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运行方式
挂靠方负责的工程施工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
以被挂靠方名义进行项目的筹建和施工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 对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被挂靠方仅按本协议的 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被挂靠方有权对项目生产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 行监控检查,工程项目的所有配置由挂靠方按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 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挂靠方承担。
2.费用的收取
重要是三点:
一、管理费的收取 ;二、项目管理人的工资;三、项目涉及的税费承担。
被挂靠方收取总造价 3%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缴纳的各种基金和 规费),税金按实际发生由被挂靠方代收代缴,政府要求缴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均由乙方 自行负担。(税金包括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上述管理费在第一批工程款到账时一次性扣除。税金由被挂靠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3.过账方式
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被挂靠方公司财务走账,可以单独设立一个账户。
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 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
重点考虑增值税的问题。
【案例】:由乙企业实际运作的A工程项目挂靠在甲建筑企业名下,工程价款 1000万,双方商定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2%,根据收款进度同比例支付,A项 目选择的是税率为11%的一般计税方式。
1、如果乙企业没有提供该项目的进项发票,则甲企业需要全额扣留 1000*11%+1000*2%=130万的款项。
2、如果乙企业提供了增值税率为17%的材料发票500万,则可以抵扣税款为 (500÷(1+17%))*17%=72.65万,则甲企业扣留130万-72.65万=57.35万。 这种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被挂靠企业的税负风险,促进挂靠企业尽快获得能够抵 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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