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了!山東財政六大政策齊出台,「真金白銀」推動新舊動能轉換!

拼了!山东财政六大政策齐出台,“真金白银”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

《關於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

的若干財政政策》及5個實施意見。

《關於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

的若干財政政策》提綱挈領,

其它意見細則補充,

對山東的新舊動能轉換提出了

全方位、多角度的扶持。

面面俱到,力度很大!

小創把政策綜合整理,

內容呈現給大家~

《關於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若干財政政策》

建立促進新舊動能轉換的體制機制

建立財政收入結構優化獎勵機制

對年度稅收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提高幅度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主體稅收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高於全省平均水平,且財政收入保持增長的市,按其上繳省級稅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增長獎勵機制

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上繳省級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獎勵所在市。

建立重點園區“畝均稅收”領跑者激勵機制

對《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規劃》確定的重點園區,開展以“畝均稅收”為主的稅收貢獻評價,並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檔激勵政策。

其中,第一檔為青島西海岸新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14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13個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以及9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對評價得分前10名的園區各獎勵

3000萬元

第二檔為136個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8個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對評價得分前20名的園區各獎勵1000萬元

建立“飛地”項目稅收利益分享機制

對省內各級政府引導的企業跨區域異地投資建設重大產業項目,打破行政區域界限,建立項目轉出地與轉入地主體稅收共享制度

對新上產業項目投產後3年內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市縣分成部分,原則上由轉出地與轉入地政府按4∶6比例分享,此後轉出地不再分享;

對既有企業搬遷項目投產後3年內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市縣分成部分,原則上雙方按6∶4比例分享,並可適當延長分享期限,逐步提升轉入地分享比例。

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產業轉型升級

大力支持傳統產業提質效

完善財政貼息、獎補政策,推動全省主導產業骨幹企業實施新一輪高水平技術改造。

三年滾動支持100個對標國際同行業先進的省級重大技改項目,在項目竣工投產後,省財政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5%給予最高2000萬元貼息支持。

每年在“十強”產業遴選培育50家左右支撐帶動力強的領軍企業,入庫動態考核管理。

視入庫企業地方財政貢獻情況,對當年地方財政貢獻超過10億元且年增長10%以上的,省財政對當地政府實施分檔獎勵。

其中,增幅在20%以內的,按增長10%以上部分省級留成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增幅超過20%的,再按增長20%以上部分省級留成的50%給予最高3000萬元獎勵。

大力支持新興產業提規模

加大對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的支持力度,集中培育一批區塊鏈、人工智能、雲計算、虛擬現實、北斗導航、物聯網、大數據等應用場景標杆。

以應用需求為導向,全省每年遴選30個左右應用場景標杆,省財政予以標杆企業最高200萬元的獎勵,並優先申報國家級標杆項目。

大力支持跨界融合提潛能

支持實施“個十百”產業互聯網平臺培育工程,省級重點支持培育1家以上產業互聯網綜合服務平臺、10家左右跨行業跨領域產業互聯網平臺和100家左右面向特定行業、特定區域的產業互聯網平臺,省財政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貼息、獎補或股權投入。

列入國家工業互聯網平臺的,提高到3000萬元

各級財政通過“雲服務券”、以獎代補、股權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對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雲服務券”財政補助標準上浮50%

依據龍頭、骨幹企業新增的省內配套企業戶數、省內企業配套產品採購結算額等,在“十強”相關產業遴選若干“雁陣形”產業集群,實行動態考核管理,省財政通過現有資金渠道給予最高

500萬元專項激勵

大力支持品牌高端提價值

推進質量強省建設,省財政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以及獲批國家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監測重點實驗室的單位給予獎勵。

積極培育“四新”企業,完善分層孵化體系,對認定的全國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培育)企業,以及入選的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省財政分檔給予獎勵和融資扶持。

支持發展總部經濟,對在我省新設立的符合條件的企業總部、地區總部、結算中心或職能型總部機構,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大力支持海洋經濟發展

支持實施海洋強省建設十大行動,促進現代海洋產業發展壯大,對海洋核心裝備國產化給予補助,支持省級海洋特色園區建設。

推進青島海洋國家實驗室及中科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建設。

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對涉海企業新建國家級創新平臺、協同創新平臺擇優給予補助。

支持海洋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對獲得國家一類海洋新藥證書並在山東實現產業化的企業,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大力降低企業稅費負擔

選擇部分國家重點扶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新舊動能轉換重點行業(項目),按程序先行先試臨時性的期末留抵退稅政策。

支持科技創新,增強轉換動力

強化產業技術支撐

省財政加大自然科學基金支持力度,爭取擴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山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基金規模

,每年支持海洋科學、生命科學等領域實施30項重點研究項目。

支持培育重點技術領域領跑優勢, 支持依託現代農業、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技術創新優勢,牽頭承擔或參與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對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的,省財政擇優給予每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經費資助。

支持我省氫燃料電池等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列為央地聯合科技創新項目,省市財政以“一事一議”方式確定配套經費,單個項目最高給予1億元經費配套。

增強企業創新主體作用

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稅前扣除限額從2.5%提高至8%,激勵企業加大職工教育培訓投入。

支持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將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範圍,從首次通過認定的小微企業擴大到首次通過認定的中小微企業,省財政每家補助

10萬元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增長獎勵政策,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上繳省級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獎勵所在市,引導各地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

支持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

提高《專利合作條約》國際專利(PCT)申請資助標準,將PCT申請資助標準單位每件資助1萬元提高到2萬元、個人每件資助4000元提高到1萬元

將專利創造大戶獎勵、PCT申請大戶獎勵範圍由企業擴大到企事業單位,同時將階梯獎勵標準最高標準均提高到50萬元。

支持構建山東省新舊動能專利信息大數據中心,省財政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經費補助。

支持開展百項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群)認定,省財政對認定的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群)每個給予100萬元

經費補助。

支持構建新舊動能轉換高價值專利儲備庫,對收儲運行發明專利超過500件以上的服務機構,省財政擇優給予每家最高200萬元經費補助;對在我省落地並轉化實施核心專利技術的,省財政擇優給予每項最高100萬元經費補助。

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財政貼息補助範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中小微企業,年度貼息最高額度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實施企業專利權質押保險補貼政策,省財政對企業專利權質押保險保費按6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補貼最高6萬元

省與濟青煙三市聯合設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發展基金,聯動支持濟青煙國家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區建設。

對促成科技成果在我省轉化且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省級服務機構,省財政按合同成交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

50萬經費補助;對承擔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任務、進入示範性國家技術轉移機構範圍的服務機構,省財政給予每家最高600萬獎勵。

健全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為科技企業科技成果轉化貸款提供70%的風險分擔,引導銀行信貸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轉化科技成果。

對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強化新舊動能轉換保障

大力支持人才隊伍建設

持續加大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等重點工程支持力度,對“一事一議”引進的頂尖科技人才團隊,給予最高5000萬元綜合資助或6000萬元直投股權投資支持

實施精準聚焦的海洋科技人才激勵政策,省財政新增資金1億元,支持海洋科技人才引進培養。

支持“千人計劃”專家及其團隊在我省創新創業,省財政對每個“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給予200萬元經費資助。

完善省級重點實驗室分類佈局,加快推動省級重點實驗室建設,省財政根據績效評估結果,擇優給予每家最高100萬元經費支持。對升級為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省財政給予每家1000萬元經費支持。

財政金融配合,協同支持轉換

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基金作用

設立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重點支持“十強”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

對符合條件的基金企業,由基金註冊地政府給予落戶獎勵,並在人才引進、子女就學、戶口辦理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

對投資運作快、投資效益好的基金管理機構和團隊,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給予獎勵。

引導金融資本投向實體經濟

支持做大做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對在我省新設立的跨地區或跨境經營的金融企業法人機構總部,省財政給予一次性補助。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支持力度,對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按規定給予一定時限的擔保和貼息

鼓勵開展新舊動能轉換金融產品創新,對在我省依法設立從事金融業務的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金融機構開展的金融創新產品進行獎勵。

鼓勵開展新舊動能轉換金融產品創新

制定新舊動能轉換優秀金融產品創新機構評選獎勵辦法,省財政對在我省依法設立從事金融業務的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金融機構開展的金融創新產品進行獎勵,每年獎勵數量不超過10個,每項財政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鼓勵企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鼓勵企業掛牌上市,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的企業,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

支持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對企業和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施債轉股,省財政給予適當獎勵。

充分發揮資本市場股權融資作用

積極支持省內符合條件的優質、成熟新舊動能轉換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等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省財政按有關規定給予

10萬元以上、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除了以上整合內容,

其它政策還有哪些重磅獎勵?

小創帶大家看看去~

關於支持發展“十強”現代優勢產業集群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

支持引進產業鏈重大項目

新引進符合我省產業發展導向的重大項目,對省級財政年度貢獻首次突破1億元的,省財政按其貢獻額的10%-30%,對各市和財政直管縣分檔給予一次性最高1億元事後獎補。

鼓勵優勢產業鏈全球佈局

新組織認定一批省級境外經貿合作園區,省財政每個給予最高1000萬元貼息或獎補。

通過競爭性方式,擇優選擇30個縣(市、區)開展外貿轉型升級試點縣建設,省財政每個最高獎補

800萬元

對相關金融機構發放的政策性優惠利率貸款,省財政按照不超過新增貸款餘額的1%給予獎勵。

支持提升協同創新能力

鼓勵搭建多主體協同、跨區域合作、創新資源共享的協同創新平臺。

對各類協同創新平臺,經專項考核評估後,各級財政按平臺建設實際投入給予貼息或運用“創新券”等形式予以獎補。

每年在“十強”相關產業分別遴選1-2家高水平協同創新平臺,省財政統籌現有資金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獎補。

對新確定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高端協同創新平臺的,經認定後,省財政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貼息、獎補或股權投入。

支持搭建公共服務平臺

依據服務企業數量、產業化服務項目數量等情況,每年在“十強”相關產業遴選一批高水平公共服務平臺,省財政統籌現有資金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對新確定的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經認定後,省財政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貼息、獎補或股權投入。

支持強化標準引領

省財政對區域型和領域型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一次性分別獎補200萬元、100萬元

對國家級標準化推廣應用平臺(示範推廣平臺),一次性獎補100萬元

對主導制定的國際標準和小麥、玉米、蔬菜等優勢農業領域的重點國家標準,以及鄉村振興、海洋強省建設、新舊動能轉換領域具有重大創新引領作用的國家標準,每項一次性獎補50萬元

支持發展產業聯盟(協會)和智庫

對省級遴選確定的“十強”產業智庫、聯盟(協會),視其在項目引進、“政產學研金服用”合作等方面的情況,省財政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發揮產業基金作用

建立省級基金管理人互動機制,共享項目資源,形成“天使—創投—產業基金”接續支持的聚集效應。

鼓勵發展私募基金市場,引導和促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產業投資和併購重組等機構,來魯設立基金、投資機構或在省內設立區域性子基金,增加投資規模。

鼓勵發展產業鏈金融

支持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加快生產設備改造升級,實現“輕資產”模式運營。

對融資租賃公司,各級財政可按其提供的融資租賃額給予補貼或獎勵;

對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先進研發生產設備的企業,經認定後給予租賃費用補貼。

關於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若干稅收政策的實施意見

支持企業創新稅收政策

力落實好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扣除限額比例由2.5%提高至8%

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

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上限提高到500萬元

取消企業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

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支持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發展稅收政策

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提升企業直接融資水平。

著力落實好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抵免政策,對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初創期、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及個人合夥人、天使投資人,可在投資滿2年的當年,按對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支持企業減稅降負稅收政策

重點落實增值稅等相關政策,將增值稅稅率由17%和11%分別調整為16%、10%

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調整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

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關於支持科技創新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

支持重大科研創新平臺建設

推動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進入國家實驗室序列,2018年省財政統籌安排資金8億元,支持開展重大科技專項、建設重大科研平臺和引進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

爭取國家E級超級計算機項目落戶山東,省市財政給予配套經費支持。

支持重點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推動共建中國科學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2018年省財政安排資金2億元,支持開展重大科技創新活動和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及平臺。

培育建設一批引領產業技術創新方向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支持各類中心承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對升級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的,省財政給予每個1000—

3000萬元經費支持。

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對產業技術創新具有支撐作用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財政根據績效評估結果,擇優給予每家最高100萬元經費支持。

加強新型公共研發服務平臺建設

對認定為省級大學科技園和國家級大學科技園的,省財政分別給予每家100萬元、300萬元經費補助。

支持國際科技合作示範基地建設,省財政對認定為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給予每家50萬元經費補助。

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各級財政聯動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部分的10%給予財政補助;

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按其當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10%給予補助;

單個企業年度最高可補助1000萬元

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加大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財政獎補力度,每個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支持實施中小微企業創新競技五年行動計劃,對遴選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通過科研項目和融資支持等方式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

對入圍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行業總決賽並獲得獎勵的,省財政按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

關於財政金融政策協同配合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實施意見

完善高端裝備製造和新材料、高端軟件保費補貼政策

對企業投保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套軟件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綜合險,省財政按不高於3%的費率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80%的比例,給予單戶企業年度最高500萬元的保費補貼。

對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省財政按不高於3%的費率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的年度財政扶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實施重大技改項目貸款貼息政策

三年滾動支持100個對標國際同行業先進的省級重大技改項目,在項目竣工投產後,省財政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5%,給予最高2000萬元貼息支持。同一獨立法人項目限定1個。

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增信力度

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政策,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貸款代償損失,託管機構按照代償額50%及以上、35%(含)-50%、25%(含)-35%、15%(含)-25%的比例補償融資擔保機構時,代償補償資金相應分別按照代償額的25%、20%、15%、10%的比例補償相關融資擔保機構。

發揮貨幣政策工具激勵引導作用

加強貨幣政策效果和影響的測算,在保證可控、可測的基礎上,對濟南、青島、煙臺三大核心區在貨幣信貸政策調控上予以適當傾斜,對濟南、青島科技金融融合發展試點給予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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