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特殊家庭扶助標準提高
具體執行標準
2018年計生特殊家庭扶助標準提高,有關補助資金已經下撥各縣區。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每人每月450元;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每人每月550元,年齡滿60週歲後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
國家政策依據
根據財政部、國家衛健委《關於調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的通知》(財社[2018]22號),自2018年1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標準。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
省市政策依據
就我市計生特殊家庭普遍關心的寶雞市2018年具體發放標準問題,經諮詢市衛計部門和財政部門,我市將結合《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完善失獨家庭養老扶助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陝政辦發﹝2012﹞96號)、《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計生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寶辦字[2015]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目前,寶雞市2018年有關補助資金已經下撥各縣區。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提升
補貼受益人群
截止7月31日,寶雞市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部分,已經全部發放到位。全市近50萬城鄉居民受益,每人每月提高養老金23元。
目前全市有148.6萬城鄉居民參加了養老保險,有49.8萬城鄉居民每月領取養老金。同時,對曾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過的農業戶籍人員享受的工齡補貼也進行了調整。
補貼提高標準
按政策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提高18元,中央財政補貼由原來的70元增加到88元;我省從2018年1月1日起提升基礎養老金5元,共計提升23元。至此,寶雞市60週歲以上的老人每月最低可以領取中、省、市、縣(區)財政補貼的基礎養老金123元。
調整後領取基礎養老金數額
60至69週歲老人每人每月可領取基礎養老金123元。
70至79週歲老人每人每月可領取基礎養老金133元。
80至89週歲老人每人每月可領取143元,90週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領取153元。
綜合自:西部之聲、寶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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