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煤改氣」補貼今年的發票報銷還等到明年 市民不解

西安“煤改气”补贴今年的发票报销还等到明年 市民不解

依照“煤改氣”政策前往社區辦理補貼,因逾期7天,被告知需到明年才能辦理。周先生很納悶,“為啥今年的發票明年才能辦理?”

年近六旬的周先生家住在碑林區建國4巷20號,隸屬於柏樹林街道辦事處東大街社區。

2017年冬天,周先生看到了一則關於“煤改清潔能源政府補貼”的通知,瞭解到國家對“煤改氣”將給予一次性60%,最高3000元的補貼。想著自己居住的老式單元房至今仍燒煤取暖,取暖效果很差,還對環境有汙染,便動起了安裝天然氣取暖的心思。但自己的單元樓沒有接通天然氣,他便找了很多部門,直到今年3月初,天然氣公司受理了他的接通申請。

3月28日下午,周先生接到了社區的電話,被告知29日補貼申請就會截止,讓他帶好發票儘快去社區辦理申請手續,“怎麼明天就截止了?”周先生這才反應過來,家裡的鍋爐設備尚未購置,於是趕緊前去購置,幾經波折,直到4月5日才拿到購置設備的發票。

拿到發票後,周先生從社區瞭解到,4月16日到20日可以辦理報銷,18日,他前往社區,卻被告知,他的發票是4月5日的,這次無法辦理報銷,根據區上的規定,只有3月29日之前的發票才能報銷。之後的只能等到2018-2019年取暖季結束後辦理。

周先生又打通了碑林區民政局的電話,得到的回覆依然是“明年才能辦理”。對此,他很疑惑,“為啥今年的發票明年才能辦理呢?為啥不能常態化接受辦理呢?”

7日下午,東大街社區相關工作人員,根據碑林區民政局、發改委、財政局、鐵腕治霾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單位聯合發佈的文件,對實施煤改燃氣壁掛爐採暖改造的居民用戶購買燃氣壁掛爐和支付天然氣工程安裝費,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比例為費用總額的60%,每戶最高補貼3000元,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擔。申報時間:3月23日至3月29日。

3月22日,社區接到上級通知之後,就在轄區的居民樓門口、門洞進行張貼,還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通知了居民,但還有少數居民沒有前往社區進行申報。

為了防止紕漏,3月28日,社區特意給未前來辦理的居民打了電話。周先生提供的是4月5日的發票,發票已經逾期,所以根據文件,無法在這次進行申報,“雖然發票逾期了,但仍然可以報,只不過時間往後推遲了。依據文件,3月29日以後的發票需要等到明年才能辦理,社區只能執行。”

7日下午4時許,碑林區民政局社會救助科負責人說,煤改清潔能源財政補貼發放採取取暖季結束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的原則。截止申報日期原本為3月15日,區民政局等幾個部門討論協商後將日期延長至3月29日,讓觀望的居民有更多考慮時間。民政局還用了1500張海報宣傳通知,這才有了《碑林區城鄉居民煤改清潔能源財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中規定的申報時間。

但3月29日後開具的發票,只要符合審核條件的居民在2019年取暖季後依然可以申報補貼。

西安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工作人員稱,煤改氣補貼的申請、報銷、審核、發放都是在區上進行的,具體應該諮詢區上。但對於周師傅提出的申報補貼時間能否常態化的要求,碑林區民政局的這名負責人稱,這事牽涉的部門眾多、社區任務繁雜、人力資源有限,因此不太現實,暫時也沒有這種制度安排,她希望周師傅收好自己的發票,來年申報審核時間段內前往社區申報補貼,依然可以拿到補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