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孩報警被強制注射了過期疫苗:我喊停,護士還是往裡注射」這件事?

流水泠涼


長生公司假疫苗事件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大反響,人民對長生高層人員的行為感到憤慨和痛恨。懲處以高俊芳為首的罪大惡極分子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正義的審判正在火熱進行,又爆出了醫護人員強打過期疫苗事件,著實可恨。

文曉宇置孩子安危於不顧,注射過期狂犬病疫苗,對孩子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極大傷害,時刻有狂犬病復發的危險,涉嫌故意預謀殺人罪。

文曉宇明知過期仍舊堅持注射,態度惡劣,且事發後態度蠻橫無理,喪失了做人的最基本的良知,涉嫌犯罪絕不是辭職就能解決的。希望國家有關部門追究瀆職罪,故意傷害罪,給予受害者一個交代。

長生公司造假案,文曉宇強打疫苗傷害案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危害社會安全就是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就是與人民為敵,與國家為敵,就是恐怖分子。

沒有貪心,就沒有傷害,杜絕貪心從我做起!




自由飛翔178118950


這個女孩也夠倒黴的,先是被狗抓傷了,讓自己的生命處於極度危險之中。狂犬病至今沒有治癒辦法一旦患病只有死亡一條路。可是更不幸的是,其去了一個診所注射狂犬疫苗,卻遇到了過期還是長春長生疫苗。根據展示的圖片可知這個疫苗生產日期是2016年10月,到期時間是2018年1月,明顯過期了將近8個月。更為關鍵的是這個疫苗生產廠家是長春長生。

根據報道,女孩害怕喊停,但還是被強行將疫苗打完了。毫無疑問這個女孩必須去補種了,不然就是將命運交給上天了,祈福那隻抓傷她的狗沒有攜帶狂犬病毒。如今警察已經已經介入事件調查,估計不久後將會有調查結論。無論什麼原因,注射過期疫苗,特別是已經出了問題的長春長生疫苗都是不應該的,這是拿傷者的生命在開玩笑,是極度不負責任的。

現代社會房價很高,教育成本很高,又擔心投資失敗、貨幣貶值,人們生活的很焦慮,總是想掙更多的錢。可是錢在生命面前一文不值,不能用別人的生命去換錢。長春長生是拿無數人的生命換取金錢,同樣哪些給患者注射過期疫苗、藥品的也是拿患者的生命賺錢,這些都是應該堅決禁止的。多數人的意見就是,對於以民眾生命健康為代價賺取金錢的都應該採取零容忍態度,不能留下任何僥倖機會。


深度軍備


才看了這個事情,非常的觸目驚心,女孩當時被狗不小心弄傷,看圖片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傷口嚴重。

隨後,該女生來到了一家名字叫做曉宇診所的地方進行治療,這本來也沒有什麼。

但是首先我們注意下,這個處方單非常的粗糙,沒有疫苗生產廠家和生產日期。

而最離譜的事情是,在該女生到診所注射第三針疫苗時候,居然發現了疫苗過期了。當時女生立刻對著護士大喊,過期了,過期了,但是淡定的護士居然繼續注射

疫苗真過期了嗎?我們注意到,該疫苗為長春長生的疫苗。生產批號為:201601018-01,有效期至:2018年1月24日。可以看出來的確過期了。

但是目前診所極力否認,原話是,這支過期的疫苗,是之前一男孩療程裡面的一支疫苗,但這名男孩後來一直沒來。

診所不僅不願承擔責任,還反冤女孩舉報害自己罰款,是人的態度嗎?

這理由太牽強了,完全是反正都注射進去了,你沒辦法證明身體裡的是不是這個瓶子裡的。

其實最讓人氣憤的也更是這家診所的態度,極力否認為了自保也許是人之常情。

但是在女孩舉報並且報警後,對方說的最多的居然是,“大不了我不要這份工作”,還說最多給女孩退還打疫苗的錢和相關檢查費用,而這樣的承諾目前還是口頭承諾。

並且該診所負責人一直還責怪女孩為什麼舉報害的自己罰款。

過期還注射,真是令人髮指,之前就爆料過一些人因為過期疫苗,也是長春長生的,不過是水痘疫苗,竟然導致孩子出現問題,當時高俊芳還甩出了那句,我掙那麼多還擺不平你的話。

可見當事人擔心是很正常的,並且你說本來被抓就很慘,如果打了疫苗花了錢和沒打一樣效果,請問別人花錢買針挨嗎?而且真狂犬病了,誰負責呢?


廖彩琳律師


先前網上流行個段子:請拴好你的狗,因為狗是真狗,疫苗可不一定是真的。

段子竟然真實上演?這女孩真是點兒背,這是要非死不行啊!

先是被狗抓破了皮膚,怕得狂犬病,於是第一時間選擇了注射狂犬病疫苗。結果注射的時候才發現,這疫苗貌似是長春長生的那批。女孩害怕啊,趕緊喊停,奈何她碰到了一個非常“盡責”的護士,人家毫不理會女孩的喊叫,堅持把疫苗打完了。



女孩事後拿起藥瓶一看,生產日期是2016年10月,到期時間是2018年1月,現在呢?是2018年8月,過期這麼久,就是方便麵也該長毛了,這可是救命的疫苗啊!

也難怪女孩忐忑,狂犬病的致死率可是百分之一百,本來還想著靠疫苗來躲過一劫,沒想到又碰到了過期疫苗。或許狂犬病沒發作,這疫苗注射進去倒要了人命。

再加上這個不靠譜的小診所和漏洞百出的解釋,女孩內心恐怕已經崩潰了。

無奈之下女孩只好選擇了報警,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如果女孩真的因此出了問題,恐怕這個小診所和涉事護士都要承擔法律責任,此外也應該追責疫苗的生產廠家。

最後,我還有一個疑問,女孩真的心大啊,怎麼會選擇去小診所注射疫苗?這裡不僅疫苗不可靠,醫生和護士也不可靠啊!


夜雨如書


眾所周知,狂犬疫苗可是預防病毒發作,拯救病人寶貴生命的唯一特效藥,稱它是捍衛患者健康安全的最後一道底線,並不為過。從這種意義上而言,給被狗抓傷的昆明姑娘注射過期的狂犬疫苗,簡直就是“草菅人命”,拿病人患者的生命健康開玩笑,必須讓其付出慘重難忘的代價。

這起事件有三個細節格外引人關注。一是在患者發現疫苗過期,大聲喊停時護士卻無動於衷,繼續堅持注射;二是事情隱患發生後,診所方面百般抵賴,故意推卸責任,第一時間並不承認他們注射了“過期疫苗”;三是出了如此醫療事故,診所負責人竟然滿不在乎,甚至口出不遜:大不了我不要這份工作。

霍小姐以為,之所以發生以上匪夷所思、義憤填膺的一幕幕場景。與其說是一些醫護人員醫德缺失,見利忘義,輕視病人健康釀成,倒不如說是沒有讓這些極度不負責任、堪稱“謀財誤命”的小診所、有關責任人付出高昂不菲的成本。


建議對這些使用過期狂犬疫苗的責任當事人,不僅吊銷其從醫資格,納入黑名單管理。如果引發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刑責。

通過這起事件,有關部門應該引以為鑑,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對關乎公眾健康安全狂犬疫苗的管理,堵塞漏洞,嚴管重罰,重塑疫苗監管新形象,重拾疫苗安全新信心。




霍小姐的八卦爐


本來給我打了過期的疫苗也就算了,一看疫苗的品牌,哎呀媽呀,居然是長春長生的,你這個診所不是要置我於死地嗎?馬上報警!

倒黴的姑娘,遇上黑診所、黑護士、黑疫苗!

無論是誰,都知道狂犬病的威力,一旦發病,死亡率幾乎是百分之一百的,而預防狂犬病唯一的辦法,就是大狂犬病疫苗,但是雲南這個女孩就是那麼倒黴,在被狗咬後,還遇上了黑診所、黑護士、黑疫苗!

據新聞報道,雲南這位姑娘在被狗抓到後,馬上就到一個私人診所就診,結果她發現護士給她注射的疫苗,是一瓶已經過期了8個月的疫苗,再定眼一看,居然是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疫苗,這個問題可大了,她恐慌之中,趕緊讓護士停止注射,結果這個護士還挺“盡職盡責”的,堅持要為她注射,最後她只能報了警。

毫無疑問,對於護士的行為,是沒有任何職業道德可言的,而對於診所,居然還留著過期的疫苗,這也是違法了相關醫療管理規定的。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給被狗咬的人打了長春長生公司的過期疫苗會有什麼後果,這完全就是謀財害命的行為!

被狗咬後打了長春長生公司的過期疫苗,這叫謀財害命!

首先,被狗咬後要在二十四小時內注射狂犬疫苗.否則就錯過可最佳的時機,其次過期的疫苗最大的一個危害就是很有可能已經失去了藥效,就是打了等於沒打一樣,如果剛好那麼倒黴碰上了攜帶狂犬病毒的狗,又打了沒有藥效的狂犬病疫苗,再想補打的時候已經超過24小時,那很有可能此後會狂犬病發作而身亡,到時候這個診所必須要承擔全部責任,不僅是民事賠償責任,還要承擔醫療事故罪甚至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

現在只希望這個姑娘沒有事情,而對於這個診所,我相信會被吊銷營業執照,從而關門大吉的,畢竟這麼沒有職業道德的診所,沒有必要存在這個世界上,否則只會禍害更多的人!


李欽宇


真是細思極恐,假如小楠姑娘沒有看一下藥瓶,不就會稀裡糊塗地打完所有疫苗?但是現在發現的僅是第三針疫苗,前面兩針是否也是過期疫苗,由於事過境遷,誰也不知道了!

“總擔心有一天我突然會死掉”,小楠姑娘最近這一週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她的心情我們是很能理解的。大家都知道,狂犬病是治不好的,目前仍是需要攻克的世界性醫學難題,一旦發作,百分之百死亡。

2017年4月16日,安徽一6歲男孩被狗咬,雖然注射了狂犬疫苗,但是5月22日就已去世了;2017年6月20日,西安32歲的龍女士被狗咬了一口,雖然也及時注射了狂犬疫苗,就在即將打第五針的當天,7月18日,人已經走了。

至於他們是不是跟小楠姑娘一樣,打的是長春長生的疫苗,目前尚不清楚,不過根據長春長生問題疫苗事件的最新通報,該公司從2014年4月起,就開始弄虛作假,有的批次混入過期原液,有的不如實填寫日期和批號,有的將生產日期向後標示……過去我們還保留殘存的一點希翼,那就是雖然生產工序上偷工減料,但是藥效還是有保障的,現在看來,藥效也是沒有保障的,就衝這一條,高俊芳們罪無可赦,萬死莫贖!

為什麼要到這個小診所呢,至少也要到指定的衛生防疫站注射疫苗呀!據目前最新的消息,涉事的診所已被查封,希望進一步加重處罰,診所負責人終身禁止行醫,吊銷執業資格,否則關掉這個診所,換個地方又要害人了!


打虎拍蠅


我們都知道,狂犬病是不可治癒的,被貓狗抓傷、咬傷,防止狂犬病毒唯一的辦法就是注射疫苗,但如果你知道注射的疫苗是過期的、可能無效的,你害不害怕?恐不恐慌?因為有很大的可能,不曉得什麼時候狂犬病一爆發,你就一命嗚呼了。


女孩愛狗被抓傷
小楠是雲南人,天性活潑善良。因為平時特別喜歡狗,7月28日其上班途中看到一隻小狗特別可愛,便去抱它,結果在玩耍的過程中被狗無意抓傷。

受傷了的小楠特別擔心,因為網上經常有狂犬病患者病發的視頻,看了特別恐怖。害怕自己也變成狂犬病的小楠,急急忙忙來到了小區附近的一家名叫“曉宇”的診所,說明情況後,讓其給自己注射了人用狂犬病疫苗。

無意間發現疫苗過期

因為狂犬病疫苗注射的最佳時間為24小時以內,超過24小時基本無效了,並且注射的時間越早越好。小楠想著早點注射疫苗,於是就在小診所注射了。頭一天,小楠因為緊張並沒有注意自己注射的疫苗有沒有問題。而接下來的第二次注射是第二天,因為害怕打針,小楠就同注射的護士聊天。當時觀看開的處方單,發現上面只是寫著注射的日期,並沒有標註疫苗的生產廠家和相關信息。

時間來到了8月1號,這天是小楠第三次注射疫苗。雖然還是不敢打針,但是被劃傷過去了這麼多天,心情沒有那麼緊張了。於是就拿著注射疫苗的瓶子把玩,企圖分心。結果這一看不要緊,差點嚇個半死,注射的疫苗竟然過期了,而且過期了大半年之久。

大喊過期護士卻不為所動

發現藥物過期以後,小楠立馬大喊“過期了”並說“疫苗過期,不要注射了”。可是護士卻不聽她的話,一邊說沒過期,一邊就將疫苗注射進了小楠的體內。

小楠同診所爭吵了起來,可是診所卻不承認自己注射過期的疫苗,沒辦法小楠只能報警求援。警方派人來的非常快,到了就對診所的人員進行教育“過期的疫苗你們也敢打”“不怕發出人命麼”。同時,建議小楠撥打電話向衛生局進行舉報。

診所老闆恐嚇小楠,至今問題沒有解決

因為小楠的舉報,診所老闆被罰款1.3萬元。不過按照老闆的說法,這一瓶藥是先前一名男孩打剩下的最後一瓶,為了留下證據就一直存放了,被護士拿錯了才注入到了小楠的身體裡。老闆說之前給小楠注射的疫苗是正規的沒有過期的藥。

注射疫苗最好還是去大醫院或者是疾控中心,比較有保障。尤其是這種要命的疫苗更是如此。小楠害怕疫苗注射的沒有效果,而自己錯過了最好的注射疫苗的時期。如果被抓傷的時候被傳染了,那後果這是不敢想象。

其實小楠不用太害怕,注意觀察抓傷它的狗狗近期有沒有因狂犬病發作而死亡就可以了。因為動物的狂犬病發作時間比人類快,一般也就月八就會表現出來,如果狗還健在,那麼小楠也不會有什麼危險。

這兩年來,因暴露而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越來越多,大部分都是家養的寵物貓狗引起的。而其中最多的,是家貓,佔到了暴露人口的87%。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家養的寵物都會注射狂犬疫苗,所以還是比較安全的。

另外,不是自己養的寵物貓狗,不熟悉它們的品性,勁量不要靠前。有的寵物因為害怕會保護自己,漏出自己的爪牙,受到傷害得不償失啊!!!


獸醫新同學


這個情況,小診所的照子肯定是沒了,而且還要罰款。

而筆者現在懷疑的是,這家小診所到底有沒有照子,一家治病救人的診所,竟然玩起了草菅人命的遊戲,當真是令人膽寒。


最令人沒想到的是,這家診所反倒指責女孩舉報的不對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雲南女孩7月28日上午九點左右,被朋友的寵物犬抓傷大腿。傷口是下圖這樣的:

因為出於對狂犬病的恐懼,當日便去附近的診所接種疫苗。就這樣,7月28日接種了第一針,7月29日接種了第二針。可是在8月1日接種第三針的時候,因為怕針,女孩就拿著藥瓶看,結果一看才發現疫苗是過期的。

女孩發現疫苗過期之後,隨即大喊“過期了”,但是護士只是說沒過期,便繼續注射。因為診所不承認注射過期疫苗,所以女孩當即報警,隨後又向地方監督部門舉報。但是折騰了一圈,卻只得到了一份《醫療糾紛(爭議)處置告知書》,上面是這樣寫的:

處理指導意見:1、雙方協調解決,或向五華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2、如雙方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五華區衛計局醫政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感情是讓女孩自己解決。不過對於處理意見,筆者也沒必要多說什麼,到底如何看待,還要見仁見智。

不過,沒想到小診所還挺猖狂。

女孩第一次與診所協商是在8月2日,沒想到負責人在協商過程中,甚至說出:“大不了我不要這份工作”的話。

而在8月3日的再次協商中,小診所承諾退還疫苗錢,承擔檢查費用。但是,女孩要求對方書面承諾相關問題的後果時,卻被阻擾,結果不歡而散。

8月4日再次協商,小診所負責人怒摔工作牌(犯了錯脾氣還挺大),然後指責女孩,說因其舉報導致自己被罰了兩萬。

說實話,筆者這些年從來沒見過犯了錯的,還能這麼囂張的人,難道這就是惡人先告狀的本性,出了事馬上把責任推給別人?

至於疫苗到底過沒過期,診所的人心知肚明,而且女孩也沒訛人,也沒所有賠償,只是討個說法,並且獲得一個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的處理方式。

沒想到這麼簡單的要求,竟然要鬧上媒體。筆者希望能夠對這家診所徹查,診所必須要為草菅人命的行為付出代價。

綜合時間來看,最恐怖的還不是對方的態度,而是第三針才發現是過期疫苗

可能有些朋友不知道,所謂的狂犬疫苗,本身就是滅活後的狂犬病毒。

疫苗的作用機理,無非是通過滅活細胞使人體產生抗體,當真正病毒來的時候,也就無所畏懼了。

考慮到狂犬病死亡率100%的特性,可以理解為注射疫苗,其實就是在與病毒賽跑。

而本來這事兒就存在風險,竟然還耽誤了好幾天,如果女孩是被病犬抓傷,這就意味著極大的提升了女孩發病的風險。

另外,還有一點筆者不解,那就是他們的狂犬疫苗接種方法也有問題,對此筆者找到的資料如下:

一種是“五針法”,即第0、3、7、14和28天各接種1劑,共接種5劑(所有疫苗均可使用);另一種是“2-1-1”程序,及第0天接種2劑(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種1劑),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種1劑,共接種4劑(目前為止,我國只有成大速達和瑞必補爾可使用2-1-1程序)。

話說從來沒聽說過0、1、5、7、13、27的接種方法,而且竟然是打6針,如此迷之時間安排和6針的打法,再次刷新了筆者的認識。

而且,他們用的竟然是長生的疫苗。


雖然相關批次的疫苗已經證實未流入到市場上,但是長生的信譽已經沒了,就算證實疫苗有效,估計很多人還是不敢用,更何況是過期的狂犬疫苗。


最後說一句,像是女孩這種情況,應該馬上用211法進行接種,如果還是不放心的話,可以打免疫球蛋白或者抗狂犬病血清。至於擔心假疫苗和過期疫苗是否會造成影響,還需要進行全面的檢查,總之兩步走是最穩妥的,畢竟問題疫苗的傷害無論如何也不會有狂犬病毒大。


小言詹詹


大家還記得2817年4月16日下午4點 蕪湖兒童被狗咬,當天沒打疫苗,第二天上午打疫苗無效,5天后兒童死亡的事情。如果疫苗是合格的。那麼大家看好了,合格的疫苗在24小時內打都能無效,如果疫苗不合格,這件事更嚴重。現在再來看女孩被強制注射過期8個月的疫苗這件事情,大家是不是覺得很恐怖!是的相當恐怖!我覺得該診所老闆及護士觸犯了刑法。


(1)該診所老闆及護士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禁止生產(包括配置 以下同)、銷售假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的成份不符的。————在這一款我要說該診所的藥都過期8個月了,我不相信疫苗的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的成份還相符,大家說對不對?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這種情形診所肯定違反了,我不相信過期藥品管理部門沒有規定禁止使用。我就不去查資料了。(二)這裡內容略。(三)變質的。————過期8個月了,不變質就有鬼了!後面還有三種情形,這裡內容也略了。

(2)該診所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罪。《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禁止生產、銷售劣藥。—藥品成份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為劣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後面有六種情形,這裡就不描述了。———該診所違反六種情形的第一種和第三種。

(3)該診所老闆及護士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

什麼叫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故意殺人罪的判斷方法:行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即為故意。

狂犬病發作死亡率100%,難道診所負責人和護士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結結果,在女孩發現護士打過期疫苗阻止無果的情況下護士仍然強制把疫苗注射進身體,那麼診所的行為說明什麼?不是故意是什麼?是有意的嗎?有意和故意在我看來沒區別。



我建議判診所負責人死刑和護士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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