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法和歸納法具體是什麼?有什麼例子可以說明?

芘律IzGT6401


演繹法有很多種不同的推理形式(三段論、假言推理和選言推理等),在這裡,我們可以舉一個非常經典的三段論案例:

  1. 人是會死的。

  2. 蘇格拉底是人。

  3. 所以蘇格拉底是會死的。

如果按照歸納法,那麼這段推導(一個非常粗糙的案例)可能會是這樣:

  1. 蘇格拉底是人,蘇格拉底是會死的。

  2. 柏拉圖是人,柏拉圖也是會死的。

  3. 亞里士多德是人,亞里士多德也是會死的。

  4. ……更多的案例……

  5. 得出歸納結論:人是會死的。


從這兩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

演繹法是一種「從一般到個別」的認識方法,然而演繹法的問題在於,它的前提本身需要根據其它方法來檢驗,如果演繹前提是不可靠的,那麼即使在推理過程中邏輯嚴密,最終的結論也可能存在問題。

而歸納法則是一種「從個別到一般」的方法,通過一系列的觀測事實或者已知事物為依據,試圖尋找出其共同的基本規律,在歸納時,有完全歸納、不完全歸納等方法,它的缺點在於,如果是不完全的歸納,有可能只能得到不充分可靠的結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