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追著微博關注江歌庭審,一會兒被一個細節看哭,一會兒罵出所有最難聽的我們所能罵出的髒話。現在絕大部分媒體援引的細節都時來自鳳凰衛視駐東京首席記者李淼的微博和視頻。

隨著細節不斷流出,陳世峰讓我想起了曾經的藥家鑫,那個為了不被記車牌捅了人家8刀的少年,應該也是家庭教育嚴重錯位下長大的人,

而江歌本來在這場戀愛風波里,連當事人都不是,被劉鑫這個戲精、謊話精拖下水直到償命。劉的無恥和冷漠,之前還有不少人認為是民意對她過於惡毒,但今天流出的細節事實看,真的遠遠不止她對自己定義的“自私”那麼初級。

從蓄意殺人、到過失殺人、到殺人未遂,陳世峰和律師真的是夠精明。但更可怕的是,這一步步後退裡,大家逐漸看到劉鑫這個遞上兇器的人、一個女孩子、可以沒有廉恥到什麼地步。

雖然我想對這位劉小姐奉上所有我能罵的髒話,

在這之前,我剋制地把她(一小部分)的前後矛盾列出來大家看一下。

任何一個母親聽到這些,的確是如江歌母親失聲痛哭一樣:“無法找到活下去的理由。”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先來看看法醫在庭上陳述的事實:

失血如同瀑布。”

多處傷口被刺後,刀又被拔出,再刺。江歌手指多處防禦傷。”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江母抬不起頭,痛哭。”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我把鳳凰衛視李淼的現場連線轉換成文字,沒有加一個字如下:

”陳世峰否認部分罪行。

恐嚇罪成立,

他認為自己是殺人未遂罪,因為他沒有殺人的打算

他沒有攜帶水果刀,水果刀是江歌手中拿著水果刀,兩人發生了肢體衝突。

第一刀,根據法醫鑑定結果,失學過多,左總頸動脈處,

第一刀就倒下了。

當時第一刀並沒有殺意,

第一刀就促成了江歌的死因

其他九刀有殺意。

因此,其他九刀和“失血過多”的結果並不存在因果關係。”

“陳世峰很冷靜,很鎮定,時而皺著眉頭,對檢方的陳述不滿。”

不確定是否為今天庭審現場的圖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陳世峰的律師說:

“劉鑫把保護自己的水果刀遞給了江歌,

在劉鑫打110的報警錄音中清楚聽到一句中文--

把門關了,你不要罵了

很清楚。

江歌用肘部一直按門鈴,但是劉鑫沒有給她開門。

整個連線現場,記者李淼聲音一直在顫抖、一直在顫抖。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到現在,再回過頭來看《局面》的專訪,對比在一起看,可以看出這個戲精女生的謊話連篇。週三她會出庭,會回答陳世峰律師的提問、也會回答檢方的提問,我倒是真的要看看她還能怎麼辯解。

如果我們對照來看,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劉鑫是如何習慣性地把自己設定為一個“局外人”,本是自己造的孽,但只要她自己內心拒絕,她就會找一個人/或者一方,來替自己墊背,從而把自己脫離到事實之外。

我不是瞎判斷的,底下我會截屏她親口說的一些話。

如果把整件事情分成獨立的幾個小片段來判斷,就可以看出這個女生是如何冷漠地將這種“找鍋替自己背禍”已經發展成一種習慣性行為。

  • 片段1: 關於有沒有鎖門

這是她自己接受採訪時說的話,反覆在一分鐘裡強調了兩遍:我沒有鎖門啊阿姨我真的沒有鎖門。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陳世峰律師今天做實的第一件事:就是門是劉鑫關的。因為警方報警電話裡有錄音來自李鑫親口說的漢語:“把門關了,你不要罵了。”

還有媒體說那句話是“把門鎖了”,因為中間還有翻譯、還有轉述,不得而知。但劉鑫關門、並且遞刀、並且清楚知道可能外面發生的危險,已經是供認不諱的事實。

週三劉鑫上庭,我看看她對於這段錄音還能把鍋甩給誰。

  • 事件2:關於是否參加葬禮

  • 她找誰背鍋:日本警方

《局面》採訪的第六段,你簡直不敢相信,底下這些前後矛盾、滿口胡言,是在不到1分鐘的時間裡,從劉鑫口裡說出來的。

一波三折。

先是發消息騙人說,會去追悼會: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然後沒去,說是警方不讓去,開始甩鍋。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王局追問了一遍:警察不讓你去追悼會?

開始改詞:警察讓我在外面看著。--同時為了讓自己說的真像那麼回事兒,加了一大段細節的解釋:說怕媒體在場被拍,說和警方說你們有權讓媒體走啊,警方說沒有權利干涉輿論自由啊。

怎麼說呢?我想到一句英文:Every Fact is True but not all Truths are facts.

劉鑫很精明,說很多很多facts,容易給人一種假象,她沒有在說謊,但這些facts只是為了掩蓋the truth.

因為幾秒鐘之後她就說漏嘴了。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王局說:你怕被拍,你戴個帽子啊,就不會洩漏隱私了。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這時候她改口了,說警察不讓去還有個原因,(因為前面隱私的原因等於說被王局反駁了)

是不能接觸筆錄提到的人,影響真實性。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她為什麼找警方背鍋呢?我猜測是王局作為中國媒體,採訪到日本警方有很大難度的關係。

“我把警察當成一種依賴”,沒錯,是“依賴”,從今天庭審現場來看,這是她逃避自己被追究罪責的依賴。因為從法律上來講,遞了一把刀子而已,不算違法。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 事件3: 不肯見江母

  • 她找誰背鍋:還是日本警方

先是謊話:阿姨沒有空。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微信一對比就知道是說謊。這裡我有個屏沒有截到,就是江歌說“給阿姨發了很多消息”vs江木說“我的信息你都不回”。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然後開始甩鍋:警察不讓我見人,說啥我都聽了。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然後王局說:也沒有限制你人身自由吧?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然後她開始推翻自己前面說的:我害怕呀。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這樣前後矛盾的片段簡直不勝枚舉。

縱觀今天庭審第一天的細節,陳世峰是“冷靜,皺眉”,擔心“家庭無力承擔江歌第一刀下去的醫療費用”、乾脆一殺了之。這邏輯很不符合常理,暫且不論。他請的這位律師的確是高手,而江歌母親也曾在以前的採訪中講過,陳家放棄日本提供的公益律師不用,花大價錢請擅長此類案件的大律師。

週三劉鑫和她的律師又會如何利用法律的漏洞,來把自己置身局外呢?不得而知。

“我已經在改了。”

“你為什麼還在那兒一直問?”

生命沒有第二次,你根本就沒有贖罪的可能。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殺人—過失殺人—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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