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車禍沒了,他媳婦現在想打掉肚子裡8個月的孩子,應當如何勸說挽救這個未出生的寶寶?

蔣鐸




題主的問題很難有確定的答案。

一,女方還年輕,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因此可能為自己考慮的多一些。這也是人之常情,外人也沒有權利責備她。

二,孩子已經八個月了,等預產期到了,生下來肯定是一個健康的孩子。

我見過一個七個多月的早產兒,身體很健康,而且不到一歲就會走路了。

三,關鍵是這個寶寶生下來誰來扶養,讓年輕媽媽扶養不現實。原因是:1.媽媽一定要再嫁,有了新的家庭,會繼續有孩子的。2.即是年輕媽媽願意帶著孩子一起生活,那新老公是否願意接受這個孩子,還在兩可之間。3.孕婦不是很愛她老公,也不是很愛這個家,不然不會要打掉孩子。人家的選擇也沒有錯。

四,如果婆家真的很想留下這個孩子,給已經亡去的兒子留下一個根。那麼婆家人就需要拿出百分之百的真誠去跟兒媳婦溝通。如果婆家人願意自己扶養孩子,只要孩子一出生就帶走。我想兒媳也許會答應剩下孩子。畢竟已經八個多月了,已經臨近預產期,到孩子出生沒有多少時間。即使改嫁也不急於一月兩月的。

總之,這不是外人勸的事情,是要看雙方當是人的態度,特別是婆家人的誠意。

你說是不是?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作為母親,她擁有對於自己肚子裡胎兒的處置權。你僅僅是作為一個姐夫,最好不要去管這件事,你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是不要強迫人家,更不要道德綁架。

生下孩子也許不容易,但是養大孩子卻是一輩子的事情。除非你可以明確保證你可以養這個孩子,可以提供他的一切花銷,可以負責他的一生教育,不然,作為一個外人,你沒有資格來指手畫腳橫加干涉。

我相信沒有一個母親願意打掉已經八個月的胎兒,這個時候的胎兒已經接近成熟,引產風險很大,很可能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傷害。但是既然你弟媳婦執意如此,想必已經做過了深思熟慮。遺腹子雖然聽起來要比私生子好聽,但是日後在生活中會面對的問題,並不會比私生子少多少,不要現在道德的制高點橫加指責批判母親的自私,沒有親身經歷,任何人沒有發言權。

你們作為家人,可以表達出你們的想法,但是最終的決定權在孩子母親身上,希望你們可以做到尊重孩子母親的選擇,對於她的做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畢竟這個女人失去了丈夫,還要失去自己的孩子。


婦產科女司機


打掉即將足月臨盆的遺腹子,的確是一件殘忍的事情。但是養孩子不是養寵物,不可以送的。讓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爸爸,對孩子也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

作為男方的親人,希望留下孩子,留下他的骨血無可厚非。但是即便他們有能力、有愛心去撫養這個孩子長大,也不能代替母親的責任。從法律上說,母親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


女子喪偶再嫁並不丟人,但是帶著一個前夫的孩子(拖油瓶),無疑會增加選擇困難。並且女方照顧嬰兒,可能就沒有辦法工作,你們能夠給他提供經濟保障嗎?好話好說,好人難當啊。

講一個真實的故事。小楊和小馬是高中同學,小馬家貧,小楊先參加工作,她把工資都拿來給小馬交大學學費了。兩個人的感情非常好,小馬畢業後在郵電局找了份不錯的工作,兩個人就結了婚,不久懷孕了。

我清楚的記得那天,小楊高興的說,今早上他非要我吃兩個雞蛋,說是不能虧待了咱們的孩子。那種滿臉的幸福和驕傲的樣子,真的是終身難忘。誰也想不到第二天,小馬卻突發疾病就去世了。小楊的悲痛萬分,幾欲暈倒。參加葬禮的時候,公司所有的人都不願相信是真的,不少人還留下了同情的眼淚。

大家都猜測她一定會生下這個孩子。辦好後事以後,小馬的母親對小羊說,希望她生下這個孩子。小馬的哥哥還沒有結婚。他也表示願意收養哥哥的孩子,不要小楊一分錢。

悲傷歸悲傷,小楊可沒有喪失理智,偷偷的做的人流。她告訴小馬的母親自己不小心跌了一跤,把孩子弄沒了。大家都覺得小楊很絕情,小楊很委屈。她說,大伯子雖然願意收養,但是將來他成家了,伯孃卻不願意收養怎麼辦?奶奶如果走的早的話,最後還是要自自己承擔。何況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怎能毫無瓜葛?長痛不如短痛,伸開雙手才能擁抱新生活。


雖然理解她,但我並不贊同。如果是我的話,一定會生下這個孩子。既是真愛就理應讓愛人的生命延續。如果再婚的話,對方一定能夠接受我和孩子才能夠可以。雖然孩子是沒有爸爸,但是對於繼父來說也容易培養感情。誰還會嫉妒一個死人呢?孩子也可能因之而得到更多的關愛。除非我實在沒有能力撫養孩子,自顧不暇。縱然會有很多辛苦,有道是情義無價。

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不必苛求。已經遭受了這樣的不幸,就由他去吧!如果你真想勸她留下腹中的生命,也可以告訴她,如果生下來,車禍賠償可以多得一份,懷孕八個月的遺腹子是有繼承權的。

不過從愛護生命的角度來說,足月生產,是瓜熟蒂落,其痛苦要小於人工引產的。如果有人願意收養這個孩子,又符合收養條件,辦理好相關手續,也可以生下來。爺爺奶奶也應該做出經濟的保障承諾。

畢竟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功德無量呵。


元元的天下


男人車禍沒了,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他的媳婦想打掉肚子裡8個月大的孩子,也有她打掉的道理,必定她還年輕,對於以後嫁人和撫養孩子都是很現實的問題。


我們小區有一老夫妻,獨生子,兒子在企業是高管,家庭比較富裕。:去年兒子結婚六個月了,兒媳婦也懷孕了,但這個兒子不檢點,有一天晚上和別人爭一個坐檯小姐,被對方殺死了,兒媳婦聽說後非常氣氛,執意要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這時公公婆婆站出來說話了:大意是說是他們的兒子對不起她,你想打掉胎兒是你的權利,但你能不能看在我們老倆口的面子上把孩子生下來,第一也給我們留一個後,第二,就是以後把你當成我們的女兒一樣看待,你如果再嫁人可以嫁到對方去,也可以在我家結婚,我們家的所有財產將有你和肚子裡的孩子繼承,孩子的將來撫養到18歲的撫養費全部是爺爺奶奶的!最終這個兒媳婦同意把孩子生下來,結果生了一個兒子,


司馬小絹


哎,悲劇啊。

我想很無情的表示支持他媳婦打掉她肚子裡的孩子。

為之奈何?

在胎兒沒出生之前,不算嚴格意義上的“人”。但一經出生,哪怕只有一分鐘,他就是一個受法律保護的“人”了,受到和正常人一樣的所有法律的保護。哪怕他先天殘障,任何人也都沒有權剝奪他生存下去的權利。

回到主題,丈夫意外不幸去世,對一個家庭的打擊是巨大的。媳婦決定打掉肚子裡即將出生的胎兒的行為,雖然經不住“道德”的拷問,但於現實而言,對她卻又是最好的選擇。因為胎兒一出生,將面臨著方方面面的問題。

首先就是撫養問題,人類畢竟不是野生動物,孩子生下來幾個小時就可以四處奔跑,一兩個月就能獨立生活了。嬰兒長大成人是個漫長而讓人心力交瘁的過程。一個失去了丈夫的女人要獨自把一個嬰兒撫養長大,需要的不僅僅是毅力和愛,更需要能力。有人也許會說亡夫的父母可以幫忙,但事實上,父母和爺爺奶奶在如何教育後代上往往分歧巨大。一個無助的女人在這個問題上往往會處於劣勢。這對她來說,考驗著生存下去的耐心。

《金婚》上就探索過這個問題,佟志的兒子意外去世以後,他兒媳去做了胎兒的性別鑑定,得知是兒子以後,她決定生下來。電視劇裡並沒有在兩代人如何撫養這個孩子上過多展開,但兒媳最終因為無法接受佟志夫妻的撫養方式而獨自帶著兒子走了。後面並沒有再介紹她是如何一個人帶著孩子度日的,但其艱辛程度不難想象。只是她有沒有後悔過,就不得而知了。

其次是兒媳的個人問題,青年喪夫是不幸的,如今已經不是宣揚“貞潔烈女”的時代了,“改嫁”遲早會被提上日程來,而且是件“宜早不宜遲”的事情。就算孩子生下來了,她也幾乎不可能一個人帶著孩子過一輩子。當她改嫁時,孩子怎麼辦?無論留給亡夫的父母還是跟著自己改嫁,對孩子來說,都是不幸的抉擇。

我想多數人出於“人道主義”和“把傷害程度降到最低”的角度考慮,希望她能把肚子裡亡夫的“根”留下。也多少給喪子的父母留下一點念想。但他父母本身也年事已高,又有多少精力能夠把孩子撫養成人?

人,都是自私的。她處於對自己未來的考慮,打掉孩子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她不想被肚子裡的孩子困死一輩子。對她來說,她還有做母親的機會。

因此,我覺得還是讓她獨自做決定把,因為除了她,沒人能對她肚子裡的孩子負責。如果她決定生下來,那說明她是真愛逝去的丈夫,願意為他付出一生。而如果她決定打掉肚子裡的孩子,那也無需用道德來苛責她,畢竟人的一輩子也就那麼幾十年。誰也不願意還沒來得享受幸福,就面臨著單親母親的生活。

所以,還是尊重她的個人意願吧。


遊子天涯君莫問


首先我要問一句,如果這個孩子留下來了,你們願意擔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嗎?如果不願意,憑什麼能勸說人家留下孩子?

作為一個懷胎8月的孕婦,她與寶寶之間的骨肉親情比你們任何人都要深,這個月份的寶寶即使是早產了很多家庭也會盡力去救,正常情況下的孕婦怎麼可能平白無故打掉寶寶?她應該有著難以言說的苦衷吧。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不是想怎麼去勸說,而是想一想她為什麼會捨得打掉自己快要足月的孩子:

1、撫養孩子的能力。懷胎八月,吃過多少苦頭了,卻在這時候甘願放棄快要足月的孩子,估計她首先考慮到的也是撫養能力的問題,丈夫在時,夫妻倆對於即將到來的寶寶充滿期待,雖然將來養育孩子會讓家庭負擔增重,但只要二人合力去支撐,相信還是能養育好孩子,可當丈夫突然離世,家中只留下妻子一人時,傷心之餘她會覺得特別無助,現在養個娃成本多高啊,很難保證她一人是否有能力養育成長。

2、照顧孩子的人力。如果丈夫還在身邊,在寶寶出生後,他可以為妻子分擔一些帶娃的活,雖然很多人抱怨丈夫不幫忙,但有個人在總是好的吧,即使他不太會幫忙,但在你要上個廁所時、洗澡時、吃飯時,好歹也能有個人搭把手看一下孩子,可如今丈夫不在了,可以說再也沒有人有這個必定的義務來幫忙照顧孩子,婆家不能保證會否盡心盡力去幫忙,與其想像到自己將來會因無助而流淚,倒不如忍痛割捨。

3、孩子成長身心健康問題。父母在孩子成長中擔任著不同的角色,如果缺少了其中一個,也可能會造成孩子情感上的缺失,他不知道什麼是父愛。另外,沒有父親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也許會被嘲笑、看輕等,形成一種自卑心理,總覺得自己是低人一等。

4、為她自己的將來考慮。丈夫離去,她自己卻還年輕,還要渡過漫長一生,不可能一直不再找個伴,好讓餘生有個依靠。可如果把孩子生下來了,她的身份就不一樣了,會被嫌棄拖著個娃,想找到好伴侶恐怕有點困難。孩子她也許可以再生,但人生如果被定格了就再也改變不了,她不能不為自己將來作打算。

所以作為這樣一位準媽媽,她遇到這種情況,忍痛想打掉孩子也是無奈之舉,不要道德綁架,對於你們來說這孩子是家中的血脈,但對於她來說也許是個牽絆。

如果真的想勸說她留下寶寶,那麼至少幫她克服前兩點的困難,你們家人能承諾合力撫養這個孩子,承擔起孩子的大部分開支,而且在孩子出生後要去好好幫忙,不是偶爾去看看的那種,是真的每天有固定時間段去照顧孩子,讓她有信心能撐下去。

看到這裡你也許會說,為什麼非要我們去承擔起養孩子的責任,這是她的孩子又不是我們的,我們有這個義務嗎?

那她也可以說一句,為什麼非要勸她留下孩子?這是她和丈夫的孩子又不是你們的,能決定孩子去留的只有他們,你們有這個決定權嗎?

現在很多人都習慣了道德綁架,總是站在人道主義的角度去看待問題,覺得孩子是一個生命,也是一個家族的血脈,怎麼能輕易放棄。可在她的角度面對的事情就多了,生容易,養不易,孩子生下來,將來要面對的事情太多,單憑自己一人也許承受不了。

在勸說她留下寶寶的時候,還是先想好能不能為她盡一點力吧,如果有了你們的支持,她也許會有信心生下寶寶。


大小淘娃俏媽媽


我認為,首先應當弄清楚這個妻子要打掉孩子真實的想法。從常人角度來看,丈夫去世,如果這個孩子出生,勢必要由妻子獨自把孩子拉扯大,會對她開始以後新的生活造成直接影響。即便有父母和親朋的幫襯,撫養孩子的主要責任還是會落到這個妻子的肩上。

丈夫去世,妻子有權利決定打掉或者是留下他們的孩子。丈夫的家人想留下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孩子生下後的扶養責任問題,和對這個妻子未來生活的影響,也是必須要一併考慮到的。否則就是對這個妻子和孩子的不負責任。

丈夫去世,最痛心的其實還是這個妻子。她一定也捨不得打掉這個孩子,也想為丈夫留下這點唯一的骨血。但孩子生下來後,她有無獨自扶養的能力,能不能給孩子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這都是擺在眼前的很現實的問題。

因此,要留下這個孩子,既要為這個失去丈夫的年輕妻子以後的生活考慮,還要從有利於孩子撫育和成長的角度著想,我想最終會達到比較好的溝通效果。


新疆人蛋蛋娘


堅決打掉。看似殘忍,但對於這個不幸的姑娘是一種重新開始,可以與新的愛人生一個他們的寶寶,免去了不可避免的閒氣。我的閨蜜就是心軟聽了婆婆的哀求生下了遺腹子,前十年跟新的愛人過的非常恩愛,並且又有了一個他們的兒子。她的前兒子被爺爺奶奶嬌慣得像個魔王,天天要錢,不給不是罵人就是打人,爺爺奶奶招架不住了就給我的閨蜜送來了,閨蜜和老公堅決不要,爺爺奶奶說你生的孩子你不養誰養?爺爺奶奶扔下走了,沒過多久閨蜜的家被這個兒子整的四分五裂,閨蜜離婚了艱難的帶著兩個兒子過日子,家裡沒有一樣像樣的物件,被前兒子砸的傷痕累累,閨蜜心裡傷可想而知了,求你們不要禍害人家姑娘。


賈平97626987


兩個孩子的母親、自小沒念過什麼書、老家屬於山區、自小父母就是有什麼好吃的都是留給我們姐妹、長大後靠著父母給的容貌嫁到了我們那個小鎮上、算是脫離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苦日子、婚後一切都很好、自從女兒出生、婆家重男輕女、男方變的肆無忌憚、經常出去喝酒、喝完回來就發瘋、就那樣一直堅持著、直到後來在大城市上學的姐姐、看到我的現狀、讓我離婚、才鼓起勇氣離婚、離婚的時候我告訴婆家、我什麼都不要、只要孩子、婆家是一分撫養費都不給的、自那以後從未出過遠門的我、沒有工作過的我、開始鼓起勇氣、去到大城市、找了一個月的工作、終於找到一份賣鞋子的工作、努力學習做事、慢慢的換了行業、就這樣一步一步的走到今天、做了整個省區的負責人、買了房子買了車、找到了愛情、生了孩子、再婚之前心裡永遠都有一個牽掛那就是女兒、她也是我的動力、現在女兒大了、會幫我做很多事。再婚後夫妻之間也會吵架、每次被老公氣哭的時候、都是女兒和兒子來給我抱抱、每次工作完回家、孩子總會給我端水、拿吃的。

當某一天、你累了煩了、想放縱一下自己、你的腦海會立馬出現孩子、你就不會很晚回家、就不會讓自己哭、讓自己醉、當某一天你會發現孩子對你才是最真的愛。


小標題大事件


人各有命,節哀順變,首先要對你們家表示哀悼。

我覺得她打掉孩子可能是出於對自己未來的無奈無助,也包含對孩子的愧疚。但是,更多的是想讓自將來能說出一句“沒生過”,與過去徹底說再見。

這是個倫理問題,我沒有專業的角度和方式,我只能從一個普通旁觀者立場說出我看到的情況和發展方向。

1、對於男方家人,沉痛的事實後面,可能會面對希望的終結,這是對逝者最不能交代的事情,全家人都可能站出來去阻止她。

2、對於一個準媽媽,喪夫之痛,徹底摧毀了她在結婚時幻想出來的“今後美好的生活”,也許最後能帶給她美好回憶的,就是肚子裡的寶寶,她在做出最後決定的時候,已經親身經歷了人生最痛苦的事情。

3、對於她的將來,突然沒有了被愛的感覺,生活的重擔落到了她的肩上,以前種種美好只能在夢裡回憶,如果把孩子生下來,除了壓力就是痛苦,再找一個伴侶,愛的再深也無法抹去之前的回憶,與非親生的隔閡。所以她做出了這個決定,一個可能被前夫全家人咒罵、被自己良心譴責的決定,這個過程是痛苦的。

4、對於其他任何人,我們沒法給她“將來”,又怎麼能替她做決定呢?就算是公公婆婆說“我們養著你們”,但憑什麼去決定別人的命運呢?

我不知道8個月的孕婦去醫院做引產是否會被同意,但是我認為,如果能做,就讓她自己決定吧,她是個普通女人,不是聖人,不是神,她也要過日子,她經歷的痛苦夠多了,不要再讓她陷得更深了。如果這一切需要找個錯誤的根源,那可能就是他們夫妻倆的愛情,可能並沒有你們想象的那麼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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