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7歲小男孩踢倒女孩積木,女孩家長飛踹7歲男童,調解後要求該家長賠償8千5?

梅德維傑夫2


太暴躁

因為女兒積木被男孩弄倒,女孩父親二話不說,直接上去就把男孩推倒在地,早教班工作人員把孩子扶起來,後來男孩往外走的時候,女孩父親又起身飛踹男孩,因為雙腳離地,自己也摔在地上。後來又生氣地把椅子踹翻倒地,把自己女兒嚇得也哇哇大哭。

真的是直接飛身過去踹那小男孩,雙腳離地,看腿法是個練家子。只是遠了一點,不然男孩真能被踹飛。

兩個孩子甚至稱不上欺負與被欺負,只是碰倒了積木,這樣在女兒目前展示暴躁很英雄嗎?

如果一切都可以暴力解決,那世界還能維持秩序嗎?

這種暴躁唯我獨尊的性格是怎麼慣就的?



孩子能生活在真空中嗎

孩子終究會走上社會,你能保護她一輩子不走上社會,永遠在你的羽翼下生活嗎?

護犢之情人皆有之,但孩子不可能生活在真空裡,什麼事情都讓孩子學會暴力解決嗎?


借鑑一下主持人王芳的方法

北京電視臺主持人王芳的,她的女兒婉兒有次在幼兒園被一個小朋友打了臉,還很厲害,她其實很心疼,但是她沒有直接跳著腳去找幼兒園,找那家家長,而是先教會婉兒,如果有人和你搶東西要怎麼做,她還和婉兒一起演習。

同時她給那家家長打電話說了此事,她開頭先說的是,自己家婉兒也有不對的地方,然後說了兩個孩子搶東西發生的爭吵,自己是怎麼樣教會孩子如何避免,希望對方家長也這樣教一下孩子。那家家長也特別抱歉,兩家干戈化玉帛,兩個孩子也成為好朋友了。

當真佩服王芳的高情商。

不教會孩子高情商,這個父親只教會了孩子暴躁,還親身演習了。


jason媽咪有辦法


暑假是孩子的天堂,作為父母的應該帶孩子出去玩耍,增強和孩子之間的感情。可是如果發生題中所說的孩子之間玩耍,大人大大出手,就有點堵心了,最重要給孩子沒有起到好的示範引領作用。

上海一家早教機構發生的一幕估計扎痛了不少孩子家長的心,一位35的父親竟然將一位7歲男童推倒在地,還縱身一躍飛踹一腳,你以為自己是足球明星,竟然對一個小孩子下手。

究竟這個男子與這位男孩有多大的仇恨呢?原來小男孩在玩耍的過程中用腳踢倒了男子女兒搭建的積木,都說女兒是爸爸的小情人,這點沒錯,可是也不用如此大動干戈用腳踹小男孩呀!

作為家長保護好自己的孩子無可厚非,但是以大欺小用武力的方式方法解決問題,不但起不到保護孩子的效果,反而會給孩子帶來負面的影響。

既然送孩子去早教機構,就是為了讓孩子更早的接受良好的教育,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來現在家長對孩子的溺愛,男孩踢倒了女孩的積木,不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反而還丟積木激怒女孩的爸爸,這也可以看出來小男孩已經囂張跋扈習慣了,至少不懂的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

所以筆者認為兩個孩子的家長都沒有給孩子一個正確的引領示範,溺愛孩子有點過度,既然這樣送孩子去早教機構做甚?還不如在家好好宅著少添亂!


浪子暢談


本來不想多說什麼的,看了評論一邊倒的樣子,必需要站出來說幾句我自己帶娃的感受了。

第一,小男孩 推翻了 別人壘好的積木,有沒有錯? 既然是上早教去了,大家都應該懂2歲半到4歲是 孩子 規則建立 的敏感期。 如果說 7歲的孩子 還不懂事的話 ,那父母有沒有 第一時間站出來 告訴男孩 這樣做法 是錯誤的? 男孩父母 有沒有 第一時間拉開 男孩 並 告知需要道歉? 既然 送去 早教中心,為的就是讓孩子學習 社交規則,7歲了還不懂事,父母也不負責!這才是 導火索! 換言之,如果 父母 第一時間 上前 教育孩子,賠禮道歉,對方家長 至少心理上不會太憤怒,畢竟 你先欺負了 人家孩子! 而且,很多父母 看到 自己娃沒吃虧,就在旁邊裝死, 就衝著種態度,我連熊家長一起打!

第二, 很多家長對於孩子 都是 寵溺的,如果 男孩父母寵溺男孩,從不建立規則,放任自由發展,過份保護孩子,那麼女孩的家長也是同理,寵溺孩子,過份保護。 家長的心理 都是一樣的。 而且 男孩子 欺負 女孩子 別說是 家長, 我不是家長 我也看不慣! 何況 男孩 比 女孩 年齡還 大一些吧? 我們換位思考,男孩父母 缺乏對 孩子的 社交規則教育,可以看出來,必然也是 寵溺孩子的人。 如果 換做 其他孩子 欺負了他們家男孩,你能保證 男孩父母 不會對 別人 不動手? 說明 都是 寵溺孩子的人!

第三,很多道德婊,說什麼 放手讓孩子 自己解決! 不是說 這句話有什麼問題,而是 能不能不要 斷章取義! 早教書籍 裡 提到的 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的 前提是,孩子 年齡相差不大,到了可以 自己思考的年齡,接收到了 同等的教育。 以大欺小,你告訴 小女孩,你自己解決吧。 請問 她敢不敢? 散打拳擊競技比賽 也的是 一個 重量級別的吧? 好吧,你說,可以智取 呀! 這麼點孩子 ,語言都表達不完整,怎麼動腦子智取? 一定是 在 家長的 引導下,告訴孩子 什麼行為 是對的,什麼行為是錯的,然後,具體怎麼實施 教給孩子自己去解決! 你家孩子 連個 是非觀念 都沒有建立,就讓他自己解決,難道,我覺得,如果你抱著放手的態度,對方家長教訓孩子,被揍一頓,也是不應該管的,因為 孩子被別人揍了一頓,才知道 破壞別人的玩具 是不對的。 是這個意思嗎? 那你不管,別人管 你就閉嘴,少逼逼!

第四,說說女孩子的家長,我非常理解,生了女孩以後,就半條腿邁進了公安局的大門。 所以,以後遇到 帶女孩的家長,儘量不要欺負人家小姑娘! 女孩家長,行為 明顯過激,不管對方有多過分,你的行為也過激了 ,如果說,你推開男孩,保護女兒,我們可以理解,再次飛踹,就真的過了。 畢竟 你疼女兒,人家也疼兒子的。 你也該為此付出代價。 8000多。 不多。 教育 嚇唬一下,完全夠了。 不必真動手。

最後 ,奉勸傻逼家長,如果你覺得 你家孩子很厲害,不吃虧的時候,你最好別裝死,遇到衝突,第一時間拉開自己孩子,給人家賠禮道歉,不僅僅是對 對方的尊重,更是 保護好自己 和 孩子 不受傷害的 關鍵! 因為 天知道 你 下次 遇到的 家長 會不會 只是 踹 你娃 一腳 那麼簡單。 很可能 帶刀 尾隨 殺全家 你信不信! 所以, 尊重 別人, 才是 保護自己!

順便提一句哈。家長 動手打人犯法呀!該怎麼走法律程序 就怎麼走 ! 不需要我們探討 對錯哈!


守富道



在上海一家機構,一個7歲男孩將女孩的積木一腳踢翻。女孩爸爸護女心切,先將男孩推倒。然後一腳將男孩踹翻。

很多人指責還女孩爸爸。認為是一件小事,女孩爸爸不應大動肝火,讓男孩道歉就可以了。

而我認為,絕對不可以道歉了事。否則是教女兒懦弱。

什麼事情可以道歉?

如果是7歲男孩不小心,碰翻了女孩積木。男孩是無意的,讓他道歉即可。

此事中的男孩是故意將積木踢翻。是故意、惡意。如果是別人惡意、故意侵犯了你。只外讓他道歉。那人人都可以惡意侵害你。事後只道歉,不承擔任何責任。那你就成了人人可欺的出氣筒!


熊孩子背後,一定有一對熊父母。這件事情的主要責任人,是男孩的父母。然後是男孩。女孩父親沒有任何過錯。保護自己女兒,難道有錯嗎?

女孩的父親沒有任何過錯,僅僅是處理事情的方法欠妥。

如果換做是我,我會如此處理:

我女兒的積木被男孩一腳踢翻。我控制住男孩,並叫來他父母。讓父母管教他。

如果他父母把男孩暴打了一頓,然後道歉。此事就到此為止。

如果他父母僅僅是口頭批評,道歉。我就會代替他父母,管教他。對他的腿飛踹一腳。把他腿打斷。

鄙人謂之——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可以做出很大的讓步。是原則性的問題,一點也不能讓步。

孔子謂之——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然後,我會起訴孩子及父母。要兩項賠償:一是男孩故意、惡意踢翻我女兒的積木。要孩子的監護人賠償我女兒精神損失費一元。二是熊孩子父母不管教自己孩子,我代替他父母管教。他父母應當支付我一元的教育費。

為什麼我只索賠一元?

因為熊孩子和熊父母只值一元。

法院如果講法理,一定會支持我的訴求。

我絕對不讓自己的孩子欺負別人。也不讓我孩子被任何人欺負!


楊朱學派


我隔壁有個人家,他家有個兩三歲的小女孩,每次到我家來都是到處找吃的和玩的。看到水果牛奶就直接拿了吃,然後看到桌上有菜就自己踩凳子上拿調羹就吃,比在她自己家還隨便。因為礙於是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說什麼。每次她媽要燒飯了,就讓她來我家玩,我關著門,她就拼命敲,敲到我開門為止。然後我一邊燒飯一邊還要照看她,生怕她磕到碰到什麼的,到時候說不清楚到底是誰的責任。本來我女兒去上學了,我難得可以省心輕鬆些,她卻來添亂。有一次,我女兒坐著一個紅色小凳子,她非要搶,不給就哭鬧,她媽也不好好教,反倒讓我女兒讓給她。後來她又去搶我女兒手裡的玩具,我女兒不讓,她就推我女兒,還拼命用腳踢我女兒,她媽看見了卻無動於衷,只叫我女兒讓給她。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說:“yy這是姐姐的玩具,姐姐在玩,你可以玩別的,不能搶,你在姐姐家還敢打姐姐,你膽子好大啊”我故意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她媽並沒有反應,這是拿了別的給她玩。事實上她拿走我女兒好多玩具都沒還回來。後來她來敲門,我女兒在家就不給她開門,她媽還不高興,過來幫著她女兒一起敲門。小女孩她十多歲的小姨和五六歲的舅舅每次來我家也是一樣到處翻東西,抽屜裡的東西都去翻。真心不喜歡這家人。後來每次遇見我都故意與他們保持距離。

我女兒我從小就教育她,不能亂動別人東西,即使去她小姨家,未經允許,她也不會亂動東西。也不會爭別人東西。我也不會讓她獨自去別人家玩,一來怕給別人填麻煩,二來怕我沒在身邊她會弄到哪裡受傷,到時候很麻煩,別人也負不了責任。

像案例中這種情況,遇見熊孩子,可以選好好和孩子講道理,如果孩子不聽就帶自己女兒離他遠點,如果他還是過來搗亂,就找大人理論或找工作人員處理。對小孩動粗有理變無理了,而且一旦孩子受傷還得賠醫療費,承擔法律責任,划不來。


筠軒baby


說實話我對這倆孩子的家長們都沒有什麼好感!一方教育不當事後見錢眼開,另一方毫無理性連個孩子都不如,這樣的父母實在就是個笑話!

7歲的男童在公共場所故意踢倒她人辛苦搭好積木很明顯是不禮貌的,將這種行為完全歸咎於孩子淘氣恐怕是不妥的。

男童年齡雖小,但是沒有小到毫無認知能力的程度,除非他的智力發育不健全有異於常人,但是從男童的表現與其身處的場所來看他很明顯是一個正常人。

之所以出現踢倒女童積木的行為估計與他的家庭教育不無關聯,孩子的放縱多半與父母的溺愛有關。

想比起男童的行為,女童父親的表現卻更加離譜,完全沒有表現出一個成年人應有的理性與風度。和一個孩子鬥氣,這種人其實連一個孩子都不如!

男童踢倒女童的積木只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但是男子腳踹男童已經涉嫌違法,屬於毆打他人。

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也就是說,對照法律規定如果男童的家長追究責任,那麼男子將至少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這個社會上有這麼一類人,吵架或者打架的時候比誰都厲害,等到真正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時候他就慫了。這位毆打男童的男子很明顯就屬於這類人。

他向男童的家長賠償8500元以換取對方的諒解,這種破財消災的行為從法律上來說是允許的。

我不知道被打男童的家長要求賠償的這8500元有什麼具體的依據,是根據孩子的傷情還是其它的什麼。如果孩子沒有傷的情況下,索要這8500元就有見錢眼開或者說是藉機訛人的嫌疑。

當然了,人家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咱呀也不好多說,多說就沒意思了。

如果我是男童的家長,男子打了咱家的孩子不和他拼命就算不錯了,錢咱不稀罕,他呀就等著被拘留吧!


通城丹妹


早教培訓班,幼兒聚一堂,開心搭積木,歡樂喜洋洋。

有個女童靚,身邊父在場,精心指點教,搭成一間房。父女正得意,七歲男童撞,房子頓散架,倒落一地上。


女父竟發寶,衝動似魔王,一把男童揪,摁在櫥窗上,飛起腳就踹,口裡還罵娘。

男童痛得叫,眼淚嘩嘩淌,教師嚇要命,火速來救場,一把男童搶,連忙查看傷,瞧見皮肉紫,急赴醫院趕。

事後民警到,調解聚三方。男童父母怒,激動把話揚:如此下毒手,首先把人關,不賠八千五,堅決不收場,要不也學樣,讓我打一盤。女父聽罷悔,腦袋插褲檔。



幼童天性動,不知事荒唐,身為一家長,豈能如此狂。教育也可以,只能做做樣,歹毒伸惡手,實在不應當。衝動害自己,代價付得昂。敢與婦幼鬥,最終結局慘!


平淡人生一帆順


這位父親當時的脾氣也是不小啊,為了讓自己的女兒不吃虧,竟然這樣對這位男孩兒下手,身為一個成年人不知道愧疚嗎?

培訓班是一個集體,孩子之間難免會有些小摩擦,畢竟是孩子嘛,一會兒就又好了,在一起玩耍,況且這位孩子只是鬧著玩兒,也不至於讓你對孩子拳打腳踢的啊,這樣即使你把孩子打贏了,也不算是英雄啊,幸運的是孩子身體沒有什麼大礙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後,女孩父親沒有這樣的舉動,大度一些,這件事就過去了,以後他倆還可能成為好朋友呢,但是你這樣做,讓別的孩子看見了,也會感覺的你的女兒很不和,或許沒人跟她在一起玩耍,也就沒有了好朋友,看把自己女兒嚇的一直在哭喊



儘管這件事情家長做的是不正確,但還是應該教育好自己調皮的孩子,以免在的以後生活中吃大虧

你這件事辦的有些複雜,因為一時的衝動,造成了這樣的結果,不僅需要賠償,也給孩子帶來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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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不可而為之吖


這是典型的熊孩子遇到了熊大人。

看了三遍視頻,得出如下結論:這個7歲的熊孩子確實少教養,那個35歲的熊大人更是應該被拘留。

事情很簡單,展開卻很粗暴。

上海的一家早教培訓機構內,7歲的男孩故意踢倒了身旁一個小女孩搭的積木,而且也差點踩到女孩的手。小女孩的父親不幹了,一把推倒了男孩,小女孩的母親攔住了他,避免他繼續傷害男孩。

隨後,小女孩的父親仍不斷批評男孩,工作人員上前詢問情況並試圖把小男孩帶走。

誰知小男孩不服管教,將一塊積木丟向了女孩的父親。此舉徹底激怒了小女孩的父親,於是他騰空而起飛踹小男孩。

事後,小女孩父親稱自己的行為已有所剋制,並未使男孩受到傷害。民警對小男孩進行了驗傷,也證明孩子並無大礙。



最終經調解,小女孩父親賠償給對方8500元了事。

這場鬧劇竟然如此落幕。

7歲的熊孩子估計都沒能弄明白自己錯在哪兒,反而為父母賺了8500塊。不得不說,這熊孩子恐怕要繼續熊下去了。最後,只能由社會來管教了。


35歲的熊大人當著女兒的面一再施展暴力,而且期間也曾嫌女兒哭泣而踢打桌椅,作為父親來講,他真的很失敗。作為成年人,遇到問題,控制情緒很重要。尤其在雙方實力明顯不對等的情況下,施展暴力的下場多半是害人害己。

還有那熊孩子的父母,拿這8500元算是怎麼回事?如果對方錯了,就應該走法律程序。如果覺得兒子有錯在先,又沒什麼大礙,憑什麼要8500塊呢?這是在變相鼓勵孩子嗎?

不得不說,每個熊孩子背後都有一位或者兩位熊家長。

一個是任性妄為的熊孩子,一個是不計後果的熊大人,誰碰到誰倒黴。


夜雨如書


這個問題本身帶有傾向性,明顯就是想譴責男孩家長的,難不成孩子就被他白打了?

這個打人的男子絕對有問題,你愛女之心我們可以理解,但是你推倒男孩,又用腳飛踹他,這就真的不可理喻,此行為已經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們不要求你能推己及人,但至少不要傷害他人,你的女兒是寶,別人家的孩子也是寶,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是別人這樣對待你的女兒,你是何感受,胸口會痛嗎?

可能這名男子要反駁,還有一些人也要反駁,說小女孩已經被傷害了,我想請問,只不過是積木被推到了,傷害到小女孩哪裡了?幼小的心靈嗎?小男孩的這個行為,跟這名男子的行為相比,簡直就是微不足道?如果說到心靈的傷害,這名男子當著幼小的女兒的面,作出這種暴力行為,才是對其女兒心靈的傷害!

小孩子在一起,難免會磕磕碰碰,試想我們自己小時候,難道沒有跟小朋友鬧矛盾的情況?這名打人的男子,是不是女兒上學你也要跟著,只要有誰對她稍微一點不遜,你就上前一頓噼裡啪啦?只是我想,你護得了一時,護得了一世嗎?你這樣不分青紅皂白亂髮脾氣,管不住自己,遲早有一天你女兒也會以你為恥的!

還拼命強調自己是踢足球的,腿部很有力量,是故意腳下留情,這才沒有傷害到男孩。我想你這麼牛皮哄哄,這麼不去踢世界盃啊,中國足球就靠你了!這麼大本事,卻跟一個小孩一般見識,真是有本事!

很多人都說小男孩的家長失之於軟,不少人表示,如果自己碰到這種情況,肯定不要這個錢,先把踢人男子的腳打斷,然後賠他八萬五!筆者不贊成以暴制暴,但是就這麼了事,真是太便宜他,難道沒有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不應當將其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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