繞碧山。

王出三山按五湖,樓船跨海次揚都。戰艦森森羅虎士,征帆一一引龍駒。

長風掛席勢難回,海動山傾古月摧。君看帝子浮江日,何似龍驤出峽來。

祖龍浮海不成橋,漢武尋陽空射蛟。我王樓艦輕秦漢,卻似文皇欲渡遼。

瞿蛻園、朱金城《李白集校注》卷八:“《永王東巡歌》既為李白自抒抱負之作,亦足證天寶至德間史事,非淺人所能解也。《通鑑》卷二一九載李泌為肅宗畫策,令李光弼自太原出井陘,郭子儀自馮翊入河東,而建寧王倓為范陽節度大使,並塞北出,覆其巢穴。是為至德元載事。而當時帝王將相皆無遠識,僅能與安、史相持於數百里之間,卒之屈身厚幣以假外援,方得收復兩京,而河南、北糜爛如故。終於不得不置幽燕於化外,兵連禍結數百年無寧日。當時玄宗號令不出劍門,肅宗崎嶇邊塞,忠於唐室之諸將皆力不足以敵安、史,則身處江南如李白者,安得不思抒奇計以濟時艱?綜觀此詩次第,第十首以前皆寫永王東巡為據金陵以圖恢復,第九首最為一篇之警策,其主張永王用舟師泛海直取幽燕,意已昭然可睹,然欲行此策,必以金陵為根本。……”[1]

鄧小軍:永王璘案真相—並釋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

郭沫若《李白與杜甫》解釋《永王東巡歌》其五:“永王出師……沒有從旱路出兵,而是採取的水路,看來是有直搗幽燕(安祿山的根據地)的想法。”[2]解釋其六:“鎮江是南北運河銜接的樞紐。看來當時的用兵計劃,除‘浮海’以外,很想利用運河北上,至少可以運輸糧食夫馬。”[3]解釋其七:“從這首詩裡面可以看出永王的軍事部署,他確實是想跨海北征的。”[4]

瞿蛻園、朱金城、郭沫若提出永王璘水軍目標是跨海北征直搗幽燕,是卓越的見解。不過,郭沫若認為“看來當時的用兵計劃,除‘浮海’以外,很想利用運河北上,至少可以運輸糧食夫馬”,則既不瞭解唐代海運史及揚州至幽州之海運之便捷,更未想到從運河北上勢不可能出敵不意直搗幽州,此決非唐玄宗及永王璘的意圖。瞿蛻園、朱金城認為“必以金陵為根本”,亦未顧及到渡海直搗幽州,必以海港揚州為根本,而不能以內河港口金陵(江寧)為根本。永王璘水軍過江寧、抵丹陽、直奔揚州,其故在此。永王璘水軍跨海北征直搗幽燕,郭沫若以為是永王璘的想法,瞿蛻園及朱金城以為是李白的主張,皆誤;由唐玄宗任命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並命其率水軍下揚州,可知此是唐玄宗的戰略部署。

李白《在水軍宴贈幕府諸侍御》:

月化五白龍,翻飛凌九天。胡沙驚北海,電掃洛陽川。虜箭雨宮闕,皇輿成播遷。英王受廟略,秉鉞清南邊。雲旗卷海雪,金戟羅江煙。聚散百萬人,弛張在一賢。霜臺降群彥,水國奉戎旃。繡服開宴語,天人借樓船。如登黃金臺,遙謁紫霞仙。卷身編蓬下,冥機四十年。寧知草間人,腰下有龍泉。浮雲在一決,誓欲清幽燕。願與四座公,靜談金匱篇。齊心戴朝恩,不惜微軀捐。所冀旄頭滅,功成追魯連。

按李白《為宋中丞自薦表》:“屬逆胡暴亂,避地廬山,遇永王東廵,脅行”,及《經亂離後天恩流夜郎憶舊遊書懷贈江夏韋太守良宰》:“帝子許專征,秉旄控強楚。……半夜水軍來,潯陽滿旌旃。空名適自誤,迫脅上樓船”,可知李白是在永王璘水軍沿長江至潯陽時上船入幕。(所謂“脅行”、“迫脅”,是在永王璘水軍被打成叛逆遭到鎮壓的政治壓力下所說的話,此是可以理解的。)李白《在水軍宴贈幕府諸侍御》作於長江船上永王璘水軍幕府,詩言“英王受廟略”,“水國奉戎旃”,“浮雲在一決,誓欲清幽燕”,“齊心戴朝恩,不惜微軀捐。所冀旄頭滅,功成追魯連”,表示永王璘是受命於天子之“廟略”,將以水軍行動直搗安史叛軍巢穴幽燕。如上所述,此“廟略”是唐玄宗之戰略部署,並獲得肅宗認可。

根據李白《永王東巡歌》:“樓船跨海次揚都”(即:樓船次揚都跨海,為聲韻故倒文,揚都即揚州),“長風掛席勢難回,海動山傾古月摧”,“我王樓艦輕秦漢,卻似文皇欲渡遼”(“遼”,非指遼水,此指遼海即渤海[5];下句為上四、下三句法,中間念斷,“欲”字主語為上句“我王”;句言永王欲似文皇渡遼,非言文皇欲渡遼。文皇固已派遣軍隊渡遼),《在水軍宴贈幕府諸侍御》:“英王受廟略”,“水國奉戎旃”,“浮雲在一決,誓欲清幽燕”,參證《舊唐書·肅宗本紀》:“永王璘擅領舟師下廣陵”、《舊唐書·永王璘傳》:“擅領舟師東下趨廣陵”,可以證明永王璘水軍下揚州的目的,是從揚州出發,經東海(今東海、黃海)、渤海(今渤海)海路直取幽州(今北京),搗毀安史叛軍巢穴。

揚州,是唐朝全國水運中心、國際海運港口,海運可經東海渤海直抵幽州海岸。

按《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則天光宅元年十一月記徐敬業將入海奔高麗“至海陵界,阻風”元胡三省注:“《九域志》:揚州東至海陵界九十八里,又自海陵東至海一百七里。”[6]唐杜佑《通典》卷一百七十八《州郡八》媯川漁陽郡:“南至三會海口一百八十里,西至范陽郡二百十里。”可知乘船由揚州入海經東海渤海可以抵達高麗,也就可以抵達高麗以近的渤海范陽郡即幽州(今北京)之三會海口(今天津)。

按《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唐太宗貞觀二十二年將伐高麗:“秋七月,遣右領左右府長史強偉於劍南道伐木造舟艦,大者或長百尺,其廣半之。別遣使行水道,自巫峽抵江(今江西九江)、揚(今江蘇揚州),趣萊州(今山東萊州)。”可知唐代近海海船可由沿江地區製造,既可江行亦可航海。並且可知,從揚州入海可以抵達渤海萊州海岸,也就可以抵達萊州稍遠的渤海幽州海岸。

唐代造船業發達。按《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唐太宗貞觀十八年:“上將徵高麗,秋七月辛卯,敕將作大監閻立德等,詣洪(今江西南昌)、饒(今江西鄱陽)、江三州造船四百艘以載軍糧。”又八月丁丑:“敕越州(今浙江紹興)都督府及婺(今浙江金華)、洪等州造海船及雙舫千一百艘。”可知唐代造船業早已遍佈沿江沿海廣大地區,能大規模製造海船。史言永王璘在江陵“破用鉅億”,其實應是用於建立強大水軍,包括大規模製造海船。

唐代海軍,早已取得豐富的渡海登陸作戰經驗。《舊唐書》卷一九九上《高麗傳》:“(貞觀)十九年(645),命刑部尚書張亮為平壤道行軍大總管,領將軍常何等率江、淮、嶺、硤勁卒四萬,戰船五百艘,自萊州泛海趨平壤。”《資治通鑑》卷一九八唐玄宗貞觀二十一年(647):“二月,……上將復伐高麗,……三月,以左武衛大將軍牛進達為青丘道行軍大總管,右武候將軍李海岸副之,發兵萬餘人,乘樓船自萊州泛海而入。”《舊唐書》卷六九《薛萬徹傳》貞觀二十二年(648):“萬徹又為青丘道行軍大總管,率甲士三萬自萊州泛海伐高麗,入鴨綠水。”《舊唐書》卷八三《蘇定方傳》:“顯慶五年(660),從幸太原,制授熊津道大總管,率師討百濟,定方自城山濟海至熊津江口。”由上可知,唐對高麗、百濟戰爭,已經多次每次運送數以萬計的軍隊渡過渤海。從《永王東巡歌》:“我王樓艦輕秦漢,卻似文皇欲渡遼”,可知永王璘水軍幕府是明確地以唐太宗對高麗、百濟戰爭渡海登陸作戰為範例。

唐代海運,早已開闢自揚州蘇州經東海渤海至幽州、自河南道諸州經東海渤海至營州(今遼寧朝陽)、自滄州(今河北滄縣東南)經渤海至平盧(節度使治營州)等眾多近海海運航線。杜甫《後出塞五首》其四:“漁陽豪俠地,撃鼓吹笙竽。雲帆轉遼海,稉稻來東吳。越羅與楚練,照耀輿臺軀。”[7]《昔遊》:“幽燕盛用武,供給亦勞哉。吳門轉粟布,泛海陵蓬萊。肉食三十萬,獵射起黃埃。”[8]《冊府元龜》卷四百九十八《邦計部·漕運》貞觀十七年:“時徵遼東,先遣太常卿韋挺於河北諸州徵軍糧貯於營州。又令太僕少卿蕭鋭於河南道諸州轉糧入海。”《舊唐書》卷三十七《五行志》開元十四年七月:“滄州大風,海運船沒者十一二,失平盧軍糧五千餘石,舟人皆死。”一一可證。

永王璘水軍直指揚州,沿途包括江寧皆不遑久留,甚至在進至當塗前遭到吳郡採訪使李希言挑釁時,仍然派將領季廣琛率領先頭部隊取道陸路奔赴揚州,是因為當時平叛戰爭形勢危急,亟需出敵不意出奇制勝。而從揚州出發經海路取幽州之前,尚須完成航海準備工作。按唐李肇《唐國史補》卷下:“江淮篙工,不能入黃河,蜀之三峽、河之三門、南越之惡溪、南康之贛石,皆險絶之所,自有本處人為篙工。”然則自揚州至幽州海路,亦當徵用熟悉此海路之揚州航海水手。據日本真人元開《唐大和上東征傳》記天寶元載十月鑑真和尚準備自揚州東渡日本:“請得宰相李林甫之兄林宗之書,與揚州倉曹李湊,令造大船,備糧送遣。”又記天寶七載春自揚州東渡日本:“造舟、買香藥,備辦百物,一如天寶二載所備。同行人……一十四人,化得水手一十八人。”則可見當時揚州,從造船到徵集熟練航海水手,皆十分便利,不愧為著名國際海運港口。

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其十一:

試借君王玉馬鞭,指揮戎虜坐瓊筵。南風一掃胡塵靜,西入長安到日邊。

古代航海的動力主要是風力。古代中國東部航海,從南方向北方或向東北方向航行,須依靠春夏二季從南方吹向北方的信風即東南季風[9]。據《三國志·吳書》記載,三國吳三次從建業(今南京)乘海之遼東,時間皆在三月[10];據兩《唐書》、《通鑑》記載,唐四次從登萊浮海擊高麗、百濟,一次是在三月,兩次是在四月,一次是在八月[11];可知中古時期中國東部利用東南信風航海北上或向東北方向航行,可以早在三月實行。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其十一:“南風一掃胡塵靜”,清楚地表明永王璘水軍固已熟悉信風即東南季風知識,決心利用信風渡海北上進攻幽州,預定渡海時間當在至德二載三月。

李白《永王東巡歌》其七“戰艦森森羅虎士,征帆一一引龍駒”,有學者以為是指永王璘軍水陸並進。其實是言永王璘艦隊不僅滿載戰士,而且滿載戰馬,將以強大騎兵登陸攻取幽州。

《永王東巡歌》其九“我王樓艦輕秦漢,卻似文皇欲渡遼”,有學者提出:“若謂樓船跨海直抵幽燕,非特江船不能駛海,即使成行,長航遠征,軍糧難繼復何用哉?”[12]此是多慮。唐代近海海船多由沿江各地製造經長江入海。按前揭《資治通鑑》載貞觀二十二年“於劍南道伐木造舟艦自巫峽抵江、揚,趣萊州”,長江上游之劍南道可以製造海船經長江入海,遑論長江中游之江陵?按前揭杜甫《後出塞五首》:“漁陽豪俠地,撃鼓吹笙竽,雲帆轉遼海,稉稻來東吳”,《昔遊》:“幽燕盛用武,供給亦勞哉,吳門轉粟布,泛海陵蓬萊”,可知唐代早已自蘇州、揚州大規模海運糧食至幽州。

在此當說《永王東巡歌》其九在文學方面的爭議。宋楊齊賢認為“乃偽贗之作”,元蕭士贇《分類補註李太白詩》亦以為“用事非倫”,“偽贗無疑”,郭沫若《李白與杜甫》亦云:“這裡把永王比作唐太宗,而且超過了秦皇漢武,比擬得不倫不類,……前人以為偽作,是毫無疑問的。”此皆多慮。第一,所謂“把永王比作唐太宗比擬得不倫不類”,不能成立。按詩歌用典之法,古典今事之間,可以只取雙方相似之一端,而不需顧及其餘[13]。“我王樓艦輕秦漢,卻似文皇欲渡遼”,用唐太宗之典,只取“渡遼”一端,即以唐太宗命軍隊渡渤海進攻高麗,比擬永王璘率軍隊渡東海渤海進攻幽州,而並無永王璘欲作天子之意。故所謂比擬不倫,是不通用典之法。按杜甫《八哀詩·贈太子太師汝陽郡王璡》:“汝陽讓帝子,眉宇真天人。虯鬚似太宗,色映塞外春。”杜甫也是用太宗之典,只取“眉宇”、“虯鬚”一端,以唐太宗神情容貌,比擬汝陽王神情容貌,而並無汝陽王欲作天子之意。從來無任何人說杜甫此一比擬不倫。李白與杜甫同用太宗之典比擬親王,同樣地沒有任何比喻不當的問題。第二,所謂“偽作”,並無任何版本或早期文獻記載依據[14],亦不能成立。

四、唐肅宗預謀鎮壓、挑起衝突、以璘為“叛”

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其三、四、五、六:

雷鼓嘈嘈喧武昌,雲旗獵獵過尋陽。秋毫不犯三吳悅,春日遙看五色光。

龍蟠虎踞帝王州,帝子金陵訪古丘。春風試暖昭陽殿,明月還過鳷鵲樓。

二帝巡遊俱未回,五陵松柏使人哀。諸侯不救河南地,更喜賢王遠道來。

丹陽北固是吳關,畫出樓臺雲水間。千巖烽火連滄海,兩岸旌旗繞碧山。

“秋毫不犯三吳悅”,是寫實。根據《舊唐書·永王璘傳》:“江淮租賦,山積於江陵”,與此詩其七“戰艦森森羅虎士,征帆一一引龍駒”,及李白《經亂離後天恩流夜郎憶舊遊書懐贈江夏韋太守良宰》“半夜水軍來,尋陽滿旌旃”所寫永王璘水軍艦隊之強大,以及唐代河運海運史之背景,可知“秋毫不犯三吳悅”,不僅是言永王璘水軍不僅軍紀嚴明,而且是指艦隊運載軍糧豐足,不用沿途勞民傷財,故秋毫無犯。如果永王璘水軍沿途有勞民傷財,唐肅宗集團早就列之為罪狀,書於實錄留於正史了。當然,自《詩經·采薇》、《六月》、《出車》以來,描寫軍紀之嚴明、軍容軍威之盛,以暗示我軍必勝,本是中國詩之一大藝術傳統。

“龍蟠虎踞帝王州,帝子金陵訪古丘,春風試暖昭陽殿,明月還過鳷鵲樓”,昭陽殿、鳷鵲樓,皆南朝宮殿名,用指金陵古蹟。詩寫永王璘暫停金陵以訪古,是言永王璘之儒雅也。按《冊府元龜》卷二百七十四《宗室部·辨惠》:“永王璘……聰敏好學。”又卷二百六十六《宗室部· 材藝》:“永王璘……少聰敏,善草(書)。”又卷二百五十八《儲宮部·文學》:“開元二十五年,玄宗命(太子)瑛題御史大夫李適之所撰《河堤記》碑額,又命永王璘書其碑陰。”可知永王璘好學有才藝。“春風”、“明月”,是李白對永王璘的由衷讚美。李白登上永王璘水軍樓船,約在至德二載元月中旬,至此已與永王璘朝夕相處半月左右,對之瞭解已深矣。

“丹陽北固是吳關”,“北固”即北固山,位於丹陽即潤州城北,有南、中、北三峰,北峰三面臨江,形勢險要。“千巖烽火連滄海”,“千巖”即指丹陽北固諸山,“連滄海”,指永王璘水軍的行軍方向,是從丹陽北固諸山下的長江入海,再經東海渤海直搗幽州。

李白此四詩如實地寫出永王璘水軍自江陵出發後之行經路線:武昌(今湖北武漢)、尋陽(今江西九江)、金陵(今江蘇南京);抵達之地:丹陽(今江蘇鎮江);下一步路線:滄海(東海、渤海)。連用長江地名,而氣派、韻致,正是李白詩擅場[15]。至德二載二月十日永王璘水軍被鎮壓于丹陽,李白《永王東巡歌》當作於此前不久。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一《高適傳》:“上奇其對,以適兼御史大夫、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淮南節度使。詔與江東節度來瑱率本部兵平江淮之亂,會於安州。師將渡而永王敗,乃招季廣琛於歷陽。”又云:“未過淮,先與將校書,使絕永王,各求自白。”

《舊唐書》卷十《肅宗本紀》至德元載十二月:“甲辰(二十五日),江陵大都督府永王璘擅領舟師下廣陵。”

高適《謝上淮南節度使表》:“臣適言:以今月二日至於廣陵,……即當訓練將卒,……庶使殄滅兇醜。”

《舊唐書》卷一百七《永王璘傳》:“十二月,擅領舟師東下,甲仗五千人趨廣陵,以季廣琛、渾惟明、高仙琦為將。璘生於宮中,不更人事,其子襄城王偒又勇而有力,馭兵權,為左右眩惑,遂謀狂悖。璘雖有窺江左之心,而未露其事。吳郡(今江蘇蘇州)採訪使李希言乃平牒璘(《通鑑》胡注:方鎮位任等夷者平牒),大署其名,璘遂激怒,牒報曰:‘寡人上皇天屬,皇帝友于,地尊侯王,禮絕僚品,簡書來往,應有常儀,今乃平牒抗威,落筆署字,漢儀隳紊,一至於斯!’乃使渾惟明取希言,季廣琛趣廣陵(今江蘇揚州,長江北岸)攻採訪使李成式。

璘進至當塗(今安徽當塗,長江南岸、江寧上游),希言在丹陽(今江蘇鎮江,長江南岸、江寧下游、揚州對岸),令元景曜、閻敬之等以兵拒之,身走吳郡,李成式使將李承慶拒之。先是,肅宗以璘不受命,先使中官啖廷瑤、段喬福招討之。……時河北招討判官、司虞郎中李銑在廣陵,瑤等結銑為兄弟,……銑……遂率所領屯於揚子(今揚州邗江區南),成式使判官評事裴茂以廣陵步卒三千同拒於瓜步洲伊婁埭(揚子南,長江北岸,地當長江與運河之交,為南北交通咽喉、與丹陽隔江相望)。希言將元景曜及成式將李神慶並以其眾迎降於璘,璘又殺丹徒[陽]太守閻敬之以徇。江左大駭。

裴茂至瓜步洲,廣張旗幟,耀於江津。璘與偒登陴望之竟日,始有懼色。季廣琛召諸將割臂而盟,以貳於璘。是日,渾惟明走於江寧(今江蘇南京,長江南岸),馮季康、康謙投於廣陵之白沙(今江蘇儀徵,長江北岸、瓜步洲伊婁埭上游)。廣琛以步卒六千趨廣陵,璘使騎追之,廣琛曰:‘我感王恩,是以不能決戰,逃而歸國。若逼我,我則不擇地而回戰矣。’使者返報。其夕,銑等多燃火,人執兩炬以疑之,隔江望者,兼水中之影,一皆為二矣。璘軍又以火應之。璘懼,以官軍悉濟矣,遂以兒女及麾下宵遁。遲明,不見濟者,遂入城具舟楫,使襄城王驅其眾以奔晉陵(今江蘇常州)。宵諜曰:‘王走矣。’於是江北之軍齊進,募敢死士趙侃、庫狄岫、趙連城等共二十人,先鋒遊弈於新豐[16],皆因醉而寐。璘聞官軍之至,乃使襄城王、高仙琦逆擊之。驛騎奔告,侃等介馬而出,襄城王已隨而至,銑等奔救,張左右翼擊之,射中襄城王首,偒軍遂敗。

高仙琦等四騎與璘南奔,至鄱陽郡(今江西鄱陽),司馬陶備閉城拒之。璘怒,命焚其城。至餘幹(今江西餘干),及大庾嶺,將南投嶺外,為江西採訪使皇甫侁下防禦兵所擒,因中矢而薨。

子偒等為亂兵所害。肅宗以璘愛弟,隱而不言。”

《元和郡縣圖志》卷二十八《江南道三》嶽州(今湖南嶽陽):“東北至鄂州(今湖北武漢)五百五十里,……西北至江陵府五百七十里。”又鄂州:“東至江州(今江西九江)六百里。”明李賢等《明一統志》卷五十二九江府:“自府治至南京(今江蘇南京)一千二百六十里。”《元和郡縣圖志》卷二十五《江南道一》潤州(今江蘇鎮江)上元縣(今江蘇南京):“東北至州一百八十里。”(《明一統志》卷十一鎮江府:“自府治至南京一百八十里。”所載相同。)

《通典》卷一百八十二《州郡十二》丹陽郡:“北至廣陵郡六十三里。”

《唐六典》卷三《尚書戶部度·支郎中員外郎》:“水行之程:……沿流之舟則輕重同制,……江百里。”

李白《自丹陽南奔道中作》[17]:“遙夜何漫漫,空歌白石爛。甯戚未匡齊,陳平終佐漢。欃槍掃河洛,直割鴻溝半。歷數方未遷,雲雷屢多難。天人秉旄鉞,虎竹光藩翰。侍筆黃金臺,傳觴青玉案。不因秋風起,自有思歸嘆。主將動讒疑,王師忽離叛。自來白沙上,鼓譟丹陽岸。賓御如浮雲,從風各消散。舟中指可掬,城上骸爭爨。草草出近關,行行昧前算。南奔劇星火,北寇無涯畔。顧乏七寶鞭,留連道傍玩。太白夜食昴,長虹日中貫。秦趙興天兵,茫茫九州亂。感遇明主恩,頗高祖逖言。過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拔劍擊前柱,悲歌難重論。”

《舊唐書》卷十《肅宗本紀》至德二載二月戊子(十日):“永王璘兵敗,奔於嶺外,至大庾嶺為洪州刺史皇甫侁所殺。”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九唐肅宗至德二年二月:“戊戌(二十日),永王璘敗死。其黨薛鏐皆伏誅。……於是廣琛以麾下奔廣陵,渾惟明奔江寧,馮季康奔白,沙璘憂懼不知所出。其夕,江北之軍多列炬火,光照水中,一皆為兩,璘軍又以火應之。璘以為官軍已濟江,遽挈家屬與麾下潛遁;及明,不見濟者,乃復入城收兵,具舟楫而去。成式將趙侃等濟江至新豐,(胡注:《新書》曰‘新豐陵’。考其地在晉陵界,蓋南朝山陵之名。)璘使瑒及其將高仙琦將兵擊之;侃等逆戰,射瑒中肩,璘兵遂潰。璘與仙琦收餘眾,南奔鄱陽,收庫物甲兵,欲南奔嶺表,江西採訪使皇甫侁遣兵追討,擒之,潛殺之於傳舍;瑒亦死於亂兵。侁使人送璘家屬還蜀,上曰:‘侁既生得吾弟,何不送之於蜀而擅殺之邪!’遂廢侁不用。”

案:永王璘水軍被肅宗誣為“叛逆”加以鎮壓事件始末,唯有《舊唐書·永王璘傳》記載最詳,其中既有部分真相之記述,更有重大真相之隱瞞,並夾雜謊言、貶詞,又無確切日月。今依據《舊唐書·永王璘傳》可信部分,參證《舊唐書·肅宗本紀》、《高適傳》、高適《謝上淮南節度使表》、李白《南奔書懷》等原始文獻及《資治通鑑》,考述如下。

第一,至德元載(756)十二月永王璘率水軍下揚州是奉命就任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將從揚州渡海攻取幽州。《舊唐書》本傳載“璘雖有窺江左之心,而未露其事”,《新唐書》本傳載其將領“(季)廣琛知事不集,謂諸將曰:‘與公等從王,豈欲反邪?上皇播遷,道路不通,而諸子無賢於王者。如總江淮銳兵,長驅雍、洛,大功可成。今乃不然,使吾等名絓叛逆,如後世何?’”皆表明永王璘率水軍下揚州不是割據、謀反,而是合法行動。試問:如果永王璘未任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率水軍下揚州就是擅自越權,那又如何可能“未露其事”?

第二,至德元載十二月永王璘奉玄宗之命率水軍下揚州完全合法;尤為重要之事實,是至德元載十二月之前永王璘水軍下揚州計劃已經提前通報並獲得肅宗認可。由《通鑑》所載“上召高適與之謀,適陳江東利害,且言璘必敗之狀,十二月”云云,及《舊唐書·高適傳》所載“永王璘起兵於江東,欲據揚州”,可知早在至德元載十二月之前即永王璘水軍自江陵出發之前,玄宗已將永王璘水軍將從揚州渡海取幽州之行動計劃提前通報肅宗,肅宗並沒有表示反對,亦即是認可。

第三,永王璘水軍人數當為數萬人。據《舊唐書》本傳所載永王璘“至江陵,召募士將數萬人”,及進至當塗前派遣“廣琛以步卒六千趨廣陵”,可見本傳所載“領舟師五千人趨廣陵”此一永王璘水軍人數,已大為縮小,亦系篡改事實。

第四,肅宗預謀鎮壓永王璘水軍。由《舊唐書·高適傳》及《通鑑》所載至德元載十二月之前肅宗與高適謀劃,及任命高適、來瑱為淮南、淮南西道節度使,與江東節度使韋陟“共圖璘”,及《舊唐書·永王璘傳》所載“肅宗以璘不受命,先使中官啖廷瑤、段喬福招討之”,皆清楚地表明至德元載十一月肅宗早已預謀鎮壓永王璘水軍。儘管玄宗並無對抗肅宗之意,儘管永王璘率水軍下揚州是為了海路取幽州,肅宗出於搶奪皇權的陰暗心理,仍然將玄宗及永王璘視為潛在的皇權搶奪者,必消滅之而後快。

第五,肅宗至德元載十二月任命高適、來瑱為淮南、淮南西道節度使,是以自己的重複任命來對抗玄宗七月任命永王璘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從而破壞冊命約定,實際廢止上皇誥命。

第六,肅宗集團故意挑起衝突,以璘為“叛”。其時間,當在至德二載元月永王璘水軍進至當塗之前。《舊唐書·永王璘傳》載“吳郡採訪使李希言乃平牒璘,大署其名,璘遂激怒,牒報曰:‘寡人上皇天屬,皇帝友于,地尊侯王,禮絕僚品,簡書來往,應有常儀,今乃平牒抗威,落筆署字,漢儀隳紊,一至於斯’”,此應認為是肅宗集團故意採用侮辱挑釁永王璘與肅宗所屬官軍衝突的手段,達到以璘為“叛”、加以鎮壓的目的。李希言、李成式,皆是唐朝的命官、實際是肅宗集團的人,哪是什麼“地方勢力”[18]?肅宗“先使中官啖廷瑤、段喬福招討之”,表明李希言、李成式們早已奉肅宗宦官招討使者啖廷瑤、段喬福傳命,站在了鎮壓者一邊。丹陽為永王璘水軍赴廣陵即揚州必經之路,而“希言在令元景曜、閻敬之等以兵拒之,李成式使將李承慶拒之”,“以兵拒之”,清楚地表明是肅宗集團首先對永王璘挑起軍事衝突。永王璘派將領渾惟明取希言,不僅是反擊挑釁,而且是為永王璘水軍經丹陽赴揚州開路。而派將領季廣琛趣揚州,則是為了永王璘水軍從揚州渡海打前站。

第七,永王璘在遭到肅宗集團挑釁的情況下,仍然不顧挑釁派遣季廣琛先頭部隊奔赴揚州,力圖執行渡海進攻幽州之任務,此足見其忠義救國、堅忍不拔。

第八,至德二載二月十日之前,永王璘水軍已經過當塗、江寧,全軍抵達下游丹陽。至此,永王璘水軍已行程數千裡,距揚州僅六十三里[19]。此時,已經接近東南信風季節之三月。

按前揭諸地誌,自江陵至丹陽全程約三千一百六十里[20],按唐制沿流之舟江行每日百里計,則自江陵至丹陽長江淨行程約為三十二天,但大艦隊遠距離航行,因氣候條件、中途接人、採購蔬菜等原因,尚需增加數日;據陳垣《二十史朔閏表》,至德二載元月只有二十九天;則永王璘水軍至德元載十二月二十五日自江陵出發,當在至德二載二月上旬抵達丹陽。計算永王璘水軍行程所需時日,適與史載實際行軍日期相合。

第九,當永王璘水軍抵達丹陽遭遇吳郡採訪使李希言將元景曜、廣陵採訪使李成式將李承慶以兵攻擊時,不但將之擊敗,而且迫使元景曜及李神慶以其眾迎降,此充分證明永王璘水軍訓練有素、英勇善戰,具有強大戰鬥力。

按《唐會要》卷七十六《貢舉中·制舉科》開元二十三年:“智謀將帥科:張重光、崔圓、李[季]廣琛及第。”可知季廣琛出身制舉將帥科,系唐朝選拔培養之高級軍事人才。由此一例,可見永王璘部將之才略,是淵源有自;其軍隊之訓練有素,軍紀嚴明,英勇善戰,當然也就是淵源有自。

第十,肅宗集團對永王璘水軍突然宣佈招討“叛逆”加以鎮壓(由《舊唐書·永王璘傳》“招討”二字、《新唐書·永王璘傳》“叛逆”二字,可知唐肅宗曾發佈討逆詔。但此詔文今已不見記載),時間是在至德二載二月十日,地點是在丹陽。當永王璘水軍抵達當塗前遭到吳郡採訪使李希言乃平牒署名時,甚至抵達丹陽遭遇李希言將元景曜、李成式將李承慶以兵攻擊時,永王璘似尚未意識到是肅宗陰謀鎮壓,而可能以為是地方勢力挑釁;當二月十日中官啖廷瑤、段喬福率李銑、李成式等軍以招討“叛逆”旗號出現在丹陽長江對岸揚子時,始突然知道是肅宗以“叛逆”罪名相鎮壓。此對於永王璘全軍將士,無異於晴天霹靂、天崩地裂,是來自政治的不可抗的毀滅性災難。《舊唐書》本傳載“璘與偒登陴望之竟日,始有懼色”,寫出其從驚訝、懷疑到心寒的心理過程。此時,永王璘水軍心勢不能不開始崩潰。永王璘將領季廣琛就是在率先頭部隊赴揚州途中,召諸將貳於璘的。與此同時,永王璘將領渾惟明走於江寧,馮季康、康謙投於廣陵之白沙,皆不能不貳於璘。永王璘兵敗,是敗於肅宗以“叛逆”為罪名的政治宣傳和軍事鎮壓。

鄧小軍:永王璘案真相—並釋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

李白《自丹陽南奔道中作》詩云:“天人秉旄鉞,虎竹光藩翰。”指永王璘在當時體制下,受玄宗之命並獲得肅宗認可任江淮兵馬都督。詩云:“主將動讒疑,王師忽離叛。”“讒”者,誣陷好人,語本《荀子·修身篇》:“傷良曰讒,害良曰賊。”《說苑·臣術篇》:“《傳》曰:傷善者,國之殘也。蔽善者,國之讒也。愬無罪者,國之賊也。”此指唐肅宗誣陷永王璘為“叛逆”。“動讒疑”者,因讒動疑也。“主將動讒疑,王師忽離叛”,指唐肅宗突然誣陷永王璘為“叛逆”,使永王璘將領季廣琛、渾惟明、馮季康、康謙等懷疑永王璘,終於背叛永王璘,使這支堂堂正正的王師分崩離析。詩云:“自來白沙上,鼓譟丹陽岸。”上句是指馮季康、康謙投於廣陵之白沙;下句是指唐肅宗集團對丹陽永王璘直屬部隊之策反和攻擊。詩云:“舟中指可掬,城上骸爭爨。”指永王璘直屬部隊在長江船上和丹陽城上與唐肅宗集團曾經發生激戰,雙方犧牲慘重。詩云:“草草出近關,行行昧前算。”言奔亡道中,一路回想起永王璘水軍渡海進攻幽州之預定計劃,已經毀於一旦。言外沉痛。詩云:“顧乏七寶鞭,留連道傍玩。”用晉明帝被王敦騎兵追捕而逃脫之故事[21],痛心永王璘未能逃脫追殺。詩云:“秦趙興天兵,茫茫九州亂。感遇明主恩,頗高祖逖言。過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拔劍擊前柱,悲歌難重論。”回顧安史之亂爆發,自己受永王璘知遇之恩,參與永王璘水軍,志在平定安史之亂,如今皆已經付諸流水,悲憤難言。其中“過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表明永王璘水軍的行動目標是平定安史之亂,而不是被誣陷的“叛逆”。

當事人李白《自丹陽南奔道中作》清楚地揭露了永王璘事件的真相,是推翻唐肅宗集團所製造的冤案的重要證據之一。

據《舊唐書·肅宗本紀》,“永王璘兵敗”丹陽,是在至德二載二月十日;據《資治通鑑》,“永王璘敗死”,即兵敗後南奔至江西被害,是在二月二十日。

第十一,永王璘南奔至江西被皇甫侁兵所擒之後遇害。《舊唐書》本傳載永王璘南奔“及大庾嶺,將南投嶺外,為江西採訪使皇甫侁下防禦兵所擒,因中矢而薨”,《資治通鑑》載永王璘“欲南奔嶺表,江西採訪使皇甫侁遣兵追討,擒之,潛殺之於傳舍”,《通鑑》所載,更為具體,必有依據。永王璘是在南奔嶺表時被江西採訪使皇甫侁遣兵所擒之後,於北返洪州(今南昌市)途中之傳舍遭到暗殺。

今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廣福鎮板湖村黎家自然村有永王璘墓,位於南昌市南約八十四里,地處江西省中北部的贛撫平原。永王璘墓為宋程大昌《黎氏源委序》[22]以及明清南昌府、縣誌所歷歷記載[23]。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至十日,筆者赴江西南昌縣廣福鎮黎家自然村永王璘墓實地考察。黎家自然村,舊稱守墓黎村、永木黎村(永木諧音永墓)。據黎村宗祠所藏清光緒十六年四修《黎氏族譜》卷首南宋程大昌乾道九年(1173)序記載[24],黎氏家族自唐代宗朝之後即世代居住於此,為永王璘墓守墓,至今已有一千餘年曆史。然則永王璘遇害之傳舍,當在今黎村附近不遠。

永王璘墓守墓黎村的朝向,為坐西朝東,不同於中國傳統民居及當地附近村莊的坐北朝南之常規。永王璘墓的朝向,當亦為坐西朝東,不同於唐代陵墓通常的坐北朝南之常規。永王璘墓及守墓黎村坐西朝東,是背向長安。長安,在江西西北方向。永王璘墓及守墓黎村坐西朝東,當是體現了永王璘之遺願或建墓者之意願:永王璘是被冤殺的,死後亦永遠背向唐[25]。

第十二,高適是鎮壓永王璘水軍的前線總指揮。據《資治通鑑》唐肅宗至德元載十二月所載:“置淮南節度使,領廣陵等十二郡,以適為之”,《舊唐書·高適傳》所載:“以適兼御史大夫、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淮南節度使。詔與江東節度來瑱率本部兵平江淮之亂,會於安州。師將渡而永王敗,乃招季廣琛於歷陽”,高適《謝上淮南節度使表》自述:“以今月二日至於廣陵,即當訓練將卒,庶使殄滅兇醜”,及其《酬裴員外以詩代書》自述:“擁旄出淮甸,入幕徵楚材。誓當剪鯨鯢”,可知至德二載二月二日高適已奉命到達揚州就任淮南節度使[26],負責鎮壓永王璘水軍。由此可見,當至德二載二月十日永王璘水軍抵達丹陽時,實際是由坐鎮揚州的高適直接指揮揚州之軍渡江至丹陽鎮壓當面之“敵”的永王璘水軍。《舊唐書·高適傳》所謂“師將渡而永王敗”,似乎高適所指揮之軍尚未自揚州渡江至丹陽而鎮壓已經結束,此完全不合《舊唐書·永王璘傳》所載“於是江北之軍齊進”之史實。不過,《舊唐書·高適傳》所說“與將校書,使絕永王,各求自白”,則是事實。

《舊唐書·高適傳》載:“兵罷,李輔國惡適敢言,短於上前,乃左授太子少詹事。未幾,蜀中亂,出為蜀州刺史,遷彭州”,《資治通鑑》載:“侁使人送璘家屬還蜀,上曰:‘侁既生得吾弟,何不送之於蜀而擅殺之邪!’遂廢侁不用”,若無肅宗下達的旨意,皇甫侁豈敢殺害永王璘?高適、皇甫侁為肅宗鎮壓永王璘立下汗馬功勞,兩手沾滿被鎮壓者的鮮血,卻迅速遭到肅宗排斥,原因當在於,他們所知道的不能公開的內幕太多。

《唐大詔令集》卷三十九《降永王璘庶人詔》:“永王璘,謂能堪事,令鎮江陵。庶其克保維城,有俾王室。而乃棄分符之任,専用鉞之威,擅越淮海,公行暴亂。違君父之命,既自貽殃;走蠻貊之邦,欲何逃罪?據其兇悖,理合誅夷,尚以骨肉之間,有所未忍。皇帝誠深孝友,表請哀矜。……是用矜其萬死,……可悉除爵土,降為庶人,仍於房陵郡安置。所由郡縣,勿許東西。朕存訓誘,勖之忠孝,不虞孱懦,遂至昏迷。申此典章,彌増愧嘆。”

玄宗此誥,當是在永王璘水軍被突然宣佈為“叛逆”、尚未得知璘被害時所發佈[27]。其中未提出永王璘任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的事實,承認了被強加的“擅越淮海,公行暴亂”罪名,但是並沒有承認“叛逆”罪名,並一再強調“骨肉之間,有所未忍,皇帝誠深孝友,表請哀矜”,以提醒肅宗,骨肉之間不能太殘暴無情[28],可說是兩分屈辱忍讓、一分抗爭,為的是救永王璘一命。面對肅宗搶奪皇位、撕毀冊命約定、鎮壓永王璘水軍,玄宗沒有奮起以決裂相抗爭,當是出自顧全救國大局,和自安史叛亂以來的沉重的慚愧心理,如詔末所曲折流露。而此種心理,或導致玄宗後來走向被囚禁和真相不明的死亡。

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其十、十一:

帝寵賢王入楚關,掃清江漢始應還。初從雲夢開朱邸,更取金陵作小山。

試借君王玉馬鞭,指揮戎虜坐瓊筵。南風一掃胡塵靜,西入長安到日邊。

“掃清江漢始應還”,為二、五句法兼倒裝句法兼縮略語,順其語意展開即:掃清(胡塵)、始應還江漢。“更取金陵作小山”,用漢淮南國治壽春,壽春有小山名八公山,為淮南王安所曾遊[29],及淮南王安招懷天下士,其中雅稱淮南小山者作《招隠士》之典[30],“小山”二字為雙關修辭,字面是言永王璘昨遊金陵,是以金陵山為淮南王安所遊之淮南小山矣,言外則是讚美永王璘之徵闢天下士、隱士李白,有如淮南王安之招懷天下士、隱士也。《永王東巡歌》其七“龍蟠虎踞帝王州,帝子金陵訪古丘”,寫永王璘暫停金陵以訪古,讚美永王璘之儒雅,可以參證。郭沫若《李白與杜甫》說,此處“顯示了永王有以江寧為根據地的用意”[31],系誤解詩意。

“南風一掃胡塵靜,西入長安到日邊”。“南風”,指永王璘水軍即將利用東南季風渡海北上幽州。依據詩歌上下文互文之義,及《永王東巡歌》其五“二帝巡遊俱未回”之句,“日”指玄肅二帝。

此詩所表達的“一掃胡塵”、“西到日邊”的美好願望,被肅宗所毀滅。

郭沫若《李白與杜甫》說,永王璘“急於首先揭開了內戰的幕,使好端端的一個局面,被他自己的獨斷專行葬送了。”[32]此言完全顛倒了史實。

至德二載春,李白在潯陽獄中作《萬憤詞投魏郎中》:

海水渤潏,人罹鯨鯢。蓊胡沙而四塞,始滔天於燕齊。何六龍之浩蕩,遷白日於秦西。九土星分,嗷嗷棲棲。南冠君子,呼天而啼。戀高堂而掩泣,淚血地而成泥。獄戶春而不草,獨幽怨而沉迷。兄九江兮弟三峽,悲羽化之難齊。穆陵關北愁愛子,豫章天南隔老妻。一門骨肉散百草,遇難不復相提攜。樹榛拔桂,囚鸞寵雞。舜昔受禹,伯成耕犁。德自此衰,吾將安棲。好我者恤我,不好我者何忍臨危而相擠。子胥鴟夷,彭越醢醯。自古豪烈,胡為此繄。蒼蒼之天,高乎視低。如其聽卑,脫我牢狴。倘辨美玉,君收白珪。

《萬憤詞》:“舜昔受禹,伯成耕犁。德自此衰,吾將安棲”,典出《莊子·天地》篇:“堯治天下,伯成子高立為諸侯,堯授舜,舜授禹,伯成子高辭為諸侯而耕。……子高曰:‘昔堯治天下不賞而民勸,不罰而民畏。今子賞罰而民且不仁,德自此衰,刑自此立,後世之亂,自此始矣!’”《萬憤詞》“舜昔受禹”,指肅宗搶奪皇位;“伯成耕犁”,指自己本為隱士,卻遭此“禪位”之際;“德自此衰”,指由肅宗搶奪皇位而來的玄肅之際的政治變局之黑暗,包括肅宗突然宣佈永王璘水軍為“叛逆”而加以鎮壓之冤案;“吾將安棲”,指自己被打成“從逆”下獄,失去自由。李白《萬憤詞》詩,以微言揭露了永王璘冤案的真相,是由肅宗搶奪皇位而來的政治黑暗無道。“德自此衰”,是李白對肅宗政治黑暗的總判詞。

“好我者恤我,不好我者何忍臨危而相擠”,當是指舊友高適對自己不但不援手相救,反而落井下石。

五、唐代宗即位赦已為永王璘昭雪

肅宗之子代宗即位不到一個月,即為永王璘正式平反昭雪冤案。

《舊唐書》卷十一《代宗本紀》寶應元年(762):“四月……己巳(二十日),即皇帝位於柩前。……五月……丁酉(十九日),御丹鳳樓,大赦:……棣王琰、永王璘並與昭雪。”

《唐大詔令集》卷二《代宗即位赦》:“故庶人太子瑛、郢王瑤、光王琚,宜並復封。棣王琰、永王璘,及應安祿山詿誤反狀等,並宜昭雪。”

按棣王琰之死是冤案[1],為當時眾所周知,棣王琰、永王璘並與昭雪,則永王璘之死是冤案,亦當為眾所周知。

儘管唐代宗認定所謂永王璘“叛逆”案是冤案,並已為之正式平反昭雪,但是在唐代官方文獻及由此而來的史書中,由於種種利害關係、實際原因,而並未徹底改正關於永王璘案的誣枉之詞。此種平反昭雪而不徹底之情況,並不奇怪,史不絕書。可是,歷來似乎無人留意到,唐代宗即位不久,已為永王璘昭雪。

《新唐書》卷二百二《文藝列傳中·李白傳》:“李陽冰為當塗令,白依之。代宗立,以左拾遺召,而白已卒。年六十餘。”

按代宗即位後召李白為左拾遺,顯然是屬於平反昭雪永王璘冤案的一個連帶組成部份。可惜李白已經看不到這一切,含冤去世了。

杜甫廣德元年(763)《有感五首》其四:“丹桂風霜急,青梧日夜凋。由來強幹地,未有不臣朝。授鉞親賢往,卑宮制詔遙。終依古封建,豈獨聽簫韶。”杜詩完全肯定天寶十五載(756)七月玄宗下詔諸王分鎮抵抗安史叛軍之舉措。其中“授鉞親賢往”之句,即指玄宗任命永王璘為江陵府都督、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並當指緊接著任命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杜甫此是在代宗寶應元年(762)五月為永王璘昭雪之後,為被打成“叛逆”的永王璘翻案。杜甫上元二年(761)所作《不見》詩云:“不見李生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殺,吾意獨憐才。”則早在代宗為永王璘昭雪之前,已經為被打成“從逆”的李白鳴冤。

鄧小軍:永王璘案真相—並釋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

六、結論

第一,所謂永王璘“叛逆”案純屬唐肅宗製造的冤案,應予徹底推翻。同理,所謂李白“從逆”案亦純屬冤案,亦應予徹底推翻。

第二,永王璘水軍下揚州渡海攻取幽州,是唐玄宗部署平定安史之亂的一項傑出戰略。其中包括天寶十五載(756)六月玄宗入蜀途中至漢中(今陝西漢中),任命永王璘為統山南東路等四道節度使、江陵郡(今湖北荊州)大都督;七月十二日玄宗至普安命諸王分鎮,重申六月對永王璘已發佈之任命;七月二十八日玄宗至蜀郡(今四川成都)之前,任命永王璘為江淮兵馬都督、揚州節度大使;十二月,永王璘奉命自江陵率水軍下揚州(今江蘇揚州)渡海攻取幽州(今北京)。

第三,根據至德元載八月十八日冊命約定,上皇有權處置南方軍政事務並通報肅宗,此一約定直至至德二載(757)元月仍然有效運作。因此,至德元載十二月永王璘奉命自江陵率水軍下揚州渡海攻取幽州,完全是合法行動。尤為重要者,是至德元載十二月之前永王璘率水軍行動計劃已經提前通報並獲得肅宗認可。

第四,永王璘以不到半年時間在江陵建立強大水軍,訓練有素,軍紀嚴明,英勇善戰,故能在至德元載(756)十二月至至德二載(757)二月自江陵至丹陽(今江蘇鎮江)的數千裡行軍中秋毫無犯,在與唐肅宗集團強加的戰鬥中一度擊敗並迫降對手,永王璘在遭到肅宗集團挑釁的情況下,不顧挑釁派遣先頭部隊奔赴海港揚州;此皆足見永王璘是一位忠義救國、指揮有方、堅忍不拔的傑出人才。

第五,李白深契唐玄宗的傑出戰略,慨然應徵入幕支持永王璘。在古今中外戰爭史上,敵後渡海登陸戰都是冒險的但也往往是出奇制勝的軍事行動。永王璘水軍渡海進攻幽州,是可能遭遇海難沉船,和登陸敵後作戰沒有直接後方的冒險軍事行動。李白早就寫過《哭晁卿衡》:“日本晁卿辭帝都,征帆一片遶蓬壺。明月不歸沉碧海,白雲愁色滿蒼梧。”寫過《戰城南》:“乃知兵者是兇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李白非常清楚參與永王璘水軍軍事行動所可能遭遇的海難危險和戰爭危險,而李白不顧此一切危險,慨然投身永王璘水軍軍事行動,充分體現了忠義救國生死置之度外的人格。

忠義救國生死置之度外的人格,屬於永王璘水軍全軍將士。

第六,李白以風華絕代的天才,創作了不朽的詩史《永王東巡歌十一首》、《在水軍宴贈幕府諸侍御》,並冒著再度遭受政治迫害的風險保存之;又冒著政治迫害的風險創作並保存了《自丹陽南奔道中作》、《萬憤詞投魏郎中》等一系列不朽的詩史,從而保存了被權力所歪曲、掩蓋的歷史真相,充分體現了正直不屈的人格,國身通一的詩人品格,不愧為唐代大詩人。

第七,唐肅宗出於搶奪皇位、敵視玄宗的陰暗心理,將永王璘率水軍下揚州渡海攻取幽州誣為“叛逆”加以鎮壓,斷送了剷除河北安史叛軍基地的機會,對鎮壓永王璘水軍,對唐代中葉以後的河北藩鎮胡化割據,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唐肅宗對於唐玄宗之死[2],對於李白、杜甫遭受政治迫害以死[3],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鄧小軍:永王璘案真相—並釋李白《永王東巡歌十一首》

(因版面所限,原注引略去。特向作者致歉!本文原載《文學遺產》2012年第5期,2萬字,此本3.9萬字。本號經作者授權刊發,轉載請聯繫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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